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回去協調。
我是農委會大PO秀美,她是小PO銘錦。
雨蒼先講完,我等一下可以報告一下為何希望這個議題可以來開這個會議,林雨蒼可以先說明一下。
我是農委會的大PO,我分享一下為何農委會希望這一個議題拿來開協作會議。
其實從與會的組成來看,議題主政的單位是林務局,林務局來的人最多,農糧署來的人最少,特生中心也來了一位,但是這個議題於社會上被討論的程度剛好是相反的,因為林務局就權責的部分,他都按照規定,也按照他的專業做了我們認為在專業當中適當的處置,但是現在在社會上,其實表面上看起來是獼猴保育程度降的問題,但是事實上不是這個問題。
另外一方面,獼猴的保育團隊認為獼猴是要被保護的,動保團體也認為不可以傷害,學術社群就開始質疑林務局、特生中心推估出來的……因為這個就牽涉到降等,降等時,媒體大量報導因為主辦機關說按照族群推估,可能有30萬隻,好像多到可以不用保護了,是有這麼一說。
所以,學者專家一直來質疑我們說推估可能是錯的,這個是聲量上很大的點,因此就導致我們做的結果被大家懷疑。
再者,農民又覺得政府應該要做什麼事來幫忙解決問題,這幾個勢力拉鋸。我們前一陣子開的會初步決定是要調降保育等級,但是保育等級調降並不等於大家就可以想殺牠就殺牠,這是我們要跟社會方面溝通的。
不管有沒有降等,農民覺得猴子損害農作物這一件事非常重要,社會上大家覺得對這個案子一知半解的,透過這樣的會議相互釐清、對話,一方面也可以讓我們的PO們來作這個練習的教育訓練。
想要讓不同的利害關係人對話,討論看看有沒有什麼辦法是可以解決獼猴跟農夫間的衝突。
它不會消失。是不會消失,但是政府非常有誠意在面對這個問題,我們把各種面向攤開讓社會對話。
確實是,但是重點是獼猴降等的這一件事,讓整個長期以來的衝突有一點白熱化。
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並沒有表示。
農糧署責任就會加重,因為猴害的樣態,像哪一些利害相關人會受到影響,就把關鍵的找出來,包含原住民族這一塊就會變成跨部會的了,因為可能有原住民族狩獵習慣的問題。
那時新聞我們看到滿州鄉的鄉長在新聞上提到要獵猴。
擔心這一次的協作會議。
大家都可以交換意見,榮生的顧慮不是沒有道理,今天的議題當作是練習題,因為保育還是容易成為民眾提案的對象,我們這一次就單純處理,這個是一個走向。但是接下來,降等確定公告、結束之後,將來我們自己還是內部要處理猴害的問題,也許農委會自己再來開別的協作會議,也許是這樣子。
對我來講,如果站在練習的角度來看,只要程序完整走完一遍,我都沒有意見;但是如果今天協作會議的價值是要解決比較具體的問題,這一次也只能當作是一個練習題,大概就這樣子。但是我尊重業務單位的意見。
(這個議題是)社會衝突比較大的部分,所以我想聽聽看除了我們兩個之外,其他夥伴的想法。
你現在講的意思是,媒體及各界經常抱怨猴子造成農作物的損害?
猴災不是天然的項目之一。
只要牽扯到保育類的議題,其實大家的堅持都還滿強的。
猴害這一件事在選舉之前就存在,有些人因為選舉的關係聲量會變大,但是在那之前,我們長期蒐集農委會的輿論,猴子傷害農業的案例越來越多。
還有一個問題在於猴害的這一件事,雖然他們管猴子,但是他們是保育,事實上應該是說猴害並不是法定業務,所以值得討論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們如何看待這一件事。
媒體或民眾會跑出來,除了觀光客受害之外,對農業來講是一個很大的困擾,所以要更廣泛談到這個問題,也不是不行,我也不知道發展到最後會怎麼樣,就是因為是一個新的issue。
以農業來講有做一些事,我們有做猴子電網的事,那也是教育農民說可以做這樣的預防措施,也就是讓他們不要進來,可是有一些農民不太希望用這個東西,可能嫌麻煩或怎麼樣,雖然有補助,但是也是增加成本,這個是目前技術層面上可以做的事。
但是我也並不是想要透過這樣的東西去跟民眾宣傳說就是要來用電網,但是那個是一個解決方式,我覺得透過這個協作會議還是可以被提出來。
我也希望藉由這樣,大家可以蒐集到更多這個有關於減少猴害。
絕對不可以是這樣的答案。只是因為目前沒有統計有多少人受傷,並不表示沒有人受傷。
也許統計的結果是我們都知道有這一回事,但是我們不知道他的規模,所以協作會議的結果是可能政府部門要正視這個問題,要進入政策議程,我們要去統計或者是想辦法找出規模有多大,也許結論之一是要做這一件事。
我們有哪一些措施、政策工具,透過希望協作會議,讓大家多加利用。
這樣可以。
猴子跑到快速道路上發生車禍,是不是算猴害。
即便我們討論,也可以是協作會議的形式來做。
今天還是因為我們說要開協作會議的關係,這一些單位的專家才可以真的坐在這裡第一次討論,因此我要感謝今天有這樣的機會。
第二,等一下是不是可以拜託PDIS團隊及夥伴們,說明一下協作會議的精神與用意,還有怎麼樣的狀況?
因為我等一下必須要趕高鐵,我只能先講到這邊,不管到最後,大家覺得這個議題是不是需要開協作會議,這個結果我都可以接受。
因為大家可以接受思辯的過程,我平常比較少聽到特生專家的意見,今天你這樣講也是一個很好的表達,我覺得滿好的。
我們覺得動物行為超過我的專長,我的同仁提出來很好,我先告退,請大家有意義的討論。
各位夥伴大家午安,我是農委會的PO秀美,在這一次的機會裡面非常難得,謝謝政委、行政院、外交部的協助,讓我用PO的身分出去,當然我自己也清楚,其實到了美國,很多朋友會問什麼是PO,他們也問我工作在什麼地方,我說我在農業部門工作。
這兩天的活動中有公務行程,第一天是做「vTaiwan」的演示及介紹,美國對這一塊非常有興趣,私下交流的時候,還跟我介紹了一些朋友,他們說在美國follow有關於「vTaiwan」或者是公民參與前五大之一,我說:「哇,你們專門研究這個,還有排名喔?」
第二天是介紹我們平常實體協作會議的流程,因為外國朋友大概知道我們的協作會議其實是「Join」平台案源為來源,我們部會會針對已經成案轄管的案例來參與協作會議,這樣的過程對他們來講,他們覺得不但發揚「We the People」的精神,還有落實到後端的部分,如何實際解決公共問題,他們覺得滿佩服的,我感覺他們滿高興,有聽到後端我們業務如何處理這一塊。
這一次的協作,我們也觀察到臺灣人的思考方式跟美國人的思考方式有哪一些不一樣,我們這一次的協作會議有兩個主題讓他們選,他們選了有關於資料integration的部分,另外一個議題是網路霸凌,他們就選了資料整合,這個原因是他們裡面有很多人都是資料處理相關的業務背景,或者是他們自己的興趣是在這個地方。
但是當他們選擇這個主題的時候,在發展概念跟議題界定的階段,我帶的那一組卻陷入了一團混亂,有2/3的時間他們自己搞不清楚什麼是「data integration」,花了不少時間各言爾志,我說如果很空泛的話,是不是要想一個議題,然後聚焦在那邊,比較好處理。
對於紐約人來講,租屋是很大的問題,紐約租屋的公共服務,他們有很多不滿,因此討論後他們決定拿這個議題來套用習作,從這一件事上發揮data integration的精神做好,有了具體的案例之後,發展就很快,也有了答案,所以我想臺灣是不是也一樣?
像我們在「Join」平台上的案例,其實都很具體,我不要什麼、我要什麼,大家的提案都很清楚,所以協作會議如果議題越清楚,或者至少是大家理解的,會有一些共識出來的機率越高。
其次,這一次的過程中,有點可惜的是,因為來了很多朋友,可是我們事先沒有什麼機會去瞭解對方的背景,大概是怎麼樣的人,又或者是他可能在哪一個部門,我們知道裡面有一些資訊相關的工作者,有一些是在民間、有一些是在紐約市政府工作、有一些是紐約市政府的外圍組織,接受紐約市政府委託做一些事,我們不清楚他的背景及專長,使得我們在互動的時候,只能憑著人與人的誠意與直覺在互動,雖然這也滿棒的,但還是希望,如果能夠有一些資料預先研讀的話,我們可能會創造更有效或聚焦的溝通。
但是不管怎麼樣,在這一次的經驗是非常難得。我記得在我的分享報告裡面,有提到大家覺得PO很棒,但我的終級目標是No More PO,因為希望每一個公務員都有PO的本事、概念,能夠讓政府的公共服務做得更好。後來我在Twitter上看到其中一個參與者Quote我的話,他說很喜歡那一句話,害我有一點小感動。
最後,我覺得語文不是問題,其實在座很多PO,政委辦公室詢問大家的時候,相信大家都有一點心動,但是因為公務繁忙或者是語言障礙,就不敢報名參加,我英文很爛,我想說本來不是我的母語,反正講就對了,我發現他們聽得懂,也沒有人嫌很爛,跟大家分享,如果有這樣的機會,鼓勵大家再去走一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