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謝謝今天社發處有針對上次的建議提供這一份的臨時動議,但是可能我表達的不好,不是只有說明會的部分,而是下次提案機制要如何被建立起來,剛剛嘉凱也有問說下一次要如何處理這一件事,因此我很希望在下一次的委員會已經到 2 月了,至少有一次的會議,就像剛剛處長所提的會前會,是可以告訴關心委員新的一屆提案機制要如何被確立,並不是只有說明會的部分,以上幾點說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