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唐政委,關於Uber我們目前看到政府處理態度是屬於用打壓的方式,甚至還不惜說要讓他們的App下架,是一個好像用強勢的態度,而不是用一個溝通的方式去談,但是畢竟我們不能否認Uber跟Airbnb,這些在整個全球都非常興盛大家搭車或者是訂房的一個平台,我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達到政府與人民都可以雙贏的局面?
第二,現在跨境數位貿易,也就是其實新型態的貿易形式,可以鑽很多的漏洞,比如德國的設計,到臺灣的3D Printer印出來,等於沒有透過船運、空運的過程,其實財政部是課不到稅的,像這樣的情況,將來要如何因應?
之前蔡政委在的時候有請你主持Uber跟Airbnb的座談,我們現在看到Uber似乎沒有任何退讓的跡象,您覺得共享經濟在臺灣應該怎麼樣來處理會是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