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目前內政部戶政司那邊的介接還沒有上,主要是時程關係,目前兩個縣市,一個是桃園、另外一個是台南,台南跟桃園實際上都要介接市民卡,因為是從他們的戶政那邊轉到市民卡,整個機制是ok,因此介接由連結戶政資料就轉到市民卡資料。
即時。
我們不想保留太多的個資。
基本上是給一個代碼。
目前都是照舊。
跟戶政的介接其實比較嚴謹,因為要申請VPN。
跟台南市目前也是這個模式,但是不是走VPN。
可以。
2月提到的是,如果是研議中,政策當中如果是參採跟完全不參採是很明確的東西,研議中是不是會有一個研議的進度到哪裡,當初就有提到半年瞭解一下進度,有一點類似追蹤目前的辦理情形。
當初在實施要點規定當中,是比較具體的東西出來,讓民眾瞭解政府實際上在推動或研議的進度,並不是像以前在回民意信箱說會納入參採,但是實際上後續研議結果有參採、沒有參採並不會再回信給民眾。當時是比較明確說上次(2月)有決議,因此就瞭解一下,看目前研議的進度是到哪裡,在網路上回應民眾,當初的想法是這樣。
有一些議題會涉及到四項或五項議題(訴求),跟民眾做一些釐清或者是訴求的時候,也就是有很多細項,同仁報告的是,以這個案子來講是參採或是部分參採,但是這樣就沒有辦法很精確,像四項訴求,這個是參採、那個是不參採,就針對某一項訴求後面的處理程序。
以前這邊提的是整合案子來看待這一件事,如果要以各訴求管理,就要麻煩各位,你們在回應的時候,就要拉出來看那一項是參採或者是不參採。
對。
民眾提的訴求跟政府的政策事實上是一致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要用參採或者是不參採。像機車改裝的時候,事實上交通部是用目前的法規跟民眾說明,實際上這一題在成案滿意調查是相對低的。
我提的意思是,交通部認為你提的訴求,現有的法規實際上是可以執行的,但是民眾認為你的法規執行跟落實到地方,因為改裝的過程中,常常被抓,落實是有很大的距離,因此他認為不應該用法條來回應目前我的訴求,中間一方面認為現有已經有規定了,但是民眾認為縱使有規定,但是做法實際上並沒有這麼開放,因此是不是只有參採、不參採,也就是跟政策方向一致、已在推了。
另外一個是有一點像釐清,比如民眾誤解,不知道政府在推行,像衛福部就認為都可進入附議,因為民眾有關於政策的時候,希望部會成案的過程,讓民眾瞭解政府實際上的作為跟民眾的訴求是一致的。
目前是以主辦機關來回應,彙整是主辦機關。
如果原來不參採,後來改參採,這個有政策上的轉折,我們是在談研擬中,如果不參採會不會改參採,實際上應該也可以,我們沒有強制部會來這邊作回應。
原則上是通知過來看一下,沒有就像剛剛講沒有就沒有。
我們還是用電子郵件通知,因為通知PO跟通知機關,因為有時機關回應不見得是PO,原來上面回應是用通知。
機關在回應的參採情形,比如上面都標示,比如訴求一什麼、訴求二是什麼,事實上都很明確,只是在後台裡面所謂剛才提到參採、部分參採那一塊,事實上是只有機關在後台看到,並不會在前台顯示。
……還有討論案。
這個是提請討論的,提點子驗證在7月2日有調整為類實名制的做法,以前驗證確認是用手機或電子郵件擇一回傳,像手機就回傳驗證碼,用電子郵件就要按一個按鍵回傳,就等於附議成功。
主要是從去年時區案開始,2個對立的提案,爭議性很大,有一點類似雙方不同立場的動員,然後就衍生到質疑對方有多重附議的情形。今年4月11日實施要點修訂公告,提議及附議要先用手機跟電子郵件登錄,一次性認證後才能提議及附議。
驗證的方式,是用open ID或者是自己的電子郵件,那個實際上是綁帳號,但是後面一定要做兩個驗證,要確認電子郵件是不是正確的,另外一個是要用手機驗證,因為手機為類實名制,所以可以找得到人。
目前驗證到現在,已完成的門號是8萬4,000名,也就是7月4日到9月20日,部分重複驗證的情形,因為主要後面手機是單一的,電子郵件實際上是開放,只是綁手機驗證,但是電子郵件是多重的,而且有部分的議題是涉及到學生,高中生幾乎都有手機,但是國中以下的那一個階段,其實部分學生是有手機的。考量一個是弱勢家戶及學生,還有一個是資深公民,當初沒有綁那麼緊,也就是一個手機連結一個電子郵件,變成一個手機可以連結到多個電子郵件,就會有剛才談的一個手機有多重電子郵件的情形。
我們內部討論說未來是不是單一個議題,如果這個議題是以手機計算附議,但是最多一個手機有六個附議人,因此在附議時,就提醒已經超過這一則有多次議題情形。這個又不方便對外說明平台允許一個人投六次,就像改版前可以用三個Open ID用的時候,提議者或附議者在做串聯附議的時候,就曾說平台允許一個人附議三次云云。今年因選舉因素,11月26日提點子重新上線的時候,看看是不是要一個手機帳號最多連結六個或者是三個電子郵件帳號。
使用手機登錄驗證會有一些反彈,也收過幾次客服信件,表示真的沒有手機的現象,因此想聽聽各位的意見,看看未來是不是一個手機綁六個?因為全國家戶平均人口數是2.7人,依照戶政司的統計資料裡面,全國家戶平均是2.7人,因此是直接用6人,看看有沒有要調整的,以上。
他沒有手機。
一定可以找得到,除非他沒有朋友。
目前的篩選議題,主要是來自於「提點子」,但是如果要擴散到其他,「提點子」裡面有一個參與的族群,也就是利害關係人來參與是可以聯絡得到;如果是從新傳處那邊找,就沒有辦法聯絡到利害關係人。
另外,還有提到的議題更敏感,是不是適合從那邊來,也是適合討論。如果要協作的話,是要從利害關係人(找),如果是從利害關係人的話,不那麼容易找,也就是比較廣泛去徵詢,這個部分可能還要再討論。
實施要點有提到在選舉前兩個月提議跟附議要暫停,但是回應還是照常。
這裡有涉及到一個問題,也就是8月份或者是9月25日以前成案的,剛好會在選舉期間回應,依照實施要點可以再延兩個月,我們建議有一些議題,提案者的訴求會很強烈,因為有時很難講,也就是哪一個時間會跑出哪一種異地,在8、9月成案的話,第一個是不是可以提早處理回應,也就是不要在中間。
如果是完全採納還好,如果拒絕掉一個議題的話,影響會更大,我建議是先提前,也就是依照實施要點,本來就可以再延兩個月以上。
「不同意見」那一個部分,當初是說有Google跟臉書,如果開放的話,都找得到。但是有些人是用訪客的身分,一般的人不會填真正的電子郵件,那個確實是很難找得到人。有關於不同意見也可以納入通知的話,可以跟我們講,我們可以做。
抱歉,剛剛有提到調降年齡的部分,像開戶是關於金管會、申辦門號有關於NCC、勞動契約是勞動部的部分,除了修改民法以外,有沒有其他的空間?又或者是各部會的態度?
各位夥伴大家好,國發會這一次提三個臨時動議想要就教各位:
第一,去年我們大概辦了四場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的修訂、一場的收斂會議,第四場的民眾協作實際上有針對……因為各位有稍微瞭解一下,部會在做成案的回應當中,事實上有一次或多次的回應,他們希望針對提案者或是附議者本身,可以針對政府回應再一次表達意見,但後來我們在收斂會議的時候,實際上我們把它收斂到只有針對提案者,附議者那邊技術上是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後續影響太大,提案者是不是可以針對機關的回應再表達滿意度或是有什麼看法。
目前的提議跟附議者最極端的評價,一個是滿意度調查,目前每週會辦一次一則,我們寄給部會的話,前面寄了十九次,我們實際上是用人工在整理,花了滿大的力氣,所以那個速度很慢。但是滿意度調查原則上是提供部會不開放,當然在這個議題當中聽聽看各位替代方案是不是把滿意度調查開放,實際上有沒有開放。
另外一個是成案回應,實際上是目前沒有所有的機關把討論關閉,因此那個地方都還是可以討論,也就是不同意見那一塊也可以給。
另外,因應民眾的訴求,提案者準備機關的評價,也就是機關最後一次回應,是不是可以開放提議者來評價,這個會涉及到如果是不同議題或者是不同的處理方式,就會有不同的做法,因此在這裡跟各位討論一下看後續要如何處理;就技術面來講我們都可以做得到。
機關是最後一次回應,至少民眾的提案者可以在上面回應,原來是「眾開講」機關綜整回應,呈現的架構是差不多的。
機關是不是要補充說明?也是聽聽看各機關的看法與意見,因為機關都不要,我們尊重各位,但還是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處理方式。
不是。滿意度調查的部分,因為目前還在趕去年的進度,只是這個案子機關的評價,也就是機關對於最後一次回應時,是不是把目前成案的滿意度開放,坦白來講,那個影響更大。
我舉一個例子好了,像交通部機車的議題當中,有一部分的開放會超過一半的,有不同特性的話,會有不同的衝擊,如果把滿意度用這個方式替代,這也是一種解決方式,但也是聽聽看各位的意見。
另外,也要看最後一次互動的情況,附議者原則上,我們在紀錄裡面沒有,後面影響的衝擊太大,所以我們做一些限縮,所以聽聽看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