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想要問一個問題,我都可以理解這個是第一次做開放政府行動方案,所以當時請各部會提出來,提跟開放政府相關業務有哪一些可以放上來,但是以剛剛的簡報為例,我不是說內政部做得不好,只是我不太能理解前幾項跟開放政府間的關係是什麼,我看起來勉強是第 8 項在公共參與的部分,確實有提出一些數據告訴我們說,我們有做什麼樣的保障讓新移民或第二代有辦法做更多的參與,這並不是要請內政部回答,而是想要建議是不是可以在下一屆的開放政府行動方案,可以更針對承諾事項與開放政府間的關係去做一些確認,不然我覺得對部會來講,其實要再多花時間於這個委員會報告相關的事情,但是事實上跟開放政府核心的精神並沒有這麼直接相關,內政部沒有回應,沒有關係,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