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謝大家,不好意思,稍微等了一下,我們開始這一次社創聯繫會議,在場也有很多朋友在高雄的社企高峰會渡過了非常棒的兩天,我自己也學習到非常多,再次感謝各部會同仁們的協助,還有三個主辦單位,也就是喜憨兒、Impact Hub、社企流的協同幫忙,我們這三天分別跟這三個團隊進行討論,也看我們怎麼樣可以在明年做得更好,但是無論如何我想對於國外的訪賓來講,這一次社企高峰會都是非常有Impact,我也持續在會後,不管是在網路公開的場合或者是一些相關的國際活動裡面,都看到大家覺得臺灣非常地Impactful,所以非常非常感謝大家。

  • 我們今天的議程就開始。

  • 報告事項案由一,歷次聯繫會議辦理情形,請鑒察案。第一項,社會創新實驗中心規劃及辦理情形,這一項主要是社創中心無障礙空間設置,無障礙空橋已經在5月20日建置完成,建請解除列管。

  • 第二項是社會創新服務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上架說明,本年度本部推動社創勞務跟財務納入共同供應契約,已經分別在4月22日、5月21日召開評選會議,預計6月、7月會分別完成上架。勞務部分會有一些體驗活動、財務部分會有循環經濟的產品。

  • 另外,社創登記資料庫會根據上架的社創登記組織進行SDG的分類,預計在6月的時候會分類上架,共契的產品、廠商也會依據SDG的分類進行特別的說明。本案持續辦理,後續回歸例行推動機制,建請解除列管。

  • 第三項,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申請對象以資源配置問題,請教育部說明。

  • 教育部針對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跟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盤點情形進行說明,依據前次的決議,我們目前已經先針對107年度核定220件計畫,請計畫團隊在結案的時候,去對應計畫內涵是否有對焦相關目標及細項。

  • 目前盤整起來220件計畫當中,共有137件計畫有對應到17項指標,有一些計畫也有進一步盤點其所對應細項的情形,我們有補充一個附件資料是目前初步的盤點結果,在大家的桌上,請參閱。

  • 另外,我們在未來進行108年的成果、109年徵件時也會思考再引導計畫進行對焦SDG的目標及細項的盤點原則,因為從這一次的盤點情況檢視來看,可能各計畫在認定是否有對焦的一些大方向原則,還有待一些共識釐清,教育部也會持續跟郭老師的團隊來作進一步討論,未來則視外交部需求適時提供相關的盤整資料,供外交部盤整運用,以上報告。

  • 非常感謝,我瞭解這個是統計資料,實際的細項資料,包含計畫名稱、對應的指標已經放在USR的網站上嗎?或者是開放資料平台或者是其他可以取得的位置?

  • 針對這一次學校填列出來的盤點狀況,我們目前再做一下檢視,確認屬性相似的計畫是不是確實都有類似的盤點結果,我們在6月初把計畫名稱跟內容再次對焦之後,就可以放在USR的官網上,供相關的團隊參考。

  • 謝謝。以教育部一向的習慣,用創用CC的授權,不只是外交部編列我們的自願性報告時可以使用,也包含地方政府,其實我之前去桃園市才聽說地方政府也想要編列他們自己永續的報告,就像紐約市一樣,我們知道紐約市的報告跟美國的報告是不一樣的,因此在這一個過程中,我覺得我們的USR無論如何都是非常適合被放進去的成效指標,所以建議這個資料公開的時候,採用開放授權,讓每一級縣市政府跟中央政府都可以使用,謝謝。

  • 第四項,勞動合作社適用勞動基準法的普世性,請工程會及衛福部說明。

  • 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工程會發言,針對這一項案由的決議,總共有兩項,第一項要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本會已經有循程序,將範本的修正草案函請相關的機關、相關的公會來表示意見,剛好這一段期間,採購法的修正草案進入密集的朝野協商,在4月30日三讀通過,並且在昨天即5月22日時總統公布,所以要配合母法,因此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修正的部分,目前第1項的部分還沒有完全完成。

  • 第2項的部分是要加註投標廠商切結書的部分,這個部分已經遵照指示、辦理完成了,以5上報告。

  • 非常感謝。

  • 衛福部說明,有關於本部依照上次會議決議去參照工程會的勞動採購契約進行契約範本的修訂,已經納入合作社非具聘僱關係社員的勞動權益,我們已經在今年2月19日函知各地方政府據以辦理。

  • 有關於修正的條文,也請各位與會者可以參看我們的附件1,也就是第10頁的部分,以上說明。

  • 內政部有沒有要補充的?

  • 主席、各位代表大家午安,內政部報告,我們這一次真的要感謝主席的協助,還有經濟部、勞動部、工程會及衛福部的協助,我在這裡真的要跟大家懇切報告,我們要爭取並不是合作社的特權,而是在合作社法的框架下應該要有合理公平競爭的環境。

  • 大家一直在努力,前面先感謝,但是要跟大家報告新的狀況,像舊的合約在走的部分,有廠商看到沒有僱傭關係,所以有一些扣款價金的部分,合作社因為沒有錢,提出來的訴訟金額很小,事實上承攬了好幾年的工作,總計金額很大,有好幾千萬,卻只能提出50幾萬的訴訟。

  • 另外,有一個新的陳請案件是,新的合約上就已經在上面註明了,雖然都符合現在這樣子,但是新增扣款條件,也就是沒有稅的話,要把營業稅扣掉,沒有具有僱傭關係,你的勞健保給付,像勞退也要扣掉,經過計算之後,合作社拿到的價金真的都扣完之後,拿到的只比基本工資23,100元,多了240幾元,連合作社的行政操作費用都沒有。

  • 我在想是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們要保障的應該不是業主,而是應該保障勞工。

  • 而且這個合約是承攬性的勞務合約,並不是派遣性的,應該是多少的錢完成一定的工作量,應該是這樣子,如果這樣的合約部分,有一些新的狀況出來了,很不好意思,我們一直不斷拋問題,希望大家一起來解決,以上先報告到這裡。

  • 瞭解。其實我覺得這個是文化,大家知道有這個新的範本,還有這個範本在實際承辦適用的時候,知道它的精神是什麼,這是有賴於所有相關部會的朋友們,不斷把我們之前討論的過程跟內政部這邊所釐清的,包含不實具有僱傭關係等等的部分讓大家知道。

  • 我知道很多藝文界人士做文化創意的部分,聽到採購法三讀通過,當然一方面很高興,二方面是覺得一開始而已,好像是敲門磚,其實實際上在開標案的時候,所有的承辦人員、審計及主計的朋友們,還是要知道新法的精神什麼,所以在精神完全沒有被理解之前,就會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所以我覺得內政部可以的話,其實多多少少把一些各部會可以使用的說帖,或者是你們覺得比較好的標竿案例,也就是稍微指出來,開始放在你們的合作勞動網上面,或者是用什麼別的方式提供給大家參考,不然常常聽到的是哪一些個案不對、哪一些個案不能做或者是哪一些個案不好、哪一些會出麻煩,反而一些比較好的案例是讓大家比較知道的空間,因此可以往這個方向想想看。在新的文創採購法上也會用這樣的方式來鼓勵大家,有一些標竿案例,不過真的是很辛苦。

  • 第五項,2019亞太社會企業高峰會辦理規劃,本案將於報告事項案由二來進行說明。

  • 第六項,107年社會創新相關業務執行成果。上次的決議是請各部會依主責業務來持續推動社會創新,因為這個是大家一直持續進行的,所以建議先解除列管,社會創新行動巡迴座談會辦理情形。

  • 第七項,社會創新行動巡迴座談會辦理情形。

  • 經濟部今年已經分別在新竹跟南投辦理兩場座談會,台中社會創新實驗基地也以視訊的方式加入連線,桃園市社企中心也會在宜蘭場共同連線,後續會適時提報,並在聯繫會議中說明,本次建議先解除列管。

  • 第八項,亞太社會企業高峰會籌備情形,一樣會在案由二的部分進行說明。

  • 第九項,請各部會推薦108年社會創新職能訓練課程師資及職能補充訓練課程類別,請勞動部說明。

  • 勞動部在此要謝謝各部會的幫忙,提供我們很多資料,未來將會運用在相關的會議及訓練課程當中,本案建議解除列管。

  • 看大家有沒有要詢問的部分,這樣子聽起來除了採購法配套的那個措施還沒有完全完成,下次再聽一次實際的狀況之外,其他的應該都可以解除列管,謝謝。

  • 案由二,亞太社會企業高峰會辦理成果,請鑒察案,請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說明。

  • 大家好,我首先非常感謝各部會在這一次高峰會的協助,我們在5月11日、12日非常順利地舉辦了這一次的高峰會。

  • 同時也要非常感謝Impact Hub、社企流的三個單位合作,大家在這個過程當中都相當地辛苦。

  • 我們這次順利完成24場的議程,其實是超過1,200人在開幕式與會,參加國外的講者,大概有15個國家以上,現場的直播部分,也超過了1萬人次,這是我們在這兩天主要的成果。

  • 因為其實這個報告還算是滿緊急提供的,因此我們主要是摘要式地先跟大家報告一下比較重要的成果。

  • 在社企市集的部分,很開心這一次60個攤位,經由各部會的推薦,其實這應該是我個人參加過最成功過一次的市集,因為我為了要協助長官,所以我大概介紹了兩次以上(每一攤)。

  • 其實每個攤位都非常清楚闡述自己社企的理念,還有對於相關服務的提供,也很開心,其實在各部會推薦的過程中,真的讓我們去理解到各式各樣不同類型的社會企業。

  • 整個社企市集也很開心,其實除了與會的人員有參與之外,還有很多其他其實不是參與峰會的人員也受到社企市集的吸引,一同來參加。這幾天攤位的生意算滿不錯的,這個是非常開心的部分。

  • 再來,媒體跟社群的露出,電子媒體的部分,大概有44則;海外的部分大概有34篇,媒體的部分因為社企流這邊也在,如果有比較細節的部分,我們都可以再提出補充說明。

  • 最後,再次感謝大家的參與,我們不管是參與的人員、講者,其實都對這一次的峰會非常地感動,希望接下來明年有更棒的表現,以上,謝謝。

  • 另外兩個主辦單位也有要補充嗎?

  • 都還在休息當中。

  • 我們最後這一頁是,我們在跟設計師討論的時候,他們說這個峰會真的受到很多人支持,因為第一次排到這麼多合作夥伴,也是給他很大的挑戰,謝謝。

  • 確實。我記得我們有邀請兩位開幕講者,其中一位是加拿大的Tonya看了贊助單位,尤其是各部會都有進來,就問臺灣真的是跨那麼多不同的部門,真的有整合這麼好嗎?是這個設計師很厲害或者是我們真的所有的部會、所有的部門都全力支持,是表演而已或者是平常就這樣?我說平常就這樣子,這個是非常非常難得的,每一個部會都把社會創新、永續發展這一些概念變成大家施政的共同目標,他覺得這個是非常非常羨慕的。

  • 雖然,我們在接下來裡面會說臺灣每5個人是1個人聽過永續發展,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Tonya是說在加拿大50個人有1個人聽過就不錯了,因此她是非常感到鼓舞的,也跟我們要了英文的社創調查回去參考,我覺得這個對我們在外交上也是有非常大的幫助。

  • 各個部會的攤位也都讓人印象非常深刻,我自己印象深刻的是環保署的兩次循環、三次循環的demo,也是把經濟提升到有感的程度,在5+2裡面是比較晚啟動的一個,也覺得是靠這樣的峰會,讓大家對於循環經濟有一個非常好的瞭解,所以如果各個部會可以的話,向主協辦人員敘獎,讓大家在下一次峰會的時候更積極投入,讓國際看到溫暖的暖實力。下一個。

  • 案由三,108年度社創大調查結果說明,請鑒察案,請同仁簡報。

  • 由我來跟大家報告這次社會創新大調查的結果,首先很感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特別支持民間的調查,讓台經院、星展、願景工程及在座的社企流、Impact Hub都有共同參與社創大調查,事實上社創大調查在5月8日這一天有舉辦記者會,希望可以舉辦社創高峰會,一起讓大家看到臺灣這麼努力在推社會創新。

  • 其實整個調查,我們事實上都希望過去這幾年,無論是在推社會企業、社會創新都是很好的概念,但是事實上在民間,像我剛剛提到的星展願景在2015年、2017年都有針對民眾在做認知度的調查,事實上在2018年社會創新行動方案通過的時候,提高民眾對於社會創新或者是社會企業認知度作為很重要的目標,因此我們也希望透過這樣的方案、調查來瞭解在方案執行的過程中,是否有更進一步的結果,也謝謝主席,剛剛有劇透一下,這個結果還不錯。

  • 這個調查主要分成兩個部分:

  • 第一,一個是剛剛提到民眾認知度的調查,另外一個也是希望更瞭解社會創新企業營運的現況,讓我們在社會創新生態圈或者是政策挹注的時候可以更活絡。

  • 簡單跟大家分享一下,在民眾的部分事實上也通知地區、年齡分布調查了2,144份,社會創新企業的部分,除了中企處這邊有一些登錄的企業樣本,當然也包含了公司型態、NPO型態,也有民間的對象,公司型態是佔了六成五左右,事實上我們將近300份回卷。

  • 很快跟大家分享一下結果,民眾到底對於社會企業認知度是多少?相較於2015年、2017年,事實上今年的結果是從將近原本兩成不到,到現在的三成水準,有很明顯地提升。

  • 其實對於「社會企業」這四個字,或許民眾認知度還可以有進步的空間,但當我們對民眾解釋社會企業概念之後,其實有超過3/4的民眾是很支持社會企業的理念。其實我們看有一點微幅下滑,事實上也提升了我們自己對於社會企業理念的推升,也需要跟社會大眾多溝通。

  • 另外,其實對於民眾是否願意用實際行動來支持社會企業,我們發現這個比例也是非常地高,超過六成都是願意實際支持,甚至我們在實際的問項跟進一步來問,大概願意提高的價格是10%左右,也就是差不多六成左右。

  • 另外,社會創新這樣的概念事實上延續方案,我們希望透過創新、科技的模式,讓很多的社會問題被解決,事實上大概有17.8%左右的民眾聽過這個名詞。

  • 另外,我們解釋了這個理念之後,其實高達六成五都是相當認同的。當然,其實主席有劇透永續發展目標的部分,目前有兩成左右有聽過,不過我想在座應該是百分之百都有聽過吧!所以這個比例是非常高。不過比較有趣的是,我們發現年輕族群、高學歷族群對這個是非常關心。

  • 在實際目標裡面,17項當中,國內關注的是優質教育、優質工作、經濟成長及消除貧窮,也就是SDG 4、8、1的三個目標。

  • 在企業的部分,事實上台經院過去做了好幾年的追蹤調查,所以我們也在這一次的調查裡面,有做一些追蹤的比較,不過看起來比較多的社會創新組織都是在5年以下比較新興的概念,事實上也呼應這幾年一直希望好的概念可以實踐,他們可以出來有一個很好的組織形成。

  • 當然,目前是一個初創的階段,所以在資本額、員工數都是相對比較小一點,但是我們發現這一些社會創新組織,其實有非常高的比例都有聽過SDG相關的資訊,尤其是公司型態的部分,其實比例將近有七成,顯示其實對於公司的營運怎麼樣接軌SDG是相當地重要;主要銷售的型態還是在零售服務,其次是一些教育學習的部分。

  • 當然其實對於議題的關注,在臺灣其實滿特別的,大家都滿關心銀髮、老年的相關議題,另外生態的部分也是主要的重點之一。

  • 回應到17個目標裡面,其實跟民眾端是有高度重疊,大家都非常關心第4項目標的「優質教育」其實超過了三成多。

  • 另外,針對「良好健康與福祉」、「負責任消費與生產」,也是大家關注的目標之一。

  • 比較特別的是,我們發現社會創新組織當中,有高達四成三的創辦人是女性,相較於我國整體中小企業比例而言,其實高出非常地多,也呼應國際上大家認為女性特質有助於實踐社會創新的結果,在臺灣也有這樣的實證結果。

  • 另外,經營狀況的部分,我們也看到年齡別多屬於一個不太一樣分布,其實我們在這邊發現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公司型態的社會創新組織,其實滿多都是青壯年作為創辦人,是要實踐理想,但也必須要同時兼顧商業模式。

  • 但在NPO的部分其實有滿多高齡的世代在做創辦人,因此我們發現很多在實務上都是過去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有所成就之後回來,希望透過NPO的形式來做社會創新,因此在組織形態上也會有一些差異性。

  • 另外,我們其實也發現有高度的社會創新組織,還是透過銷售服務來達到主要的營收來源,而且非常好的結果是,我們在今年發現這一些組織有獲利的狀況大幅提升,相較於去年的結果。甚至在虧損的比例上也有下滑,所以其實整體來看這一些組織經營的改善或變成比較健全的方式,已經有很明顯地呈現。

  • 當然還有一些經營的挑戰,主要大家的反映都是在行銷或者是品牌,甚至是消費市場的開拓,因此也希望有相關的資源可以反映在這一些面向上。

  • 當然,其實我們在政策需求上,也詢問民眾是否需要社會創新的這一些相關認知,的確有看到滿高度的需求,這也是大家可以一起共同努力的目標。

  • 總結幾個重點:

  • 大家可能對於社會企業的認知度已經突破新高,有三成,認知度雖然兩成,但是對於這樣的理念是非常支持;有關於SDG的關注目標裡面,不論是教育或者是工作或者是消除貧窮,這個是大家非常關心的目標。

  • 在企業端成立的時間比較短、規模比較小,但是看到不論是女性的部分或者是營利的部分,其實都有非常大幅度的改善,過半的業者就SDG的目標為實踐的工具,其實也希望大家未來對於在行銷市場或者是品牌上也可以給社會創新組織更多的協助。

  • 以上,謝謝。

  • 非常感謝這一個報告,看大家有沒有想要提出詢問或者是討論的?

  • 如果沒有的話,這一份中文版跟英文版都已經公開在網路上了,很歡迎大家儘量使用,也可以作為各部會施政的參考。

  • 其實各個部會的作為跟永續發展目標裡面細項目標,其實一定都有扣合的,對內永續會或者是循環經濟這一方面,其實大家去進行回應之外,這一些民間的朋友,其實也可以幫我們達成所謂的國家目標或者是總體目標,所以這一個部分我想我們的價值跟這一些社會創新組織的價值是一致的,這一次的調查也更堅定臺灣其實非常認同一面發展有效的經濟商業模式,但是一方面又可以共同解決社會跟環境問題,所以如果大家願意的話,可以參考這一個調查的結果,讓我們在行銷及創造獨特的品牌價值上一起幫助民間的朋友們。

  • 108年度社會企業世界論壇組團規劃及經費事宜,請鑒察案。

  • 主席、各部會的代表,對於我國往年參與SEWF的部分,外交部一向都非常地支持,我們除了提供私部門參與這個會議所需要的經費補助,我們也會請駐館提供相關的協助。

  • 今年度我們將會遵照唐政委辦公室的指示,來主責辦理SEWF組團的事宜。今年的做法,我們想比照往年勞動部的做法,我們會委託一個NGO的代表來負責組團,這個經費我們粗估是需要新臺幣250萬元,因為本部的經費有限,我們還是勉勵地控留新臺幣150萬,100萬我們希望勞動部可以分攤,以上,謝謝。

  • 勞動部可以嗎?

  • 因為外交部今年首次接手辦理SEWF組團,屬調適過渡期,我們同意分攤這樣的金額,分攤上有兩個原則,一個是這邊列的分攤新台幣100萬元額度內。

  • 第二,如果實際支出的總額有更動的話,我們分攤的經費不會高於外交部的部分。目前這個金額原則上是可以的。

  • 另外,因為今年由外交部負責受理跟審查補助,所以對於備註欄的補助標準,也就是要怎麼審查,本部也沒有意見。

  • 這樣可以嗎?

  • 本案請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負責組團事宜,也請民間的組織來協助辦理,這個組團經費的分攤表,按照剛剛勞動部所加的附註,我們列入紀錄,並按照這個方式來辦理。

  • 案由五,108年社會創新專業人員訓練發展規劃,請鑒察案,請勞動部說明。

  • 政委、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以下由勞動部報告「推動社會創新職能訓練課程」的進度。

  • 主要希望大家屆時能夠廣為宣傳周知。簡報大綱請參閱。簡報第2頁,會有這個報告是因為希望藉由「規劃辦理社創人才培訓課程」,加強社創在業人才的培訓來推動社會創新。在簡報第3頁,我們在上次社會創新第四次聯繫會議之後,相關的部會有回覆一些預估參訓的人數,我們評估之後,預計先試辦兩班,合計50人,每一班36小時,作為未來辦訓的參考。

  • 預計7月份會在台北開課,9月份在高雄開課,參訓的對象除了各部會推薦的人之外,有意申請我們多元培力就業計畫的人,或者其他對這個議題有興趣的人都可以參加。

  • 在簡報第4頁,我們會逐步完成社會創新人才的培訓規劃,在教材部分,有八類領域,我們會逐步完成,所以今年先擇定四類領域來做教材的彙編,未來會逐步完成各類的教材。

  • 簡報第5頁,各部會之前已經提供一些職能補充等新增的課程建議,我們會再邀集社會創新、教育訓練領域的專家學者提出修正課程地圖的建議。

  • 最後,課程在7月、9月即將開辦,屆時我們會再提供各部會資訊,麻煩幫我們廣為周知,推薦民間單位的人員參訓,以上簡報,謝謝聆聽。

  • 謝謝,這個簡報很棒,可以公開嗎?

  • 因為大家會後會收到逐字稿及相關的簡報連結,請各個部會協助宣傳周知及推薦人來參訓,謝謝。下一個。

  • 三、討論事項,案由一。研商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及可串聯之政府資源,請討論案。

  • 政委、次長及各位長官,大家好,我們要研商「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以及為了讓這個原則實際上讓社創跟社企廣為運用,因此我們希望各部會有多一點的資源來串聯。

  • 前面前頭的緣起是,因為經濟部在立法院第9屆第5期的黨團附帶決議裡面,有關於公司法當中,希望社會企業的定義還沒有達共識前,希望我們來研議是不是要用專章或專法來處理社企入法事宜。

  • 我們考量公司法是一個組織法,而且目前提出來的版本,公益公司專章沒有辦法涵蓋合作社、非營利組織,所以我們在5月的時候,廣泛邀集了社會企業、政府部門及相關當時公司法提案的一些代表,我們想說是不是由經濟部先行規劃,以行政規則的方式來推動,因此我們當時擬訂了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的草案。

  • 草案的原因是因為草案比法條更快速、彈性,而且各部會在援引使用的時候可以更便捷,我們希望用這個登錄原則,鼓勵社會創新組織來揭露社會使命。而且更重要的是,希望透過行政部門努力,提升社會大眾來認識什麼叫做社會創新組織,讓我們的擴散可以更加地快速。因此,我們在5月辦了三次的座談會,我們把版本提供出來讓先進討論。

  • 其實最重要的是,希望各部會跟我們提出的是,因為這一個原則,我可能有哪一些配套的資源可以讓不同的組織型態,像合作社、非營利組織、公司,依著各部會的使命,可以提供更多的資源來做串聯,然後來提高其動機,以上報告。

  • 我們為何會把它叫做「社會創新組織」?主要的原因是希望跨越各種不同的組織型態,所以往下翻一下的話,我們可以看到包含了營利事業、非營利事業,營利事業當中,又包含了合夥事業、有限合夥、無線、有線、兩合等等,非營利的部分無所不包,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人民團體、合作社及儲互社,都放在裡面,以及按照這一些農會、漁會、農田水利會及農業合作社等等的部分。

  • 因為剛才USR這邊也有回報每一項永續發展目標在這邊都有做一些扣合,所以我們也在想說是不是計畫辦公室,而不是這所大學,這個計畫辦公室是不是也有可能納入成為組織形態。

  • 其實每一個規管的密度,在本來的主管機關是不一樣的,因此我們希望無論如何,他們都要揭露其使命,每一個揭露使命的方式、公益報告的方式,請大家參閱,主要的原因是,我們如果在公司法、在剛剛講的一堆儲蓄互助社法、合作社法等等,全部都加類似意旨的文字,希望立法院三讀,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做得完。

  • 因此我們的想法是,在行政規則這一個層級,唯一不能做的是,不能有罰則,我們是不是試著在鼓勵、沒有罰則的前提下,先試行一陣子,也讓立法委員們能夠參考試行的結果,最後再來決定採用專法、專章、專節、專條等等的方式,在法律體系當中整理完備,因此我們的動機是這樣子,這也跟當時美國的共益公司法主要的推手在來臺灣的時候也取得了他的理解,他也覺得這是很好的模式,以前厄瓜多也是用這樣的模式在做,這個背景跟大家說明。

  • 這個是草稿的版本,因此各部會看到之後,現在如果有什麼想法就請提出,如果沒有的話,也很歡迎在5月底之前提出書面意見。有沒有任何的朋友們要詢問?

  • 我再稍微補充一下,這樣的原則出來之後,其實我們有找相關的局處、部會來討論一下,其實政委剛剛有提到的,整個沒有罰則的部分,因為我們只是上架,所以大家來懲罰,只是沒有把東西填好,就是下架。

  • 我們還可以公示,還可以說哪一些人沒有填好,因此我們下架了。

  • 大概是這樣的概念。因此我們下架的那一條文字,各部會覺得沒有上架跟下架的標準,所以我們目前是講說如果外界有一些判決確定的,大家討論一下,然後就讓他下架,這是第一點補充,可能各部會對於這一個部分有一些疑慮的話,這可能是可以再聊一聊的。

  • 第二,因為我們可能時間來不及,之前找了一些社企的組織來討論過,像NPO的部分還沒有,像NPO的部分,比如內政部或者是勞動部一起推薦,瞭解到我們現在做的情況,他們這樣的東西有沒有辦法配合,我們未來會再開一次會,再找這一些NPO的組織來聊一聊。

  • 第三,真的要麻煩各單位幫忙,也就是怎麼樣的資源可以配搭上來,社創組織才願意上來登錄,以自己經濟部來看,剛剛有提到共同公益契約的部分,要上架的組織,一定是要在上面登錄有案,我們才可以上共同公益契約,這個是經濟部的配套,有關於Buying Power是社創組織的登錄,因此希望未來配搭。

  • 因此盤點這一些資源的時候,希望可以給這一些有登錄的社創組織。另外,剛剛有提到補助的事情,如果社創組織參加SEWF,如果在上面登錄的,我們是不是就補多一點,也可以類似像這樣的方式,讓更多人也願意去做這樣的登錄跟揭露,讓這樣的平台受到更多人的認識或者是願意參與,以上補充,謝謝。

  • 因為我們也瞭解這一個規管密度很低的——很可能是最低的一個——沒有罰則,但是我們沒有說這個一定是大家的一些獎勵辦法或者是一些鼓勵辦法充足條件,也可以把它當作是其中一個必要條件之一,像共同公益契約,這絕對不是充足條件,而是必要條件,而且是必要條件之一。

  • 這個要經過審核,才可以經過共同公益契約,並不是進了登錄之後,而具有很強的排他性,運氣好的話,是希望所有的組織都可以登錄,是希望往這個方式登錄,各個嚴格規管,希望在組織形態、業務範圍當中再更進一步規管,好比是做投資的話,事實上很難是在非營利事業組織適用,必須要轉成像債券等等的融資來使用,這個並不是所有部會的資源都當作是必要條件,當然更不是充分條件,而是必要條件裡面可以參考的一個條件,大概是這樣的強度。

  • 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提出來的?

  • 謝謝政委,教育部這邊想要詢問一下,剛才有特別提到,USR計畫的部分,希望能夠把它納入登錄的範圍。

  • 想確認一下,現行各個學校執行的USR計畫團隊,不見得會有明確的計畫辦公室,如果是以教育部整體USR計畫的推動中心來講,也是隸屬於一個大學當中,在登錄之後,要揭露相關的章程或者是契約,或者合夥契約等等的內容,可能就現行的推動模式,大概會跟大學的章程有一些混淆,因此請示如果希望把大學在執行USR的這一件事也共同登錄,有一些條款的規範是不是可有特殊性的敘寫。

  • 當然可以,其實對於有限合夥跟合夥事業其實就已經不是章程了,因為根本就沒有章程了,我想每一個組織型態一定都有需要重新檢視的部分,如果我們現在對於好比像這一個USR的計畫本身,並不是一個法人,所以有法人格的是大學而已,這個執行中的大學是用什麼方式來揭露,所屬USR的公益報告書,其實文字會跟這邊的章程兩個字有無法扣合之處,是不是麻煩教育部給一個文字來,我們就寫進去。

  • 再看其他部會的朋友有沒有要補充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謝謝。當然可以,其實對於有限合夥跟合夥事業其實就已經不是章程了,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章程,所以我想每一個組織型態一定都有需要重新檢視的部分,如果我們現在是對於好比像這個USR的計畫本身,本身並不是法人,所以唯一有法人格的就是大學而已,而這個所執行中的大學是用什麼方式來揭露,所屬的USR的公益報告書,文字跟這邊的「章程」二字有無法扣合之處,麻煩教育部給出一個文字來,我們直接寫進去,好不好?

  • 剛剛講到非營利事業——包含合作事業——這一個部分的會談,很希望所屬的部會先把這樣的草案大概描述給相關的利害關係人知道,5月底之前如果可以提出這樣的名單,這邊應該就會辦座談會。

  • 在5月底之前,如果有先盤點出來,可以把這樣子的登錄當作是剛才講的充分,而不是必要條件之一的相關資源的話,好比像如果有一些獎勵創新,這一些社會創新組織,也把它加到創新各個不同項目中間之一,像其實以我所知,中企處就是這樣在做,現有創新獎跟產業創新並列的做法,或者是創櫃版也是把社會創新當作創新的認定原則等等,你們所屬的原則裡面有提到創新、社會效益的,這一些部分都麻煩盤點一下,把第一波所能夠釋出的,交給中企處這邊進行彙整,這個是滾動的,並不是這一班車開走就不能再提。

  • 登錄原則第一次對外公布的時候,這個是立法院要求我們所提供的案子,我們不會只有很乾的條文,而是登錄之後有哪一些具體的資源可以運用,大概是這樣的政策目的。請說。

  • 主席、各位先進,這邊先請教一下,因為在規定第4點當中,一直強調所謂的「定期」,「定期」怎麼算?是開始登記的時候算?或是每一年在什麼時候要來做登錄的動作?這是不是可以再講得比較清楚一點?

  • 因為我們是管理財團法人的部分,就以喜憨兒基金會為例,他們會怎麼寫這個東西?如果有一些範例,其他的基金會知道原來要登錄的是這些,可從章程當中截取哪一部分進行揭露,我想這樣子會幫助更多的團體願意加入,他們會認為這些已經在做了,可以使他們覺得那不是陌生的,而不至有抗拒的情形,以上。

  • 是。這個是非常好的提醒,我們這邊的文字是,每一年揭露,並沒有說每一年的什麼時候揭露,我們在第4點的時候也是一年未揭露,所以這個實質的意思是,每一年可以挑自己喜歡的任何時候來揭露,只要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間的任何一個時間點為揭露就可以了,所以剛才講說規管密度是所有相關組織裡面最寬鬆的,可以今年1月揭露,然後明年12月31日再來揭露,因此目前的文字是這個意思,如果需要細修的話,我想之後經濟部的法規朋友們再來細修這個文字。

  • 至於有沒有從非營利組織的角度來看,一些財務報告裡面,有關於公益影響力範本等等,這一些是喜憨兒基金會被cue了,要回答嗎?

  • 未來會依營利事業、非營利事業稍微有一些範本,未來在填的時候,可以很簡單陳述其要表達的事實,應該會有範本。

  • 其實在場的三個社企高峰會的主辦單位都是這一方面的專家,如果對於製作公益報告書或者是怎麼樣揭露章程對於社會使命扣合有一些疑義的話,其實之前在社會企業行動方案時,其實從經濟部這邊就有一些範本出來了,當時有一些模範章程等等的範本,我們現在也應該要重新解釋,就是更新到我們最新的文字,儘量讓兩邊的文字加以扣合,這個是非常好的提醒。

  • 我想儘量針對每一個不同的組織形態,不只是營利、非營利,營利、非營利之1、之2、之3的六種型態都有不同的指引,他們的組織架構都不一樣,可能都各自舉出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這樣的話,大家在填報的時候,才會覺得我本來就在做這一件事,也就是把我做的事公開而已。

  • 當然,另外還有看到的是下架其實是未揭露,並不是未充分揭露,所以意思是如果在寫的是比較草率或者是怎麼樣,這一些都是公開的,所以整個社群會去輔導他,下一年做得更好,但是如果填的是不夠完整或者不夠詳細的話,其實沒有要把它下架,我們只是希望他下一年做得更好,我們提供的範本跟實際的情況不一致,也有再回過頭來參考其他人在上一年所填列的公益報告,然後做得更好。

  • 簡單來講,這個是完全幾乎沒有罰則,幾乎不太可能下架的情況,只要大家還願意每一年把自己登錄的內容越填越詳細,大家越來越知道彼此的社會使命是什麼,我們目前是在這個狀態。

  • 請看到(三)「2」,目前這邊寫「農業合作社法」,目前沒有這一部法,看是要直接將「農業」去掉,或者是歸到前面的「合作社」就可以。

  • 將「農業合作社」拿掉好了,因為合作社跟儲互社已經放一起了,我想放一起,你們ok嗎?

  • 這兩個是廣義的合作事業,我們就放在同一個分項。有沒有其他要提出來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沒有的話,就對於這個文字或者是未來可以提供的資源,儘量在月底之前,也就是一個禮拜的時間進行初步的盤點。

  • 這個程序,我們可能就會循一般的程序報院,到時再請行政院做處理。

  • 當然。我想今天的這個會議,我們責成經濟部循一般的法規流程,對不對?我知道這個是部的行政規則。

  • 這個是行政規則,簡單來講是各位在援引這個規則的時候,其實本來就可以援引,也就是跨部會援引行政規則,只是法過來不能援引他而已,但是現在也沒有要立什麼法來援引,所以我會建議在部的層級處理,然後在下次的社創會議,如果你們已經頒布的話,來進行一個報告案,可以嗎?

  • 我們這樣處理。

  • 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下一個。

  • 案由二,109年度Buying Power社會創新產品及服務採購機制,以及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規劃,請討論案。請同仁簡報。

  • 長官、各位先進,團隊這邊來作說明,有關於Buying Powe及亞太社會創新獎的規劃,事實上這兩個獎項背後的命題,其實我們在思考的是,如何設計獎項或獎勵的政策來帶動資源進入社創的領域,因此前面會先稍作一些分析來說明這個背景。

  • 爬梳整個從社會企業到社會創新的過程,現在走到從過去培養單獨的創業家,到現在思考如何引導跨界的進行合作,所以在面對同一個社會問題當中,不管是投資人、企業方、政府、社會企業、非營利組織如何共同投入,這個共同的投入不管像高峰會的實踐,除了這個之外,我們都在思考怎麼樣有一些誘因來設計。

  • 要多方的合作,就爬梳一下各自目前的現況,從社會企業最近這個大調查之外,KPMG最近有一個內部的客戶資料來跟大家分享,左邊的縱軸是一個營收的規劃,下方是成立的年限,圈圈大小是人數的規模,雖然近幾年受限景氣的影響,但是社創在整個市場的改變下,不管是因為食安的議題或者因為主流企業CSR開始願意用更高的成本來採購社會創新產品及服務時,社創企業整體是有成長的。其實過去大家的印象是小型偏多,但是目前來看,十年以上在整個成長階段的,其實不是少數,營收破億基本上超過快十家左右。

  • 隨著社創企業的成長,帶動的是企業這邊要如何面對跟因應,有很多不一樣的討論,其實從CSR切入的觀點來說,這樣的合作其實是訴求共同的戰略價值,其實乍聽之下,企業做社會資源投入時都是以回饋的目的,不過以這幾年觀察來說,有越來越多企業CSR的主管會跟業務部門聯手合作,因此他們在問的問題是,比如以零售通路商來說好了,過去有一些公益資源在做慈善的捐贈,但他們現在會討論的是,能不能省下一點慈善捐贈的比例來跟企業合作,因為在市場上社會企業的產品是越來越有競爭力的,其實反而是比較貴的。

  • 目前在中小企業處這邊除了這兩個獎項之外,其實有非常多跟主流企業工作,其實是可以怎麼企業本身的競爭力,但是這個都是在前期的階段,慢慢有越來越人接受了,因此我們也在思考在前期溝通的過程,有沒有怎麼樣是最有效的方式來降低溝通門檻,因此獎項才是我們後來討論出來的第一步。

  • 快速說明一下,在這兩個獎項的實踐,我從Buying Power其實就是訴求國內內須市場的成長,在這兩年的實踐當中,遊戲規則非常簡單,只要採購到一定的額度,採購的對象是上一案在討論的社會創新組織登記資料庫的廠商,只要在上面登記之後,主流企業在上面瀏覽,然後願意採購,把它的憑證送給我們執行單位做確認之後,他就可以敘獎。

  • 第一年測試的時候,106年做了8,200萬,當時在整個光譜當中,年節贈禮是相對多數,但是在去年就成長到1億5,000萬。數字成長之外,其實我們看到最令人振奮的是,在供應鏈採購的部分,不管是鮮乳坊、露易莎,全家、芙彤園,其實一年的單都是超過3,000萬以上的,應該是說這個獎項其實在企業內部會降低溝通成本,讓他們的業務單位可以感覺有多一點的目的性去讓利,然後讓業務單位去設計合作,但是在嘗試過後,看到消費者的反映是正面的、營收是成長的,到目前為止都有越來越多的企業跟我們討論如果要系統性的採購或者是跟他們的採購科談,怎麼樣開闢一個專門的渠道來討論社企的產品怎麼進到他的通路,甚至到他的核心本業,像壽險業有越來越多跟長照團隊合作,這也是業務上的往來,這都在計算的範圍內,因此這個獎項的實踐在內須市場,因此一直協助社創的廠商跟主流企業做更多B2B的對接。

  • 回到亞太社會創新獎的部分,在於臺灣推動社會創新這麼多年來開始舉辦高峰會累積討論,我們也在思考是不是可以用政府的名義來看亞太的一些案例,甚至是做一個敘獎的動作,但是事實上就經濟部的立場而言,有一個更經濟面向的考量,雖然社會創新是非常有地緣性跟社區性的,我們想說藉由亞太獎的掃描過程中,是不是可以看到一些案例,其背後的脈絡是相似的,或許可以透過這個網絡來瞭解是不是可以到彼此的國家踩點,或者是看看是不是有複製的可能,因此在這一次社會創新合作獎裡面,我們組了七國的評審團,總共有十三個國家、六十二件的申請案,我們在上個月的高峰會有頒獎。

  • 現在有越來越多的討論,現在私底下不管是新加坡或者是泰國的團隊就會說是不是有更多的機會來臺灣討論合作的細節,或是邀請臺灣得獎代表去那邊做更多的開發。

  • 這兩個獎項在未來的規劃當中,以經濟部的立場來說,希望邀請各部會的長官一起來參與,就是在這個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的部分,因為蒐集亞太各國的案例及資料,因此這一邊在簡報上有囊括各個獎項有不同部會一起參與,像不管是相關的討論或者是案例的研析,又或者是來參與或者是與會,這個是合作獎的部分。

  • 在Buying Power的部分,因為畢竟是帶動國內市場、搭配登記資料庫的設計,希望各部會的長官可以鼓勵旗下的一些社會創新組織來登錄,因為會成為敘獎的採購對象,除了變成採購對象之外,各部會如果可以參與跟設計一些獎別,像勞動部可以有一個就業促進獎,像旗下陪伴的團隊,在這個資料庫裡面也可以讓企業看到,除了多元就業培力方案補助之外,還有更多來自於市場的關注、資源,我們要去架構那個可能性。

  • 以金管會的例子,是在談跟主流企業於對接的時候,是不是可以有一個企業的社會創新獎,去刺激他們思考履行應該有的CSR責任之外,是不是可以更積極擁抱環境與社會風險來變成商業模式之一,農委會可以提一個食農創新獎,衛福部可以談一個長期照護的獎,教育部可以談教育創新獎。

  • 我們在做未來的規劃,也就是希望怎麼樣利用這個政策工具可以吸引更多的資源,除了看到社會創新一部分的創意團隊之外,其實各部會都有非常多不一樣的組織,如何把資源或內須市場打開。

  • 因此,結論而言,是誠摯以經濟部的立場來說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參與獎別,可以把生態系做得更完整。

  • 非常感謝。

  • 尤其最後Buying Power的組織形態跟使命多元化,我想滿重要,尤其是接下來的登錄原則,會特別包含大學、非營利組織的各種型態來進行溝通,他們也會想說在做的事情,是不是也可以被相關部會的朋友們所理解,因為對一個好比像大學的U-start或者USR的團隊來講,我或者是經濟部的部長來頒獎,比起教育部長來頒獎,他們可能比較喜歡教育部長來頒獎,其實是差很多的,各部會所屬相關大概都有類似的情況,因此一部分看是不是可以向上管理一下,給部長、次長來頒獎,二方面是希望透過各自的管道來周知,透過這樣的話,也才可以累積社群,第二個是好的型態讓大家知道像大家知道跨部門整合是可以做得非常好的,因此很誠摯希望大家儘量來響應。

  • 看大家有沒有其他想要詢問的?

  • 因為我們已經登錄306家社創新生的LINE群組,其中有一位社創的夥伴是愛物的貨品,他說政府一直常常做宣導品,是不是宣導品不要因為(價格)壓得很低,即便買了社創,又叫社創去買一整本供應商的宣導品,是不是可以給他們製作宣導品,量的質感好一點。

  • 像大家打開我們用心幫大家準備的小茶點,像勝利廚房來說,其實他跟喜憨兒一樣,以前我自己是做內政部優先採購,我們要買身障的烘焙或者是便當,有時吃一次,Oh My God,對不起。

  • 除了介紹他自己以外,還會告訴他今天主要的客戶,也就是我們的承辦單位,是說這個是為了台經院客製安心好餐盒,現在要走的,不管是買一般好吃的或是吳寶春的,已經不輸他了,他有這樣的企圖心,因此希望各部會可以給他這樣的舞臺。

  • 感謝,請大家參考。

  • 剛剛的社創調查裡面也有說,只要品質是一致的情況下,為了社會或者是環境講得出造成什麼積極地影響,大家願意投入高達10%的議價購買,在這個過程中,我想公部門也可以考慮一下這一方面的做法,畢竟每一個部會都有自己的社會跟環境使命,只要能夠扣合又不犧牲品質的話,也許可以考慮更緊密的夥伴關係,這個是秀玲發言的用意。

  • 看有沒有其他的動議要提出來?

  • 針對Buying Power,這個是具有鼓勵的效果,但是頭獎是500萬,我不知道額度是怎麼訂出來的,因為像現在有總統創新獎,我們的額度其實是200萬,其實額度並不會那麼高,但是這個獎勵效果是一定有的,不知道500萬、100萬、50萬,頭獎的500萬額度是不是已經訂了,或者是這個預算本身就已經編列了?

  • 抱歉,這個是「買」啦!以前最會買的是我們經濟部跟我的好朋友勞動部,這個是「買」的。

  • 是得獎的人付錢,不是頒獎的人付錢(笑)。

  • 這個簡報也許未來也可以適度做一些調整,你應該是說「採購:500萬」、「採購:100萬」、「採購:50萬」,不會讓大家覺得好像你得了一獎,忽然間就進帳500萬,不是這樣子的,而是前面要加一個負號,但是不是這樣,謝謝這邊的意見。

  • 看大家有沒有要提出討論?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很準時,不到6點就結束這個會議,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