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我們就說:各位在地時間好(Good local time)。
是的,我也是。
當然。我認為目前最大的誤解,就是把「參與」與「承認」混為一談。有時我們會聽到這種說法,認為國際組織裡正在進行一場零和的主權之爭。但這其實是一個公共利益的問題,因為大多數國際組織都是以「功能性參與」為運作基礎——分享數據、遵循標準、在緊急情況下協調合作。臺灣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的表現已經證明,以貢獻為基礎的參與模式是可行的,完全不必觸及外交承認或零和博弈。
我個人經常面對的主要誤解,是關於聯合國大會第 2758 號決議。德國馬歇爾基金會、英國國會以及歐洲議會的法律分析現已確認,該決議實際上並未提及臺灣,也未決定臺灣的地位,因此並不排除臺灣的參與。然而,幾十年來,北京一直將其視為一張空白支票——但它並不是一張空白支票。
那麼,誰需要聽到這些?我認為是那些誤將政治壓力視為法律義務的常駐代表和秘書處官員。「行政慣性」並不是國際法。那些依賴多邊體系可靠性的理念相近民主國家也必須聽到這些,因為堅持讓這些系統按設計運作,對他們最為有利。
好的。「幽默戰勝謠言」是在 2020 年 2 月推出的。當時我們剛開始實施口罩配給制。我記得我在華府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演講時,提到這有多重要。
我們將藥局口罩庫存的即時數據開源,作為開放資料提供給公民科技社群,在 72 小時內,他們就開發出數十款應用程式來幫助公民尋找資源。經同儕審查的研究證實,這種公部門的透明度促成了快速的草根回應,同時減少了恐慌。
這避免了兩極化:不會出現一方說「你需要最高等級的 N95,配給的醫用口罩只是安慰劑」,另一方說「重點在通風,口罩有害,N95 會殺死你」這種情況。在臺灣並沒有發生這種兩極分化。
我們製作了一個非常有趣的迷因:一隻柴犬(總柴),一隻可愛的狗狗戴著口罩,旁邊有隻爪子寫著:「口罩是為了保護你,不被你那沒洗過的髒手摸到。」所以,如果你不喜歡戴口罩,我喜歡戴;我只是在提醒你洗手而已。這種「幽默戰勝謠言」的做法預先破解(pre-bunked)了圍繞口罩使用的緊張和對立。
我們在接觸者追蹤、疫苗接種等方面也做了類似的事情。
但當世界衛生組織(WHO)排除臺灣時,這些創新就只能留在孤島上。這些不只是實驗;它們真的有效。2020 年,我們僅有 7 人因新冠肺炎過世。
但因為這些方法無法被整合進全球的培訓、演習、標準或通報協定中,這種可互通的信任(interoperable trust)就只留在了臺灣和少數幾個夥伴國家(如紐西蘭,他們確實學習了臺灣的劇本)。
排除臺灣使臺灣孤立,但真正的傷害是造成全球衛生網絡的缺口。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臺灣所建立的體系有三個層次。
第一是技術和專業的近用權(access)——不僅是剛剛討論的健康數據,還包括環境感測方面的公共衛生。我們擁有世界上密度最高的環境感測網絡:不只是氣候,還包括空氣品質、水質、噪音水平等。
第二,我們將此轉化為基礎教育。2019 年,我們改變了課綱,從「識讀」(literacy,接收資訊)轉變為「素養」(competency,共同產製資訊)。單靠機構式的事實查核無法讓年輕心靈對兩極化和陰謀論產生免疫力。但是,透過同儕團體經歷事實查核的過程可以;他們學會了「預防針」(pre-bunking)的藝術。
這應該成為國際課綱的一部分,讓世界各地的人們能夠進行跨文化的社會轉譯,透過彼此的視角看世界,避免被斷章取義的資訊操弄所分化。
第三,我們需要法律執行。臺灣是世界上第一個要求線上廣告必須具備「全方位數位簽章」的國家。正因如此,過去一年來,我們完全沒有深偽(deepfake)詐騙廣告。
如果你在臺灣滑 Facebook 或 YouTube,你根本看不到那些加密貨幣投資或類似的詐騙廣告。
現在我們看到,例如日本正考慮採用臺灣模式來進行全方位的 KYC(認識你的客戶/實名認證)及相關措施。
所以這不僅是公民素養和專家共識。在某個時間點,由下而上的協定設定會成為國家法律。我們也需要讓這些法律在國與國之間能夠互通,這樣網路犯罪分子就無法透過在最脆弱的司法管轄區註冊和發布訊息來進行套利。
好的。正如妳所說,臺灣從未真正完全受惠於「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因此,雖然卡尼總理的演講引起了許多依賴規則來維持公平競爭環境的國家的共鳴,但同樣是這個「公平競爭環境」,卻允許了 2,350 萬人被排除在全球議程之外,並讓政治壓力偽裝成制度規則。
真正的問題是:什麼原則將驅動即將到來的重構?重構即將到來。如果由脅迫來設定條款,那是倒退。但如果「貢獻」、「透明」和「互通性」成為參與的門檻,那可能就是進化。
臺灣的處境是對任何擬議中的新國際秩序的一個測試案例:我們是否要建立一個「經證實的能力就能贏得席位」的系統——是或否?如果是,那就是更好的秩序。如果不是,那就不是進化。如果我們接受一個強權即公理的系統,那就不是我們想要的方向。我們對臺灣問題給出的答案,將告訴我們全球治理正往何處去。
多元宇宙從根本上來說,是關於「以社群為設計核心」。與其讓科技把人們從社群中拉出來,進入一個助長兩極化和「靠激怒來賺取流量」(engagement through enragement)的全球社群媒體空間,多元宇宙將其反轉,讓我們把社群內部和社群之間的衝突,不視為要逃離的火山,而是視為可以汲取並用於「共創」(co-creation)的地熱能源。
臺灣作為最年輕的板塊擠壓島嶼——大約只有四百萬年歷史——對地震略知一二,也知道地震如何每年將臺灣推高約半公分。
這種多元治理模式,是我與牛津大學同事 Caroline Green 共同開發的。我們思考人類與 AI 系統——以及許多其他系統——如何互通。我們稱之為「關懷六力」(six-pack of care);該架構位於 6pack.care 。
想像全球治理——包括 AI 智慧體(agents)和人類——不再是每一層都有守門人的階層結構,而是一個由許多在地守護者組成的生態系統,就像日本概念中的「神」(Kami)或在地神靈。
河神(河川的 Kami)沒有野心去管理森林;它的目的是確保河流繁榮。森林之神對森林也是如此。它們透過共享協定(protocols)來互通,而不是透過中央指揮。
由此衍生出三個設計原則:
可組合性(Composability) — 不要把參與鎖定在單一的承認地位上;將其分解為不同層次——數據共享、標準制定、聯合演習、能力建設的相互承認——讓實體在它們有貢獻的地方參與。 可驗證性(Verifiability) — 聲明和風險報告必須是可審計的,以減少謠言和政治操弄的空間。 可互通的信任(Interoperable trust) — 在衛生、航空和跨境合作技術協議等領域,信任架構應受到保護,免受政治干擾;即使政治陷入僵局,專業知識也必須流通。
總結來說,現代治理架構應該像 AI 智慧體和人類在網際網路上互動的方式一樣運作——專注於協定和互通性,而不是由單一權力中心來決定誰可以連線。
我最近在《科學》( Science )期刊上合著了一篇關於 惡意 AI 蜂群以及如何克服它們 的文章。
今天,假訊息(disinformation,定義為錯誤的訊息)正在讓位給「氛圍攻擊」(vibe attacks):成千上萬個由 AI 驅動的帳號,每個都分享一則可能符合事實的新聞,但卻帶有強烈的情緒表達。
強烈的感受本身沒有錯,但當你被這類內容包圍時,會產生一種共識的幻覺——就像「人造草皮」(astroturfing,意指假冒的草根民意)。
想想那個迷因:一隻狗坐在著火的房子裡,享受著溫暖和光亮,說:「這很好(This is fine)。」這並不好。
人們正被 AI 系統生成的「合成親密感」(synthetic intimacy)所包圍,這些系統在跨文化說服方面具有超人的能力。要對抗這種情況,你不能只專注於內容。
內容層(content layer)現在幾乎沒用了,因為合成親密感可以透過私訊和小群組聊天傳播,使得大部分公共訊息防禦機制失效。
相反地,臺灣的方法專注於行為者和行為。
舉例來說,幾年前我們向臺灣的隨機號碼發送了 20 萬則簡訊——所以我們知道他們是當地居民——簡訊來自政府認證的號碼 111 ,因此每個人都知道這是官方訊息。
訊息很簡單:「深偽技術(Deepfakes)威脅網路資訊安全與完整性。我們應該一起做什麼?」
這不是部長宣布由上而下的政策,而是邀請民眾集思廣益。
成千上萬人自願參加。我們選出了 447 人 作為臺灣人口的統計縮影,在性別、年齡和其他因素上保持平衡。他們分成十人一組在線上進行審議,每個人都要與其他九人互動,規則是:你必須說服彼此,想法才能成為法律。
其中一組提議,所有線上廣告都應該顯示類似香菸警示標籤的東西,並且只有 數位簽章 才能授權移除該標籤——建立受託驗證(fiduciary authentication)。
另一組提議,如果 Facebook 或 YouTube 發布了未經簽章的廣告,導致有人因此損失了七、八百萬元,平臺應該對損害承擔 連帶責任 ——因為它實際上成了共犯。
第三組指出,TikTok 在臺灣還沒有法律代表處。如果它無視我們的責任規則,那該怎麼辦?他們的解決方案是:每無視一天,就 將連接 TikTok 的速度降低 1% ——這是流量管制,不是審查。實際上,中國應用程式 「小紅書」 就觸發了這個條款。
接著,我們使用 AI 系統將這些想法編織成連貫的規則草案。參與者在一天結束時投票; 85% 的人同意 ,剩下的 15% 至少也能接受這個結果。由此產生的法律在幾個月內就通過了。
這就是為什麼在過去一年裡,臺灣的社群媒體上 沒有出現深偽詐騙廣告 。
而且因為網路犯罪是不分黨派的——並沒有所謂的「支持網路犯罪黨」——這讓我們的政體更加 反脆弱(anti-fragile) 。不再是一方爭取言論自由,另一方爭取公共安全,這兩者反而相互加強,就像板塊擠壓將 「玉山」 推得更高一樣。
立法固然重要,但 這個過程本身是可以廣泛分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