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點選🌈簡報🌈 參考)

    (請點選🌈心智圖🌈 參考)
    不好意思,讓大家晚了6分鐘開始,在開始之前,先提醒大家,今天現場有提供wifi,wifi的名字及密碼如同畫面,如果忘記的話,還可以再輸入一下,我們停在這個畫面10秒鐘。

  • 大家有看到今天的會議室,希望大家保有一些適當的距離,請幫我切換畫面,大家進來都有接受工作人員量體溫,發燒的話,就在家裡休息,剛剛有一些同仁先講了。

  • 今天每一組桌上都準備酒精,外面也有洗手間,櫃台也有擦手紙,請大家準備手部清潔,這邊是獨立空調,大家在討論的時候,因為其實CDC也有指引儘量不要走動。

  • 其實就算沒有辦法來現場的同仁,現場也有提供線上的直播網址,也可以採sli.do的方式留言。

  • 假設有這一些相關的事情,需要作通報,洗手需要雙手洗40秒至60秒,乾洗手也是要搓20秒至30秒,大家在電視的廣播上都有看到,接著放一下總柴的照片,請大家不要恐慌,今天都已經有把大家的距離拉開了,大家少用手摸眼睛、鼻子,今天全程戴口罩,飲食也是儘量避免,廁所都在外面,這邊也是獨立空調,請大家再多多配合,先作一般開協作會議的開場。

  • 今天是第61次的協作會議,議題是食藥署有一個關於鹽品標示的草案,我先介紹一下環境好了,飲水機在後面,如果有自己的水可以先裝,隨時要喝就可以喝。廁所剛剛已經講了在外面,今天的會議都有做逐字紀錄,同時也有做線上直播,如果不方便現場參與的朋友們,也可以有一定的參與度。

  • 我右邊是速錄師,會將我講的話一一打出來,之後也會公開, 我們會後可以寄給各位,大家可以就自己的發言作逐步的修正,像我現在講話有一點結巴。

  • 大家會前有收到議題手冊,現場也有一個sli.do的平台,如果大家來不及發言,或者是線上的朋友都可以在這邊發言,sli.do上有QR code,也可以直接掃描,我們先將主持棒給壹雯。

  • 謝謝玉琪。確實戴口罩會有一點喘,請大家多擔待,還是要再次謝謝大家在疫情這麼嚴峻的時刻,來到燈光美、氣氛佳的場地,但是得到戴著口罩討論食藥署的草案預告,還是現在大家,剛剛提醒的各個事項、上下半場討論,找到身體跟心靈比較安心的距離來進行討論,當然各組桌長都會引導大家。

  • 今天要討論的草案,sli.do的部分,如果有人來不及掃,各組桌長、名牌上都還有QR code,sli.do的用意是希望可以擴大線上參與,沒有辦法來到參與的人,可以在線上觀看直播,並且留言之外,也歡迎現場的朋友,很多時候是公部門的夥伴,他們可能不太好意思當場舉手講真心話,sli.do有提供線上匿名的留言功能,我們希望可以蒐集真心話,所以歡迎使用sli.do的留言,當然也很歡迎現場直接發言,如果sli.do上有一些留言的累積,就會找一個時間切過去,讓大家交流與回應。

  • 先說明一下今天的議程,原本開會通知收到的議程是到5點40分,食藥署很希望減低大家群聚開會的風險,所以把分組的時間減少了許多,當我現在跟大家作簡單的協作會議介紹之後,我們會加快會議節奏,希望大家今天可以更聚焦討論,部會簡報完,有一個時間針對部會的簡報,大家可以提出疑問或者是想法,我們會用統問統答的方式來進行兩輪,就會進行下半場的分組。

  • 大家可以看到自己其實在同一組,其實距離被拉得比較開,分組進行70分鐘,很聚焦討論上面的題目,如果有拿到議題手冊的話,都有寫說跟大家描述為何今天討論這個題目。

  • 茶點的時間是10分鐘讓大家上洗手間、喝水,之後就會分享各組的討論成果,唐鳳政委會在下半場跟分享的時候及最後分享的時候,來這邊總結,我們希望會議可以提早結束,但是也希望讓大家充分討論。

  • 食藥署的草案預告其實在去年就已經上網公開徵詢,並且公告的時間已經截止,為何今天在這邊開會?其實這個會議因為疫情已經延過一次,實際上這個議題引發各界的討論非常多,大家關注的面向都不一樣,所以食藥署希望真正法規公告實施之前還可以有一些平台或者是創造一些機會讓大家可以再繼續對話、蒐集不同的意見。所以他們就在開放政府聯絡人月會的機制上,每一個月會會有開放政府聯絡人開一次會,這個題目被提出來、票選通過,大家覺得這個題目確實利害關係人很多元,想要召開會議,所以會有這一場的會議。

  • 協作會議是針對某一個議題,比如今天的議題,但大家的立場、出發點不同,但是我們都希望可以表達自己在這個議題上的貢獻、意見,或者是希望可以說出這個議題對我的利害關係是什麼,所以嘗試找所有的人在一起,聆聽彼此、找到基礎共識及發想解法。

  • 唐鳳政委辦公室推動六十幾場協作會議以來,大概有一些歸類,像法規預告案結合行政程序的公聽會,我們這有這一種類型的協作會議,或者是議題複雜度很高,或者是政治壓力很大的,又或者是服務流程設計等等的很多類型,這些類型並沒排他性,協作會議的彈性很大,我幫大家舉一些例子。

  • 之前協作會議,不管是任何的形式,只要可以達到開放政府的四大精神,開放、循線課責、多元涵融及意見,就可以是一場落實開放政府的協作會議。比如:類型一,我幫大家舉一個例子,跟今天的會議有一點像,以前跟民航局合作過辦理遙控無人機檢驗跟辦法,也有跟立法院,合辦過公聽會,其實今天直播出去的畫面大概是這子,會有主協辦單位、多元利害關係人參與、也會有線上的網友用sli.do參與意見,大家的意見匯集被綜整在今天的現場。

  • 公聽會也一樣,大家會覺得公聽會難道還不夠多元、開放嗎?但實際上跟立法院合作公聽會之前,籌備前期訪談了近十位的利害關係人,像司法院、衛星媒體公會的詹主播、還有八里媽媽嘴事件很有名的呂大哥等等,我們希望公聽會不再只是大家在這個會議上再一次陳述問題,而是希望在訪談的過程中,這一些蒐集好的資料,大家可以在會議之前就先消化,所以我們知道每一個人在想什麼,我們在公聽會上就可以針對問題深入討論具體的建議是什麼。今天的會議手冊跟之後會有的逐字稿同樣在每一場協作會議都有這樣落實。

  • 第二個是議題複雜性很高的,我們之前跟食藥署合作過另外一個案子,這個案子的複雜性跟今天這個議題差不多,涉及的法規、單位很多,涉及的利害關係人很多,又或者是大家討論起來的火花有一點大的,所以我就不贅述了。

  • 又或者是政治壓力大的案子,是不是可以辦協作會議?辦了會不會砸鍋,我們很常說協作會議是作為一個溝通的平台,大家可以知道我們在前期的訪談或是現勘的時候,其實都在跟各個利害關係人建立信任關係,像去年辦了一個終止神豬重量比賽案,有些廟宇會在祭祀神明的時候會養大神豬去敬神,但動保團體多年來對於這一件事非常有疑慮,認為是虐待動物,雙方幾乎水火不相容的,神聖性的爭執其實大家一直以來的火焰是非常高張的。

  • 為何政治風險高?因為在選前有了這樣的提案,如果我們端出來討論,很容易會被廟方跟廣大的信眾說連要拿什麼拜,政府都要管,所以政治風險都是相對高的,但是動物福利又不可以不顧?因此這一件事真正的癥結是什麼?因此當時的文化部、客委會、農委會就前期走訪了包括拜訪養豬戶,聽他們到底是如何飼養神豬,也到各個廟宇去,還在拜神豬跟沒有辦神豬的,中間疑似的轉化過程是什麼,在前期就先走訪跟建立信任,當然涉及的單位非常多,還有專家團體、動保團體、地方政府。

  • 我們想要說的是,這一些訪談的資料,觀點會被多元併呈,並不會有特定的立場或者誰說對、誰說錯,每個人都有自己看得到的角度,所以當養豬戶跟廟方的意見也被併陳在上面的時候,就會感覺到自己的聲音有被尊重,這是當天的會議現場,我們把廟方、養豬戶、各公部門機關、動保團體、提案人,跟今天一樣分散在各組當中,進行多元的討論。

  • 討論完之後發現大家並不是這麼沒有共識,為什麼?因為其實養豬戶或者是廟方,他們也想要善待豬隻,覺得豬隻是有神聖性的,所以那一天的討論是如何可以更人道的飼養神豬,比如養得健康一點,並不是單純體重非常肥大,所以大家是有機會找到一個基本的共識來進行討論。

  • 又或者是服務流程設計的改造,像每年都在改版的報稅系統其實2017年也是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出來,財政部那時沒有5,000個人通過連署,認為這個系統確實需要改,所以就找了會報抱怨的網友、資訊專家及其他一般的使用者來討論,每一個畫面從報稅軟體的系統下載,還有切到每一個步驟覺得怎麼樣比較順暢,這是實際網路平台測試結果,原本從安裝到報稅完要一個多小時,實際上改版之後只要200秒,財政部還是找那一批網友進行每一年度的改版。

  • 這邊給大家看漁港釣魚案的照片,去年有一群釣友希望爭取在各個港區都開放水釣區,認為港區是我們的,認為來這邊會製造垃圾跟髒亂,怎麼會有一種侵門踏戶的感覺,這一場的張力也非常高,漁會動員了100多個人到現場。

  • (播放影片)

  • 協作會議不是很新潮或者是很複雜的工具,這個跟公部門開的說明會、公聽會類似,只是我們更強調多元一點、透明一點,讓民眾的參與方便一點。

  • 什麼是快速政府?就不贅述了,不只在國內推動這麼多年,今年度行政院國發會即將推出開放政府行動方案,提出這個方案要做什麼?是為了要接軌國際一直以來都存在的開放政府夥伴關係,其實是一個國際趨勢,每一年在不同的國家辦論壇,提供每一個民主國家實質在國內推動開放政府的經驗,今年度也要推行動方案作為國際接軌的實質參與。

  • 我們怎麼做?其實現在這個已經是法規預告案,但是有看到食藥署提供資料,在法規預告的前期有廣開研商會議、立法院有開公聽會或者是專家諮商會議等等,確實我們希望公民參與可以從舊有的流程改成這個,可以在更前期參與,如果前面就找這麼多人來討論,會不會事情一直做不了?草案根本就寫不出來?

  • 但是實際上如果大家要一起煮這桌菜,你找大家進廚房討論菜色,前面花的時間比較高,比都不找大家討論,你們偷煮,最後被大家端出來的菜嫌棄,所以我們希望政府跟民間的關係可以慢慢調整,這是食藥署跟相關部會前置作業做了非常多的準備,像訪談利害關係人、過往兩年多的資料整理非常完整,也跟行政院唐鳳政委辦公室開了兩、三次的會前會釐清議題的脈絡,所以大家手上都有拿到這一次的議題手冊,我們也都有附線上連結版,之後也會逐字稿公開。

  • 協作會議並不是政策的最終拍板定案,因為實際上每個政策都有機會變動的,我們希望大家把它當作溝通的工具,敞開心胸,聽聽別人怎麼說,所以這是今天的現場,邀請大家戴著口罩有點距離的面對面討論,集思廣益希望可以尋求初步的共識,我們非常強調用多元的意見取代人多勢眾的意見,不再像傳統動員方式,一個里長動員兩台遊覽車來就比較大聲,但是兩台遊覽車只有同一種聲音,真正在意的價值是,他們兩個人對這個議題有不同的聲音,就值得被記錄下來。

  • 所以上、下半場的討論,每個人的意見都一樣重要,而且都是平等、對話,並且希望建立初步互信,這是討論的示意圖,當然會跟今天非常不一樣,等一下就會針對這個題目進行討論。這個草案是寫「標示」,也就是市售使用鹽品包裝添加的食品添加物、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如果包裝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的權益有哪一些呢?我們今天特別邀請了五位消費者到現場,我們希望大家去想像一個政策的落實有要保護的對象,這個方式能不能達到原本預計的效果呢?又或者我們保護對象其實需求的聲音更多元,今天大家可以一起來盤點看看。

  • 討論完之後,一樣,會請各組上台作5分鐘的簡短報告,這一些討論的內容就可以作為之後政策研議的參考。

  • 今天就減少大家發言的時間,就不自我介紹了,大家可以有更多的交流,接下來是不是可以先請食藥署來幫我們簡報。

  • 各位與會的來賓,大家午安,食藥署報告這一次預告的食品添加物含天然放射性鉀-40規定的草案內容,我的內容大概分四個部分:首先在歷程的部分,這個草案的緣起是在106年9月的時候,原能會有發布市售鹽品含有比較高量的輻射,後來原能會也有針對此類鹽品提出標示的建議予食藥署。在106年12月時,有民眾向監察院針對此案提出陳訴,監察院在107年4月便來文調查,後續也針對此案提出一些糾正及質問。本署在收到監察院的來函後,我們蒐集了國際相關規範,並陸續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及相關的諮議會。

  • 後續監察院也有再針這個案子於108年5月召開質問會議,本署便在108年7月預告此標示草案,並在蒐集兩個月的意見之後,召開諮議會針對大家的意見來作討論。

  • 接下來針對此案跟大家詳細說明一下內容,剛剛有提到原能會在106年的時候公布台鹽市售的三種減鈉鹽品,有偏高鉀-40的輻射量,監察院在107年糾正本署,請本署儘速研議,針對相關的鹽品或是有添加含鉀-40的添加物產品要標示相關警語的文字,來達到資訊透明的目的。

  • 除了國產的鹽品有輻射量較高的情形之外,我們看到在市售的進口鹽品也是有七個品項有這樣的情形,其中要特別跟大家報告的是在編號1、編號5來自日本、智利的藻鹽跟湖鹽,這兩個鹽品從產品外包裝標示,我們沒有看到有額外添加氯化鉀,但是鉀-40輻射活度測出來的含量卻偏高。

  • 我們蒐集了美洲、歐洲、大洋洲、亞洲及國際組織,發現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針對含鉀-40的產品要求標示相關醒語。在108年2月跟5月有召開專家會議、諮議會,這兩個會議的結論都是建議維持現狀,提出的理由綜整有兩點,第一個是有提出因為鉀離子對國人健康是有益,而且食用鹽品的鉀-40的含量很低,應該不足以對健康造成影響。

  • 另外,未來如果強制標示含有鉀-40的警語,恐怕會造成民眾恐慌,反而不食用減鈉鹽,對於民眾如果有心臟血管疾病,對健康的危害更大。本署把會議的結論函送監察院,後續監察院針對此案召開質問會議,並要求訂定相關的提醒文字。

  • 本署在108年7月16日預告鉀-40標示的規定草案,此草案名稱為「市售包裝食用鹽品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之標示規定」,草案規範的對象就如法規名稱一樣,是針對市售包裝食用鹽品。

  • 規範的重點是在產品的外包裝要有明顯加註”本產品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的醒語,是以109年1月1日生產製造之產品為主,意見徵求期是提供60天。這個是減鈉含碘鹽的標示範例,紅色標籤的部分是如果這個預告草案未來正式公告的話,就是要標示”本產品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

  • 目前這一類減鈉鹽產品在規定當中,本來就是要在營養標示中,要標清楚裡面的氯化鉀含量。

  • 接下來跟大家報告此草案意見蒐集的彙整內容:我們總共蒐集了36件意見,中間還有召開一次公聽會及一次諮議會,最後還有在召開一次諮議會。針對意見的內容,提問有兩種,一個是美國那時於TBT詢問是否可以延後意見徵詢期的截止日期。另一個是有網友詢問本草案的規範對象是只有鹽品,其他有34件的建議類意見,一致建議撤銷此草案。

  • 內容大概有以下幾點:

  • 第一,因為鉀是必須營養素,他們認為如果標示,恐怕會造成民眾恐慌,不敢食用而提高心血管疾病的罹患率。

  • 第二,目前世界各國均無訂鉀-40的標示警語跟輻射量的政策,如果訂定的話,可能會造成技術性國際貿易障礙的疑慮。

  • 第三,以食安風險評估的原則來看,比較利與弊,因為含鉀的鹽品具有降低高血壓跟腦中風的保健效益,如果訂定的話,恐怕會不利全民的健康。

  • 第四,如果知的權利很重要,如果民眾沒有辦法瞭解的話,會造成恐慌。

  • 第五,因為含鉀的鹽品不是可以直接食用,大量直接使用食品,如果單純覺得含鉀的鹽品來訂定是沒有必要,不公平、且有針對性。

  • 後續監察院也有針對我們這個草案有提出關切,他認為不是只有針對這個鹽品,應該擴及到其他添加含鉀食品添加物的所有食品,他也有舉例像幼兒成長奶粉,從營養標示也可以看到裡面含有鉀、保健食品、休閒食品、沖泡飲品等等,都有添加像氯化鉀的食品添加物。

  • 陳立法委員曼麗在108年8月有召開一次公聽會,公聽會的摘要有幾點:我們如果要標示的話,就要標示明確,要讓消費者簡單易懂,不要誤解。與會的專家提到鉀是人體必要、是有意義的,要考慮法規應與國際接軌。

  • 在108年10月8日有針對這一次的草案預告內容所蒐集的各界意見,彙整之後召開諮議會,會議的結論有幾點:第一,認為一般民眾要先加強對於鉀-40在環境中沒有辦法避免存在。第二,如果真的需要標示的話,不要以醒語的方式來進行,是不是可以用於內容物後加註的方式來研擬?第三,建議國健署在訂定鉀營養素的DRIs溝通推廣會議時,要作這一方面的宣導。

  • 後續監察院有再次來函關切預告草案何時要落實,是不是會適用在其他的食品?

  • 針對這次草案的內容,我們綜整了各界的意見,贊成要標示的,公聽會大概有4人次,諮議會有2人,訪談的對象有1人,大概是7人次,反對訂定標示規定的有61人次,沒有表態的有7人次。綜整後,大多建議撤銷此草案。

  • 未來如果要擴大到其他食品部分,國際間因為沒有相關的標示規定,且這一次的草案,目前的意見大多是反對,所以如果要擴及到所有食品的話,其影響的範圍比較大,後續本署將會再持續和營養界、公共衛生等各界溝通、廣徵意見,以上。

  • 謝謝李科長,食藥署很快速幫大家講了一下今天會有這個草案過去兩年多來的脈絡是什麼,過去開的專家會議、諮議會都儘量廣納利害關係人,這場會議是食藥署在會前邀請了NGO、工商協會代表、專家學者及過去關心的民眾等等,少數人有一些自己的考量,或者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沒有到現場,食藥署有廣徵各方的意見,各方意見統整起來是針對標示的必要性或者是標示之後會造成什麼影響跟擔憂,會有一些清楚的簡報。

  • 接著請國健署的真夙科長幫我們簡報,謝謝。

  • 大家好,今天來跟大家講一下,有關於鉀的營養。

  • 這個是鉀的營養素,包含體液的平衡、血壓的調整、預防水腫、神經傳導及肌肉收縮等等,食物的來源是除了天然的食物之外,我們也有提倡減鈉鹽的部分,減鈉鹽主要是以氯化鉀來代替部分的氯化鈉。

  • 從這邊可以看得到,WHO是有建議成人每一天的鉀離子的攝取量至少要3,510毫克,大家可以看到其實國人平均鉀的攝取量都沒有達到我們建議的攝取量。在食鹽的部分是相反的,食鹽跟鈉的攝取量是過量的狀況,所以就十大死因來看的話,我們連續八年在腦血管疾病、高血壓疾病都是在十大死因的排名之內,而且還有越來越往前的趨勢。

  • 在世界衛生組織這邊所提到的高血壓相關指引部分,有特別提到要減少鈉的攝取及增加鉀的攝取,最好達到鉀跟鈉是達到1比1的比值。鉀為何跟碘相關?因為碘是重要的營養素,我們的碘是有碘鹽在國民健康的部分,會推展碘鹽,本來是碘化鉀或者是碘酸鉀,我們現在看到碘的營養素,主要有包含像合成甲狀腺素、腦神經、心智功能,如果碘不夠,也會影響小孩子。

  • 碘的主要食物來源除了我們知道的海帶、紫菜等等,還有碘鹽,這邊是含碘的營養素最穩定的來源,國人碘的營養狀況,其實是剛好有達到這樣的標準,在學童跟成人的部分,這個標準是100至199(微克/公升),這一條線是100(微克/公升),所以是差不多,但是其實也沒有達到上線。在孕婦的部分也希望更高,所以這一條線是低標(150(微克/公升))。

  • 總結:鉀是維持個人滲透壓衡定的重要電解質,因此我們會鼓勵國人要多攝取鉀來預防高血壓等慢性病,國健署也會在今年訂定鉀的營養素攝取量。因為碘有涉及胎兒的認知、發育,還有人體的代謝,所以這部分是在104年至於106年就有修訂碘的攝取量,民眾攝取鉀與碘,這個營養素都要充足,才可以維持正常的生理機能。

  • 謝謝國教署的研究員,從公衛的角度幫我們說明一下了減鈉鹽、碘鹽存在的必要性跟對國民健康的重要性,請原能會的林技士幫我們簡報。

  • 各位好,原能會就今天的議題提出簡報,簡報大綱分為兩個部分,包含輻射簡介,以及針對食鹽標示化的相關建議。

  • 有關輻射簡介,輻射並非因為有人工輻射源才有輻射,事實上輻射在自然界中無所不在,不管是從天上來的,或者是地上,甚至食物當中都有一些輻射的存在。 輻射的量大概有幾個度量的單位,例如活度跟劑量,活度就是放射性物質自發性衰變,每秒鐘所衰變的次數,因為物質自發衰變均會產生輻射,所以活度愈高,產生的輻射量也愈高;至於劑量,則是物質被輻射照射到的所接受到的能量,意即物質受到輻射的影響。簡單來講,輻射影響與放射性物質活度呈正相關。

  • 這張圖是一般游離輻射的比較圖,我們剛剛講的天然輻射在圖中間,臺灣地區民眾每年所接受的天然背景輻射劑量是1.6毫西弗,這個劑量其實是看各地區會有一些差別,不過就國際上有一些比較特殊的地區,天然背景輻射劑量可能會比較高,最高可高達9至15個毫西弗。就輻射管制的角度來講,對於輻射作業,管制標準是每年1毫西弗,但這1毫西弗並不包含天然背景輻射的貢獻。

  • 接下來說明一下醫療輻射的狀況,某些醫療診斷或治療會使病人接受到輻射劑量,以胸部X光為例,每照一片胸部X光,平均吃到的劑量大概是0.02毫西弗,CT和乳房X光也都會產生輻射劑量,不同診斷項目對病人造成的輻射劑量也有所不同,不過醫療輻射劑量也不算在管制標準1毫西弗裡面。

  • 回到我們今天有關減鈉鹽的議題。一般的鹽巴原本僅含有少量天然放射性,但如同幾個部會所提到的,低鈉鹽是在一般鹽巴中加入一些碘酸鉀跟氯化鉀,這些鉀離子都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鉀-40在鉀離子中佔比約0.012%。因為有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存在,導致低鈉鹽會產生輻射。

  • 這邊看到的是幾個鹽類產品拿去作檢測的結果,可看到國內的一些鹽還有日本的,甚至像沙漠湖鹽等等,都有驗到鉀-40的放射性活度。

  • 針對這項議題,原能會先前也有接受監察院約詢。原能會的基調大致有三點,包含尊重民眾知情權等等。原能會抱持資訊公開的原則,建議在商品包裝上對於添加天然放射性鉀-40予以標示。

  • 這頁是標示範例。藉由標示添加鉀的比例、活度跟對民眾造成的劑量,可以讓民眾瞭解所受到的輻射影響。

  • 以上原能會的報告。

  • 謝謝原能會的林技正針對自己輻射專業幫大家作一個簡單的科普教育,還有過去兩年多來,原能會在這個討論議題上的立場,接下來請經濟部標檢局的查秘書幫我們簡報。

  • 大家午安,我這邊要補充的是有關於這個措施跟國際貿易的關係,很抱歉,我不是來自國際貿易局,我是來自標準檢驗局,為什麼是我,這個理由有一點難解釋,等一下第一張投影片會看得比較清楚。

  • 我要簡報的內容是剛才食藥署的同事有提到的國際貿易障礙,在剛才的簡報中提到有意見反映這個措施是獨步全球的,跟現在的國際趨勢不太一樣,有可能造成技術性貿易障礙。

  • 在食藥署簡報第21頁也提到我們的措施需跟國際接軌,以免造成貿易障礙。到底這裡指的國際是什麼?什麼又是貿易障礙呢?提到貿易障礙的這一件事,我們就得提到全球最重要的國際貿易組織,也就是世界貿易組織WTO,WTO是透過會員間的談判訂定貿易規則,並監督會員在執行這些貿易規則的情形,來維持整個世界貿易進行的秩序。

  • 這個貿易規則是以一個個協定的方式來呈現,WTO目前已經有20多個協定了,因為我們是WTO的成員,所以我們有遵循這些貿易規則的義務。現在來看一下這個措施與WTO的哪一個協定有關?

  • 很剛好WTO就有一個協定名稱叫做「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簡稱為TBT,這樣講會比較簡潔一點。

  • 食用鹽品標示鉀-40的措施,就是TBT協定管轄的範圍,TBT協定涵蓋產品範圍相當廣,主要的關鍵點是在「標示」二字,為何呢?因為在WTO有另外一個協定叫做「食品安全檢驗及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SPS)」,專門處理食品安全跟動植物的防疫檢疫議題,食用鹽品屬於食品,所以應該與SPS協定相關才是。但是WTO為了避免不同協定重複處理相同的事情,而將這兩個協定做出區隔,涉及到食品安全會在SPS協定處理,與食品安全沒有關係的就在TBT協定處理,與標示相關的措施明確列為TBT協定的管轄範圍,因此可以想見「標示」理論上應該是跟安全比較沒有關係。

  • 接下來看一下TBT協定主要的內容是什麼?這個協定主要的目的是在防止國家利用訂定產品特性或產品製程的一些管理規定的手段來製造不必要的貿易障礙。光是這一句話就有三個重點,第一個是產品特性跟製程,措施本身必須涉及特定的產品,我們看到遇到的產品都歸在TBT的管轄,像食品、農產品、工業產品及消費品都在裡面。

  • 第二個的重點是所謂的管理規定,必須是強制性的,如果是自願性的,對於貨品進出口基本上沒有構成貿易障礙,因為不符合也沒關係,因此管理規定必須是強制性。大部分的管理規定有幾個常見的型態,像要求產品要符合某一個標準,要求產品經過測試檢驗,還有要求產品要登錄、註冊,甚至要求產品要取得標誌或證明,還有要求生產工廠要接受工廠檢查,最後要求產品要有標示。看到「標示」這兩個字,就可以明白在TBT協定當中就是一個管理措施。

  • 比較複雜的是第三個重點「不必要的貿易障礙」,什麼是「不必要的貿易障礙」?如何可以避免我們的措施被認定為「不必要的貿易障礙」?TBT協定提出以下的條件來判定。

  • 第一,使用國際標準,由於國際標準是眾多參與會員透過共識所產生的,所以TBT協定說明如果使用國際標準,就推定不會造成不必要的貿易障礙。

  • 第二,對於同樣的產品,國內生產跟進口的產品有著同樣的待遇,對於來自不同會員的同樣產品,也給予相同的待遇,這就是所謂的不歧視,而不歧視也就是WTO最基本的精神,因此不會造成障礙。

  • 第三,也就是必要性,在TBT協定怎麼說呢?要談必要性,就得先看法規的目的是什麼,TBT協定當中訂出了幾個法規合法目的,如保護人類健康安全、保護環境、預防欺騙行為,我們的標示是提供消費者的資訊,這些都是合法的目的,扶植產業就不是了。

  • 接下來看這個法規的施行是不是可以達到所設定的目的,我想前面的簡報就是在探討這個問題,我就不再多說。

  • 然後想想,如果沒有這個法規,我們面臨的風險是什麼?這個風險有多高?有沒有高到需要政府用資源去介入。

  • 如果評估的結果是這個風險很高,高到要由政府採取手段來介入,那有沒有比較好、對貿易影響比較小的手段,風險與手段間是要符合比例原則的,我們應該也不至於說隨便就要所有上市的產品,每一個都要檢驗,沒有檢驗就不能上市,那樣對消費者也不是一件好事,因為成本提高、上市時間延後。

  • 最後,法規在草案的階段就要進行通知,讓其他的會員有時間表達意見,也是讓他們來幫我們檢視這樣的措施是否合理。

  • 以上是整個TBT協定,對於如何會被考量認定為不必要貿易障礙的一些條件。

  • 如果違反的話會怎麼樣?受到貿易影響的會員就會開始施壓了,貿易都是要賺錢的事,大家都很在意,因此,違反前面的原則,會員會覺得我們沒有意思要遵循國際的規則,我們好不容易加入WTO,WTO也是少數我們可以加入的國際組織,我們也不願意造成不遵循國際規則的印象。

  • 接下來,貿易受影響的會員會利用雙邊會議來向我們施壓,希望透過施壓,讓我們修改規定,之前就有一個案例,對於玩具中塑化劑的限用我們從六種增加為八種,歐盟就要求我們說明額外限制兩種塑化劑的科學證據,其必要性如何,因為一旦增列的話,所有的生產都要配合調整,這是很大的負擔。

  • 當雙邊管道無法達到目的,會員就會利用多邊的場域反映,引起其他會員對於這個措施的關注,希望造成同儕壓力迫使會員修改規定。但是如果這一些手段都用過還沒有效,而貿易影響又很大,這時就可以到WTO控告我們,這是更大的成本耗費。

  • 我們來看一下今天這個案子在WTO的狀態,我們之前已經報告過了,這個草案已經履行透明化的義務,在去年7月19日就通知WTO,也提供60天的評論期,期間都沒有收到會員的評論意見,除了剛剛有提到希望美國延長評論期,但最終美國還是沒有提出意見。

  • 沒有評論意見可能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我們的措施已經符合前面講的條件或原則,還有一個原因是這個產品貿易量不大,導致這些貿易受影響的國家,因為法規還沒有實施,所以暫時沒有受到影響,也有可能在措施實施後,影響浮現逼著他來關注這個措施。所以沒有意見只是現階段的狀況,不代表以後也是如此。

  • 接下來稍微簡單報告一下,有關食品相關的措施在WTO/TBT委員會被關切的情形。我想要提兩點,第一個是如果這個措施沒有獲得圓滿的解決會持續被關切,因此看到前面的三個措施,從2019年關切至現在(最近一次會議是2020年2月底)。

  • 第二,在今年2月底的這一場會議當中,總共有62項措施受到特定貿易關切,其中有8項跟食品有關係,而這8項就有4項與標示有關,第1項跟最後一項都是,為何會員對於標示這麼關注,他們在TBT委員會上攻防提的理由主要是,第一個標示一定會增加成本,第二個業者有無標示或者是否誠實標示如何追查,如果追查不容易,那麼有沒有必要?第三個,這一些標示的資訊是不是會誤導消費者,因為會對消費行為造成影響。這一些是會員關注的論調。所以只要一看到標示相關措施,大家一定都非常關注,想釐清到底要求什麼、是不是做得到及對業者的影響。

  • 被質疑的會員就得依照剛剛前面提到的幾個原則提出我們的論述,來支持我們的措施確有其必要性:

  • 第一個,我們確實遵循國際標準。

  • 第二個,沒有造成歧視,這比較沒有問題,我們的措施基本上是國內外一體適用。

  • 第三個,提供足夠的科學證據,是依據我們所進行什麼樣的研究、調查,認定這個風險在我們國家有什麼特殊性,以至於必須要採取這樣的手段來達成我們的目的,這是我們要提供的一些證據。

  • 第四個,最後透明化,也就是把草案公諸於世,讓會員提供意見,我們覺得對於法規的決策過程是有幫助的,希望這幾點也可以作為等一下討論時的參考,謝謝大家。

  • 謝謝查秘書幫我們介紹了WTO、TBT的貿易規定,還有各個會員國彼此間在進行貿易時,會因為國內法規的更動而有什麼樣的效果或者是後果產生,所以風險跟必要性都要有非常強烈的基礎與論述。

  • 接下來請臺鹽公司來簡報,先說明一下臺鹽公司跟剛剛的立場不同,作為過去食品的標的是臺鹽減鈉鹽,臺鹽也是市售鹽的大宗,因此請臺鹽的副總來說明脈絡。

  • 各位與會的貴賓、先進午安,臺鹽公司針對這一次的法案、草案來作簡要的報告。

  • 今天最主要的議題是在於公共衛生議題對於消費者的利益在哪裡,也讓大家瞭解一下,其實剛剛衛福部有說明過,有關於鉀使用的安全性及必要性,在國外有沒有針對這樣的標示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基於臺鹽公司目前還是泛公股企業,照顧國人健康是我們的目的,我們基於公共衛生政策提出建議。

  • 其實食鹽拿來當作公共衛生載具,是很多國家都在利用的工具,有什麼利益?第一個是容易取得、第二個是對消費者的負擔少、第三個是每一天都可以定量吃,並不會有劑量大小、不一的問題,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講是很好買到,所以這個是很好的載具。

  • 過去這麼多年來,其實有食鹽加碘加鉀加氟三大公共衛生議題跟食鹽相關的,像食鹽加碘、加鉀,碘與鉀都是重要的營養素,接下來就是106年心口司提倡的食鹽加氟。

  • 這三個階段,其實都是為了提升國民健康進行的公共衛生議題,也凸顯了它的必要性。

  • 在兩年多年前,因為原能會提到所謂減鈉鹽的輻射劑量多,其實減鈉鹽在民國80年的時候,經濟部為了因應所謂的國人健康、高血壓盛行的問題,還有心血管疾病,剛剛有提到,因此我們在80年的時候有進行這樣的開發,中研院也有進行功效的研究,這樣的價值有三個貢獻:

  • 第一,可延長壽命將近一年的時間;第二,罹患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可以降低一半,從4.2%降到2.3%;第三,每年的每個人醫療支出可減少1萬5,000元以上,這是在民國80幾年所做的研究,這就是減鈉鹽的價值。

  • 只要含有鉀的東西,一定含有鉀-40,這個是必定的,所以平常吃的這一些食物或者是所處的環境,其實在原能會對外的公告,其實都有很明白的說明,這一些都是天然的輻射,並不會對人體造成什麼影響。

  • 鉀的食用安全性不用再贅述,基本上即使我們稍微吃多量一點,都可以透過所謂代謝的方式,讓多餘的鉀從腎臟排出去,我就不多贅言。

  • 鉀是重要的人體營養素,有其功能,人體含有大概140克至170克的鉀,這裡面就含有鉀-40,你吃的食物都會有,重點是用氯化鉀來取代氯化鈉達成鉀鈉1比1的比例,其實也是天然的東西,並不是人工合成的,只是經過混合之後所形成天然物的組合。

  • 根據106年原能會所公告的,即使一般人一年吃所謂減鈉鹽的用量,一天10克的話,也相當於搭飛機從台北到紐約所受到的天然輻射劑量,事實上減鈉鹽是沒有輻射的危害,我想這是對消費者來講要有的充分認知,不管是法規的標準也好,或是國際規範也好,目前其實都沒有對這一方面有這樣的醒語標示要求。

  • 反而因為鉀的功能性、必要性及缺鉀的時候對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更受到國內、外專家學者的注意。所以在歐洲、WHO、澳洲、美國、澳洲、加拿大、荷蘭等國家,針對人體所需要的鉀,他們也發現一般人體攝取的鉀是不足的,每天至少需要3,500到4,700mg,不管是中研院也好,或者是這一些國際性的組織,認為基於這樣的利益,事實上反而應該要加強其營養的標示並強調對人的好處。

  • 國健署這邊也提到鉀標示為何會提到碘,因允許在鹽裡面含碘添加物當中只有兩種,一種是碘酸鉀,另外一個是碘化鉀,也一定有鉀-40,這個法的草案精神是食鹽當中加了含鉀添加物,就必須要做這樣的標示,是不是合理,這是大家可以討論的。

  • 公共衛生議題中的加碘鹽之重要里程碑也讓大家瞭解,在民國56年左右,其實國內的甲狀腺的盛行率22%,食鹽加碘之後是4.3%,對於公共衛生有很大的幫助。國健署.十年前及近期也做了一些國民營養調查,發現國人平均尿碘含量雖合於標準,但是已經在下限,孕婦等特定族群甚至有不足,因此在前年針對碘營養不足的問題,將食鹽中碘量從原來的11-20ppm提高到20-33ppm,所以國民的營養健康也會受到碘不足的影響。

  • 綜上所述,不論是碘也好、鉀也好,都是營養素,但只要含鉀的化合物,都會牽涉到此次鉀-40的醒語標示。既然是營養素,應該是參考國際作法推動營養標示。基於公共衛生的議題,臺鹽公司建議應採取鉀鈉平衡的態度,不論是鉀或碘,對消費者都是很重要的營養素,避免因醒語標示這種無害的天然輻射,導致消費者無謂的恐慌,反而不敢攝取對其身體健康有幫助的含鉀食品,會悖離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對國人健康反而是不利的。以上是臺鹽公司看法,所以我們也建議剛剛所提的這個草案,不要施行,以上報告。

  • 謝謝台鹽公司的簡報,他們從公共衛生的角色來幫我們說明減鈉鹽協助政策推行,說明一下氯化鉀並不是人工提煉的合成物,只是取代鈉,我們要作一些資訊上的澄清。

  • 其實大家可以從議題手冊或者是過去的討論脈絡可以知道有關於這個議題其實有非常多面向的爭論,包括添加鉀的必要性之目的是好或者是壞,這個草案要顧及的是消費者的什麼權益?是知情權或是健康權的維護,又或是其他還沒有想到的,又或者是鉀的輻射劑量對人體到底有沒有害,以及對國內、外食品貿易有什麼影響,各方的討論都有。

  • 我還是希望針對前面的簡報與今天衛福部預告的草案可以更聚焦來討論,過去的爭點跟今天的草案預告有相關的是,消費者權益的部分,以及標示的合理性,標示要怎麼樣才可以傳達正確且完整的資訊,因為資訊跟資料不一樣,並不是只放名詞或者是事實上去,資訊是要能夠供消費者來作行為的判斷,資訊要傳遞可以被分析的訊息,希望下半場可以好好討論。

  • 針對上半場所有的部會,像台鹽公司簡報完之後,想請問現場的大家有沒有需要提問或是補充的意見,我們在這裡先做兩輪的統問及回應,sli.do都有留在心智圖上了,先以現場優先。

  • 大家好,這個事情我們已經談了滿久的時間,剛剛針對食藥署提出來的草案,我看了兩個字,我忽然想起,最後兩個字是「醒語」,以前我記得叫「警語」,現在叫「醒語」,標示常常有。但是到底要提醒什麼事?通常警語的目的是警告某些人要特別注意可能會有什麼樣的風險,但這個案子當中,不曉得當初訂定時,認定風險是什麼、在什麼地方。

  • 黃教授的提問是,為什麼是用醒語,可能對人體有危害、風險才會用醒語來提醒消費者,這個目的是什麼,請食藥署幫忙回應。

  • 我想請教一下,因為剛剛看了一輪下來的報告,好像起始是原能會檢測開頭再下來的,這也是原能會建議食藥署這邊做一些標示上的目的。我們想要瞭解的是,當初是希望讓消費者瞭解什麼,希望消費者知情的是什麼東西?我們可以很清楚知道消費者知道什麼,我們後面的討論才可以比較理解我們要涵蓋的所謂風險在哪裡。

  • 這一題會請原能會來澄清。有沒有第三位?

  • 我想剛剛黃教授有提到我們到底認定的風險是什麼,其實我對這個議題有蒐集一些主要含鉀的食物,是鉀-40的檢測資料,利用這一些檢測的資料加上臺鹽的健康減鈉鹽,健康減鈉鹽是在8860個貝克,其他食物鉀-40的含量是從幾十到幾百的濃度。

  • 我們依據國家攝食資料庫當中,不同年齡層的攝食量來計算不同年齡層的風險,最後也算成終身平均的曝露風險,也就是我們吃這些食物含有鉀-40,吃台鹽的減鈉鹽也含有鉀-40。按照一般民眾過去的資料庫來計算之後,其實終身平均曝露劑量,大概是參考劑量的1/5左右而已,也就是終身都是這個部分。

  • 我在看資料的時候,也有人提到水只有50貝克,有一些時候是訂100貝克,台鹽的減鈉鹽有8860,這個相差太大。但是我們要強調的是,一天一個人喝2公升的水,大概是2000克左右,如果訂50貝克,其實曝露劑量事實上已經到10萬貝克,可是我們一個人平均一天下來吃2至3克的鹽,以3克的鹽乘上去是2萬4,所以事實上每一種食物的食用量跟它的濃度間,我們還是要整合一起來看,不能只單看濃度。

  • 我想還是要把這個風險認清楚,當然這個風險這樣來看其實遠遠低於ICRP所訂的參考劑量,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是還要去做很明顯地標示,讓大家瞭解,而且這樣的標示還有可能會影響其他公共衛生上的一些意義危害,是不是大家應該要再三思?

  • 謝謝成大李教授幫我們做了一些資訊的補充,他提到手邊有一些科學數據,如果吃這個鹽,其實佔人體可以承受劑量的1/5,不能只看鹽,還要看每個人喝水、身體自我調節功能、天然曝露及其他飲食等等。

  • 這一輪三位關於前面兩位教授跟協理的提問,就是這個草案的認定要作為醒語的風險認定是什麼,想要消費者知道什麼?是不是可以先請主管機關食藥署、原能會幫我們簡要說明?

  • 非常謝謝黃教授的提問,一開始可以讓大家知道什麼是醒語、警語,我用例子來解釋,大家會比較清楚。

  • 醒語是在提醒產品應該注意什麼,醒語的例子曾經有訂定一個包裝食品與玩具併同販售且要標示醒語的規定,其目的主要是針對常常給小朋友吃的零食當中會含有玩具,為避免小朋友誤食,所以這個部分會要求標示醒語,即醒語的用法是會用在這個情況下。

  • 另,警語會用在什麼情況?像有一些食品原料是孕婦不能吃的,在含這些孕婦不能吃的食品原料的產品外包裝上,我們會在上面用警語的方式,透過這樣的標示,讓消費者在購買的時候可以獲得警示。

  • 至於這一個議題,根據剛剛所舉的例子來判斷,我們認為以醒語的方式來標示,假設未來如果要標示的話,醒語可能比較合理一點,或者比較接近大家想要瞭解的方向。

  • 這個是食藥署的第一次回應,接下來請原能會的林技正幫我們說明。

  • 有關剛剛教授有提到原能會最初的檢測目的,是兩、三年前有民眾投書媒體,詢問鉀是不是有放射性的含量,甚至寫首長信箱到我們會裡,請我們去做瞭解。我們的檢測結果發現,確實有一些鹽類產品因含有天然放射性核種鉀-40而測得放射性,基於資訊公開的原則,我們發了一個函到食藥署,請食藥署參考看看是不是加一些警語或者是醒語的方式讓民眾瞭解,並依合理抑低輻射的精神,廣泛徵詢各界意見,探討採取適當干預措施的可行性與必要性。

  • 我幫原能會作一下補充,因為先前確實有爬梳滿多資料,2017年9月21日原能會的官網有一篇新聞稿,確實當初有民眾或者是立委開了這個記者會,擔心減鈉鹽的活度非常高,原能會有做了一些澄清,包括有說原能會會站在合理的立場,但他們也有說人體有哪一些功能,還有這個含量不那麼多,因為不會一輩子一直吃這個東西,或是吃過量,他們有做一些簡單的澄清。

  • 另外,剛剛食藥署的副署長也有舉了一個例子,他說警語是我怕你不小心吃下去,或是吃了對你不好,所以有一個警示作用。用「醒語」是相對的詞嗎?是提醒嗎?警語跟醒語到底在法規上,有沒有什麼意義的不同?

  • 警語跟醒語在程度上有所不同,但是我們的確在法規上沒有定義醒語或者警語是使用在什麼情況,就字面上,也就是從教育部的國語字典來查的話,就可以知道如果使用警語,風險可能會比較大,像孕婦如吃到像含蘆薈的原料,孕婦吃了之後,對身體就會有負面的影響,因此我們要求標示警語,以避免孕婦食用。

  • 所以警語跟醒語有程度上的不同,確實這個標示不論在醒語或者是警語,在過去討論的過程中,到底對人體有什麼風險來討論,但是目前就兩年多的討論,看起來不會定論,因為有科學證據證實,也會有主觀認知,確實也有民眾覺得就是希望都不要有,確實在風險上,大家會因為主客觀的認知不同,有一些爭執不下,但沒有關係,因為我們今天討論的是法規跟標示,如果標示要能夠讓民眾都獲得正確,而且完整的資訊,這個前提不會有人不同意吧!等一下還是要扣緊這個前提繼續討論下去。

  • 接著下來是第二輪的統問統答。

  • 因為看這個樣子,感覺上鉀是天然存在跟同樣存在的東西,我們沒有辦法避免,含鉀就一定要有鉀-40,製造出來的食品裡面要含鉀,就要標示有天然放射線的存在,這樣是不是合理?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能不吃鉀,鉀必須的,勢必裡面有鉀,所有的食品都要標含有天然的放射性,那個目的在哪裡?即使是醒語,主要是要提醒什麼?我是想要提這個問題。

  • 瞭解,我先作簡單補充,如果等一下不完整,請食藥署再幫忙說明。今天為何不討論鉀的風險?因為講的是「市售物品的添加物」,也就是現在這個草案需要被框定的範圍,如果等一下還有額外的資訊,請副署長補充,我們把這個問題收著。

  • 請問有沒有第二位?

  • 現在國際趨勢對於氯化鉀,甚至連提是添加物,他們都要儘量避免,為什麼?是一個太好的物質,所以在美國的西方國家,政府發出來的通告,告訴大家說儘量這不是添加物,而是直接說氯化鉀就是鹽,這是國際趨勢。

  • 我們今天的討論是,鉀還要給醒語,剛剛很多人講說這個醒語的目的在哪裡?添加的量很少,也是醒語,但是蔬菜的量很大就不必醒語,這個是思維上的討論,但是剛剛提到不論討論警語跟醒語,基本上都是針對負面的東西,現在全球都在告訴你氯化鉀不要叫他是添加物,就講它是一個鹽,我們臺灣走這一條路跟全球背道而馳,是不是要考慮一下?主管單位是不是有知道這一件事。

  • 感謝潘教授在國際趨勢上,即便上添加氯化鉀,其實都不會在國際趨勢上被定義為添加物,因為目前是在公共衛生政策上各國要朝向的趨勢,這等一下再請食藥署補充,現場再收第三位的提問或者是補充意見。

  • 大家好,我是一個消費者代表,我本身也是有受過完整輻射專業訓練的人士,這個標示有兩個重要的目的,也就是民眾知的權利,第二個是基於異地散溢的原則,第一個原則先不提,合理抑低被擴大跟誤用,合理抑低是作業人員操作放射性物質當中降低劑量來達到降低的風險。

  •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這些都不是任何的輻射作業,基本上都是在一般正常的民生作業當中,為了我們的健康來作這樣的各式各樣的食用比例過程,沒有任何的添加,也沒有任何的調整、也沒有任何的濃縮,所以這裡面應該不用看其他輻射、防護的相關問題,純粹就營養學跟大家認為攝食的角度來探討,我想發言到這裡。

  • 謝謝蔡先生就他的專業來幫我們補充,合理抑低其實是輻射的從業人員在作業中需要被管理的,跟我們一般會攝食,不管是從天然食物或者是氯化鉀,這個管轄的範疇不一樣,所以他覺得誤用之嫌,他也從消費者的立場發表了一些他的意見。

  • 另外,請問第二輪還有沒有現場的夥伴要提出意見?因為這邊的資訊量比較精簡一點,我們可以多請兩位發問。

  • 這兩年來台鹽應該是苦主,不過我們一直討論到一些科學上的數據,因為我們當時的決定是不曉得台鹽是不是已經決定要把「健康」二字拿掉了,這也要提醒一下,因為原先是有寫「健康減鈉鹽」,全世界沒有寫「健康」二字,只有減鈉鹽或者是「低鈉鹽」,所以台鹽從善如流已經把健康拿掉了,這是好事,但要加註本產品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質,我是覺得過了。

  • 因為裡面有寫到吃這一些東西必須要徵詢營養師或者是醫師(意見),這樣是很好對消費者的責任,現在已經把「健康」而字拿掉了,我覺得這樣就足夠了,這是我個人的意見,這兩年來也是主要針對這一個議題。為何現在越來越複雜化呢?搞不清楚。

  • 謝謝你幫我們補充。各組都有鹽品,有台鹽幫我們準備的,有他們自己的鹽品跟減鈉鹽,大家可以拿起來看一下。過去因為有寫「健康減鈉鹽」,確實「健康」二字不妥,已經有刪除這個字樣,是不是要如本草案標示,人為不需要,其實旁邊有一段是寫「碘為必須營養素,本產品加碘……」,你認為其實這樣就足以作為傳遞給消費者作選擇的正確資訊了?

  • 就是把這個責任給營養師、醫師。

  • 是不是請食藥署的鄭副組長。

  • 其實蔡理事長有提到,很重要的是,可能其他成分都有鉀,消費者過去的議題延伸是吃的鹽是叫做氯化鈉,為了剛剛講的那一些原因,而有取代鈉變成氯化鉀,因此才會有針對這個議題是否要標示,也就是是否要寫一些醒語或是警語的方式,這個先回覆。

  • 第二,剛剛有老師提到美國已發布通過避免稱氯化鉀為添加物,取而代之為鉀鹽,以加強民眾認識,以目前來講,臺灣已把氯化鉀列在法規裡,即”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暨限量及規格標準”中的正面表列食品添加物,所以在正面表列下,所謂正面表列是有被政府公告後才可以使用的化學物質作為食品添加物,其必須經過安全性評估,經評估可以使用的才列在上面,所以如果食品裡面有添加氯化鉀,截止目前為止,依據法規還是必須經過評估可使用才列在上面。

  • 那不是我的話。

  • 我先講法規面,我瞭解你的點,我先解釋一下,這部分目前來講,依法必須這樣子做、這樣寫。至於要不要寫醒語或是警語,這部分大家可以充分討論,沒有關係,我把這個資訊讓大家知道。

  • 謝謝。鄭副組長補充的是目前國內的法規,確實老師要提醒的是,我們這個醒語是要針對添加物標示,但是覺得討論很奇怪,因為在國外並不是添加物,當然食藥署也是有做國內法規的一些補充。

  • 現在看一下sli.do的留言,主持團隊有幫我們做簡單的歸類。sli.do有許多留言,第一個是標示為了達到知情權的挑戰,像為何只有針對減鈉鹽,要如何傳遞正確的資訊,這樣標示民眾就可以真的獲得正確、完整的資訊嗎?標示的目的是什麼?要維護消費者的權利是什麼,這是一個部分,請相關的部會先備著,如果有可以回答的就請在現場說明。

  • 第二個,也有線上留言提到的是挑戰主管機關的用意,也就是跟監察院的挑戰有類似,為何針對這個食品,像鉀的食品這麼多,是不是全標了,如果他對人體沒有害,或者是天然存在的物質,為何要特別標示?這個草案預告之前,有沒有評估過政策施行的利弊得失,這個是一大類的意見。

  • 也有問到WTO的部分,如果沒有科學證據支持,就設計獨步全球的法規,可以不保證違反TBT或者是可以說服得了其他跟我們有貿易的會員國嗎?其實簡報裡面有大概說明,再幫我們補充。

  • 另外一個部分是,也要詢問對於國外做法的意見,美國FDA去年也推動鼓勵食品廠商添加氯化鉀的標示,多了「salt」的字樣,希望可以減少民眾的鈉攝取,應該鼓勵民眾來買這樣的鹽,對他們的健康比較有挹注,這樣的字樣並不是警語,而反而是有一點鼓勵你去選購的意思,對此主管機關食藥署有什麼看法?

  • 跟過去兩年多的討論一樣,也就是鉀鹽是不是對身體有害、有風險,有詢問原能會,還有對於鉀存在的事實討論,也就是現場的大家以及民眾們是不是對於鉀是天然存在的物質之事實有正確的理解,還有鉀的重要性等等,其實國健署跟台鹽都已經報告非常多,我們就不用贅述。

  • 先請相關部會,尤其是主辦機關幫我們就這個標示是不是足以維護民眾知情、消費者知情權及預告案的用意衡量過利弊得失,或者是過去的評估作為來作一下補充?

  • 其實主持人一開始有講到,現在政府在訂定相關的政策,就是要讓大家知道,針對這個議題說明下來,我們有接收到各界的訊息,大家對於減鈉鹽含有氯化鉀(鉀-40)的這一件事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的意見裡面有包含是不是要讓消費者充分知悉。

  • 先和大家說明,其實法規已有要求,在產品當中只要使用任何食品添加物都一定要標示在上面,所以實際上來講,其實提供產品資訊的部分已相當地充足,但針對這個議題,有關於監察院或是各界對於消費者知情權的部分,食藥署願意再聽聽大家的聲音,也就是大家對於知情權的這一個部分,誠如剛剛所講的,很有可能大自然中有很多不同的地方都會有鉀的元素存在,這樣知情權的意義及到底在什麼樣的程度才能夠充分表達,我們願意聽聽大家的聲音。

  • 另外,有關於做法上,像老師談的,美國已在鼓勵推動標示鉀鹽,所以意思應該可能不強制性的要求,因為氯化鉀在我們的標準,目前可以寫的名稱是氯化鉀,臺灣政府是針對如果有一些名稱,是大家約定成俗或者是寫其他特別的方式有助於大家瞭解,即一般社會通用之名稱。舉例來說,

  • 像我們剛剛講的小蘇打,其實正確的化學名稱是碳酸氫鈉,大家可能比較不清楚,因為寫小蘇打大家比較知道,因此就允許他們來寫小蘇打。這個部分跟今天的議題好像不完全直接相關,這邊強調的是正向需求,我講的其實是名稱上來講,我們可以允許討論要怎麼寫,但是使用上一定要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的規定 ,即用量、用法這一些都必須要符合我們的要求,以上。

  • 謝謝鄭副組長的補充,你剛剛有講到我們在國內氯化鉀還是必須寫氯化鉀,是不是可以用通俗的用法這是另外一件事,看法規怎麼修正。這個提問是如果要標示,讓民眾獲得完整的資訊,既然現在各方的立場不同,有人覺得可能會有風險,有人可能覺得鉀其實是營養素,是不是應該要正反併陳才對?如果就民眾可以接收到的資訊是完整且正確的話,確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下面的網友意見蒐集確實有不少人提出這樣的意見,覺得很好,如果要顧及民眾的知情權可以寫,應該要把優劣寫出來,或者轉換成讓民眾可以正確獲取字樣,如果一般的民眾看到天然放射性鉀-40,就只看到這一行字,但是其實不理解背後對我要選購或是食用的人代表什麼樣的意思,謝謝大家針對這一輪的回答。

  • 有關於WTO的部分是不是可以請查秘書幫我們回應。

  • 我覺得這個問題已經寫得非常清楚,因為如果沒有科學的證據,我想連我們自己都說服不了了,怎麼說服這一些國家?當然因為涉及貿易,所以我們要考量如何面對與我們有貿易往來國家可能施加的壓力有多大,希望有回答問題。

  • 可能大家先把目光往台前,我比較矮,因為大家都已經討論了,剛剛休息後,我們希望大家討論的東西可以分享給大家,我們依序先請第一組。

  • 因為後面上方也有兩個螢幕,應該都滿清楚的,大家都可以直接看螢幕。我們請查秘書。

  • 依照我的習慣,我會先講結論,因為結論印象最深刻。我們這一組的共識是,我們知道消費者有知的權利,這裡的知,並不是只包含部分的資訊,而是需要知道全面的資訊,因此在提供多元管道資訊的前提之下,我們覺得不需要一定得在產品上標示天然放射物鉀-40的措施,前提是讓消費者有管道可以知道全面的知識、並不是片面的知識。

  • 我們這一組很幸運,有生科學者、輻射專業人員、消費團體及主管機關,從生科領域瞭解到,其實減鈉鹽對人的壽命延長跟降低疾病是有幫助的,要能夠減鈉很難,所以一方面減鈉、維持風味,也添加鉀,有一個民族甚至直接吃氯化鉀,那個民族的心血管疾病確實比較低。

  • 如果從輻射的專業來看,所謂的合理抑低並不適用於食品,而主管機關的責任是確保所有上市的產品都是安全的,因此消費者不要擔心。

  • 回到這個問題的是,到底要不要標示?當其他的所有國家都沒有標示時,我們要標示的理由何在?這並不表示我們不能當第一個,但要有強而有力的證據來支持這樣的措施,是我們的消費群比較不一樣,或者是對於健康的要求更高,但是如果沒有,我們也不覺得應該要標示。

  • 從國際角度來看,目前國際間大家的主力在減糖、減鈉,減少肥胖及避免納食用過量衍生的疾病,由於政府的資源有限,有沒有必要將資源投入管理一個國際間目前看來是相對無害的鉀-40物質。

  • 含有鉀的產品,對於生病的病人來說是有一些適當的提醒是重要的,是否由醫護專業人員來提醒更好,另外鉀跟碘一樣都是必要的營養素,我們看到碘的標示有提到它是必要的營養素,因此如果標示含有天然放射物質鉀-40,由於大家對於天然放射物質這個用語存在有原本的偏見,會引發恐慌,是不是同時也要標示其為必要的營養素及其他好處?這麼多的資訊,反而造成消費者的混淆,我們覺得沒有這樣的必要。

  • 鉀存在很多地方都存在,消費者可能本來不知道,一旦知道天然的鉀是到處都存在的,也就不會這麼恐慌了。像人體、水果、蔬菜都有,所以這整個看起來,我們的討論覺得如果只是要讓消費者取得資訊,有更好的方式可以處理,產品上的空間這麼小,標示的效果有限,不如提供資訊的管道,讓消費者能夠瞭解有關產品全面的資訊,或者是在需要的時候,知道如何找到正確而且充足的資訊。例如,從教育端,從學校教導孩子,也可以發展一些APP,或者遊戲,提高消費者對於這個知識的探索興趣。

  • 甚至販售的時候,也許可以提供一個QR code,在產品上或者是在販售的架上,連結到與食用鹽有關的資訊,至於這個QR code連結到的資訊,有可能是業者、也有可能是政府端提供,總之讓消費者有管道可以取得他所要關於這個產品全面的知識,這個是我們最後的決定。因此,在提供消費者充足的管道取得資訊的前提下,我們覺得不用標示。

  • 謝謝第一組的分享,他們先講結論,關於這個草案,他們認為不需要公告施行、認為不需要標示,不需要標示的原因是因為覺得氯化鉀並不是有害的物質,不用標示醒語,第二個也沒有強而有力的理由還要推動附帶行政成本的政策措施,沒有害是不是不用讓大眾知道?也不是,他們認為正確、全面讓大家知道既有的資訊也非常重要,不管是鉀的既存事實,或者是對人體的益處或者是其他的影響等等,也尋找了其他的管道,像開發一些有趣的手遊等等,他們認為這個對大眾教育端非常重要。

  • 第二組請問是哪一位?

  • 我也先進結論,我們的結論跟第一組是完全一樣的,不過我們的過程是從問一個問題,為何要標示,標示的兩個理由,也就是警告提醒有什麼樣的問題,但是我們討論了很久之後,我們找到一個負面且有科學根據的報告說有負面的問題,因此第一個理由好像沒有辦法說服自己。

  • 第二個,知的權利是要知道鉀這個產品含有鉀-40,但是這個是非常片斷的訊息,真正知的權利應該要完整地瞭解,整個自然界、地球上,包括我們的身體裡面、天然食物裡面,說話的鉀都有0.012%的鉀-40,如果要標,必須要把這一句話完整地寫上去,而非只有寫「本產品含有鉀-40」,這個是不完整的,而且可能會造成負面影響跟恐慌的不完整訴求。

  • 我們也有談到要怎麼樣標才可以避免,這個是我剛剛講的,也就是要唸一大串,像地球上天然的、包括身體裡面,像蔬菜、水果及白飯都有鉀-40,但是並不是產品上寫這麼長的話在那裡。

  • 因此我們有談到的是,像哪一個部會主管時,如果真的認為這個issue很重要,找一個做科普的傳播公司或者是公關公司,主要用這個議題來做,請專家現身說法等等,或者是拍影片等等,把這個完整的資訊都交給大家,就像現在疫情,每一個老百姓都非常清楚這整個疫情的背後,因為是很努力focus在宣導。

  • 有沒有具體的建議方式?

  • 像以一個完整的方式,像教育的科普計畫或者是哪一個部會,大家focus就是用一個project,把這整個背後的背景,也就是「地球上人體內」等等都有鉀-40,全部都瞭解這個事情之後,再標也沒有關係,不會造成恐慌,如果還有人認為需要標的話。

  • 第二組認為正本清源的方式是要開一個跨部會的計畫,科技部、教育部、食藥署及原能會等等,要對科普教育充分且宣導的計畫,還有其他的內容方式等等。

  • 第三組的分享人是?

  • 其實結論跟剛剛前兩組非常類似,我們一開始確實是從標示上瞭解到民眾有知情的權利,所以在食品添加物的管理規定裡面,對成分應該也有標示,所以我們基本上都贊同標氯化鉀,但是要不要標天然放射性鉀-40,在這個議題上,我們認為標示不管是醒語或者是警語,其實都是在有發生危害的情況之下,也就是有可能危害時,我們需要提醒消費者,讓消費者知道。

  • 目前在各種實務跟我們的減鈉鹽所做出來的風險評估結果,事實上是遠遠低於曝露的參考劑量,既然沒有危害、沒有風險存在下,為何需要標示?我們也討論到如果我們還是標示的時候,其實我們現在應該這樣說,會提出這個議題的人,大概也不會買這個產品,但是對於另外一群來講,你把它標示的時候,出現這一些天然放射性的鉀-40時,大概就不會去買這個產品了,如果有需要的話,鉀對他的心血管疾病是有幫助的,這一群人就不去買了,但是這樣的標示反而是造成另外一群人會造成健康的風險,而這樣的標示應該存在,所以這個其實是我們在這裡面討論到的一個重點之一。

  • 另外,因為我們也有標檢局的人員在這邊,有提到WTO,將來在國際接軌上,可能會產生什麼樣負面的影響,因此這一個部分也都有討論了。

  • 另外,我們跟前兩組比較不一樣的是,我們用加碘鹽、減鈉鹽來作比較,加碘鹽事實上是因為國健署對於甲狀腺疾病風險的預防上,已經形成一個政策,所以在這樣的政策之下,會希望去支持。另外像加氟也是一樣,也是在心口司那邊有一個政策在那裡,已經希望形成政策,因此希望在食鹽當中來加。

  • 如果減鈉鹽在食鹽裡面加一定比例的氯化鉀,確實對心血管疾病的預防,現在很多科學證據都有了,是不是可以整理、形成一個政策,如果變成是一個政策的時候,我們事實上在減鈉鹽的推動上、心血管疾病的預防上,事實上比較能夠推廣,在民眾的教育上,我們也比較能夠作宣導或者是在所有課綱上、國小上,其實都可以推廣的。

  • 所以鉀確實對心血管疾病預防有很多的好處,我們比較期待國健署可以在這一個部分作資料彙整、蒐集,然後形成政策,對於這樣的推行就會有幫助,跟大家報告到這裡,不知道有沒有漏掉的?

  • 謝謝李老師的分享,結論跟前兩組一樣,但你們認為減鈉鹽在心血管疾病的預防上有非常大的助益,所以你們這一組的共識是消費者的權益,你們最想維護的是國民的健康權,可能不侷限於今天草案要標示什麼樣的元素在上面,而是你們希望真的可以有一個比較上位的政策來推廣,接下來就會有利於跨部會宣導合作要形成的時候。

  • 大家好,我代表第四組來報告今天的結論跟討論的過程。

  • 我想今天的會議經過前面三組的報告,應該是非常有共識的,所以第四組最後的結論,也是認為在鹽品上不需要標示含有天然的鉀-40,這是我們最後的結論。

  • 在討論的過程中,我們把討論的目的設定為「如何帶給消費者最大的利益」,討論的時候有五個不同的面向:

  • 在討論問題一開始的時候,我們請教小組屬於消費者背景的夥伴,請問他們如果看到鹽品上有添加氯化鉀的鹽品,上面有標示鉀-40是天然的輻射物的時候,他們有什麼感受,夥伴們給我們的回應是看到醒語跟警語,會覺得這個東西有害、對健康來講有威脅的。

  • 不同的組員有不同的反映,有組員就會自己做功課、找資訊,後來發現原來鉀-40對健康沒有害處,同時也增進自己很多在有關於輻射這樣的一些知識,所以夥伴的建議是如果類似像這樣輻射方面的知識素養有關的一些知識,為何未來不能把它放在國、高中課綱中增加認知與意識。

  • 也有夥伴看到這樣的警語之後,感覺到害怕的害怕反映是如果看到這樣的東西,就會覺得這個東西有其風險、危害在,就乾脆不買,這是我們討論消費者最大利益的第一個面向,這到底帶給消費者是幫助或者是恐慌。

  • 第二個部分,如果鹽裡面有氯化鉀需要標,其他的產品之中,是不是應該要一起標?如果要一起標,或者是像剛剛各組都有提到很多的天然食物之中,也有很多鉀跟鉀-40,甚至這個量絕對不會比鹽裡來得少,所有的食物都標的話,對消費者的感受是什麼,這個消費者可能也會覺得這樣的標示到底還有什麼樣的意義,其實沒有其價值在。

  • 第三個面向是,作為一個標示,應該要符合最大的公共利益,當初不管是碘鹽或者是減鈉鹽,其實都是為了公眾健康方面,比如像減鈉鹽是為了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如果加碘鹽是為了國人碘的營養狀況希望改善,然後有這樣的做法,所以如果放了警語在上面,其實並沒有符合公共的利益。

  • 反倒我們小組有討論到的是,我們是不是應該在這個標示上提「加碘鹽或者是減鈉鹽對健康有益的」,反而應該要標示正面的好處,也就是應該要標示對健康有長期的好處。

  • 另外,因為桌上也有一些國外大廠牌的鹽品,他們也是減鈉加碘,然後有用氯化鉀,但沒有任何標示,所以如果國際間的做法,都沒有強調鉀-40的所謂風險等等之類的,為何我們要這麼做?

  • 接著,之所以會有減鈉加碘鹽的目標,我們希望降低心血管疾病風險,像有心血管疾病跟高風險的人來講,往往他們的口味是重的,如果指導他減少鹽攝取方面來說的話,其實是有困難的;如果有困難的情況之下,如果有一個替代的產品,讓他可以用,他可以降低鈉的攝取,無損於在消費者上的享受,其實對消費者來講,這也是對他來講的好處。

  • 我們這一組最後做出來的共識是:第一個階段我們認為不需要在鹽品做含有天然鉀-40的標示。第二個,像剛才各組也有提到,也可以像碘一樣在營養功能或者是健康上的助益,針對鉀的標示來說,我們有DRI訂定出來之後,可以依照法規來標示營養素的功能。

  • 在這中間過程中,也許可以請國健署,像有懶人包對民眾作一些鉀的好處、教育,同時未來長久來講,可以把這些輻射安全教育知識放在教育課綱之中,這是第四組的共識,謝謝。

  • 請問第四組有沒有夥伴要補充的?沒有。

  • 四組對於今天草案標示的共識都是一樣的,認為不需要標示,當然可以有其他的民眾,讓這個政策目的想要保護的對象,也就是廣大的消費者可以有更多正確資訊的取得,不管是透過桌遊、設置APP,或者是放入課綱,又或者是其他的教育管道等等,大家提供了不少的想法。

  • 因為sli.do上還有一些留言,不一一帶過,都有統整到心智圖上,我們只是要跟大家說你們在sli.do上的留言,都會彙整進來,這一張心智圖是公開的,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留言在這裡,當然也可以給食藥署作為具體的參考。

  • 非常感謝大家帶著各自不管是消費者經驗、專業知識背景而來,這個議題討論兩年多,雖然今天聚焦於這個草案,但是這兩年多來,我們上午有說,不管從添加鉀的正當性、必要性、消費者權益,輻射劑量對人民的影響,或者是食品貿易對國內外的障礙等等,有各種各樣的切入點,非常精簡且聚焦在核心問題上,也就是什麼樣的方式可以真正維護消費者最大的利益,確實收到不錯的成果,接下來就把時間交給唐鳳政委為大家下午的討論作一些回饋。

  • 今天真的非常高興、也非常謝謝大家可以來這邊,這一次協作會議跟過去最不一樣的地方是大家都戴著口罩討論,這真的是滿辛苦的,謝謝大家在這個期間的配合,室內集會我們不到50人,沒有100人,不管是座次、防疫的措施、量體溫等等,在目前的情況之下,做到比較安全的。

  • 今天協作會議的主題,「市售包裝食用鹽品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之標示規定草案」的法令草案預告,這一個預告期間其實民眾的留言,我看起來比起今天在sli.do或者是youtube,民眾在平台上留言自然比較精簡,現在感覺上經過直播、看大家的討論之後,大家在sli.do上的留言確實變得比較具體,也可以看到一些比較可以操作未來有可行性的部分。

  • 畢竟草案的法規命令、母法訂定的依據,還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但是因為第22條講的是用中文或者是其他的通用符號來進行標示,事實上之前在2014年的時候,至少也有立法委員提過QR code是不是也是一種通用符號,是不是可以當作通用符號的標示等等,所以我想今天有一組收出來的這個,我們沒有辦法在這麼小的字講清楚的事情,先弄成大家各方都可以理解的一整段話,用一個QR code標上去是不是一個標示?這是很有創造性的見解。

  • 當然,也有一組講說如果文字都沒有辦法說明清楚,不如找一些專業的科普的朋友來拍短片,就像大家知道要怎麼樣洗手的短片,也有朋友提到可以做出來國健署的政策,這樣就不只是科普的短片,而是政策宣導的短片,因此每一組收出來結論的拘束強度,都比前一組高一點,這個很有意思,很像爬樓梯一樣。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是授權我們行政機關在擬訂法規法令的時候,除了像在「Join」、公報等等也可以用適當的方法,把內容廣泛周知,我想今天透過直播、心智圖的方法,也是一個廣泛周知的方式,大家也都很踴躍在網路上表示意見。

  • 當然不是以後要買食品的時候,就一定要掃QR code回來看今天的直播,畢竟時間有一點長,但是從裡面挑一些元素出來,變成讓大家更瞭解這一件事也是可行的方法,我想這個議題一方面需要很多的專業知識,但是二方面跟每個消費者都有關係,這中間平衡取得對話,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 我想今天食藥署跟相關的單位在防疫任務這麼吃重的當下,開完這個會要再開口罩2.0的會,舉辦這樣的公眾諮詢,我覺得認真準備會議資料、認真邀請利害關係人,不管是現場參加,或者是也有相當多的朋友看直播遠端參加一起就事論事,我覺得是非常有誠意的。

  • 今天並不是行政程序上的一個有決策性質的會議,就像剛剛講的,只相當於行政程序法預告階段的說明,這並不是句點,而是一個分號,食藥署會把大家提出來一些非常具體的建議,今天討論之後帶回去作為後續政策評估的依據,還有跟各界說明的參考,不管這個草案未來要修正、重新預告或者怎麼樣,我想在「Join」上本來有意見的大家,還有今天有來的各位、所有利害關係人,只要email有讓我們知道,未來也都是很歡迎大家持續保持聯絡,也感謝大家的貢獻,以及承辦同仁的付出,這個分號後面,看再寫什麼QR code或者是什麼樣,我想大家都可以聚在一起,可以看一下怎麼樣的標示,可以讓大家覺得比較安心,謝謝大家。

  • 最後真的要減少大家群聚的時間,我們今天會議到這邊,謝謝食藥署提供這麼好的場地,謝謝大家熱烈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