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這一個議題也沒有進度,立法院開議了,我們的立場是不主動作協調,內政部警方可能會比較積極一點,但目前都沒有進度。以上報告。
是不是用這一種方式?
但是有一個狀況,最新的一版有沒有可能跟第一版差異的地方用另外一個顏色呈現出來,不知道有沒有可能,可否請國發會來研究一下。
主席、各位夥伴,剛剛因為有提到法務部上次的狀況,所以很快做一個調整,我覺得這樣子很不錯。
看看這個是怎麼處理的,我們不是很清楚。
有修了。
有了。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序號9,有關於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這一案,上次會議的時候,主席有請我們就時程方面詳細地列明,相關的資料我有送到PDIS小組,遵照主席的意見來做處理,所以假設可以的話,是不是解除列管?
我倒同意這樣的界定,但是問題在執行上,像今天有很多部會有一些單位的人也有來,像法務部也有帶一位同仁來,他是承辦人,在執行代位投票的時候,要怎麼執行,這一點比較重要的。
法務部針對所提建議部分,我看了一下似乎都有把一些相關的保護規定、新修訂的做法列出來,只是好像不是那麼清楚,因為現在這個案子剛在簽辦的過程,我會把這個意見帶回去,讓主管司看是不是把這一件事說得更清楚,釐清他們的疑義,謝謝。
序號44的部分,在4月12日廉政署的會議室召開了協作會議,非常感謝當天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都有派員來參與,當然也要感謝剛才提出報告的佳玉及金管會的則華擔任桌長,讓會議順利進行,尤其利害關係人提出非常非常多的建議,法務部都已經收到各相關部會的回應資料,今天我出門前才蓋章,已經彙整完成往上呈核了,希望在5月17日的時程內,能夠儘快上網回應,以上報告,謝謝。
這個議案既然廢除的議題已經不存在,所以是不是建議可以解除列管?
從3月12日至現在,有兩個月,會前有請教主管的業務司承辦同仁,他說最近會召開會議來作討論,就研修的方向廣泛討論。
這個案子行政院羅政委在3月12日的時候已經有一個具體的結論,請內政部警政署研提具體需求內容或條文草案版本,並請法務部儘速邀集司法院及相關司法警察機關進行本條例的研修事宜,因此具體所謂廢除的議題並不存在,往後是從研修的部分著手。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PO報告,序號9的部分,事實上上次開會,我就想提出來,但是因為上次我剛好另外有要公,所以沒有來,但是今天還是做一個說明。
不是協辦,出、列席都沒有關係。
沒有。
我們可以列席。但是還有衛福部、性平處,都要列席。
當時的狀況是,我們來做適當的發言而已。
我們都是列席,不一定要協辦。
會。
對。
對不起,法務部的立場是協辦嗎?我記得上次有提到,是不是不需要?
地點是中選會處理?
抱歉,時間訂在什麼時候?
法制作業。
大家好,我是法務部的PO,真的很感謝,今天這個場地是我們跟廉政署借來的,這個場地非常好。看到這麼多人來出席,我以主辦機關立場表達謝意,另外也感謝協辦機關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當然也要感謝提案人及附議人,還有我們的專家一起來參加,等一下希望透過這樣的會議可以充分討論,謝謝。
尚不知道等多久,也不知道要列管多久。不過沒關係,每一次我都會報告掌握的情況,謝謝。
這個案子一直掛在那邊,我也無能為力,立法院這個會期還是沒有排入優先法案。
主席、各位夥伴,剛剛雨蒼說每一次都要聽羅柏講話。
就「輕判」(這件事) ,新聞事件之後常常會有這樣的情形,判的部分是由法官來處理的,刑度是有規範,但是量刑的部分係法官就個案去做認定,我想事實上跟上次農委會動保法的案子有類似,所以我們當時的意見也是這樣,現有的法令規定都已非常重,最後法官怎麼判,屬個案認定問題。
謝謝雨蒼的建議,我們業管單位會就這一個部分回應。
法務部針對這個議案成案之後,我們的業管單位都按照程序在處理中,但是這個案子我們最終建議是不需要協作,相關的說明請檢察司林檢察官詳細說明,謝謝。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針對這個議題,我想大家都清楚,最近對於這個議題討論很多,正反意見都有,尤其內政部到部長那邊都主張要廢除的,法務部還是採取保留的態度,本部所屬檢察官也都有一些意見,當然正反意見也有,所以這個案子可能要等下個會期之後,看立法院要怎麼處理,法務部的立場就是要配合立法院審議處理,謝謝。
不曉得資訊處是不是自己填,這個相關性要如何處理?謝謝。
主席、各位夥伴,跟這個議題有一點相關,最近我想每一個PO或者是資訊單位都有接到國發會的公文,裡面有提到跨域開放政府、落實公民審議這一塊,其中第2點有提到擴大民眾參與、資訊公開、決策透明,請各部會填列,也就是擇定政策諮詢議題,納入PO工作推動會議來檢視,我不曉得各部會的做法如何,剛剛農委會的部分po也不了解,日前我打電話給交通部po,好像也說沒有看到這份公文。
(回答雨蒼的問題)現在政府一天到晚要直播、做網紅及很多事情,我覺得這個議題可以協作一下,大家討論,到底正面、反面,我覺得這個協作起來會滿有趣的。建議供參!
剛剛有提到會議的時候,請業務單位陪同出席,我們也會碰到業務單位就說:「我資料給你,你去參加會議」,但是我們這樣子去的話,很危險,去了之後,大家會提了很多問題,像唐鳳主持,會問法務部的意見,PO無法正確回應,對於會議的進行會有影響,我覺得這個是要溝通的,是要讓機關首長、副首長重視這一件事,就會做得更落實,謝謝。
會有一點嚴重。這並不是必要,但是本身是,那最好,如果硬要我們PO都去參加,或許也有不妥,長官也或許會有不同看法,相信各位 PO都會很重要很稱職。
PO net聯繫管道,除了一般性的工作之外,互相有要請大家幫忙的,電話來,當大家是自家人,可以幫我們協調的就儘量,難免有時跨部會的事,我們沒有辦法處理,若有這個需求的時候,也請大家協助找到該找的窗口,對我們比較有幫助,也會比較善意,這個是我的建議,一同努力!謝謝。
以後大家會常常碰到她(玉琪),她可能會參加PDIS小組,我覺得擴散出去是好事,她很認真,她必定要跟大家多接觸,她也滿優質的,我也很不捨的,但是沒有辦法,把這一件事做好,我們是應該的。
被投票選上,我們的業務單位絕對有壓力,PO如何去溝通?協調?就會很重要。相信大家都做得不錯了,但絕對有難處,一同努力!
要協作這個議題,我覺得真的慎選很重要,不然的話,我們過去這幾年做協作的,雖然這個是參考,但是最後的成果如何,我記得上次有分析過,講白一點,唐鳳也有講過,成效並不如預期,也就是以後如何妥善選擇議題來協作,這個是很重要的,因為回去就像楊科長所講的,業務單位沒有壓力嗎?絕對有壓力。但是院會指示,各部會當然要遵照辦理。
剛剛楊科長提到的,我們每一次開會的時候,其實國發會提出來以後,大家就在嘀咕了,報告這個不要、那個不要,最後又被選到,說實在的,那個壓力很大,尤其交通部經常中獎。
所以我們覺得要討論的是,如何把這一件事做得很完美、徹底,政府交代這一件事是很重要的事,我們儘量配合,機關更應全力配合。
很多部會都有這樣的困難點,都會覺得這個是新概念,反正也搞不清楚,開會就好了,我們PO就會沒有成就感,大家心理都有這樣的想法,或者是老PO更有這樣的感受。
另外,PO在這個功能中有沒有參加整個政策的過程,或者是不是瞭解整個政策的過程,至於PO有沒有參加部會會議及輿情會議,這當然是很重要的,這個決定權是在長官、機關首長或者是副首長。他重視你就必須要參加,這個要請唐鳳宣示,就是讓所有部會都很重視開放政府這一件事。
不好意思,我剛剛看到心智圖上寫到法務部,我覺得用中性的方式來表達意見,儘量用比較中性的方式呈現,也許這個也是大家的意見。。
像我今天來看到楊科長覺得很開心。以後有機會跟法務部協調、或想參觀法務部所屬機關,我們都很願意協助,所以這個聯繫的管道,我們就成立這樣的team,我覺得是不錯的。將來我們碰到問題時再來進一步溝通討論,謝謝。
等一下下午我想大家都會大鳴大放,就提吧!看最後怎麼樣解決,我本來是參加第一梯次,後來參加第二次梯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