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的第四點,是為了讓大家回去跟長官報告具體的後續流程,協作會議的結果,唐政委會跟每週禮拜一跟院長及其他的政務委員報告,報告後讓主責的政務委員當作後續規劃的參考,就僅是參考的性質。
原則的最後一點( 第五點 ),本原則修訂是採用滾動修正的方式,PO或者是參與過協作的同仁有任何的意見都可以隨時補充提供。
我的想法是:因為這個是第一個版本,可能也不需要把這個版本做成會議紀錄,並(規定)在幾月幾日之前提出修正意見,這樣太硬了。也許每一個禮拜,例如禮拜五開協作會議之前,PDIS小組先看大家有沒有在上面有留言或具體的建議,把這些意見的共識納入原則的修正,修正之後隔天的協作會議就可以按照新原則去走。希望大家可以接受這樣一邊滾動修正、一邊執行的作法,以上,謝謝。
主責部會的話,我覺得合理,如果三週有兩週都是某個部會主責,這樣是滿累的。
不過有一些狀況是他可能不是主責部會,可能是主責部會cue他、認為跟他有關,我這邊原則上還是配合主責部會,會去邀他出席。
第一個議題請衛福部。
第三案請交通部。
下一個也是。
請問衛福部有偏好的時間嗎?
所以三個爐主聽起來是要搶最後一週。
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賴致翔。
「光明正大爭取權利」這八個字,只是想解釋一開始提的「組工會的目的」。剛剛許多先進已經提過了,我們希望能夠讓公務員族群能夠光明正大站在合法的立場來發聲。所謂「合法的立場」,例如前一陣子台鐵及華航的工會罷工,社會上支持他們罷工的聲音已經不算小聲,即使這樣的事件會造成生活上的諸多不便,但是還是支持他們罷工,因此我們知道,工會不只是提供勞資雙方溝通的管道,更可以是讓外界對公務人員的觀感可以比較合法、合情、合理,而不是被認為公務人員想要加薪自肥。
如果比較組工會或者是協會的話,我比較傾向工會,會比較有彈性。如同之前幾位先進提到的,用稅務人員或消防人員的名義去組工會比起用機關名義組協會,更能夠跨越中央地方機關的藩籬。
因此我目前的想法是:不管是對內、對外或對整個社會,我們都能以光明正大的立場來跟資方協商溝通的話,我個人比較傾向組工會。
另一個粗淺的建議是:也許可以在特定法規中明訂,當政府要跟全體公務員討論權益問題的時候,比如調薪或人力問題,可不可以在法規上明定需要跟工會討論過,才能推出政策?而不是等著政府主動去提「這一個政策找你們討論」,或許「下一個政策就不找你們討論」,所以要有一個法規上的定位,謝謝。
不用,隱藏就好了。
我補充一下我經營的經驗好了。
我原職在財政部(賦稅署),經營過三級機關的粉絲專頁跟LINE,以部會處理Facebook經驗的話,最簡單的方式是,我們可以訂一個內部作業要點,以我們家的例子,不一定是新聞傳播或者是管考人員,各業務單位指派一位可能是比較年輕或者是對網頁經營有一些經驗的同仁,當網友在Facebook上問有關於所得稅的問題,可以透過內部的群組去cue的所得稅同仁,請他提供資料。
上述的過程就在這個內部要點中,明確地用敏感跟非敏感議題區分決行層級,非敏感議題只要內部群組沒有人有其他意見,我們就發文直接回應,不需要經過陳核。如果是敏感議題,比如會鬧上頭版的,我們用簡化的陳核機制,回應時間不要超過一天,正常公文程序可能需要蓋到8個章、10個章,我們把它簡化成3-5個章就結束了。
整套遊戲規則明定在要點裡面,不管是非正式的回應跟正式的回應速度都會很快。
敏感議題決行的層級,是到機關發言人(副首長)。
其實財政部(賦稅署)當時是機關內部只有我有權限,所有文章都要經過我。
沒有,只有我在用。應該是說所有的訊息集中在我的手上,他的文字很硬或者是新聞稿很難閱讀,我會幫忙做語氣的修正。
有啊!
有關各部會在社群經營上,有關於實問實答或者是處理工作面的部分,政委講得很清楚,但我比較浪漫派,我認為Facebook在一般民眾眼中是下班之後躺在床上滑手機的休閒活動,如果議題都很硬的話,效果不會太好。
特別是當營運目標設定成一個官方實問實答Facebook來經營的時候,最大的困難是我們的人力會不夠。因為網友知道這個粉絲頁真的有做事、留言真的會處理,就會有更多棘手問題跑來這邊——當然這是好事,但還是要考慮到人力的問題。
我具體的建議是:Facebook在所有的網友眼中就是同溫層,講的就是訴諸感情,我擔任社群小編的觀察到的是:訴諸感情這件事很重要。而且不見得司法院就不適合訴諸感情,我反而覺得很適合。
我很常舉一個例子:「NPA署長室」的Facebook粉絲團,他們原始設置粉絲團的目的,是為了讓基層同仁或警眷有一個跟警政署署長對話的機會,但是因為他們經營非常亮眼,造成無關的一般民眾全部都進來這一個粉絲團湊熱鬧,看看警察圈子內發生什麼事。
訴諸感情跟處理很硬的議題兩件事是不衝突的,前一陣子NPA署長室有一個很紅的影片,是警方的後勤單位對他們的員警介紹新的槍械是什麼類型,題目非常硬,但影片拍得很生動,再加上這個冷僻的主題反而激起民眾大量的興趣,大家對警察槍械的性能非常好奇,所以那則貼文觸及非常廣。
我們剛剛有提到司法訴訟輔導,或者是其他一些協助民眾去解決司法問題的管道,如果這一些故事Facebook適當曝光,我覺得一定可以幫到人;有一些可以說的故事是很重要的。
Facebook我個人非常建議「小編要有人味」,以前的說法是「粉絲團要有人味」,但畢竟粉絲團不是人,是某個虛擬的集合,所以粉絲團有人味,只是第一步。具體來說,要像狂新聞的小編或者是全聯的小編這樣。
狂新聞每個禮拜該上影片的時候都上不出來,然後就直接在頁免上喊:「我影片生不出來,又要拖稿了」,所以從此以後他的人物設定就是「拖稿的小編」,拖稿這一件事沒有人會罵他,只是取笑他,當成和粉絲之間互動的梗(笑)。
所以,不需要很隱瞞電腦鍵盤背後那個人的個性,其實你可以適度放一點個性在裡面,大家就會覺得你是一個真實的人,並不是代表公司或者是代表誰。
這樣的做法有幾點的好處:第一,有人味,人家就願意跟你互動,當有狀況的時候,就有死忠鐵粉願意幫你護航,這個很重要。第二,如果你有人味的話,就代表你不代表機關,當你犯錯的時候,機關是可以免責的。
政府機關的經營社群的預算額度我打聽到的,自60萬至200萬都有,要看經營的強度。
對,一年。價格比較少可能只有協助貼文跟留言管理,價格比較高的可能會包含整個廣告投放、網路虛擬活動、甚至結合實體活動等等,如果有包含拍攝影片這些高難度的項目,當然價格比較高。
剛剛有提到LINE的部分,我的經驗是LINE可以結合Facebook,大家都只講LINE,但是建議要區分一下LINE跟LINE@的不同,LINE的官方帳號很貴的,如果要申請一個LINE的官方帳號大概要200萬起跳,但是LINE@是免費的,目前就是只要付少少的,比如一年所謂的綁定帳號費用,頂多2、3,000元,你就可以用LINE@帳號跟別人作互動。
互相支援的運作方式像是:在Facebook上推廣機關有LINE@,LINE@就可以某種程度取代Facebook的私訊功能。
衍生出來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針對自己個人的案件在問,我們會提供對方正式輔導管道;另一種是,粉絲問了是大家都想知道的問題,這個就變成FB貼文的題材,就不用老是在愁沒有哏,反正只要有人丟資料給你,你就有辦法生得出哏。
應該是說我們背後的整個服務團隊是否扛得起來,如果財政部(賦稅署)遇到了稅務案件個案的申訴,其實我們用部的立場,我們也可以轉請所在地稅務機關協助,因為整個稅務體系人非常多,可以找到後勤支援團隊來實體介入。
需要。
應該這樣說,如果機關裡面有一個很強大的團隊可以一起成立Facebook,例如NPA署長室好了,他們很特別,有自己的警政雜誌、攝影、編輯等等,所以高難度的東西也可以機關自己做起來。但如果沒有一批專業人力去做這一件事的話,外包的窗口會非常重要。
政府標案就是開招標規格,廠商就來投標,得標之後營運情形好不好,全部都壓在承辦窗口及廠商間的溝通,如果廠商說KPI沒有寫部分他們就不做了,或者是不了解機關的核心業務和重要價值,那其實FB的外包效果會很差。所以外包的窗口是否專業就非常重要。
換句話說,有關於金額、招標規額及整個採購、執行、核銷的流程,會是公部門小編在專業上,比其他民間小編更不一樣的地方。
辦活動、澄清留言及發新聞稿是完全不衝突的。
對不起,會議室管理員要我在這個時間提醒,四點還有下一個會。
有關於PO例會的規劃,其實之前有發信請大家上PO chat討論,基本的規劃相信大家都有初步的瞭解,程序上我們還是在會議裡面簡單報告,決議之後,我們會發正式的會議通知,讓各位簽辦,也讓長官們瞭解PO的工作未來會越來越繁重。
首先,季會稱為「開放政府政策協調聯繫會議」,原則上會請各部會的副首長來出席,藉由會議,讓PO工作的成果能夠讓長官們有一個認知,瞭解各位辛苦工作完成了哪些事項,也有一點向上管理的意味,讓長官們知道我們透過PO的制度,協助公部門完成哪一些事、需要哪一些授權,也就是協助各位PO取得長官令箭,這個是「季會」最主要的目的。
季會目前規劃是3、6、9、12月最後一個星期,3月份預定為3月28日,儘量會在前一週去發開會通知單,而這個開會通知單原則上按照之前PO們給我的意見是不要增加公文,所以我們還是用email附加開會通知的形式,各位可以就自行掛號之後往上簽。
「月會」稱為「開放政府聯絡人工作推動會議」,如同唐政委說明的,我們每一個月的第一週開會,最主要的目的是作按月規劃的工作,大家可以在這個場域認識到所有的PO,也可以規劃接下來一個月最主要需要處理的議題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