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是150。
我想問一下琇雁,剛剛看了這個表,大概有兩個感想,一個坦白來講,來自地方政府的……
最後的帳目要自己負擔200多萬的意思?
這個難免。
放在聯繫會議當中就可以了。
大概是這樣。
有一些是主辦單位是要自己處理,不是行政院幫忙,如果大家覺得這個方法比較好,如果每一次高峰會是5月,就要約好聯繫會議的時間,像6月初誰辦就啟動了。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因為我們的案由二討論下來,理論上一定會讓主辦單位更好做,因為多了三至四個月的時間多拉贊助,照理說只會更容易,並不會更難。
因為高峰會的品牌要慢慢建立,過去募款拉贊助的時間也短,我們希望品牌累積知名度,募款的時間拉長,我們希望行政院在背後主導的預算比例慢慢降,但是那49%是歸在我們自己,在那個聯繫會議裡面,所框定預算的額度,只是那個部分而已,我們現在還有兩隻手,一個是地方政府、一個是國營事業。
第二,回到Sunny所講的,因為它畢竟還是要有規格,所以還是要用1,000多萬或者是2,000多萬下去規劃,我們的但書裡面留了兩個伏筆,其實行政院可以調節,也就是國營事業可以出多少力。再來是地方政府,所以這兩個下去,我必須坦白來講,假設那一年不管基於任何原因,真的比較困難的話,行政院到時真的去主導的預算絕對是遠大於49%,其實在過去兩年也是這樣子。
主辦單位就可以說有行政院的授權來談贊助,會比過去兩年足足提早3至4個月,就是希望解決這個問題。
我講我知道的訊息,包括你們跟喜憨兒都遇到一個問題,前兩年都是標案,所以會等到10月、11月,包含行政院、主辦單位才會出來說明年的高峰會是誰得標,其實時程都很緊了,年底去找企業,都已經分完預算了,所以剛剛有提到我們改用授權的方式,如果沒有搞錯的話,下個禮拜或者是下下個禮拜聯繫會議,當場就可以決定了。
比較近期的。
他們半年前就約了,去年就約了。
我會轉給你。
剛剛提到有兩個專訪,還有貼給你的貼文,還有一些臺灣來的創新業者,還有餐敘。
不過「私人會面」這四個字要提一下。
不過我們都是私人性質的會面,因為我們跟他本來就認識。
你看一下你的LINE,還有禮拜一用蘇貞昌照片也有、蔡英文的照片也貼給你。
我把連結給你。
對。
你可以看一下Twitter。
我更新一下你的第一個問題,應該這樣講,禮拜一那一場其實我覺得唐鳳真正分享的,並不是政府打假訊息。我們講最多的是,因為那個時候時間點的關係,政府跟LINE、FB合作那個是他們一直感興趣的。
今天就到這裡,謝謝。
最後有什麼需要在這一場會議確認,時間、地點、主辦機關、議題討論方向、邀哪一些利害關係人都回報,有沒有什麼問題要問的?
我認為這樣才算是服務人民,不然你說來基隆釣魚,來一天就沒有辦法釣魚了,這個是可以再思考,訪談過程中可以慢慢兜在一起,如果要進行看怎麼樣比較好。
可以再想一下。我有一個想法是,我覺得如果要有第二會場,我覺得是要把會場帶到利害關係人的地方,而不是叫他們來台北市。
要不要第二會場,我們可以想一下,還有第二會場在哪。
還有兩個縣市政府的建議。
但是我們是以有沒有提案、跟這一件事相關為主,坦白來講,如果太發散,連質詢過一次,你們會找不完,所以你們可以稍微想一下。
所以在利害關係人裡面,因為有提到漁港法,如果假設現在就有某一位立法委員,他提了一個法案要修,這個時候會把它視為當然利害關係人,這個名單可以提出來,簡單來講是這樣,回去查一查,都沒有就這樣。
因為我們接下來就會開始盤點所謂的利害關係人,跟我們發生兩件事,時間來得及的話會採訪他,另外一個是當天協作會議會邀他來。
那就挑兩個,二比二。還有什麼問題?漁業署這邊有什麼問題?有些細節要確認的後續再處理。
那就選兩個,漁業署可以處理嗎?
釐清一下,我原本的提議是找光譜兩端有代表性的就可以了,所以你應該沒有意見,全部的人都找來,他說不要的就都一樣?
當然,談的就是這個。倒是剛剛有講,縣市政府聽起來九個開放兩個,另外七個看怎麼處理,另外一個是縣市政府,我們找了三個,應該就夠了,或者是對漁業署來講不夠,我只是要確認這一件事,ok或者你覺得把他們找來?
對,沒錯。
所以我們討論的範圍就是漁業署有來核可過的,管理單位來講這就是漁港,像有些很小也沒有來報,幾艘小漁船停在那邊,不太會管,除非有一些範圍或者是方法離譜的行為,不然我聽起來……
海岸線的主管機關不是他們,那個是另外一個。
是每一吋的海岸線去檢討?
我們拉回來,我們這個案子就是處理那222個漁港,因為你去檢討整個海岸線,那個是另外一個更大的題目,千萬不要這樣。
聽懂了。
九個一級港裡面,我聽起來也都有委託,即便是八斗子,也都委託給當地縣市政府,所以我們這邊討論的範圍應該是先以一級港,因為你剛剛講的人力,像警政署或者是什麼,大概沒有辦法去處理,那個是縣市政府要去設想,沒有能力就沒有辦法開放。
一個是一級港、一個是二級港,地方政府開協作會議要看什麼,理論上是設想自己縣市內的調度,那個是他的事情,這也不是警政署可以處理的,如果台南市說沒有人,警政署有什麼用?誰去巡邏,縣市政府的警察局去處理。
他們都是第一線會在那。
是誰?
這裡有一個前提,每一個漁港,像八斗子我們開放之後,或者是擴大開放區域,像第一線處理的是誰?
源頭在於開放的界限模糊,所以一定是那邊的漁港才報警,警察都是末端的,這邊都講好了,因為執行沒有問題。
假設最後找三個縣市政府,就是找個漁會當作我們的利害關係人,他們後來訪談或者是一起來討論,這樣好不好?雨蒼剛剛提到學者專家的部分,也請處長回去幫我們想一下,因為漁業署有自己的那個……
是不是到時候也找一個出來?因為照理來說他們的心聲應該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