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是先適用野保法?
沒有案例的話就是全面禁止使用獸鋏。
原民會同意這說法嗎?
怎麼會是原民會解釋?
動保法這條沒有排除條款?那大家怎麼因應?
差幾個而已。如果夠就你們會內處理。
裝電網之前一甲賺一百萬,裝了之後賺兩百萬,像這樣的資訊嗎?
農委會有提到大家補助電圍網,這是努力的政績,建議簡報上加上補助幾案、花多少錢,保護農地面積多少,你要告訴大家我們很努力做配套,包括農民可能要減少農損,我不知道這方面有沒有統計。
你們圖片判斷上沒問題,但我們會前希望有資料,2015年1月1號到2019年12月31號,海關有沒有查過進口獸鋏被你們抓到的,搞不好是零。
針對持有,農委會想法是什麼。
不是農民但這樣講太本位主義?
可不可以進口非金屬獸鋏?不行的話,那就二,排除部分兩邊簡報處理。
題目訂第一個可以,那原民會還是來說明,林務局就接受這判斷。
還是一開始就把原民會說法跟你們的理解,原民會不出現不討論,原住民可以使用非金屬製獸鋏。
如果題目是這樣,就會先處理排除條款,
核心問題要不要改成金屬製獸鋏?
現在就可以看,那提案人問的時候就可以回答說現在已經在做了,聽起來你們也知道就長這樣,我如果明天買會被查獲嗎?
但會知道有多少人賣?應該也不太可能。
那你沒有抓到誰買,只有網路截圖?
所以你們收到情資是淘寶有人在賣獸鋏,那淘寶上也有人賣坦克車,但不一定有台灣人買,那這要叫海關怎麼做。
農委會有觀察到的樣態,可以給關務署,他需要一些特徵。
如何加強查驗?
關務署來這部分,需要什麼協助。
金屬製受限,非金屬制排除,認定交給主管機關,這樣可以嗎?
法律文字上?
地方農業局覺得很難判斷就函請農委會判斷,原民會也會尊重農委會的判斷,如果是金屬製就開罰,是這樣吧?
我是原住民我用了非金屬獸鋏,那這時候被查了會有爭議,我認為是非金屬,那地方政府農業處有個判斷,如果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原民會同意嗎?農業局判斷我是的話我就被罰?
他們還是要使用非金屬獸鋏的權利,這是我們場會議的前提,我是依據林務局的回覆認為這個前提存在,至於他要不要用是他們的事,只是在定義能否認定,他說現在很多自己發明的,未來還有其他樣式,無法有清單,那如果哪天遇到不知道怎麼認定時如何處理。
林務局給的回應,原民會認為應維持排除非金屬獸鋏的立場予以尊重,那就不用問他這個問題,他有需要就需要,他需要到什麼程度漢人不見得懂,你已經尊重他的必要性了,不管實際上高低。這是我們討論基礎,如果要翻案是另一個問題。
那天討論很可能方向是納入野保法修法,本來2016有這版本,未來再送會變成金屬製獸鋏,可以這麼說嗎?
聽起來對農委會的困難是,那很多可能是創意,你希望使用前先送農委會認定嗎?可能未來使用的人現在都還沒發明出來,你們希望怎麼做?
第十九條獸鋏有定義嗎?
今天確認兩件事情,之前原民會有給我們一份對於2016年修法的回應,農委會也有回覆,有個交集是金屬製獸鋏,你們也覺得禁止,本來也在他們範圍內,非金屬的部份你們保留,獸鋏定義再確認一下,協作會議當天大家理解要一致,關務署如果在海關要加強,也要討論什麼是金屬獸鋏、什麼是非金屬獸鋏,總歸來說全面禁止金屬製獸鋏應該是我們的方向。
接下來會有一次會前會,會再通知大家時間,謝謝。
現在可以先挑。
假設原民會確認,那我先來設計協作會議。
那如果民眾翻出這段,我們卻還要討論實名制?立場可以改變但要有說法。
當時你們提這個有問過原民會嗎?
正向誘因跟明文禁止還是不同。
請林務局確認一下。
但這會有道德風險,就像寶特瓶做來賣錢。
這如果不是你們要的就不要討論,因為有些人可能只是不知道,既然有區域熱點,是不是加強重點區域的宣導就夠了。林務局同意嗎?
動保意識抬頭,這可以想像。
你的部分一在處理,林務局的部分有其他解法嗎?
除非現在林務局跟農委會心裡想的也是提高罰則,還是說實名制其實大家不想要,這要先講清楚。
他背後就是希望提高持有成本,再下一步是降低使用意願,我們有個假設是登記在我名下會更負責任使用它。
成功的話就增加購買困難度。那我們核心問題?
這就像假消息或社群平台的仇恨言論,叫他認定他不會理你,除非有新的方式。第一個他少生意,第二個他有責任。我同意可以邀請他們來,聽聽他們的為難,但依我經驗他們會說我要有明確法源依據跟明確定義,不然我消費糾紛不可能回來找農委會。
電商的反應?
只有長這樣的嗎?如果類似的可不可以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