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謝各位委員、各機關代表及兩位共同召集人,今天是開放政府行動方案推動小組第 10 次會議,非常感謝,同仁跟我說這次帶團出去,非常成功,也獲得了很大的好評,也謝謝大家的幫忙,做好一個國民外交的工作。

  • 我們按照今天的議程先說明一下。

  • 今天的議程,我們一樣會從歷次會議結論的辦理情形來跟委員報告,請先看會議列管事項。

  • 編號 1,有關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辦理情形沒有更新,所以本項繼續列管。編號 2 提升各界對原住民文化敏感度認知的部分,原民會這邊已經洽約了東華大學石忠山院長,並且在 6、7 月及 10 月分別召開會議研商辦理,這一項繼續列管。

  • 編號 3,南島圖書館資料庫,請原民會就後續使用成效設立指標,原民會將針對資料庫的瀏覽數來進行檢視,本項目前瀏覽的人次是 3,900 人次,預計到明年第一季可以達到 4,500 人次的點閱數,本項建議解除列管。

  • 編號 4,有關於環保資訊揭露,應納入利害關係人意見,同時設立指標了解使用成效,環境部已經在 5 月召開了協作會議彙整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同時也會持續推動跨部會合作,今年 8 月也跟文化部合作召開了諮詢會議,後續將依照承諾事項的進程來辦理,本項建議解除列管。

  • 編號 5,建議委員應有分組討論與提案機制,首先在分組討論的機制,國發會規劃依照目前承諾事項的範疇分為五大分組,讓民間委員可以自行選擇加入多個分組,各個分組自行來協助檢視承諾事項的執行情形。在今年 6、7 月已經調查委員分組意願,分組名單放在附件一;另外,委員提案機制的部分,擬具提案單格式如附件二,國發會會在每一次開會前兩個月以電子郵件通知給民間委員,如果有相關提案的話,在兩週內提給國發會,國發會再依照提案內容請相關的權責機關填覆回應意見,彙整後我們會送給民間共同召集人來協調民間委員,依照提案的必要性跟急迫性來研議是不是納入推動小組的會議,我們這次會前在 6、7 月的時候,已經以電子郵件調查過相關委員並沒有提案。本項建議解除列管。

  • 最後一項,編號 6 是為了參與這次 OGP 第 8 屆的峰會,建議提供各個承諾事項主政機關跟民間委員資訊交流的管道,這部分我們在高峰會前的三個月,也就是 6 月的時候就透過 Slack 建置了一個線上的空間,邀請各主政機關跟委員們共同加入討論,我們也即時依照峰會的網站資訊來更新相關的議程跟參與情形的資料。本項建議解除列管。

  • 藉這個機會,我們也跟各位報告一下這次臺灣出席參與 OGP 第 8 屆峰會的整體情形,首先是協調公私部門共同參與這次會議,也是我們首次跨院參與發表。在議程參與的部分,第一天的上午是由國發會的高副主委應美國公民社群 people powered 的邀請,參與公共參與體制化的發表跟討論,這個場次參與的講者除了高副主委之外,也包含西班牙政府的代表、拉丁美洲基金,還有剛剛提到的美國公民社群的組織,高副主委與會分享的主要是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的推動經驗。

  • 同一天下午是監察院朱副秘書長應國際透明組織的邀請,參與重建信任的議程,同場次還有愛沙尼亞、亞美尼亞、斯里蘭卡的代表,朱副秘書長分享的是我國政治獻金申報系統的運作機制與經驗。同一天的下午場次,還有彭啟明委員參與氣候行動場次的討論,分享我國相關的推動經驗跟看法。

  • 第二天的上午由劉嘉凱委員參與開放採購的場次,分享我國的相關經驗跟看法,同場次的講者包含墨西哥、立陶宛、哥倫比亞的代表。另外,9 月 8 日在周邊活動的部分,立法院的民團,開放文化基金會、公督盟跟 Cofacts 也申辦了開放國會相關場次的周邊活動。

  • 第二天議程 9 月 7 日晚上,我們在峰會期間辦理了公開交流的活動 Taiwan Networking Dinner,來加強國際連結,在晚宴期間我們邀請到外賓,包括愛沙尼亞友台小組的主席。OGP 的官方部分,我們也邀請到指委會的 Anabel Cruz、Executive Director of Directorio Legislativo 的 Maria Baron 跟 OGP support unit 的 Shreya Basu,還有相關的國際社群代表,總計有 15 人。國內我們邀請的貴賓,包含剛剛提到的朱富美秘書長、立法院林昶佐立法委員、拉脫維亞代表處的李憲章大使、開放文化基金會與公督盟等相關民間社群的代表。

  • 最後在場邊活動部分,高副主委與突尼西亞的總統府電子政府小組的副主任,也交流了我國推動公民參與跟電子化政府的相關經驗。朱秘書長跟美國國際開發總署公共投資的執行長也針對政府採購的相關經驗進行交流,以上報告。

  • 謝謝。剛剛同仁針對上次執行情況、我們參與這次峰會的一些成果跟過程,不曉得各位委員有沒有要詢問跟分享,因為我知道有些委員有去參加,不知道嘉凱或者啟明的意見?

  • 我要感謝國發會安排這次的出訪,其實現在峰會是愛沙尼亞舉辦,對我們相對比較友善,尤其是突破現狀,第一次邀請友台主席,他才 26 歲,又年輕、又帥。其實我覺得未來可以跟愛沙尼亞或者是 OGP 可以有更深入的合作,這一次觀察到科索沃已經進去了,我覺得未來以後大家要積極一下,我覺得突破現狀是有一些機會。

  • 我個人在 OGP 旁邊有辦一個年會,有請 OECD 及歐盟的官員來,所以後來隔一個禮拜,他們又請我去巴黎一趟,去 OECD 總部談亞洲的資料治理,我們要走出去就會有很大的機會,所以要謝謝國發會跟相關的同仁,這次監察院的秘書長特別也去了,她應該是最後一次去,因為以後就變成大法官,所以我覺得大家的反應都非常非常正面、非常好,謝謝。

  • 這樣的場合,大家有了第一次的接觸之後,後續可能會跟 OECD 有機會再接觸,就是連續性的交流。

  • 後續的部分,在晚宴時國際友人建議臺灣跟外面的交流要如何做,像監察院跟國發會講了一些我們的作為,包含「Join」平台跟政治獻金相關的內容,讓外國人印象非常深刻,問題是這些可能都需要一些英文的說明,甚至可以在 OGP 或是 OCP 有邀稿的內容,他們會再發給全部這些各個國家的代表,這樣的擴散力會比實體峰會更好,所以我建議要作為素材,並且在網路上有的擴散效果,我覺得可以建立更多的連結,就會有更多的機會。

  • 我下個月還要去拉丁美洲,透過那邊的人認識,有一個中南美洲的峰會,要講資料治理跟開放政府,藉這個機會可以再擴大我們的交流範疇。

  • 很好。剛剛委員的建議,像交流資料的一些做法,我們可能要先準備好。幕僚單位有針對上次辦理的情況有一些建議,有些議題可能要持續列管、有些解除,不曉得大家有沒有什麼想法或者是意見?

  •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按照幕僚單位的建議,有些是要繼續列管,有些是要解除列管。

  • 我們看下一個議題,有關於青年政策參與,教育部。

  • (報告事項一:「青年政策參與」承諾事項推動進度)

  • 謝謝教育部針對青年參政說明。不曉得各位委員剛剛聽到教育部的簡報以後,有沒有要進一步詢問?

  • 我想請教既然我們有整合性的跨部會青諮會議,有沒有可能讓青諮的意見,自動成為部會要回應的意見,其實已經經過相對縝密的討論、已經 cook 過一段時間,就讓部會去回應,現在分兩個部分,其實是同一個流程,與其是個別的年輕人參加好政,缺乏一個次團體的討論,還是說青諮委員彼此相對在各個區域也是熟悉的,他們可能有更多成熟意見的交流,就可以讓部會回應,就把它整合成一個流程機制,謝謝。

  • 我們先看看幾位委員一併回應,不曉得其他委員有沒有進一步要回應的部分?另外,Let’s talk 是每一年都會 talk 嗎?

  • 教育部有沒有針對委員的提問回應?

  • 感謝委員提問。Let’s talk 是由下而上,由青年團隊針對年度設定議題自主討論。青諮委部分,我們尊重地方政府權責。現行上針對部會政策提案部分,目前在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已有這樣的機制。

  • 而各地方運作的原則青年署尊重地方政府,青諮委員意見地方政府多數透過自己的運作機制去處理,青年們的建議若是地方事務,地方首長層級即可處理,不見得會到部會這裡。另外青年署有辦理全國青諮交流會,這部分是讓行政院青諮、地方青諮有相互交流的機會,會議上也有安排公共議題討論與交流。

  • 而有些公共議題青年們討論後,他們就可以自主行動,透過青年間力量串連行動;若真的有部會可以參採的建議,後續我們可以發文讓部會知道。我們後續針對 Let’s talk、青諮委的相關計畫也會做一些調整,非常感謝委員提供建議,未來再看有沒有機會把它串成一個流程,謝謝。

  • 主席,大家好,我純粹是一個小問題,青諮會已經運行多年,我比較想要瞭解的是,參加 Let’s talk 的青年們是不是有重複的議題?是不是有看到重複性,我們可以看到未來紮根在公共事務參與或者是組織化的可能?

  • 謝謝委員的提問。Let’s talk 從 107 年正式推動,議題基本上都不一樣,這屬於競爭型的提案,設定年度主題徵求青年自發議題討論,採甄選方式。當然這幾年推動下來也有些倡議型組織,長期參加 Let’s talk 辦理相關討論。例如 Skills for U 關心技職教育的黃偉翔,之前針對勞動權益、心理健康有申請辦理 talk,而今年針對淨零排放,也想就技職人才面臨這個議題如何接軌業界快速變動的趨勢與策略做討論。所以有些議題可能本來就是組織裡例行在推動,也有些可能是試著要去蒐集青年意見。我們不排除重複參加。

  • 像有些地方青諮委,每一年也會試著提案,在縣市裡面做一些擾動,我們鼓勵舊團隊持續深耕發酵,但也鼓勵新團隊參加,期待透過議題討論,讓組織有機會做議題推廣,成為養分後續捲動,所以新舊的部分都有混雜,還是思考議題面向。

  • 感謝教育部可以對於我上次提校務資料跟開放做出很好的回應。我想提一個想法,在座的小朋友在大學以前,資料都被補習班拿去了,不知道怎麼樣外洩,大家都有這樣的經驗,每次接到補習班的電話,一直接到,要上到大學才不會有,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教育部可以針對資料治理保護、個資在各學校裡面有一些更好的教育跟安排,因為這問題困擾了很多家長,相信很多家長的感覺都一樣,到現在為止都一樣,我也有用資料法去問,但是都是工讀生來回答,你也不能課責他,我說「我有錄音」,但他們沒有辦法回答。

  • 我先附議,我有共同困擾,我也有警告那個工讀生,但是也不能解決這個問題,所以附議。這個計畫讓我想到當年聯合國從千禧年的目標一直到永續發展的目標,從 MDG 到 SDG 的過程中,做了兩、三年的全球性公共諮詢,包含青年跟小孩都有。他的收斂方法是把各種實體跟線上的各種管道集結成很大的專案,他就出了一個 project,也就是這幾年收斂的過程,有 100 萬個聲音,因為收斂這 100 萬個聲音,後來才會變成這 17 個 SDG,我才說你們這邊報告的主題會條列一些共識,但是不只是這樣子,如果有資源,或者這個事情變成是常態性的網站,然後有結構性整理每一年的過程跟結果,就可以看到歷年的連結。

  • 謝謝,請教育部。

  • 謝謝彭委員,針對您提的問題,因為今天代表出席的是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我們會後會轉達給權責單位,思考如何在資料部分,做更好的保護措施。

  • 針對嘉凱委員的建議,Let’s talk 歷年討論狀況都有公開放在網站上,也就是針對青年建議,青年署遵守開放政府精神,每一次 Let’s talk 青年建言、結論、部會回應都已經公開。只是每年議題不同,資料如何做更有效地盤整,如何做共同性的處理,後續成果如何展現,可能還需要好好思考,謝謝。

  • 謝謝。如果沒有其他的委員,我們就到下一個議題,請國發會。

  • (報告事項二:「地方創生互動平台機制建置」承諾事項推動進度)

  • 各位委員、機關代表對於剛剛國發會所報告地方創生平台互動的建議,不曉得有沒有要詢問的?

  • 我在看網站的時候覺得很棒,有結構性的呈現,我想到兩個演講的參考範本,一個是國外商學院 case study 的做法,你要講一個案例的時候,會有標準架構,問題跟解法有一些瓶頸的處理經驗與成效。

  • 同樣的,另外一個是臺灣的人力發展學院,每年創新服務標竿案例的選拔,一樣也會把政府端創新、服務的案例來做結構化的分析,分析之後就會變成個案研究的內容,所以我建議如果考慮,有適當的時機點可以設計一套方法論,因為這邊都是講 SROI 的話,這邊一定會有方法論在,因為都只是在講故事,但是都沒有講方法,這樣就不容易。

  • 謝謝,請邱委員。

  • 第一,不知道有沒有機會把這個網頁做成手機版,因為我剛剛試過,就是網頁版,我們在現場其實是在偏鄉跟農村,放一臺筆電不太方便,很多時候其實是跟居民、鄉村互動,手機其實是相對便利的,有沒有機會手機版就可以直接跟居民討論,也就是內容的部分看能不能轉換。

  • 第二點會稍微困難一點,其實最早的討論,我記得是要做互動式的,也就是依照我的狀況,我是一知半解,我是已經準備到一定程度,也就是讓大家可以有更瞭解自己位置的分類體系,這可能跟目前的架構有點落差,也許要花更多的心力調整,所以我想詢問第二點的可能性。第一點我覺得應該要做,因為這個比較務實,謝謝。

  • 謝謝,不曉得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 我剛剛也是用手機看了一下網頁,雖然是電腦版沒有錯,但是在手機上有做響應式的設計,還可以有手機操作。但是比較好奇的是,到底網站的使用人次是多少,因為我們沒有看到這個數字,尤其是創生共創協作區,我點進去看,幾乎所有的提案下面都沒有討論,表示其實不太有共創跟協作的成分在裡面,還是比較像一個提案的地方,所以是不是如果真的要做到共創協作,不只是在網路上有一個地方可以有人丟問題上來或者是有人丟提案上來回應,而是可以透過線下實體每一年一次的工作坊或者是什麼形式,在那邊才真的有機會去做共創或者是協作,不然那邊比較像提案呈現而已,謝謝。

  • 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的話,請國發會說明。

  • 謝謝委員很好的意見,整個案例的撰寫要有方法論,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做,因為這個部分主委有指示我們要朝這個方向走,因為整個委辦計畫是到明年 6 月,所以現在正在處理當中,將來在案例的撰寫上,會朝這個部分來撰寫,不只是一些單純的動人故事描述;手機版的部分也沒有問題,這部分我們會來處理。

  • 至於互動式的部分,因為我們有四個分區輔導中心,現在全國也有 53 個青年培力工作站在運作,其實透過這些站點或是區域的輔導中心,因為他們平常就在北、中、南、東跟地方互動,其實跟地方團隊的討論,其實平常就在發生,我們在網站上是不是要開闢這樣的互動區,這部分如何加強互動,我們後續會跟設計的團隊再討論。

  • 剛剛委員也有很好的建議,也許一整年的共創協作區,像動態比較沒有,是不是可能每一年有一個工作坊的形式,這個部分是滿有機會的,就像我剛剛講的,目前北、中、南、東的分區輔導中心,每一年度都會有類似的座談、學習、成果發表,這個部分適度融入,應該是沒有問題,我們也會朝這個方向來參考、設計,謝謝。

  • 謝謝。我也補充幾個資訊,地方創生因為還在快速進行當中,個案的蒐集如何變成結構化或方法論,這是滿重要的,我們希望如果案例蒐集夠多的話,歸納的原因或一套方法可以萃取出來。

  • 很高興像南區輔導中心的執行長就有受邀美國學校去分享臺灣地方創生推動的一些狀況,明年也會接受美國 AIT 邀請到美國講這件事,這就有一點學術化,我覺得這個是很好的,因為只有把這個變成結構化跟方法論,學術化以後才比較可長可久,不然就變成剛剛提到的,只有個別動人的故事而已,這樣的擴散度沒有辦法這麼快,我想我們會儘快來做。

  • 其他包含手機版跟互動式加強,剛剛已經講了,有關於工作坊的部分,針對在這個平台當中有一些提案可以用工作坊的形式來討論看看,是不是有機會成案或者是輔導他們。

  • 不曉得有沒有其他委員有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進行下一案。

  • (報告事項三:「促進性別包容對話與參與」承諾事項推動進度)

  • 謝謝行政院性平處的報告。各位委員對於剛剛性平處的性別包容對話與參與承諾事項進度,不曉得有沒有詢問?

  • 我們想問一下性別統計的問題,這邊是做彙整,也就是各部會跟地方政府的相關專區來彙整,也就是連結入口的設計,但是我所說可以做的統計,應該不只這些吧!像內政部合團司有管很多的 NGO,所以這些民間的公協會性別統計資料,是不是有辦法結構化的彙整,甚至變成開放資料,這對民眾要吸收跟研究資料比較容易拿,或者是衛福部社家署要發公益彩券,這些彩券都有名單,董監事、理監事的名單都有,這些資料是不是可以結構化來講,剩下國外比較先進的,不只是做各種主題的男女比,而是比較女性是主管對這一個公司治理的績效或是對 NGO 營運績效的管理性都在做,這才比較有在看性別統計應用的層次,所以已經現成資料,當然是上市公司金管會,一般的公司是經濟部工商登記那邊也有一些統計,是不是可以想一點創意,讓性別的資料應用可以更活潑一點。

  • 謝謝,等一下一起回應。

  • 我就跟著嘉凱委員的部分再多說一下,其實統計資料有的部分也是想要驅動那個目標,像性別平等,推動這樣的目標。因此在推動的目標當中,要想統計的意義是不是有沒有達到這樣的目標,其實這個統計還是有一點意思,像國營事業的董事或性別平等的比例比較低,其他可以看到行政院各部會,但是如果我們再更進一步驅動,可以看到各部會的狀況,甚至是地方政府的狀況,這一些資料的公開可能就會造成大家其實是互相瞭解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情況跟理解,有時資料公開或許也不一定非常強勢的管制,而是藉由資訊的公開,大家自然而然想要往我們談到性別平等目標來做調整,因此剛剛提到資料公開統計的應用有效性跟有趣性,我想目標可以在這邊。

  • 這部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今天報告,所以比較簡單呈現,後續有更多背後的資料還沒有提出出來。

  • 謝謝,等一下再請性平處。不過因為這邊提到的是公部門決策參與,要先鎖定在公部門可以影響的範圍,不曉得委員有沒有要提供一些想法?如果沒有的話,請性平處說明。

  • 謝謝主席、劉委員、杜委員的建議,其實我們在承諾事項三,這一項是決策參與,性平處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可能委員也有看過,上次報告過之後委員也有相關的指教,我們現在推動性別平等,從各部會到地方政府都有,但在每個部會或者是地方政府的網站上都有性別統計,我們在行政院性平會的統計是重要的性別統計,所以裡面有將近 500 項,那個是截取重要性的指標。

  • 今天報告決策參與部分,我們在議程資料也有提到,也就是今年有個作業說明,然後請所有的部會都要在機關網頁上,像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在經濟部就可以看到國營事業跟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部分,在經濟部的性別統計網頁上就有達成率的部分。

  • 其實每一個部會的性別統計資料相當多,在第 5 次的會議當中,委員建議也有請各機關與性平會的性別統計介接上開放平台,機關都已經把它介接上去,有關於所有機關跟性別統計有關,在短短兩個月就上架 1,000 多筆,現在更不只了,大部分的性別統計,其實是在各機關的網頁,其中擇重要性別統計約 500 多項再到行政院性平會網站這邊來維護,但是 500 多項也跟開放平台介接了,因此我們有一個大的 pool,每一個機關都有,我們截取重要的在這裡,這邊又屬於決策參與,其實除了決策參與之後,還有像人身安全等共有六個面向的部分,也就是重要的 500 項在我們這裡,有更多是在機關網站裡面,以上。

  • 我想再問一下,現在有決策參與的達成率,行政院性平會會不會想要利用這樣的公布,推動像國營事業董事性別平等的達成率目標?

  • 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已經列入本院性別平等的重要議題,每年達成情形都會變成一個成果報告公布在網站上,另外一個部分是剛剛同仁有報告,我們每兩年會到部會考核,隔一年到地方,那個部分都是他們的分數,那些都是公布的,所以等於在這次設定的指標當中,我們也有提到到明年 5 月,達到 1/3 的比例都要到 85%以上,但是 1/3 是不夠的,我們已經在 (111 年 -114 年) 重要性別議題裡面有提到,到 2025 年已經達成的要往 40%邁進,也就是要 40%的比例是要達到 75%,等於我們是在重要性別議題裡面的 KPI 去設定,從 1/3 達成之後要列入法規或者是章程,之後 40%都有每年的指標在重要性別議題裡面作列管與列入考核的分數,以上報告。

  • 謝謝,不曉得還有哪一位委員對這個議題有意見?

  • 幫性平處說一下,如何管控這些部分,性平會其實是有三層級的會議,我們會在分工小組、會前會跟大會,一直到剛剛所說的這些指標都會有管控,從各組的分組管控這些部分之外,在會前會的部分,也還會再看,在大會的時候由院長主持的會議,也都會針對這些指標達成的情況來做,如果還是沒有辦法達成的話,在各部會實地訪查的時候,這一些就會列入分數不是太好的部分,最後就會改進。

  • 剛剛也有委員提到,可能性平處這邊沒有辦法回答,我可以代為回答,因為也有參與地方的性平會,地方的性平會跟著行政院六大面向來做分工小組,所以在公共參與的部分也有類似的績效,但這個績效以目前來講,到底是要到 1/3 或是逐步要再往前走,也就是公共參與的性別比到底要怎麼樣,我覺得這是有些縣市政府可能沒有跟上來,這是這幾年地方的性別考核上會著重的一個點,幫大家說明一下。

  • 至於,如何運用在政務或者是各個計畫的推動上,這個確實是各機關如何將性平的業務融入性平的議題當中,其實是一個很重要的面向,有些做得好、有些做得不好,這部分在考核或者是我覺得在各個機關性平小組當中,必須要很努力監督,因為有一些部會的議題跟性平業務離得比較遠,所以認為不好推動,我們如何讓他們知道這些業務融入性平的思考,然後有一些創新的作為,這有時是民間委員可以幫得上忙,如果有參與過性平會的各種機制,也許也可以幫得上忙,不然像機關去想,好比像所屬做工業,然後如何融入性平就不容易,但是也許國外有一些辦法怎麼做的,可以讓部會或者負責的機關有一些想法,這也是重要的,以上幫忙補充,謝謝。

  • 還有哪一位委員要發言?

  • 首先謝謝性平會的說明,也推動了很多。我想要呼應杜委員提到的概念,數字本身並不會說話的,使我們如何賦予我們使用這些統計數字來說故事,競合的部分,我覺得像這些數據是不是未來至少先驅動各級機關的比例,在性別比再進一步提高。

  • 另外一個我個人比較關注的面向是,其實這些數據都是我們公開出來的,另外一個目的其實是要跟國外做互動與討論,每一年其實以聯合國來講,我有一點小小的建議,性平會是不是可以進一步思考臺灣統計的這些數據在國外交流的時候,可以講出什麼樣的故事,以上兩點建議,謝謝。

  • 謝謝委員的說明。剛剛幾位委員建議的部分,我們確實是用這個數字驅動達成設定的目標,每個部會的手上也都有數字,今年我們去部會進行性平考核的時候,已看到各項目標幾乎快要達成,所以用這個數字驅動,我們可以來處理。

  • 另外,剛剛陳委員建議與國外互動的部分,我們每一年都有性別圖像,也有英文版,也有上網,只要到國際會議或是有送給外交部、參與相關國際會議,也送給民間團體,性別圖像上有我們的比例,但也有一些重要的國際指標跟國際評比,是由我國的排名,因此以英文版的性別圖像,這是重要性別統計中更重要的 3、40 項指標,這部分會跟國外對話,以說故事跟如何更深度的交流,這部分我們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會努力,謝謝。

  • 謝謝,這個議題就討論到這邊。接下來看報告案四。

  • (報告事項四:「促進新住民公共參與及發展」承諾事項推動進度)

  • 謝謝內政部的報告,有關於新住民協助的部分,大家有沒有要詢問的?

  • 我其實想要問一個問題,我都可以理解這個是第一次做開放政府行動方案,所以當時請各部會提出來,提跟開放政府相關業務有哪一些可以放上來,但是以剛剛的簡報為例,我不是說內政部做得不好,只是我不太能理解前幾項跟開放政府間的關係是什麼,我看起來勉強是第 8 項在公共參與的部分,確實有提出一些數據告訴我們說,我們有做什麼樣的保障讓新移民或第二代有辦法做更多的參與,這並不是要請內政部回答,而是想要建議是不是可以在下一屆的開放政府行動方案,可以更針對承諾事項與開放政府間的關係去做一些確認,不然我覺得對部會來講,其實要再多花時間於這個委員會報告相關的事情,但是事實上跟開放政府核心的精神並沒有這麼直接相關,內政部沒有回應,沒有關係,謝謝。

  • 內政部有沒有回應?

  • 這個報告其實是根據開放政府報告做的,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謝謝,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 其實我心裡有一些想法,也幫內政部補充一下,臺灣新住民的問題是文化的問題,要改變文化其實需要很長的時間,其實第 8 頁以前,我覺得都是文化深耕跟視野改變的一些具體活動,老實說我覺得對於後面鼓勵參與公共事務會有幫助,只是放的線可能會很長,沒有這麼直接。

  • 我自己看第 8 頁非常久,不知道第四屆的委員是什麼委員,我倒覺得技術上應該寫出來其實是基金的委員會,這樣會更清楚明了一點,只是技術上的問題,謝謝。

  • 內政部有沒有要回應?

  • 感謝曾委員,因為移民署部分其實一直在推動新住民相關的輔導措施,剛剛報告的這些內容,其實就如同委員所講的,包含我們基金的運作都希望新住民融入這個社會,包含很多制度的設計,就是希望新住民透過公共參與的機會讓他們走出來,也可以讓他們在臺灣發光發熱。

  • 剛剛委員提到基金的名詞,我這邊沒有帶過來,說實在話是基於個資,所以沒有特別提出來,如果委員需要的話,我們可以提供。

  • 我不是說那個意思,不好意思。

  • 唐鳳共同召集人說只是標示稍微再改一下,下一個小標題,免得誤解。

  • 前面講的承諾內容,第一個是要讓新住民的培力能夠增加、多元發展,第二個內容是公共參與、公民參與的部分可以多參與,也許將來扣緊這兩個主題來做一些發揮。

  • 我是新住民基金的委員,新住民基金的委員其實滿多元,不過都是不同國籍的新住民姐妹來當委員,我今天看了內政部的新住民發展基金做了很多,但是他們報得很少,這個部分他們也許可以把新住民發展基金為姐妹做了很多事的部分,可以好好把這一件事讓大家瞭解,以上。

  • 謝謝。剛剛特別提到因為承諾事項有兩大項,如果內容上來講的話,後面的部分可以稍微多做說明,看起來就不會都集中在前一個承諾的說明。

  • 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再看下一個議題。

  • (報告事項五:「推動客家議題公共參與」承諾事項推動進度)

  • 不曉得各位委員對於客委會的報告與說明,有沒有什麼詢問與建議?

  • 謝謝報告,我覺得這一件事的推動,就實務上來講,我們要去尋求合作的是客家區的公民型的次級團體,而不是客家社團,客家社團長期就是念茲在茲客家話,開會的時候總是「要說客家話」,壓力就很大了,永遠在客語上打轉,對大多數的青年來講,參與這些社團或者是相關的會議都會覺得跟我無關,所以要傳承客家話、客家文化,是要讓生活回到現場,我認為要回到這些事,要找在地客家區的公民次級團體去合作、推廣,而不是直接由政策對個別的公民,需要一個團體的內聚力跟連帶關係,才有機會讓生活推下去。

  • 比如,客家文化就是很好的食農教育,但是一般的討論並不是這樣講,而是會跳到客語的傳承,壓力就很大了,所以要讓剛剛講的很多大字眼,變成生活中可以精進的事,變成需要次級團體、公民社團的轉化,因此我們要找尋合作對象是客家區的公民社團,這個是我在實務上的建議,謝謝。

  • 我們再聽聽看委員的意見。線上的古委員。

  • 我想跟客委會分享一下,大家聽到「推動客家議題」的公共參與,就像剛剛邱委員講的,我擔任臺灣地區美濃學會 21 年的秘書長,很像都沒有接到他們的邀請過,我們在地方推動 20 幾年的地方紮根,我們也得到教育部團體績優的表揚,但我今天聽到簡報之後有一點訝異,我們協會是有 100 多個博士、70 個校長的民間團體,但是客委會都沒有通知我們去開過會,所以我的感覺是,像做一些行動方案跟參與時,我們這麼多的學者專家都沒有找我們參與過,這個是我跟邱委員有相同的感受,謝謝。

  • 謝謝,邱委員有嗎?如果沒有的話,先請客委會回應。

  • 召集人、各位委員,首先非常謝謝邱委員的建議,在回答之前先恭喜邱委員獲得本會最高榮譽的「客家貢獻獎」的青年傑出類青年人才組。

  • (全場鼓掌)

  • 對於客家區的次級公民團體,其實溝通的對象並不是只有客家族群,我們在一些共同議題的討論上,其實我們都是廣邀,但有時覺得客家的議題,大家並不是這麼關心,尤其在地區我們舉辦過非常多次的分區討論會,我也到地方非常非常多次,在現場其實還是都是客家鄉親,我覺得這一塊是我們會裡面要來突破的,也就是在這樣的討論會當中,為何非客家族群不太願意出席發表意見?像之前有客語發展法,這部法其實落實到地方,包含學校、學生、家長,不只有客家鄉親,但其實我們還是只有客家鄉親,當然他們最關心的是客家語言,這個是難免的;至於,如何觸及到別的族群對於客家施政的意見,這個是我比較擔心的,或許日後可以用不同 TA 的方式來瞭解他們的意見。

  • 至於,有關於古老師建議的部分,下次一定會邀請古老師來參加,就像我剛剛提到的,不會針對特定團體來邀,像我們到地方去辦分區座談會,一般都是地方政府對於相關的利害關係人是最清楚的,我們會透過他們來邀請,但有些就是沒有來參加,我們希望能夠更擴大參與,後續有關客家相關議題的推動,我們會特別注意,以上說明。

  • 謝謝,其他的委員有沒有什麼建議?我也分享過去經驗,提供一些建議,要觸及民間團體,當然透過地方政府是一個很好的管道,但是不要受限於那個管道,可以多元,就像我們推動地方創生,過去都是從鄉鎮公所來提案,這個還是會持續,但我們會啟動多元的管道,除了這個管道,還有其他的管道,可以接觸到當地的次級團體跟社團來共同參與,這個聲音就比較多元,可以參考一下。

  • 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的話,就進入到下一個議題。

  • (報告案六:「建置與精進機關採購廉政平臺」承諾事項推動進度)

  • 謝謝法務部廉政署的報告,不曉得各位委員對於廉政署的說明有沒有意見?嘉凱。

  • 我只針對資料的部分說明,開放資料的做法完全跟國際脫節,上次已經提醒過了,這邊寫要參考國際開放資料,然後做這些資料,這些資料標準完全不是國際標準,完全沒有國際可以沿用的方法來做比較,像之前有建議過很多次,包含這次 OGP 也有在用的 OCDS 格式,這個格式都已經幾十個國家在使用,為何在討論的過程中沒有列出來?這都沒有聽過,我不知道為什麼。

  • 再來,像這樣的格式,比如我們這次在愛沙尼亞的時候,也有聽到烏克蘭重建,大概是 4,000 億美元國際援助的這些計畫,他們整個分兩個部分,也就是重建部,一個是用土木工程這一塊,另外一個是做監督的部分,RISE 也是重建部督導,但是整個組合是國際聯合監督的委員會機制,裡面是 OCDS 的格式,然後在做目前 4,000 億更多的預算,看如何討論、分配、執行與資料治理部分來做結構化的處理,所以廉政平臺是單一列管的專案在做專案式的管理,並不是做結構性、資料性的透明揭露,所以這一點我覺得是比較可惜的。

  • 謝謝。我們再聽聽看有沒有其他委員給予一些建議?線上的委員有嗎?如果暫時沒有的話,請法務部廉政署根據剛剛劉委員的建議說明,不曉得有沒有要回應?

  • 報告主席及各位委員,目前資料應該是只能跟有採購廉政平臺的機構蒐集他們手邊有的資料,用機器可讀的檔案列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如果將來有機會的話,我們會朝剛剛委員所說的方向邁進。

  • 謝謝,第一階段先至少機器可讀。

  • 很抱歉,我追問一下,但是這個格式就不是國際常用的格式,這就不符合國際潮流,尤其像 OGP 要做開放採購反貪腐這一塊是重中之重,如果做法不是國際慣用做法,根本無法跟國際接軌。

  • 非常感謝委員說明,同仁要把委員寶貴的意見全盤回去檢視。

  • 不曉得其他委員有沒有要詢問的?與會者皆無意見。所有的報告案都已經結束,感謝各位委員有很多的建議,部會也有回應、一些承諾,將來要進一步改進。

  • 不曉得有沒有臨時提案?

  • 報告主席,國發會這邊有一個臨時動議,有關於 2024 年臺灣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承諾事項意見徵集的說明跟規劃,我們目前的行動方案在 2024 年 5 月即將屆滿,所以我們在今年會規劃行動方案承諾事項的意見徵集,透過實體說明會跟線上徵詢等多元管道來蒐集各界的提案。

  • 這個案子在今年上半年已經委外規劃辦理,在今年 8 月時我們在討論參與 OGP 峰會的線上會議時,共同召集人嚴委員提出請我們在這次的會中針對我們的意見徵集說明會來說明,我們目前初步的規劃是在今年 11 月到 12 月,北、中、南、東會舉辦五場次的實體說明會,然後線上會同步直播。

  • 說明會的議程規劃,包含了每個場次大概是兩到三個小時,內容有 OGP 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運作機制的介紹,還有承諾事項提案格式的說明、承諾事項相關參與的經驗跟綜合討論的部分。

  • 各場次的講者部分,等到我們時間、地點比較確認之後,再洽邀民間委員來參與及協助,這些說明會主要的邀請對象是行政院及所屬的公務人員,還有對應到目前 OGP 官網所列的政策,像反貪腐、數位治理、財政公開、自然資源等等這些相關學研單位跟民間社群,以上說明。

  • 謝謝。第一階段執行到 2024 年 5 月,算是相當積極,我們承諾事項比起其他的國家多很多,也感謝各部會、委員共同參與,也有一些階段性的進展,而且我們也邀請了第三方的獨立機構來 check 現在發展的狀況,也獲得還不錯的評論,也參與國際間的合作。

  • 很快我們到明年之後,就會進入到下一個階段,下一個階段如何擴大參與與議題設定,也謝謝嚴共同召集人的建議,建議可以辦理一些說明會,社發處有做這樣的規劃,不曉得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建議?

  • 社發處建議辦這樣 bottom up 的討論很好,問題是討論完可能會歸納出一些討論的點,這些點再次看看哪個部會業務,把題目交給他們,他們要不要做、怎麼做,是你們在協調嗎?是打算做這個機制嗎?或者是連貫性的做法的 top down 的架構,或者是全部都 bottom up?

  • 跟各位委員報告,這個說明會只是承諾事項意見徵集的方式之一,如嘉凱委員所提,這是 botom up 的做法,我們另外也會結合「Join」平台做承諾事項提案徵集,意見徵集蒐整後,將由國發會協調行政部門就各項提案進行初步回應,再提到推動小組會議上確認,首部行動方案也是採行這個原則辦理,有 bottom up 跟 top down 的概念,由公私部門協力討論,這樣比較周延,如果全部只有 bottom up 會太發散,並不是我們期待,這部分我們會持續跟委員們保持聯繫溝通。

  • 說明會完之後會收攏一些想法,也會在委員會說明跟報告。當然由下而上是這樣的想法,由上而下我們看了比較多,從過去看到現在、再看到國際,我們怎麼思考這樣的問題,有一些部會可能自願性很強、很積極,但是有些部會沒有這麼積極,但恐怕也一定要做,到時候再透過這個推動小組共同設定相關的議題。

  • 我有兩點想法:第一,如果我們主要與會對象是行政院所屬的公務人員⋯⋯

  • 不是只有公務員,後面還有其他公民社群、學校等,都會邀請。

  • 這個是政策領域。我在想的是,整個 TA 是誰,因為現在是北部辦兩場,中、南、東部各辦一場,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準備 11、12 月活動,準備的期間大概也只有一個月,可以看一下我們設定的群眾目標在哪邊,甚至北部可能要多一點,因為公務人員比較多。

  • 第二,大家參與這樣的會議,其實可以認識這樣的機制。像我們這次有委員去參加 OGP 峰會,看到透過參與開放政府可以幫助基層推展政務、幫助國家的治理更好,提供有意義的參與資訊,讓大家覺得這個參與有對自己業務有幫助,需要一些設計,激勵大家覺得參與這樣活動可以幫助政務思考。

  • 我自己參加這樣的會議其實很有感。我記得第一次參加的時候,就發現我們的部會參加,像客委會、原民會等有很多開放政府的資料,但像交通部、經濟部,反而這部分的資料開放稍微少一些。所以怎麼樣讓大家覺得開放資料對大家的治理是有幫助的,可能要更有一點說服力,把國外的經驗帶回來,在這樣的說明跟徵件的計畫當中來呈現,謝謝。

  • 我想時程上因為第一階段是到明年,第二階段啟動時間的壓縮是免不了的,因為一定要在明年之前就要有一個輪廓跟方向出來,就會提到推動小組讓各位委員看目前的狀況怎麼樣,所以我要請社發處,看如何多做一些設計,可能就教各委員做得更精緻。下次會議是什麼時候?

  • 會議原則都是四個月一次,有需要中間都會適時跟委員交換意見。剛剛主委提到的,目前的行動方案是到明年 5 月,年底之前我們先透過說明會初步蒐整意見,持續往這個方向努力。

  • 如果四個月一次的話,那就是明年 2 月了。明年 2 月大致上的情形可能就要提到推動小組會議上,讓委員看一下這樣的方向可不可以,不然再下去就超過五個月,所以可能要儘快。

  • 不排除在下一次會議開始之前,可以有個會前會。

  • 也可以,讓關心的委員可以參加會前會。

  • 不好意思,我最後有兩點想要補充,今天整個會議開完我有幾個建議:

  • 第一,其實剛剛在開始的時候,社發處有報告現在的委員已經分組了,每一組其實沒有組長在 call,所以大家在問各自的組別,有沒有什麼提案要提出,其實不會有人主動有意願。當然我們也知道這一屆的任期,只到明年 5 月,可能只剩下一到兩次的會議,如果至少可以把組織文化形成,在第二屆也可以分組,讓委員可以更積極參與,是不是可以試著看看這一次的分組有沒有機會先設個組長,讓組長跟組內的委員們討論相關的承諾事項,有什麼更積極性的建議。

  • 第二,延續今年的國際交流,我覺得其實應該要有一個組別直接跟國際交流相關,不然彭委員、劉委員去開會,其實有非常多寶貴經驗,應該要被傳承下來,而且也要延續那一些跟國外的接觸,所以是不是有一個部分,是不是要跟國際交流相關的組別成立,在裡面可以留下這一次參加 OGP Summit 的意見,像上次政大黃東益老師提到有個期刊在談政府治理,其實這些應該要被文字化地記錄下來。

  • 再來,謝謝今天社發處有針對上次的建議提供這一份的臨時動議,但是可能我表達的不好,不是只有說明會的部分,而是下次提案機制要如何被建立起來,剛剛嘉凱也有問說下一次要如何處理這一件事,因此我很希望在下一次的委員會已經到 2 月了,至少有一次的會議,就像剛剛處長所提的會前會,是可以告訴關心委員新的一屆提案機制要如何被確立,並不是只有說明會的部分,以上幾點說明,謝謝。

  • 好,這幾點我們就這樣來處理:

  • 第一現在總共有五個組別,有些人可能比較辛苦來擔任組長的角色,再增加一個組別是國際交流組的部分,還有下一個階段的議題討論,就按照剛剛嚴共同召集人的建議處理。

  • 我還有一個提案,民間可能會發動一群明年第一季辦理資料治理的檢討,我是說 Data governance,並不是 Open data,因為 Open Data 其實在十項當中的第一項,過去是國發會負責、現在是數發部負責,我們為什麼要這樣提?像我去 OGP,我參加了三場淨零有關的,談到是 climate governance、data、open government,都是這樣在串的,已經在融合當中了。

  • 其實 green、digital 比較沒有在談這一件事,但是在國外,特別是歐盟或者是整個歐洲都在談這一件事,要 green digital 同步在做,所以我在思考這個問題,也問到過去 OECD 很多專家,其實發現整個歐盟在數位治理、資料治理的部分是很清楚的,從不管是開放資料的法制、資料的管制,甚至所有 B2B 跟 B2C。

  • 我當然知道數位部有「數據公益」,但是其實那個是不夠的,以歐盟整個資料治理來看的話,那個是橫跨,我們說 OGP 是大的框架,但是切一個正面來講,其實是資料治理的層次。所以我們會從這樣的角度、民間的聲音,邀請大家來參與,因為我知道過去都談 Open data,現在感覺臺灣的 Open data 很不錯,但是我必須要說現在掉到中後段班,因為不管是在日本、韓國跟東南亞國家,他們都當作 Top priority 在做,所以這部分不管對於未來在臺灣,不管淨零在推動時,資料是不是很好公開,或是遇到一個領導人突然改變的時候,淨零的政策是不是整個就大翻盤,這是很多國家都面對這樣的問題,所以談到 Data governence 就特別強調這個觀念,所以在做淨零政策、氣候政策的時候,就必須符合 OGP 或者是 Data governence 的方式來進行,所以在民間會提出一個想法,我們也會邀請這一屆 OGP 的開放政府委員能夠共同參與,讓我們民間會主動募資來做。

  • 大家都很辛苦,我們完成了第一屆,但是後面最重要的是資料治理,這個資料治理的平台沒有打通,我們恐怕是存了很多報告在那邊,並不是太過實質的,以上提案。

  • 謝謝,你們辦研討會,我們盡可能可以參與就儘量參與。有關於淨零的部分,比較好的是,臺灣的法制作業要慢慢完成,所以我們才用兩年的時間,氣候變遷因應法就通過了,淨零的目標也入法了,所以即便有新的領導人,大概因為已經成法,行政部門就要依法行政,所以那個部分是一定會往前走。

  • 只是這個過程中,剛剛提到相關淨零的 12 項關鍵戰略及相關資料,現在是跟相關的利害關係人有溝通,但是把資料開放出來或者是治理,讓更多人知道的話,我想這個也是很好的作為,也許在跨部門會議的時候可以來討論這樣的議題。

  • 不曉得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的臨時動議或者是建議?如果沒有的話,謝謝各位撥冗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