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也可以回答議題上的選擇,如果是延續性的,每一年就可以有不一樣的主軸,像看SWEF,其實主軸也很模糊,像余委員她說參加四屆,但四屆探討的都是類似的題目。
至於議題跟民間單位,剛主任有提到選擇為何,我覺得是這樣子,如果決定要自己辦,我們應該要設想成會是延續性的,也就是未來每一年或者是每兩年會繼續辦下去,要以這個作為前提,如果以這個作為前提的話,好比今年是社企流,下一次是不是還是它又或者變成是喜憨兒或者是什麼基金會,或許是可以輪流的。
另外政府的角色是,我們從SEWF看到,民間是掛主辦方,像這一次臺灣團有政委代表、政府投入很多錢,也有包含補助,這一個模式由民間主導,政府比如在資金、場地、層級背書上的支持,這個模式是不是要沿用,我們都可以討論,但這個是看在座各位的意願,看政府要扮演到什麼程度。
剛剛勞發署主任有提到幾個,像SEWF跟自己辦的關係,我認為一開始的設想,我們認為要有心理準備,他們的支援很有限,我講白就這樣,但我也不認為這個是問題,也就是給我們一個次招牌,什麼都不做,但也沒有關係,我覺得也無妨。
另外一個是主辦城市的思考,如果有地方政府支持,對大家會更好一些,這個是這一次討論的前情提要。
另外一個是,如果宣布出去,我們大家也要思考一下有哪一個民間單位有這個能量或者是意願來承擔這個責任,當然在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之下。
這個是過去的基礎,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如果大家決定,因為兩個核心部會在這邊,如果我們決定中央政府要來支持的話,主辦方是不是由民間來擔綱,這個我們可以討論,如果要的話,我們什麼時候宣布,或者是下個禮拜三的院長去空總開幕是一個時機?
愛丁堡在9月,如果臺灣明年要辦的話,希望時間上有一點緩衝,再加上我們的作業時間,或許4月至6月,最慢到6月一定要辦,不然太接近9月。
第二,他們不會反對,如果臺灣要自己辦,但招牌必須要有一點更動,不能直接照抄他們的,他們不會為我們背書,但他們會提供一些講師等後勤上的支援。
第一,如果要用他們的招牌,在2018年9月愛丁堡會議結束前,他們沒有辦法決定會不會有自己的區域會議,所以在這一個基礎上,也沒有辦法談臺灣有沒有辦法主辦,因為連有沒有都還未必確定。
這一次在紐西蘭也有接觸到LePage跟Higgins,在跟他們兩個會議裡面,得出幾點摘要:
第一個,我們前幾個月表態要申辦2019年的SEWF,但沒有成功,後來香港的馬錦華先生有來,他們有辦過2016年的SEWF,他有跟唐鳳直接建議,他認為台灣應該要自己辦,因為他覺得跟SEWF的合作……
今天開這個會是討論一個主題,也就是我們有沒有要在明年用我們自己的招牌辦一個亞太區域的社企大會,我們先簡單回顧一下過去近期的歷程:
我想講一下前情提要。
因為我們時間其實……如果大家有需要,或許我們再另外談。
但用最簡單的方式,哪怕去實體開會,大家有心改革體育,不要爭論這一次,好比先確保大家可以加入成為會員,然後大家可以投票,我覺得一步步來。
簡單來講,現在既然在跟制度作戰,也就是要把重心放在制度上,要如何投票反而不要在這一個部分去想,即便他們說要用什麼方式,大家就辛苦一次,因為你在這邊,給他越多理由,他就越有東西說這個做得到、那個做不到,搞不好真的做不到,也不知道,因為他沒有做過。
我要點出來的問題是,依唐鳳的專業,她覺得在技術上都可以support大家,但在我看來,我覺得這一些後面政治上的……
那是因為你量太大。
可以說審得很慢。
因為選舉永遠都是這樣子,技術是一回事,線上投票、臺灣民主都這麼多年了,有很多方式可以進行選舉,都沒有問題,但怎麼進行?
另外,你說線上投票,現在的理事可以說「這個沒有共識,大家都不會用。」
我插個話,潑個冷水,在我看來這個線上系統的技術問題好處理,但我說真的,像剛剛的會員入會資格,你就算寫很好的文章,假設現在來了1萬個,沒有辦法審那麼快,你的系統架再好,一句話就可以處理掉。
剛剛第7條說現在要加入個人會員要經過理事會,如果這個不處理,分流不分流無所謂,不讓你進來,所以這個是……
……體育署有這一個權力嗎?
我想問一下,我們現在討論這一件事誰有權力去干預這一些團體要怎麼產生代表?是誰有這個權力?
最後放上去是委員的,委員他們就個別放自己的?
所以現在是在等網站,同意就放上去?
所以沒有所謂的每半年放一次?
當時的提案是說每半年有一次,對嗎?
比如一頁A4,我們就比較容易給部長。
是不是可以請你們提供一個簡短的說辭,也就是讓唐鳳明天跟部長講。以政委跟部長的對話,博物館提出來的層次要超越你們自己,也就是要站在部長的角度來講,除了處理當下這一件事,未來的效益,甚至對整個國家文化政策有宣示性,我覺得從這一點來看更容易說服部長。
唐鳳可以幫忙最起碼的是,明天院會會遇到鄭部長先提,後續的部分再說。
我們講軟體的部分,升級的部分先把這一筆錢要到、人力擴充後等於是水到渠成。
因為你們是部的直屬單位,你們理論上有自己的管道,你們覺得透過這個管道不容易,希望唐鳳幫你們出面嗎?
我想請教館長的意思是,硬體的部分部已經核定了,軟體你們說還沒有報到部……就是還沒有給部核定?是不是下面這一筆錢的部分?
我問一下,我記得好幾個月前,科技會報的Karen有邀請唐鳳幫忙錄一段,你們現在有開始募資了嗎?
或者是說你們是提供技術上的服務,我隨便講,好比用Intel Inside的方式,你掛的牌子還是聯勸,它用它的招牌、名譽幫大家募款,大家知道它背後處理是很強的技術為度度客inside,像這樣有達到你們要的目的嗎?
……對,那就會是兩個。
就是如果你們要成立一個公司?
但是他們講的應該是說,那個單位不是NPO,而是一間公司,對不對?
你就想想看。
你應該要稍微想一下。
你要講一個我沒有的東西啊!不然我找你要幹麻?
你講那個是沒有優勢的,但你如果講吐瓦魯,就有優勢。
會覺得你應該這樣講,因為那在臺灣才是比較稀缺性的。
你在臺灣,很多人都懂,所以你現在一直講說很想捍衛臺灣的利益,這個是你的理想,但這並不是你的優勢,所以我覺得你應該換一個講法。
我會給你一個建議,我要倒過來講,你關心的是臺灣的利益,很多人比你更瞭解,你應該講說你懂美國人或者懂其他太平洋友邦的利益是什麼,這個才是臺灣現在缺少的。
那個體制的慣性是非常強大的,即便你是最有權力的人,也不見得可以改制,那個是有結構性的。
如果有本錢出來,就跟你的路線不一樣,因為你想要在公部門。你如果出來就到私部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