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們目前對外都是說我們有開協作會議研議新一代健保卡方案,並保留未來與eID的整合空間,想要確認在這個時間點上,對外的回應定調是否需調整?
兩個問題:
同時今天也想特別請教的是,就我所知,在今天上午政務會議上,似乎也有針對這一個案子討論,特別是今天有一些報導是提到健保卡跟eID的關聯,在這個地方也要詢問一下政委上午政務會議的結果。
至於本案後續會怎麼走,我們現在有跟政委辦約,這是長達半年的專案,健保署副署長跟政委都有定期會議,我們在12月20日再跟政委報告。
健保卡的規劃上希望可以做得更前瞻,7、8月跟最近一次是上禮拜(11月26日),感謝PDIS協助,已經開了三次的協作會議,前面兩次協作是蒐集大家對於健保卡的想法,在上個禮拜的協作會議是由署提了三個方案,一個是居家醫療藍牙的方案、一個是一般診間時的NFC、QR code,看大家的想法如何,因此上一次協作會議的定位是在拋方案、收到各界再給我們檢視後的建議。
這案子已經報了半年,前情就容我縮短一點。
先確認有需要訂某個時間嗎?
最後一個問題,資安改善的部分,後續有打算怎麼走嗎?
意思就是主題就是討論三個,但如果有人想要提,要讓他們可以提。
這個是三個方案,下一次協作會議可否讓大家提第四個方案?
我列到關於下一次協作會議的事大概問到這裡,還有沒有要問政委的事情?
其實講得非常模糊,他連主詞都沒有寫到,而是被問到這個問題是舊式回答「我們將會尋著協作會議的共識,按照實際需求,解決資安等問題,行政院會支持健保署朝更前瞻或數位的改革規劃,於明年上半年度開始進行規劃」。
這太凹了,不能這樣凹啦。
另外,我今天想要確認的事情是,我們之前其實有訂出對外統一的說法,當時院這邊有確認,部內、署內也有確認,但先前有跟署內溝通後,想請問有一件事是不是可以鬆綁一下?「尋求協作會議的共識,按照實際需求解決資安等問題,行政院會支持健保署朝更前瞻或數位的方向去規劃,於明年上半年度開始經營小規模試做」這段話中,署內有提醒,因為經過study研究之後,覺得上半年度有一點硬,在這個時間點上,是不是有空間把明年上半年度擴大一點,改成「明年」開始進行小規模?
是不是接下來移到working level討論?先不約下一次兩位長官的時間。
就11月26日這個時間。署內可以嗎?
另外也確認一下大家的想法,會議時間是否需考量選舉,我們的會議有特別希望辦在選舉前或後嗎?想請各位長官也討論一下。
模擬的方法署內可以再決定。再來想確認時間,其實原先的時間是10月31日開會,後來署內有其他配合院長官的會議,所以那個時間取必須消掉了,今天是不是可以定出一個舉辦第三次協作會議的時間區間,對署內是ok、政委也覺得時間是可以接受的時間。
大概理解。反正邀請名單的部分還會有一些準備會議,這個就拉到working level的會議再細談。現在離2點還有一點時間,有沒有任何其他需要討論的事項?
先聽署內及政委的想法。
最後第四個,就是會議時間的確認。
另外也提醒一下,我們第一次是找使用者,第二次是找相對專業的人,其實第二次找來之後,最後推出的方案,跟目前署內的方案相比,有一些轉折,包括協作會議後政委幫忙收斂、也提出建議,署內又再做研議後提出新方案......有一些脈絡及轉折等等,是否因使有必要再把第二場的專業人員拉到第三次會議來討論?
以上,就連動到第三個:邀請誰?之前的說法是第三次的時候再把第一次協作會議的與會者找來,幫大家回憶一下,第一次主要找的是使用者,是民眾端的使用者跟一般院所端的使用者,跟大家確認是否維持邀請這些人?
第二個:會議的目標及定位,這個會連動到我們要邀請的人是誰,我想到的是今天的內容依照剛剛大家建議的流程方式,也就是端出來蒐集意見,這個是一種;另外一種是方案蒐集以外,有哪一些是我們主動想要拋出來,像流程或等等額外需要再讓大家討論的?「端出方案蒐集意見」跟「額外拿出議題跟大家討論」還是不太一樣,蒐集意見是一定要有,有沒有額外是需要起一個議題讓大家討論的?
至於細節包含像身分辨識,除了照片外,像生物特徵,申請上到底臨櫃以外也沒有要開放,這個再拉回署內自己再討論,至少主題確定就是這三個方案。
第一個:討論的主題,是不是確定這樣聽下來就是三個方案,居家方案,以及一般就診的NFC跟QR code方案,是不是以這三個目前署內的方案為我們討論主要的主題,這個先確定。
第一,討論的主題;第二,這個會議的定位及目標;第三,邀請的人;第四,時間。
關於第三次協作會議,我們要定調幾件事:
第二階段:關於第三次協作會議,目前有這些署內準備的基礎方案後,協作會議如何起頭?第三次協作會議的時間、形式等,希望今天做出一些大方向的確認。
今天時間稍微比較趕一點,簡短報告,今天的討論大概分成兩大部分,第一階段:署這一個月過去努力生出一些對PDIS建議的回饋想法與方案,就我所知,今天PDIS上午也已經看過署內的簡報且也有先收攏PDIS的意見,還有今天行政院資安處的簡處長也在,第一階段就請盡量給我們一些意見。
有一點我們今天來這裡的目的沒有發揮到,我覺得有一點可惜,我覺得新青諮可以更快速接軌,讓他發揮我們請他來的原因。
我覺得跟下一屆有一件事是我們這一屆沒有做的是提案的交流,還有跟各部會的認識,像青諮的組成滿好的,有一部分的人是政治素人,怎麼做事都不是很瞭解,我花很多時間,像看泰翔、偉翔提案,甚至我要提案也會私下問要如何做,但是最後的結論是跟我說這個是一件非常大的工程,我光要瞭解就要花很多時間。
到5月14日。
時間是?
所以我們禮拜四的時候可能再跟政委辦確定。
4月28日的會議,我覺得附議人跟提議者非常重要,因為我們自己開會,那個意見其實很明確,所以反而現場會幫原始的訴求護航的人,真的很必要,所以我覺得附議人或提議人要到現場,這樣會才有意義。
這個要給我們時間點,因為如果要邀後面幾位,如果邀了又取消不好,所以是不是可以給我們時間點,這樣會不會比較保險?
時間點……
那就15號(日期因月會併案,故有調整)。
然後就說要重開。
不是因為做不好邀他 (笑)。
各三個?
因為協作會議不給出席費的概念是,是民間貢獻他的想法,所以如果只有專家學者才有錢,會不公平。
沒有出席費。
兒童教保聯合總會。
勞方。
分兩段,第一個是我們到底邀哪些人,我們本來想要在這一個會議上確認的,第二段是因為我們都邀跟這個會議有關的,所以我們等一下分配好是誰邀請誰,也就是先決定到底要邀哪一些。
我們認為所有的人都會去政委那一場,所以在你一開始演講的那一句話就說「歡迎到隔壁」。
我們來這邊有討論,就會變成PO自己會把關,因為其實大家都討論到,一些部分參採的情況,要列為「研議中」才會繼續追蹤,列為「部分參採」就不會被追蹤,這到底要不要繼續追蹤,其實掌握在PO自己的手上。
所以我們就在後台自己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