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你們如果時間來不及的話,法務部的立場已經非常明確,我們會先作回應,其他相關部會也拜託PO跟主責同仁說明,能夠儘快把相關的資料給我們,我們好做彙整,以上報告,謝謝。
但是按作業程序1月3日前必須要回應提案人,而當天協作的結果,也很抱歉,很多的部會都被拉進來了,我算了一下大概有七個部會,有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勞動部、財政部及教育部,如果是屬於你們主責的部分,能夠在期限給我們一些具體處理的方案及建議,我們好在1月3日回覆時,也能夠很明確讓提案人及附議人有所瞭解。
這個協作提出的時候,外界對法務部褒貶不一,有人說我為什麼要提出不符人道的鞭刑議題來協作,但我覺得協作很好,當天很順利的轉移到酒駕議題,也獲致很多具體的建議,這裡我就不再贅述。
不過那一天滿遺憾的,臺灣人權促進會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司改會都未能夠派人出席,當然他們是放在討論鞭刑,他們對這個議題都不以為然。
不過我們在討論會前會之前,我們就沙盤推演,希望把鞭刑變成只討論在酒駕這一塊,事實上當天運作也非常順利,也非常謝謝政委跟團隊來協助。
我也要謝謝當天協作的同仁、附議人及參加的同仁,相關的部會都來幫忙做協作當天已經有一些議題的相關結論。
主席、各位長官及夥伴,這一個議題是我當時自己自告奮勇提出來的,大家都知道,因為原先討論五星旗案子的時候,因為政治性比較高,我就轉移到鞭刑的議題。
其實這一個議題之前都有討論過,有很多一起討論的夥伴都在這裡,今天再重新討論,我想應該會有聚焦,謝謝大家。
剛剛政委提到,我們真的是把它整個彙整,也要謝謝蔡小姐,她很辛苦,幫我們很完整呈現出來。也要謝謝主任,檢察官是非常忙的,尤其主任檢察官的業務真多,所以每一次跟他聯繫的時候,有時候幾天都找不到人,都要下班後才聯絡得上。
真的謝謝政委、顧問及團隊,我想我們今天會把這一個議題充分討論及交換意見,「提點子」跟這幾位附議者都來了,謝謝你們,真的邀請你們來。
大家好,應該都認識我,羅柏,我是法務部的PO,謝謝大家對於這一個議題的關心,所以在上一次一直不希望把這一個議題提出來,但是大家都票選,還滿高的,害我們主任檢察官今天一定要來處理這一件事。
法務部這一個議題也沒有進度,立法院開議了,我們的立場是不主動作協調,內政部警方可能會比較積極一點,但目前都沒有進度。以上報告。
是不是用這一種方式?
但是有一個狀況,最新的一版有沒有可能跟第一版差異的地方用另外一個顏色呈現出來,不知道有沒有可能,可否請國發會來研究一下。
主席、各位夥伴,剛剛因為有提到法務部上次的狀況,所以很快做一個調整,我覺得這樣子很不錯。
看看這個是怎麼處理的,我們不是很清楚。
有修了。
有了。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序號9,有關於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這一案,上次會議的時候,主席有請我們就時程方面詳細地列明,相關的資料我有送到PDIS小組,遵照主席的意見來做處理,所以假設可以的話,是不是解除列管?
我倒同意這樣的界定,但是問題在執行上,像今天有很多部會有一些單位的人也有來,像法務部也有帶一位同仁來,他是承辦人,在執行代位投票的時候,要怎麼執行,這一點比較重要的。
法務部針對所提建議部分,我看了一下似乎都有把一些相關的保護規定、新修訂的做法列出來,只是好像不是那麼清楚,因為現在這個案子剛在簽辦的過程,我會把這個意見帶回去,讓主管司看是不是把這一件事說得更清楚,釐清他們的疑義,謝謝。
序號44的部分,在4月12日廉政署的會議室召開了協作會議,非常感謝當天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都有派員來參與,當然也要感謝剛才提出報告的佳玉及金管會的則華擔任桌長,讓會議順利進行,尤其利害關係人提出非常非常多的建議,法務部都已經收到各相關部會的回應資料,今天我出門前才蓋章,已經彙整完成往上呈核了,希望在5月17日的時程內,能夠儘快上網回應,以上報告,謝謝。
這個議案既然廢除的議題已經不存在,所以是不是建議可以解除列管?
從3月12日至現在,有兩個月,會前有請教主管的業務司承辦同仁,他說最近會召開會議來作討論,就研修的方向廣泛討論。
這個案子行政院羅政委在3月12日的時候已經有一個具體的結論,請內政部警政署研提具體需求內容或條文草案版本,並請法務部儘速邀集司法院及相關司法警察機關進行本條例的研修事宜,因此具體所謂廢除的議題並不存在,往後是從研修的部分著手。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PO報告,序號9的部分,事實上上次開會,我就想提出來,但是因為上次我剛好另外有要公,所以沒有來,但是今天還是做一個說明。
不是協辦,出、列席都沒有關係。
沒有。
我們可以列席。但是還有衛福部、性平處,都要列席。
當時的狀況是,我們來做適當的發言而已。
我們都是列席,不一定要協辦。
會。
對。
對不起,法務部的立場是協辦嗎?我記得上次有提到,是不是不需要?
地點是中選會處理?
抱歉,時間訂在什麼時候?
法制作業。
大家好,我是法務部的PO,真的很感謝,今天這個場地是我們跟廉政署借來的,這個場地非常好。看到這麼多人來出席,我以主辦機關立場表達謝意,另外也感謝協辦機關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當然也要感謝提案人及附議人,還有我們的專家一起來參加,等一下希望透過這樣的會議可以充分討論,謝謝。
尚不知道等多久,也不知道要列管多久。不過沒關係,每一次我都會報告掌握的情況,謝謝。
這個案子一直掛在那邊,我也無能為力,立法院這個會期還是沒有排入優先法案。
主席、各位夥伴,剛剛雨蒼說每一次都要聽羅柏講話。
就「輕判」(這件事) ,新聞事件之後常常會有這樣的情形,判的部分是由法官來處理的,刑度是有規範,但是量刑的部分係法官就個案去做認定,我想事實上跟上次農委會動保法的案子有類似,所以我們當時的意見也是這樣,現有的法令規定都已非常重,最後法官怎麼判,屬個案認定問題。
謝謝雨蒼的建議,我們業管單位會就這一個部分回應。
法務部針對這個議案成案之後,我們的業管單位都按照程序在處理中,但是這個案子我們最終建議是不需要協作,相關的說明請檢察司林檢察官詳細說明,謝謝。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針對這個議題,我想大家都清楚,最近對於這個議題討論很多,正反意見都有,尤其內政部到部長那邊都主張要廢除的,法務部還是採取保留的態度,本部所屬檢察官也都有一些意見,當然正反意見也有,所以這個案子可能要等下個會期之後,看立法院要怎麼處理,法務部的立場就是要配合立法院審議處理,謝謝。
不曉得資訊處是不是自己填,這個相關性要如何處理?謝謝。
主席、各位夥伴,跟這個議題有一點相關,最近我想每一個PO或者是資訊單位都有接到國發會的公文,裡面有提到跨域開放政府、落實公民審議這一塊,其中第2點有提到擴大民眾參與、資訊公開、決策透明,請各部會填列,也就是擇定政策諮詢議題,納入PO工作推動會議來檢視,我不曉得各部會的做法如何,剛剛農委會的部分po也不了解,日前我打電話給交通部po,好像也說沒有看到這份公文。
(回答雨蒼的問題)現在政府一天到晚要直播、做網紅及很多事情,我覺得這個議題可以協作一下,大家討論,到底正面、反面,我覺得這個協作起來會滿有趣的。建議供參!
剛剛有提到會議的時候,請業務單位陪同出席,我們也會碰到業務單位就說:「我資料給你,你去參加會議」,但是我們這樣子去的話,很危險,去了之後,大家會提了很多問題,像唐鳳主持,會問法務部的意見,PO無法正確回應,對於會議的進行會有影響,我覺得這個是要溝通的,是要讓機關首長、副首長重視這一件事,就會做得更落實,謝謝。
會有一點嚴重。這並不是必要,但是本身是,那最好,如果硬要我們PO都去參加,或許也有不妥,長官也或許會有不同看法,相信各位 PO都會很重要很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