• 大家好,我們準時開始,很高興這個是第四季開放政府聯繫會議,祝大家耶誕快樂,也是今年最後一次會議,剛剛sli.do的連結都在螢幕上了。

  • 在第四季裡面,我們處理了協作會議第18次至第25次,一共八個案子,跟前面三季比起來,這一季的案子有非常多很新的各種態樣,在新聞上能見度可能也是前面三季加起來,所以我們觀察到這一年來案子的複雜度及外界關注的程度越來越高,也代表各部會的PO,我們現在有一個明文的要點,越來越有能力來處理困難的個案。

  • 我舉幾個例子,像第20案是雙(多)胞胎案,關聯的部會非常多,主辦的國發會、衛福部也整理了架構非常龐大的回應,也非常漂亮,整理出來是各界都能夠接受的。

  • 第21案是爭議特別大的國定假日法案,我們首次在協作會議面對勞工團體陳抗的壓力,我自己很珍惜,因為那是我所知唯一一次在直播的情況下,工鬥跟工總、商總能夠圍著一張桌子貼便利貼,因此我們收到了不錯的共識。

  • 第22案是澎湖南方四島案,我們去澎湖當地開會,比照之前恆春的處理方法,直接聽取漁民的聲音之外,跟恆春同樣的是,院長都做了很明確的政策上的指示,我們這一次也把協作會議的共識具體落實,相信等一下農委會的同仁會有詳細的報告。

  • 以上聽起來都是跟政策很有關係的。

  • 當然媒體會比較關注的是政治性比較多的,像時區案這一種隱含統獨意識的政治議題,或者是像酒駕的鞭刑案,跟人權牴觸且外界也高度關注,我們在辦協作會議前及各方的資料、數據及立場都出來了。

  • 當然這種政策性的案子,我想大家都同意花很多力氣來討論是應當的,這一政治性的案子,當然也會有很多聲音是根本不應該花時間來討論這一個案子。

  • 不過我想短期之內有大量的網友連署,而這一些議題在社會上非常需要透過溝通,我們如果不處理的話,可能就是在馬路上處理,或者是未來直接跑去公投平台處理,也不一定會更好,所以我們在這邊能夠稍微對多方利益關係做盤點,還是會有一點幫助。

  • 所以如果回顧的話,協作會議設計的目的是示範:第一個是讓主協辦機關聽取多元的意見來創造民眾跟機關間更多對話的互信;第二個是透過協作來釐清議題的爭點,盡可能尋找,不一定找得到,盡可能尋找可行的解決方法;第三個是透過實作,讓各個部會逐漸熟悉開放政府的程序,導入相關的政策思維、設計及一些技術上的工具。

  • 所以我想我們重視的是公部門跟民間的多方向的溝通,即使好比像酒駕、鞭刑那一案,法務部的立場其實已經非常明確,而且會議之前就已經讓大家知道了,但是相對於外界的聲量,大家透過溝通發現還有一些更可行的解法等等,這個還是有幫助的。

  • 所以像法務部的同仁在會議當中就運作了轉譯的技巧,把法律說明更白話,有一些法制的基本原則,其實就是學過法律的人都知道,但是可能民眾有九成的人不知道什麼是刑法的謙抑性之類的,把它講得很清楚這一件事,其實對大家都非常有幫助,所以與會者是在瞭解這一些前提底下,把時間用在討論防治酒駕上,這樣子的溝通當然更有意義。

  • 媒體偶爾會報導是因為唐鳳政委重視某某議題,所以才召開協作會議,但相信參加PO的瞭解都知道完全不是這樣,是PO重視某某議題才提出來,大家投票的結果才變成是我們協作的議題。

  • 所以,如果未來有媒體詢問的話,還是要請各部會的同仁幫忙說明這個機制是既定的機制,我們已經運作相當久了,如果有該部會的PO認為不適合,其實通常就不會選成協作議題。像酒駕的案子並不是我很關切,而是法務部的PO提出來,這個是不需要我或者是長官認同就可以召開,而是任何一個部會提出來的任何案子提出來都會遵循相同的方式討論,這個是主責的PO會有更深入的說明。

  • 最後有一些事項是有關於新的一年,我們當然希望各部會能夠更落實開放政府的理念,希望PO能夠協助機關首長評估,特定的議題是不是在政策規劃的最前期——大家在網路上,不在馬路上的時候——就秉持開放政府的原則來進行一些程序。

  • 另一方面,如果各部會已經有用這樣的方式去執行政策,像我知道有一些願景工作坊、全國會議這些,當然就可以讓PO參與其中,也可以彼此教學相長,或者是在重要的會議當中,如果這一件事是可以讓民眾知道,且讓民眾有參與的空間,盡可能請PO列席,也就是PO在部會裡面,本來說開放政府聯絡人跟新聞聯絡人或是國會聯絡人一樣,為了開放政府的這個理念,然後去融入行政程序,並不是PO自己覺得重要,也是部會覺得重要,也可以請PO參與。

  • 我很高興看到各部會的議題越來越不侷限在「Join」上,很多部會開始運用一些開放政府的一些程序去進行討論。未來任何這樣的案子都可以提出來一起討論,同樣的道理,如果需要透過協作會議億這種特定方式處理,未來的準備時間,以前是兩、三週或者是四週,現在是四週或者是至六週都可以,有能量來處理更細緻的案子。

  • 我們會舉辦共識營,大概是1月中左右,讓新舊PO銜接,也有PO在sli.do上有一次非正式的餐敘,我們也會做,不但會有餐敘,也會有共識營,會讓大家更深入瞭解開放政府的實作方式。

  • 今天議程裡面,葉寧參事會說明PO要點的訂定情形,筱婷會簡報用遠距參與的方法來作一個檢視,把各種參與遠距化的其中一個例子,我覺得這個是跟青年群眾外包很好的方式。

  • 如果有任何想法,歡迎在sli.do 01225提出,可以隨時跟我們分享,我們就馬上進行。

  • 馬上請葉參事幫我們說明PO訂定的要點。

  • 在座各部會各位長官及先進,相信各位都已經看到由國發會陳報,院已經核定,在12月4日發布的「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

  • 大家一定問的問題,為什麼會在運作將近一年左右的時間訂定這樣的要點,其實有幾個基本的因素,建議各位可以看一下總說明。

  • 其實整個來看,開放政府的理念,會變成一個各國的趨勢,是在解決一個問題,就是民間跟政府信任不足的問題,所有這一些問題,套一句政委常常講的,要從靠近我們自己做起,我們必須要讓我們的公務同仁,能夠理解開放政府的理念。

  • 換句話說,政府的變革,如果民間跟政府間的溝通不足,還是回到政務官及常任文官跟制度上的運作,不可能是憑空而降的,所以PO要點的訂定,也希望經過一年運作之後,把我們目前運作的經驗化成制度,能夠回到公務體系常態性運作,如果有一天即使唐政委不在行政院服務了,還是能夠累積經驗,不斷傳承下去,這個是訂定PO要點很重要的目的。

  • 當然,也不代表說我們到目前為止所實施的經驗,就完全是正確的,還是可以滾動修正,但是至少先把目前所看到的東西整理起來,形成這一個要點,讓各部會的副首長也好,或者是開放政府聯絡人,都有專業養成經驗傳承的可能性。

  • 整個機制其實大家都很熟悉,我們是建立在這樣的體系上,有四塊不同的同仁,其實沒有所謂上、下階層的關係,而是屬於一個共同協作的概念,在要點裡面也明白訂定,行政院有一位政務委員督導開放政府的業務,因為開放政府業務並不是行政院的業務,而是整個政府的業務,必須要結合各部會的同仁。

  • 包含各部會的副首長或資訊長,當然也有在座的開放政府聯絡人,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光靠在場所有開放政府聯絡人,是沒有辦法把事情做好,原因是我們現在處理的並不是單純的一項專門業務,開放政府跟所有業務有連結。例如我們處理多(雙)胞胎業務的時候,並不是衛福部的開放政府聯絡人可以處理,要結合社會保險、醫療或者是其他的單位,同樣處理鞭刑的問題,並不只是法務部的開放政府聯絡人來處理,有法制司、檢察司要一起處理。

  • 整個開放政府聯繫機制,表面上包含了政委跟各部會的首長,但是在內化制度很重要的是,必須要跟業務單位的同仁能夠結合。

  • 包括業務單位同仁要理解當我們面臨一個議題,是牽涉到多方利害關係的時候,怎麼樣能夠讓這個議題順暢討論,如果講白話文的話,怎麼樣讓人家從馬路上走到網路上,或者是其他可以理性溝通的平台,如何讓大家討論一個事實,進入一個理性的狀態下,白話文說就是如何讓大家坐下來不要翻桌,開始貼便利貼,如果做得更好,可以找一個大家認同的方向,把事情做下去,而不是處於互相指責及謾罵的狀態,這個是開放政府希望能夠做到的。

  • 開放政府的工作重點,其實也是我們期待所有PO,可以跟業務單位溝通,然後把這樣的理念傳達下去,開放政府的基本原則到底是什麼?我們怎麼樣讓大家不要翻桌?如何讓他從馬路上走回到跟政府對話的狀態,就包含開放政府的透明、參與、涵融及課責四個原則。

  • 其實很多部會常態性,重複性的工作,說不定不須用到非常深度開放政府的程序,但是有一些議題是要的。明顯的例子都是涉及多方利害關係的,像我們處理澎湖的議題,顯然不只在當地潛水業者或者是愛好海洋生物人士,也包含當地的漁民,當然也包含去那邊觀光的旅客、旅行業者等等。

  • 碰到這樣多方利害關係的時候,最大的困難,是在業務上會區分成非常多不同的單位,再者是如何讓這一些人在同一個場合討論同一件事,這個是開放政府工作的重點。

  • 碰到利害關係不同,而且可能變成衝突對抗狀況,開放政府的價值會顯現在這裡,當評估到有多方利害關係的時候,在政策前期,就必須要導入適當的程序,而這個適當的程序可以是我們現在舉辦的協作會議,當然也可能是各部會已經在做的聽證、座談會或者是審議民主會議,這個是都可以的,開放政府聯絡人對他們期待對首長的服務,或者是業務的服務或者是機關的服務,在於及早發現這一個議題是涉及到多方利害關係衝突,當還沒有爆炸,沒有不願意坐下來準備翻桌的時候,就請他們來好好討論問題了。

  • 這樣的議題通常會有一個特徵,通常涉及一個部會非常多的單位,甚至並不是一個部會可以處理的,這樣跨部會議題,PO的優點是我們已經把所有的部會都有一個專責的人員,簡單來講,其他部會的PO並不是各位推卸責任的對象,而是各位工作的夥伴,首先可以做的事,是把各部會的PO嫁接起來,建立橫向的機制。

  • 如果還不行的話,也就是為什麼要由政委督導業務,需要跨部會來協調,是行政院的權責,讓部會在施政的時候,考慮到開放政府原則,某些利害關係衝突的時候,可以跨部會協作或者是辦理開放政府的程序,讓這樣的程序可以順暢解決。

  • 開放政府的專業職能包括非常多,政府面臨最大的問題是我們面對的不光是媒體或者是國會,其實是社會上的民眾,臺灣的民眾是非常有參與政治也好、社會也好或者是公共議題的熱情,跟傳統的工作最大的差別是,如果用一場座談會,說不定也只能找三十個人或者是四十個人在討論這個問題,透過各種不同公民科技,才能促進各位能夠讓更多人在同一個場域裡面討論同一組事實,並解決同樣的問題。

  • 開放政府基本的三個專業,會希望透過這個要點的訂定,經由PDIS或者是國發會的協助,能夠幫助我們的PO同仁,逐漸建立三個專業,或者是至少可以理解這些專業,找到專業人士來處理。

  • 我相信各部會的長官們對主持會議都很有經驗,開放政府主持會議的差別在於不光是單向的宣導,而是多元對話的場域,甚至政府跟民間的部門是屬於一個平等的狀態,有不同的聲音、角度,進得來跟進不來的人。主持人主持的專業技能,就在於能夠讓這樣子多元的聲音可以在同一個場域發生,參加過協作會議的同仁,就會注意到我們的主持人會使用心智圖,因為希望進到心智圖的時候,問題的脈絡很清楚,因此才有可能在同一個時間、不同的觀點,都能夠在同一個狀況下討論。像剛剛政委一開始就有開了sli.do,像我在講話的時候,在場的各位還是可以發表意見,可以被其他的人所聽到。

  • 轉譯當然也是很重要的,如何讓這樣討論的問題能夠讓在場或不在場的不同觀點的人及不同專業的人,都能夠相互理解,這個是轉譯的功能。

  • 紀錄的部分我想大家最熟悉,包含逐字稿及直播等等,重要的意義不在於很炫,一分鐘可以打300字的技能,而是所有討論的過程,是被留存下來,即使沒有辦法進到會議中的人,都能夠看到大家是有討論過這一些問題,而下次討論這一個問題,是在這一個基礎上討論,而不是每次回到從頭,如果每一次都回到從頭的話,當然結果是大家覺得在馬路上講好了,每次要從頭來,就會處於一個對抗的狀態。

  • 整體來講,跟各位長官、同仁報告,PO要點的訂定,就如我剛剛所說的,並不是我們發明一個新的東西,而是把過去一年來工作實際的經驗及流程訂定下來,希望方便各部會能夠隨時參考、處理。

  • 當然包括我們現在在進行的季會,或者是月會,或者是協作會議,其實都代表只是一種開放政府其中一個類型,我們也看到很多部會,能夠汲取這樣的經驗來舉辦很多的開放政府會議,不管是聽證會,或者是文化部進行中正紀念堂轉型的會議,都鼓勵大家把資料開放出來,讓大家多元參與等等,都是開放政府的一部分。

  • 我們當然也會期待透過要點訂定,各部會的首長知道有一個同仁或有幾位同仁的職責在開放政府,只要需要針對多方利害關係人溝通的時候,都會請這幾位同仁來參與。以上概況跟各位報告,祝各位耶誕快樂、新年快樂!

  • 請彭研究員筱婷。

  • 我收一下sli.do。

  • 剛剛葉寧在講的時候,sli.do上有一個問題,一定會被問,所以我們處理一下,有三位朋友問我能不能分享這一次所謂「突襲」的經驗,讓各部會國際參與可能性可以提升。

  • 我先澄清一下,這一次不是突襲,我今天早上在政務會議報告兩點主要的:

  • 第一,我們並沒有違反任何議事規則。這是在該場次的會議主席,以及在場所有參與者充分知道的情況下,花了半小時架機器才開始做,所以所有大家在錄影上看到的那一些,都是預先知道的情況下,各方講了該講的話。這並不是突襲,而是事前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 為什麼可以說完全沒有違反規則?因為網路治理論壇,其實是全世界都有舉辦的,2016年台北才剛辦過亞太區的網路治理論壇。

  • 這其實是我自己學到多方利益關係人這一套,包含逐字稿、即時轉譯、主持原則等等,我都是從網路治理社群學到的。

  • IGF的年會在聯合國的場地舉辦,所以問題並不是在會議本身的議程、或者是參與方式,那些都是完全合理的。

  • 這次只是舉辦的地點有一些進場相關的規範,我們透過iPad的方式呈現,不適用實體人員進場的規範,所以這並不是一次突襲。

  • 用遠距視訊的技術,從我入閣之後,不管是在杭州美術學院進行教學,或是在馬德里、巴黎、倫敦、巴塞隆納及這次日內瓦,其實都已經試過非常多次,也沒有任何需要從臺灣運過去的機器,基本上當地都可以直接用iPad,配上一個機器手臂或者是可以租的機器人,這些都是現成的。

  • 因此,出席本身是合乎規則的、技術本身是成熟的。有一些設定上的細節,我也在PO的聊天室有貼給大家分享,所以其實大家可以隨時考慮,只要適合使用的時候就使用,不需要特別為了這個去解釋規則,也不需要為了這個從臺灣運技術人員過去,這都是很成熟的一些技術。大概這樣。

  • 可不可以請教政委一下,那個經驗跟開遠距會議有什麼很大的差別?機器人的部分。

  • 因為如果是遠距會議的話,你的視角只能看同一個地方,為什麼要配一個機器手臂或者身體?就是要能夠去轉向,所以遠端去遙控轉向,有一個視覺的焦點,讓大家知道你是在場、而且正在看誰。

  • 我想在會議上,你作為一個簡報的一部分,或者是你作為成員一部分的差別,就是能在實體空間裡運動。

  • 因為簡報是不會轉動的,所以如果投影開始轉動,就知道是一個與會者。

  • 另外一個是看主席怎麼介紹,如果為了會議規則需要,也可以說這個是展示的一部分、播一段錄音,但其實從會議議事程序上來講,播放一段錄影跟2秒鐘前的一段錄影是一樣的,沒有差別,就是播放一段錄影。

  • 對於在場的人來講是兩件事,一個是播放錄影,一個是前置鏡頭,讓大家知道拍哪裡的訊號回去。現場只要是允許拍照、錄影及會議本身都有直播,基本上有跟主席溝通,也不會有問題。

  • 像是開會到一半有人拿手機來拍照,如果這個行為本來會議就允許,那透過視訊傳回來,本來也就允許,所以這個是輸入的部分。

  • 我們輸出的部分,也就是某一個參與者開始放錄影的性質。新聞裡的機器人比較重,但是如果只是機器手臂的話,直接拿出來,然後開始架,2分鐘就可以架得好,這個是非常成熟的技術。希望有回答到老師的問題。

  • 各位長官、同仁大家好,我是筱婷,我現在要報告的是唐政委辦公室PDIS在10月、11月做了青年學生體檢政府網站專案。

  • 我會講這三個部分,我們「為什麼要做這個專案」、「做了什麼」及「怎麼做」。

  • 如同大家知道的,行政院PDIS是為了協助政府部會提升數位服務品質,希望可以增進及改善一些工作的流程及改善流程的工具。

  • 很謝謝國發會的同仁之前已經把政府網站在Chrome、Firefox、IE的相容性都整理完畢,讓政府機關網站在這三個瀏覽器上看起來是一樣的,但是國發會的同仁還沒有來得及檢測的是Safari的相容性。所以就有了RAY,也就是青年學生體檢政府網站的計畫。簡單來說,這個計畫就是要級網站是否檢核「行政院所屬的二、三能用Safari」,這個包含了青年參與跟開放協作的概念,青年事務跟開放政府都是唐政委督導的業務,所以後來這整個計畫是用協作的方式進行的。

  • 我們做了什麼?我們用十五個人,是從教育部大專學生公部門見習來。我們花了六十天的時間,共檢查五百零八個網站,也就是國發會同仁給我們的,我們的達成率是百分之百。

  • 這是我們這個計畫的網站,下面可以看到完成的比例都已經做完了,這個是簡單的資料呈現圖表,每一個機關下面有幾個網站。

  • 大家應該比較好奇的是我們如何做?其實這個並不是只有政委辦公室可以做,各部會同仁如果有興趣,都可以帶回去做。

  • 十五名見習生裡面有十名是一般學生,也就是不懂程式、不知道網頁怎麼寫出來的同學。一般生負責檢查網頁、反應問題,也就是檢查網頁在Chrome跟Safari的差異。另外五名資訊生則是會寫程式的同學,他們負責研究程式碼、提出解決方法。PDIS則是彙整和回報成果,並提供各部會問題。

  • 我們的見習可以遠端作業,我們線下還是有實體協作,在線上隨時都可以用數位工具溝通。這個是黑客松,PDIS的同仁和同學一起討論的照片;這張則是同學沒有辦法出席,用遠端的方式一起加入討論及協作。

  • Slack是我們使用的通訊軟體,我們開了一個群組,唐鳳本人也都在裡面;當然我們也有用sli.do,也就是開會用的工具。

  • 這是我們最後和同學的大合照。

  • 我們這兩天馬上會上簽,五百零八個網站裡,同學整理的網頁程式碼修改建議,都會整理成計畫報告,提供給各部會參考,這部分在年底31日以前會給大家。

  • 計畫網站是ray.pdis.tw,大家可以掃這個QR code,這個網頁等同政策履歷,成果會一直放在這裡,大家都可以上網參考,謝謝。

  • 這個是建立一個模式,也就是未來大家可以用這一套方法,不一定是瀏覽器的東西,也許是英文網頁或者是可讀性或者是無障礙。也特別感謝教育部把遠距解釋成一種,也就是我們可以套用遠距勞動的相關法規。

  • 主席、各位長官長官,剛看參事用麥克風斷斷續續,有一點沒有信心。

  • 我先說一下,因為今天的定位是經驗分享,並不是結案報告,我想我們離完美的解決方式還很遠,但是在這一個過程中,我們農委會的團隊學習到的精神是怎樣,等一下也先跟各位報告一下由李副主委帶著大家出席,漁業署當天原班人馬都在這裡,會由王政芳副署長及珍珍跟大家一起分享這整個過程。

  • 我作為一個PO,要先講說我們離解決方式還很遠。但是我們講在前面,我們已經學習用開放政府的方法來作一些共同議題的處理,我很感謝漁業署這一次在協調時,漁業署把這一件事當作自己的事,從頭到尾積極地參與,這個是我作為一個PO最爽快的事情了,先報告到這裡,接下來的時間交給珍珍。

  • 主席、李副主委、與會長官及代表,大家好,現在由農委會來報告處理東、西吉廊道海域劃設為「完全禁漁區連署案」之經驗分享。

  • 今天的簡報將分為這五個部分來跟大家分享,首先辦案是在7月1日的時候,由提案人吳祖賢完成提案,並且在25日的時候附議通過,附議的人數達到6,157人,農委會為主辦機關、內政部為協辦機關。

  • 提案人的主要訴求,就是將澎湖縣南方四島國家公園中的東、西吉廊道海域劃設為「完全禁漁區」,不得採捕水產動、植物,僅得觀光潛水。

  • 另外,提案人就管理面、輔導轉型面、執行面提出他所其他的解決方法,包含進入國家公園的遊客需繳交「生態保育稅」。澎湖南方四島的國家公園位於澎湖南方海域,有四個主要的島嶼組成,東吉嶼、西吉嶼、東嶼坪、西嶼坪。陸域加上海域面積為3萬5,843公頃,內政部在103年6月8日正式成立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

  • 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在成立前,海管處、澎湖縣政府及當地的居民一共召開了三十八次的溝通會議,承諾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管制,並先行保護珊瑚礁棲地。

  • 所以在溝通之後,澎湖縣政府在102年先依據漁業法來進行公告,將東西吉海域NOPQ的海域,還有東嶼坪、西嶼坪的海域公告為禁止底刺網作業,也就是底刺網完全禁漁區。

  • 在ABCD直條文的部分,公告每一年9月至隔年2月禁止進行底刺網作業,也就是底刺網季節性禁漁區,ABCD也依照國家公園法劃設為「海域特別景觀區」。

  • 提案人所提的範圍就是在東西吉的海域,面積1,200公頃左右。成案之後就引起各界關注,包含院長在高鐵有接受民眾的陳請,院長去澎湖的時候,也有跟縣長提到這一個問題,陳其邁委員也多次關心,除了提案人之外,這個案子的靈魂人物蕭小隊長也在他的臉書上貼文,因此本案是具有一個爭議性及新聞性的議題。

  • 本案因案情複雜,除了要在保育人士跟澎湖縣居、漁民取得平衡之外,在政府單位的部分,也急需釐清提案人所提的各項問題,究竟是應該要由哪一個單位來佐證。

  • 在法規面的部分,涉及了內政部國家公園法、農委會漁業法,內政部認為該海域雖然公告為國家公告範圍,但是國家公園法有訂定了時空背景問題,國家公園範圍內並沒有排除漁業法的適用,而且漁業法的罰則較國家公園高,為遏制的效果。

  • 既然已經劃設為國家公園,我們看到的是區域管理的問題,我們看到的是公平性的問題,不管是漁民或者是在那邊從事休閒海釣的釣客規範都要一致,還有訴願的話,會不會有問題,一直到協作會議前雙方都還是各執己見。

  • 在海域執法的部分,涉及到內政部的保七總隊跟海巡署的分工問題,在輔導轉型的部分,關係著政府應該如何輔導漁民,他們才會接受,涉及到內政部及農委會的權責。

  • 在觀光保育的部分,主要是收取費用的法源依據,涉及到內政部、主計總處、財政部及交通部的問題。

  • 政府公部門的部分,應該先有相當的共識,才能與提案人、利害關係人來進行協作討論。

  • 本案在8月8日獲選為協作會議的議題之後,農委會邀集了相關的單位召開一次會議,並且提到主管會報報告,10月份唐政委召開了三次公部門的會前會,非常謝謝唐政委高EQ領得大家激辯,除了法規的部分沒有共識之外,其他都有方向。

  • 就生態保育稅的部分,要以規費法或者是其他的稅法來收,後來在10月27日的部分,依照了「發展觀光條例」在10月25日預告了「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辦法」,提供主管機關訂定相關的收費法源依據,不過要劃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後,才可以編訂相關的收費方式。而且不用像規費一樣要繳回國庫,而是可以專款專用。這部分從事生態保育工作上很好的方式,我們現在也運用在相關的業務上。

  • 因此經過討論之後,我們是越來越清楚、越來越聚焦,在確定了相關的原則及方向之後,11月3日就由唐政委率往澎湖召開協作會議。

  • 協作會議分為兩個會場,一個是張專案顧問來主持,一個是提案人、附議人及利害關係人來參加,會議雖然偶有爭辯,但也還平和。第二個會場是由政委主持,陳光復縣長也有出席,人數高達278人,該會場除了激烈還是激烈,我們在想他們會不會衝到第一個會場過來。

  • 在協作會議當天除了保育人士提出原有的訴求之外,現在的居、漁民也出來表示意見,他們的聲音是要劃設為國家公園前,有對當地的居漁民提出六大承諾事項,應該要維持或者是先完成。

  • 如果有禁漁,潛水活動也要禁止。

  • 另外,不應以五千人來決定澎湖漁民的未來,澎湖漁民要推定公投。還有一句印象深刻的話,不應該為了劃設3%的禁漁區,失去漁民對政府100%的信任。

  • 當天一番唇槍舌戰之後獲得四點的共識,包含加強巡護及執法能量,持續進行科學調查工作,依據科學調查的結果,研擬後續的採取措施,並持續與當地的漁民進行溝通。108年檢討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時,一併納入上述的資料。

  • 在11月3日協作會議之後,本案很榮幸地被選為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在12月3日記者會前,政委也召開了三次的會前會,這個時候是就協作會議的共識,討論有沒有短期利多的項目可以對外公開說明,並且認為南方四島海域是以種原庫的概念來劃設,與完全禁漁區的目標是不相符,而是以「劃設自然人文景觀區」為方向。

  • 在召開的記者會中,我們說明了四大方向,包含了約界的中國大陸漁船,以漸近式、階段式的方式堅固漁民保育目標,劃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培育專業導覽人員、改善環境輔導轉型,發展水域遊憩活動及建立永續漁業。

  • 東西吉海域劃設為禁漁區,調整為「海域特別景觀區」劃設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

  • 這個是記者會當天的情形,左邊是提案人及右邊是望安鄉的鄉長,其實這兩個人當天還是有針鋒相對的情形。

  • 政委當天也說到了很重要的話,協作並不是合作,合作是彼此認識,然後一起來做一件事,協作是大家彼此不認識,各自有立場,還是願意集思廣益,本案是協作會議很好的例子,不僅是民間人士互有意義,連公部門也各有立場,但最終還是確認了問題,盡可能凝聚共識,有共識的部分就形成政策據以推動,沒有共識的部分,則再持續溝通。

  • 在開放與透明政府的前提下,希望贊成跟反對的聲音都可以充分表達出來,也可以透過書面或網路陳述,找出雙方都可以共同的方案繼續前進,以上報告。

  • 以上是我們的報告,接下來不知道有沒有各位夥伴要垂詢的?

  • 有一個經驗要跟大家分享,我們開協作會議的時候,現場的無線網路會很強,不然會延伸案外案,一定會被罵。

  • 這一次是有意把第一現場跟第二現場作區隔,可是因為第二會場是在地下室,那個場地的安排,網路很不暢通,所以裡面的參與者很不高興。

  • 另外,我們也發現像這樣地區性的公共議題,也有一些在地熱心公共事務的青年,他們也主動另外開一個直播,然後告訴在地的鄉親說我們政府現在在這裡做協作、直播,他們也會有自己的看法。

  • 所以,在這一個過程,其實我們是互相學習的,到底我們把這樣的場地來作分隔,是好還是不好,有時也很難講,每一個議題的屬性不一樣,各位就要按照各位自己業務的屬性及利害相關人的配置,沒有什麼是絕對的。

  • 農委會的部分,除了這一個議題之後,像最近動保的議題很多,畜牧處的部分也滿努力的,因為有一些問題都是老問題了,提案人其實說不定都認識,既然已經成案,我們就不在這邊作協作會議,我們自己召開利害相關人座談。

  • 有一個提案人提議說所有寵物店只能賣流浪動物,這一題也成案,我們的處理方式是跟提案人、利害相關人溝通之後,他們跟相關業者間有取得一些的理解,所以這一題目前算是有階段性的解決,因此我認為在鬧大的事件之後,業務單位也不想搞這麼大,於是他們就很積極處理業務的問題,反而能夠把一些問題解決掉,我個人覺得這樣的方式其實是滿不錯的,以上報告。

  • 很棒,不曉得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討論的?

  • 我回饋一個小問題,後續有記者反應因為我們劃設A至D的描述有一點混亂,所以他們寫新聞時候,不知道怎麼描述,我們可以一起集思廣益。

  • 今天的簡報是那樣子,我覺得好很多了,之前、之後可能視覺上要更清楚,像今天這樣子都很棒,謝謝。

  • 我補充一下,因為在記者會的時候是沒有右邊,是只有左邊,還要麻煩同仁實際上去比,這個當然是可以精進的部分。

  • 我要請教主席或者是各位與會的先進,像這樣的公共議題,以這一個議題為例,持不同立場的人人數都很多,這樣的議題最後好比拿農委會來說,如何做成最後的決議?應該是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如果假以時日,如果能夠有某一方的立場能夠放棄,這樣子是最好的。

  • 可是一般來說,可能這樣並不是很容易。

  • 如果再開幾次會,各方的立場仍然很堅持,然後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最後要如何收尾跟做出決議?不知道政委或者是農委會?

  • 我先講一般性的,再請農委會講個案好。

  • 尤其是在網路上,在大眾媒體上也是一樣的,大家會最針鋒相對,各5%的音量非常放大,但是其實90%的事是不同的事項,大家都同意了,大家越吵越兇的時候,大家會忽略掉,那一些政策方向是所有的利益關係人是不反對的,就是因為10%的人,5%的人都喬不定,好像90%都不用回,也就是說5%不表態,之後會有一些操作的手法。

  • 協作會議的目的是切成二十個小塊,會發現除了兩個小塊之外,其他的十八個小塊都不爭執,這十八個就變成政策了,外面也變成很負責,已經把都不爭執的,很細的去討論,大家都可以集思廣益,因為這十八個都不爭執,都可以加一些很棒的態度跟想法進來,那兩個爭執的,我們會說後續再規劃一年的溝通期,像這一個案子還有一年半的溝通期,就慢慢再跟居、漁民……因為從他們的角度來看,有一個新的工具是「地區型公投」,未來甚至還有「全國型公投」,這一定是計畫B,談不攏就公投。

  • 所以如果我們不把這個討論清楚,公投很可能討論到最後是51%、49%通過,這對整個地區是撕裂的,對大家很不利。

  • 如果已經討論到一個程度,公投出來又有一個討論期,其實最後說不定是90%的方式通過,整個社會是更凝聚,並不會更撕裂。

  • 後續的公投制度,要如何對社會產生正面的影響,我覺得現在的「先期討論」是其中一個方向。

  • 以上是通案,其他的部分要請農委會補充。

  • 在劃設海洋國家公園之前,內政部很辛苦跟澎湖縣政府溝通,溝通了六大承諾。

  • 在成立之後的一、兩年內又有人冒出來說完全禁漁區,對當地的居漁民來講,當地的承諾是五年為一個期限來檢討,然後突然冒出來說有人提議要劃設禁漁區,而且是投票六千多票,絕大部分的人是外來的人來投票,因此他們沒有辦法接受。

  • 六大承諾還沒有完成之前又要劃禁漁區,因此會產生衝突。整個會議當中,唐政委很有技巧性引導到這樣的結論出來,謝謝。

  • 有沒有內政部要補充的?

  •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禁漁區的連署案經驗分享給相關部會諸多協助,敬表感謝,其實部裡面相關業務面臨的議題,像國家公園、海岸、濕地、野生動物保護、國土復育、農地保護、國土計畫及都市計畫、區段徵收等等,其實都可以從開放政府政策協調產生的價值、方法及程序來體現後續面臨的更多挑戰,透過新的思維來處理。

  • 剛剛政委提示的方向跟原則,其實就如同我們所說的事緩則圓,從能夠有共識的部分積極處理,沒有共識的部分再做討論,讓不同部會在新的思維當中共同合作,並且讓民眾看出,政府並不是撕裂的,而是彼此間合作的,這個部分特別感謝政委的指導,今天因為本部花政務次長另有會議(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特別要我代表前來報告。

  • 感謝相關部會就本案的協助,即使本部營建署、警政署相關同仁有自己不同的立場與看法,但是整個事件處理過程中,在政委指導下收斂,這是對整個政策後續推動,有很好精進的參考作用,我們在內部也會透過不同的協作及相關的學習等等,能夠把一些業務做好,如果有關跨部會的部分,我們也會秉持這樣的原則來持續精進,感謝。

  • 非常感謝。

  • 最近這一季的政治性跟政策性議題,往往都落在內政部上,所以非常感謝內政部同仁的辛勞。

  • 本季歷次會議摘要報告,請序號18的檸檬車案,主責是經濟部及交通部,請交通部先,謝謝。

  • 主席、各位長官,交通部就第18案的協作會議作報告。這個議題是針對檸檬車的部分,他希望有第三方的鑑定機構,本案已經在10月18日已經有做出一個回應了,就提案者的訴求來說,因為就第三方的鑑定機構,目前車輛瑕疵的鑑定是屬於高度技術與專業性的工作,必須要有一個豐富的知識、經驗及鑑定的能量,但是因為車種、車牌不同,還有測試系統的多元化,還有跨了兩個不同的領域,因此目前難以有單一的機構執行。

  • 像我們參考美國、日本及英國等國家,也沒有由政府部門評鑑或建置第三方單位,都是第三方單位來做相關的工作,因此目前條件及預算的部分,比較難成立一個專責機構來做汽車鑑定工作。我們回歸現行汽車買賣定型化的辦法,車輛瑕疵有買賣雙方合意,也就是第三方檢驗機構鑑定。

  • 我們有提供一個名單讓消費者選擇,我們會調查國內產、學、研等單位,調查有意願的,願意提供相關的檢測委託,我們才把它列到這個名單上,名單除了函報本部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參考之外,我們也會提供相關有鑑定需求的民眾參考,以上是交通部的報告,謝謝。

  • 主席、各位長官大家好,針對經濟部的部分,其實在協作會議之前,經濟部已經著手進行定型化契約的修訂,在協作會議之後,我們參採了各方的意見,進行後續草案的修訂,我們在1月份會再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相關的團體來進行座談,未來這一個草案修訂之後,會依規定進行法規的預告程序,這個是目前的做法進度,謝謝。

  • 接下來請教育部,教育部有兩個案子,因為簡報的關係,兩個案子請教育部一併報告,第一個案子是教師行政簡化的部分。

  • 主席、各部會代表,大家好,我們今天出席是由政務次長姚立德率領,簡報由我PO王明源來作報告,資料在簡報第54頁。

  • 第一,項次19的這一個部分,有關於國民中小學行政減量協作議題的處理情形,這一個議題在今年8月5日,提案人在參與平台提出來,主要相關的訴求,包括中小學教師兼行政的部分,行政工作繁重,會議研習很多、老師疲於奔命,且活動競賽造成老師額外的行政工作,以及教育局處、各機關及各種平台要跟學校索取資料,及學校每一個處室的訪視評鑑很多等等,造成老師行政的負荷很重。

  • 教育部處理的情形說明如下:

  • 其實這一個議題在我們教育部國教署於104年就有發覺,當年就已經組成「改善國中小學兼任行政不足的工作圈」,邀請相關的學者、專家、地方政府及學校人員來共同參與、研擬如何減少大量的行政負荷。

  • 這個議題提出來以後,我們在今年9月4日、9月12日、9月25日,國教署召開了相關的行政減量的會議,內部研擬相關的措施。

  • 在9月27日邀集提案人、附議人、利害相關人召開開放政府第19次的協作會議來盤點相關的會議及解決方式。

  • 在10月6日我們正式回應,並發布新聞稿來作說明。

  • 在12月份不涉及到中央的部分,而是涉及到地方政府的部分,各地方政府有相關積極措施來推動行政減量。

  • 協作會議結果的參採情形,大部分都有參採。

  • 第一,在公文減量的部分,告知或轉知性質的公文,直接公告於網站。請地方政府減少與教學無關的調查、加強橫向聯繫。第三,逐步整合現有資料平台,透過介接方式彙整資料。第四,盤整各類計畫和成果報送情形,並善用網路平台。

  • 接著,在研習的部分儘量推動研習數位化,推動環境教育、數位輔導及平等等等,善用目前已經有的網路學習平台。

  • 第三,在職位加給合理化方面,在高中學校秘書職務,從今年8月1日起,比照處(室)主管標準支給主管職務加給。

  • 另外,爭取現行的老師,由三級改為兩級制改為增加待遇。

  • 第四,推動合理的員額,包含合理教師的員額,從1.65來合理提升。補助特小校,補助公立學校,增資教師員額,也補助中小型的學校,九班至二十班每一校核定配置行政人力一人。

  • 配合國教署指定的部分,包含偏向特色、訪視老師計畫、老師跟學生系統等等,有配合學校的話,可以增加行政人力及代理老師,來減少老師的負荷。

  • 接著是訪視評鑑減量的部分,第一個是統合視導,兩年一期,每一年降為15%,這個是在103年。104年逐步來減,到106年的時候再減為提升教學質量的六項,大幅逐年減少統合視導的項目。

  • 另外,屬於訪視評鑑的部分,包含取消環境教育評鑑,國防教育的評鑑部分,指標也修減,改為兩年。交通安全的評鑑,也是輔導訪視取代評鑑。所以大部分是取消或者是減併,又或者改為輔導方式。

  • 我們有針對提案人相關的建議具體回應,有涉及地方政府的部分會督導,也有學校善用網路平台來簡化填報的作業,並透過檢視及滾動修正確實來作行政減量,未來地方政府還是會持續做這一件事,這個是第九項次。

  • 第23項次的部分,也就是簡報第77頁,有關於中小學全面加裝冷氣的議題,我們來作簡要的說明。

  • 這個議題是在今年9月21日提案人提出希望全國中小學加裝冷氣,在5、6、9、10高溫下學習的情況,這個部分請參考就好。

  • 而辦理的情形,這個部分我們說明一下,在今年10月23日國教署有邀集各地方政府來召開會議,目前的部分除了有下列的情形外,地方政府都沒有主動補助加裝冷氣的費用,哪一些特殊的情況呢?包含有三個:第一個是設置在工作站及工業區,面臨西曬的校舍,第三個是家長會募款設置。如果這三個部分有裝的話,只電費也由使用者付費,由家長來負擔。

  • 其次,在今年11月17日,我們也邀集了提案人、附議人、利害關係人及相關台電、環保署、經濟部能源局及地方政府來參與協作會議,在11月24日正式發布新聞稿來作正式會議。

  • 這個部分沒有參採,第一個是經費的考量,以某一個國中來講,增加設備的費用如果以八十四件的話,包含電力、空調及電費增加1,000萬,又要改變契約容量,調整跟不調整的部分,費用是30萬至50萬左右。 全國三百多個中小學的經費,真的是滿大的。

  • 另外一個考量的議題是環保的議題,目前政府在推動解約能源的計畫,我們中小學也希望電費的部分以不成長為目標。

  • 其次,如果是全面加裝空調的話,增加的度數每一年會增加3.1億度,增加的費用會增加8.1億。因為綠能的發電還沒有普及,用電的部分相對對環境造成衝擊。

  • 第三個考量的是健康的部分,如果全部封閉的話,上、下課時間空氣不流通,學生容易發生傳染。

  • 本部積極推動戶外教育的政策,也是沒有很吻合,這個部分會減少學童到戶外運動的意願,也違背九年一貫課程戶外體驗的學習。基於這一些考量,我們並沒有完全參採。

  • 但是我們有參採當日協作會議各項的解決方案,每一個中小學所在的地方不同,有的高山、臨海,因此我們尊重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措施,但我們當日有提建議,還是要多採樣多樣化的綠能措施來達成效果。

  • 目前是有四個方向:

  • 第一,減低體溫制度的部分,包含彈性的制服,或者是讓學生採透氣的衣著、涼爽的材質來降溫。

  • 第二,採用防水、防隔熱、太陽能板、遮陽能板來減少曝曬的面積。

  • 第三,鼓勵學校用水霧氣、吊高扇的部分。另外在頂樓的部分,我們建議不要設教學的教室及採用斜屋頂的方式來改善學習環境,這一個議題雖然沒有完全參採,但是相關的議題有具體回應並發新聞稿。

  • 後續還是會督導各地方政府來改善,也會持續鼓勵中小學校舍隔熱計畫,以上說明。

  • 接下來,請序號20,雙(多)胞胎案,分別由國發會及衛福部列主責機關,請國發會先報告,謝謝。

  • 國發會報告,雙(多)胞胎案因為會涉及到人口政策的部分,最新的進度是今年11月21日及12月12日攬才跟移民的專案已納入會議討論,由相關部會盤點現行的育有相關的措施,並提出少子化營運的對策,這是以上目前的最新進度。

  • 衛福部報告,因為這個案子事涉許多的部會,謝謝國發會的協助,衛福部在醫療協助及補助這一塊,也都在PO上提得很清楚,本部目前提供的會影響到所受醫療的協助,因此這一個部分是沒有參採。

  • 但是其他的部分,本部有參採的比如協助在公托資源的部分,因為這個是屬於地方權責,我們也協助宣導地方能夠協助優先針對多胞胎的部分能夠受托。

  • 另外,有關於資訊上的揭露,還有宣導,衛福部一直以來都有在新的進度。其中包括我們有編撰相關手冊的部分,在PO文上原本還在撰擬中,目前也已經完成,未來會作規劃參考,我們會再把網路資訊更新。

  • 另外,有關於資訊系統要增設欄位,能夠促進托育醫院的部分,這一塊已經完成了,這一塊我們也會在系統更新,以上補充。

  • 接著是請序號21號,「還我七天假,行政院立即提案國定假日法」,請主辦機關內政部(報告)。

  • 主席、各位長官、先進大家好,內政部報告,有關還我七天假的案子,提案人是在9月15日提案,9月27日成案,最後附議人數超過6,700多人,提議人主要的提議背景,是勞動部為了落實週休二日,讓全國的國定假日趨於一致,所以修正勞基法,讓勞工的假日可以回歸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因此勞工的放假日就會從十九天變為十二天,因此提議人希望透過制定國定假日法,來爭取被減掉七天國定假日。

  • 這個案子就像剛剛政委所提到的,其實提議人在協作會議之前,有透過記者會的方式再次表達他們的訴求,很感謝勞工朋友願意參與協作,願意用理性的方式來跟我們進行對談與討論。

  • 這個案子我們在11月27日有在Join平台上正式回應,主要的回應內容包含,在增加國定假日的部分,我們會繼續研議,像是研究增加國定假日是否有助於國家整體的發展,而且可以保障國人休假權益等等,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審慎研議。

  • 至於有關於勞工權益的部分,勞動部有敘明其實超時工作、工資給付及休假的部分,都是勞動檢查一直以來的重點,所以勞動部會加強落實勞動檢查的工作;如果發生違規的話也會依法處罰及責其改善。

  • 時區案請內政部。

  • 有關於時區案,我們透過這一次協作會議同時處理兩個正反意見的提案,有關希望可以調整我國的時區的這個提案,是在10月16日提案,在10月19日就立刻成案了,在成案沒有多久之後,10月20日就有另外一方的意見提出來,希望不要調整時區,希望可以維持現有的時區,這個提案也很迅速在兩天內成案。

  • 最後這兩個案子,附議人數都超過八千多人,希望可以調整時區的提案,是認為臺灣的地理位置是有一些時區選擇的彈性,而且覺得其實我國的國際能見度很低,如果我們的時區跟中國一樣的話,很容易被誤解是中國的一省。

  • 另一方則是認為調整方的訴求有政治的考量,而且成本很高,因此他們提出希望可以不要調整時區,維持現有的時區。

  • 在協作會議當天,我們感謝各部會的幫助,在部會說明時,有先向與會者說明如果我們調整時區的話,我們可能會對於國民作息、健康及產業發展等不同面向造成影響。會議當天雙方的提案人都沒有到,附議人有到,經過討論,與會者也可以理解雖然有提出調整時區的建議,但是最根本的問題是想要解決我國國際能見度及釐清我國跟中國間關係的議題。

  • 所以,大家經過討論以後,在下午的分組討論,會發現到其實調整時區不見得是唯一的解決方式,所以我們回到問題的本身,去討論怎麼樣可以提升我國的國際能見度及釐清我國與中國的關係,並朝這個方向來討論。

  • 本案我們在12月29日正式於JOIN平台正式回應,也非常感謝各部會的幫忙,就各機關針對如何行銷臺灣軟實力的部分來進行說明,包含行銷我國民主人權價值、宣傳我國開放政府與Open Data的成果或經貿合作成果等面向,希望可以用軟實力來凸顯臺灣特色,讓世界各國知道臺灣與中國大陸的差別,以上報告。

  • 序號第25號,對於「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增加鞭刑制度」,請法務部報告。

  • 主席、各位長官及夥伴,這一個議題是我當時自己自告奮勇提出來的,大家都知道,因為原先討論五星旗案子的時候,因為政治性比較高,我就轉移到鞭刑的議題。

  • 我也要謝謝當天協作的同仁、附議人及參加的同仁,相關的部會都來幫忙做協作當天已經有一些議題的相關結論。

  • 不過我們在討論會前會之前,我們就沙盤推演,希望把鞭刑變成只討論在酒駕這一塊,事實上當天運作也非常順利,也非常謝謝政委跟團隊來協助。

  • 不過那一天滿遺憾的,臺灣人權促進會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司改會都未能夠派人出席,當然他們是放在討論鞭刑,他們對這個議題都不以為然。

  • 這個協作提出的時候,外界對法務部褒貶不一,有人說我為什麼要提出不符人道的鞭刑議題來協作,但我覺得協作很好,當天很順利的轉移到酒駕議題,也獲致很多具體的建議,這裡我就不再贅述。

  • 但是按作業程序1月3日前必須要回應提案人,而當天協作的結果,也很抱歉,很多的部會都被拉進來了,我算了一下大概有七個部會,有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勞動部、財政部及教育部,如果是屬於你們主責的部分,能夠在期限給我們一些具體處理的方案及建議,我們好在1月3日回覆時,也能夠很明確讓提案人及附議人有所瞭解。

  • 當然你們如果時間來不及的話,法務部的立場已經非常明確,我們會先作回應,其他相關部會也拜託PO跟主責同仁說明,能夠儘快把相關的資料給我們,我們好做彙整,以上報告,謝謝。

  • 今天的會議議程到這邊,不曉得主席有什麼裁示?

  • 我從來不裁示什麼的。

  • 大家聽下來,政治性高的部分,目前感覺上處理得都還不錯,至少沒有造成更大的政治風險,這一點滿重要的是,我們很希望PO在提出案子的時候,在前兩季的時候,雜質對於這一套方法能夠承受多大的風險,可能還有一些疑慮,所以相對上都是跨一點部會的政策性案子。

  • 到這一季都是六、七個部會,其實高度政治性的案子都會過來,也會很感謝各部會的PO願意不管是需要三個禮拜或四個禮拜或五個禮拜,甚至在澎湖的案子花了六個禮拜以上的時間去作內部協作,我們發現大部分這一類的案子都是各部會間其實有一些陳年需要處理的立場,還要請法務部或者是法規會出來調解。

  • 這都是很好,不然民眾單一來問,或者立法委員、媒體單一來問的時候,每個部會都只能解釋問題,因為國家一體,所以也不可能指責別的部會,大家都覺得我們沒有解決問題,但是事實上是因為我們內部還沒有弄完整,所以藉著有一些政治性或者是比較大民眾的聲量讓內部整合,讓大家比較有動力,我覺得應該還在開放政府可以做的事的範圍內,如果大家未來有這一類案子的話,大概可以看到程序上處理到降低風險的程度,至少不會比開這個的風險還要高,也就是說,有時不開這個程序的風險甚至更高,包括在馬路上或者是直接提出公投之類的,其實多多少少也會造成一些衝擊,這個是我唯一想要講的。

  • 最近國發會有針對「Join」平台來討論,一場是PO、一場是專家學者,最近一場是關心社群的討論會。

  • 有一點想要提醒的是,有滿多人反應我們目前在「Join」平台上,特別是「提點子」的部分,回應的文字太僵硬了,不管是最後的結論,這一個部分,也許大家可以努力一下。

  • 簡單的想法是,如果寫的是國中二年級的學生就可以看得懂——中二生就可以看得懂——也不要很官樣,這個跟我們原本要推開放政府,希望大家能夠多一點對話、溝通,美意有一點不足。

  • 看看哪一次PO可以來練習一下,看看如何把寫法更有趣一點。

  • 在「Join」平台上,除了大家處理最多,也就是「提點子」之外,事實上還有「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我想那個部分都滿重要的。像「來監督」的部分是把某一些重要的政策放上去,讓民眾能夠對政府的一些政策能夠多一點瞭解,又或者是「眾開講」可以拋一些議題讓更多的人來討論,讓民眾瞭解一些民意的想法。

  • 因此,我們多一點這樣的努力,讓「Join」平台能夠多活絡,對於提升公民的素養是有幫助的,這個是我們推動「Join」平台的初衷,大概意思是這樣。

  • 謝謝老師。

  • 「來監督」的部分,其實我們年初本來是要把部會的列管計畫一次上上去,但在PO制度剛形成的時候,各個部會的PO都說沒有辦法預期業務機關的回應成本,所以現在才變成是院列管的上去,到現在也一年了。

  • 我想這一年下來,大家也可以幫忙問一下或者是關心一下業務機關說他們在「來監督」這一方面院列管的計畫是不是很花時間?或者是還好?如果還好的話,民間一直會有一個聲音,看到一個院列管計畫,好比像「亞洲‧矽谷」,裡面只有一個最大的在上面,但是會提到一些執行項目,但是之後就沒有地方可以看,所以多多少少會造成民間的一些誤解,好像我們只是講一些比較……怎麼講,也就是提綱挈領的一些東西,但是會覺得沒有落實到部會自行列管的細節,會有這樣的反差。

  • 所以部會列管計畫要不要提到「來監督」?這個是可以討論的,我們不會說非怎麼樣不可。

  • 既然大家一開始在年初的意見,是想要先從院列管試一年左右,看有沒有造成業務有過大的負擔,我們也到了可以討論這一件事的程度,不過不一定要在這一個季會處理,但還是很感謝老師提醒。

  • 看看大家有沒有其他要分享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都沒有的話,很準時3點30分散會,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