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娛樂新聞就算是真實的,沒有造成危害,而是基於善意,你還是不要分錢給他?
還有滿多時間的。
對,如不如要求那個人,要專門為那個人收錢,必須要明確登載那個價值,好比像接下來四個季度要探索哪一些事、要怎麼創作,像現在嘖嘖也有訂閱式的群募了,都是法幣,這個都是最基本的,要是不能宣稱這個,根本就沒有群眾募資、訂閱的基礎,所以我想大家都是很願意的,至少你一年讓他有改一次的機會,我覺得這樣就可以做到一定的程度。
對。
沒有錯。
但是Netflix比較大的問題是,其實除了少數的作者電影之外,後面都是集體的,你支持的是集體的精神。
所以以Netflix來講,後面這個繼續給我看我以前喜歡看的,這個是比較好做的,這個是比創作者來講是好做的,這個永續性在文字上是存疑的,但是如果是文字創作的,作者的個性是你選,你往人比較容易。
第二個是看的按讚的是一時事件所出發的,那個事件沒有了,自然沒有這一些創作了,所以會變成無以為繼的情況。
或者如果不是人的話,就會是跟我之前按讚最像的之類,可是那個是內建一個泡沫化的狀態,因為一方面有所謂的社交泡沫,我沒有看到,我自然也不會去按讚,所以會加深意識形態形象。
這個其實已經有很多人在做了,鏈圈也有非常多在做,像方格子之類的,這兩個並不互相違背,等於透過讚賞來認識更多的創作者,只要創作者都有類似錢包,等到你對他的喜愛累積到了狂信的程度,就可以專門支持他來創作,而不需要專門支持某一類的內容,因為某一類的內容,按照現在你們蒐集這麼多的數據,按照Netflix的經驗會分成幾百類,大部分的人沒有力氣去看幾百類的。
但是往特定的創造者,如果預先聲明了,就是要往特定的路線創作,這個是一定程度上往我們想要的方向去帶領,因為至少給他一個問責,假設有一天寫出來的,跟他要寫的不一樣,至少把當年的那一個已經框在鏈上了,所以就可以把當年那個挖出來當年怎麼背棄理想、撤資是有道理的等等。
對,大部分的品牌支持者而已,覺得那個就已經承載了這個價值,只有我們才會在這邊說人是會變的,價值是衡定的,但是坦白來講是比較曲高和寡的見解。
我覺得這個很可以,但是我覺得這個是比較有餘裕的人才會想的思路,我覺得大部分的閱讀者就是挺他喜歡的創造者,不管是Youtuber或者是寫手也好。
至少每個月應該給你一個影響力報告吧!
這樣很好。
當然如果可以跟那些制度或者是機構做一定程度的合作,基本上解決了沒有飯吃的問題,也不需要法幣。但是如果一開始不是跟有餘裕的這些朋友合作的話——這個詞真好,我以後會繼續用——法幣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謝謝,這個是比較不得罪人的說法(笑)。也就是比較有餘裕的人,可以辦類似文學寫作村的,大家都在那清談、寫一些小說,我們也知道像聶華苓老師曾經創辦過類似的事。
對,我們之前有討論到社區貨幣,當然你有一個前提,就是說他可以讓你有飯吃,但是他不一定要是法幣,因為一般的社區貨幣也是有飯吃的,一開始要聯絡到的人,可能必須是要一些有……
確實。
你是說虛擬寶物或者是有拍賣的市場?
對,只能換進、不能換出,或者不能換進、也不能換出。
確實。目前以我的理解,沒有在處理貧富不均的,因為平方投票法,不管是在柯羅拉多州議會或者是總統盃黑客松,或者是接下來要推行的我們理事會本身,假設每一個人都100點,或者是我們總統盃的話,每個人是99點,因為不想全部灌到同一個案子裡面去。如果你們想要試試看的話,我覺得這個是很大的貢獻,這個是可以試,並不是一件壞事。
確實。只有相當於平方根這麼多的影響力。
平方投票法有兩個好處,沒有逼每一個人表態,如果他不懂就不表態,而且點數可以留著。第二個,如果真的很懂,他說服別人的話,你有足夠多的錢,跟你有足夠多的人,是一樣好的,因為平方投票法會平方抵銷,所以我就算砸1萬元,只不過等於一百票,但是動員到100個人,都只花1元,也是有一百票,所以是讓有錢的人、有人脈的人是在一樣好的位置,這樣的好處是兩邊都吸引得到,所以這也許是一個可以考慮的,平方投票法實作起來是非常容易的。
但是折舊率50%的意思是都不會多過200點,因為200點折了100加100,還是200,所以你也不能無限囤積,然後最後放一招大絕招之類的。(如果 折舊率定在25% ,則是不會多過400點。)
其他的人加起來沒有到正十,這個議案就當作沒有發生過,那這也是一種可能性,我們折舊率50%,所以假設這一季完全都沒有意見,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100點就留到下一季,但是我會折舊50%,所以會剩50點,我下一季有150點可以用。
這個類似jury,通常是你不想要把權力集中,又想要讓大家實質參與時,一個比較可行的做法。像在以太坊的ENS,因為我跟Vitalik開了一家NPO,我們自己的理事會的投票,我們是一季開一次理事會,我們理事會議案討論的時候,我們每一個人是100點,我們就是用平方投票法,所以如果我這一屆的議案,五個議案裡面,我們是可以投正票跟負票的,所以我誓死反對一個,我可以100點灌到負票,那個是負十。
這個地方你可以是讓validator來做,只是說這樣子當然就開始有一些類似自肥的嫌疑就會開始出現。另外一個是你可以用類似提案人裡面隨機抽樣,然後讓他們來進行線頭上的討論或者是答辯,然後必須要2/3的人或之類的,都覺得這個是他至少可以完成到一個程度的,他才能夠去實質參與。
所以勢必這邊只要有人押了,要有一些人來審核,來說到底實務上是不是我們的行政權可以滿足的,或者是像你剛剛提的例子,沒有辦法在我們的行政權裡面滿足,事實上也沒有辦法在香港的行政權裡滿足,所以我覺得還是需要一個類似可行性評估的地方。
另外一個也是很重要的,好比像你提一個像原住民族未來就要負擔五倍的稅率,這一種的提案,因為臺灣原住民族大概是2.4%的人口,所以公投說不定會通過,但就是剝奪少數人權益,所以這邊就特別去保障,主要是原住民族,你不可以提任何的案子來剝奪掉他們的權益,因為知道公投一定會輸的,這等於對公投法的實質限制。
所以我們在《公投法》裡面並非完全沒有限制,主要有兩個限制,一個是中選會會去做一個類似程序審,也就是如果你做的超過行政機關可以承受,超過立法機關,本來立法委員也不能提這一種案子的,人民當然也不能提這一種案子,這個中選會就會做聽證和評估。
對,好比像憲政制度裡,只有各院的實際決策機關院會,才可以提出議案給立法院投票,這個道理很清楚。但是如果開放人民提案,就要考慮如果違反一些物理定律的事情被提出來,不執行就沒有回應民意,但是事情好像不是這樣子的。
因為這個學理上會有很多挑戰。
所以提案權是所有人?
第二個是哪一個立委都不相信,也就是要直接民主了,現在的問題是,你這一些vote的案子,他的專案是誰提的?或者是任何人都可以提?
我覺得只要有這一種介面,就是揭示了可能性,大家自然會合縱連橫,接下來就不是機制去管了,而是這一些立委們去管了。所以在這一層,我覺得主要是讓人看到這一個可能性,而且這個可能性要足夠好使用。
只是需要一個比較輕鬆的介面,就是讓他設計體驗上,不用花很多力氣,不用去學智慧能合約這一類的東西,就可以很容易說Matters在某一些事情上,我相信他的判斷,不過其他的事情,那就未必了的這一種做法。
流動民主的特色是,我可以覺得好比像某個立委,我覺得他在教科文上面是很厲害的,但是在社福衛環就很普通,所以每一次在投票的時候,只要是投教科文的就投他的票,但是在社福衛環的就另外一個票,他可以去轉移,現在聽起來已經做到了。
直接民主跟代議民主。
所以我倒覺得你現在想的這一個維持一定穩定度的是滿好的,因為是類似一個沙盒,你在裡面怎麼亂跑不會跑出界,因為你跑出界之後,也許這六個就會散,或者是被德國實質掌控或怎麼樣,這個就會變成你在試下一個版本的時候,他的社會成本會變高,反過來講,因為這邊是有限風險,所以不太可能出什麼亂子,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事務的可能性就提高了,不管怎麼樣,大家至少下一輪都坐這裡,不會翻桌,所以我是覺得現在這一種稍微保守一點的設計是比較好的設計。
所以,如果現在這六個類似立委吧!他們現在想要修憲什麼的,基本上是隨時都可以發生的事情,我倒覺得不太需要把一開始的最小可行方案,看成萬事一系的東西,因為沒有性質,只要運作起來,大家覺得不太舒服、不太順利,大家隨時改一套,都是立刻就可以做到的事情。
也可以變成Lovecoin之類的,所以基本上已經有permissionless innovation的最基本要求,覺得這個設計是多中心化、沒有到去中心化,你想要更去中心化,其實沒有人防止這六個裡面的五個,再加上外頭的兩個,忽然間又組成了另外一套做法,所以其實你沒有所謂的vendor login的問題,好像跟這一家合作了,你就永遠不能跟另外一家合作了;相反的,切換的成本相當低的,你們在供應鏈上流通,這更可以說是幾乎沒有成本的。
不過以前的那幾個也好,這一整套的治理機制是開源的,你就算不能影響Likecoin本身,你也可以自己把Likecoin整套移植出去?
來。
ok,這個當然是比較合理的,所以沒有理想性,這個是跟任何大革命發生的時候,第一屆委員如何產生是一樣的問題,也就是沒有道理的,他們剛好在革命現場。
所以類似是一個我們叫做「自舉」的過程。
這個是俗稱的流動民主。
好比我現在有一個ETH,我可以很容易地變成Likecoin?
誰愛當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