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真的誰都不得罪,所以…
是啊!
都喜歡,各有一支,我現在左右口袋各放一個。
不過它是一種癥狀,它本身並不是一種疾病,一個人在現實生活當中可能沒有人給他擁抱、安慰,他只好到網路上去找,所以這一種癥狀,我不覺得它是一種疾病,但是你發現自己的小孩這樣的時候,當然可以試著在現實生活中找更多的朋友。
當然有。
就全家都可以在VR前面。重點是如果大家共享體驗的時候,小孩會知道爸爸、媽媽是懂我的,下一次換爸爸、媽媽約他去爬山或什麼,都是比較容易答應,都是互相的。
對啊!這樣就…
我想大部分的時候就是覺得只理電腦,不理爸爸、媽媽,所以最簡單的方式是坐下來跟他一起打。
每天大概半小時左右。
之前的寶可夢有玩一陣子,但是它很快退流行,所以後來沒有玩。桌面遊戲的話,其實我都是玩回合制遊戲,像 XCOM 2或者是《文明帝國六》,才剛出,這些我都很喜歡玩。
先這樣吧!
史上第一個把自己政務委員的辦公室作為開放空間,很多朋友可以來參加的政務委員。
史上第一個用VR的方式,把自己做成VR人像今天還在外面演講的政委委員。
就是用「史上第一」開頭?史上第一個以開放政府為主要業務的政務委員。
感謝大家非常有效率使用時間,謝謝大家。
至少如果有人提出資訊安全作為理由的話,他可以作為判斷,我只是要說這個。
資訊安全會由資安處來督導。當然標準驗證的部分還是會請資管處來協助。
這邊再做一次期待管理:凡是密件或涉及國家機密的文件,我都一律不看,我會交給辦公室已經可以涉密的同仁看。也因此簡宏偉處長不是我的督導範圍,但是我相信他的判斷能力。
之前是「隱私」跟「資訊安全」這兩個因素出來,而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時,大家會往風險最低、最不方便的方式去設計資訊服務,從有電子化政府以來都是這樣子。我滿高興在資訊安全上有真的能夠衡平考慮到實際使用的近用性,以及資訊安全保障的朋友來做規劃。
我滿高興有真的很懂這個的朋友,也就是前資管處長簡宏偉,現在在做資安方面的把關。
等一下。我想跟中華電信正在看逐字稿的朋友說:我理解政府雲端服務建置是非常困難的事,每一個機關跟單位都有完全不同的要求。
那請把你們具體幾年幾月聯絡告訴我,你們也有我的名片,我接下來再進行處理。
貴基金會跟楊科長有聯絡過?
那也要請貴基金會協助。
他們不是原則性反對,他們是認為不應獨厚特定標準,或讓民間無法自由決定是否加入存取,其實跟你的想法是一樣的。
因此具體我個人希望對於這一些事,從爭議小的部分交給公眾討論,建立起有這一個共識的習慣之後,爭議大、且技術難度高的再一個個去挑戰,大是這樣。
我當然理解臺權會的操作方式,但這個也會變成後來我們在開協調會時的挑戰,因為同一張桌子上面變成原告、被告跟證人出席,我們要討論別的議題、達成共識,都會遇到一定程度的挑戰。
理解,理解。我對臺灣人權促進會的老師們都非常尊敬,沒有任何一點一滴不敬的意思。
所以,我們能夠做的是,我們提高大家對這一件事的理解,至少像剛才提到的身分證與自然人憑證合一,先不要講別的部會,就是自然人憑證跟身分證憑證合一的這一件事,我們交付比較好的、品質比較高的公眾討論,可能不只是在「眾開講」上面寫東西,可能透過很多面對面審議的方法,這個方法因為不是我的直接業務主管—因為是內政部—但是我會提供內政部所有所需要的幫助。所有其他的例子,我覺得都要參考健保資料庫的經驗一樣,如果一下子全部被綁在很大的議題裡,雙方也會針鋒相對、告上法庭、纏訟多年(笑)。
臺灣的狀況並不是這樣子,以前國發會下指令或者是規範,其他部會未必會忙著非做不可,有時候這個規範就只及於國發會自己的網站。這個是實際的現實,我想各位都非常理解。
通常我以跟歐洲國家的經驗,他們都歐盟有了指令之後,他們在國內說現在歐盟有了指令,我們非做不可,所以來找了一個方法做,所以各大廠商忙著去布魯塞爾去做討論。
以我自己的理解,不管是FIDO也好或者是Mobile Connect也好,如果要在我們這邊推行的話,尤其要超過一個部會推行的話,我們自己會需要一個現在叫做「My Data」,未來可能叫做別的名字的一種可攜式資料的架構。這個架構我很誠實說,國發會規劃了很久,本來是在第五階段電子化裡面,是那個計畫的一部分,但是在取得各個部會意見一致上,一直都有一些具體的困難,主要的原因是,這增加了大家的負擔,而並沒有明顯可見的好處。
但是每個標準對於兩個因素裡面某一個因素,也就是跟自己相關的因素有很多權衡,像剛剛講的指紋,其實要冒用的可能性比較大;虹膜也許好一點,但是虹膜不能換,如果被複製的話,要換虹膜是做不到的。一個比較強的密碼跟可以廢止的卡片,確實是比較便宜、而且可以滿足那個因素的做法,我想這也是為什麼大家一開始都用這一個當作實體因素的原因。
我現在的感覺,我們在資訊安全上面,當然需要兩個因素才能認證,只是並沒有任何人說兩個因素中,其中一個因素一定要是一張塑膠卡片,這個是大家的共同認知。
其實這邊列的訴求都已經討論完了,你有額外想講的?
那我們就不用特別提了(笑)。
我這邊具體的承諾,因為我也是上個禮拜才從陳添枝老師那邊知道現在資管處是由我協助,既然是我協助了,我至少能做的就是按照你所說的這一位科長,去瞭解一下之前跟中華電信溝通的現況。但是我沒有辦法承諾說中華電信能因為我而去做任何事,這個權責區分大家都知道。
是。這個其實有一點像驅動程式的概念,你要專門針對中電信的開發方來做一個驅動程式,你剛剛的主要訴求是一個你要特定的驅動程式就算了,但是跟我們解釋為什麼,或者是你釋出一個標準的驅動程式,這個符合國際標準,也讓大家可以使用;這不是在這一年度或者是下一次招標的時候。
目前的狀況是,在開源的作業系統裡面,你仍然讀得到,只是不能用標準工具讀到。
很快綜整一下,你希望資管處的這一位科長再聯絡一次中華電信,希望他們做出充分揭露,揭露有兩種可能性:一個是仍然希望他們專屬的格式或者是命令來存取,但是至少揭露這一個的原因,或者是他揭露這一個用標準格式、公開格式要如何存取的說明,讓任何不特定第三人都可以在任何作業系統上進行接取,這兩種結果都是比現在好的,按照你剛剛所講的。
我先詢問一下,如果在露天拍賣上面,你們有提供連結,有一位黃先生顯然是透過逆向工程方法,已經成功在Linux、Windows上使用自然人憑證,你們有沒有聯絡到這一位黃先生?
你們之前跟哪一位?資管處潘處長嗎?或者是潘處長之前?
當然,大家還有要補充嗎?我們其實差不多了,建言主題四是非常技術性的問題。
雖然有一點難,但目前看起來這是政治上風險最低的做法。任何其他的做法,先做的人都有政治風險。就是這樣子,實情是如此。
如果忽然之間每一個地方縣市跟部會都冒出 fellow(笑),就能把政治責任分擔掉,但就要約好,讓不同黨派及無黨籍縣市都要用同一套,才有可能擋得住。
對。
如果要變計畫,而那個計畫裡面是提供資訊服務,然後又不限制工作地點、工作時數,然後是以責任制的態度來交付,接下來這個計畫出去之後,再把他借調到這個地方一起做事的 fellow,事實上以前王景弘在這個地方就是這樣做的,就是所謂的雙重借調模式。這個很難在地方操作,在中央的操作也會被媒體放大檢視。
很少這樣子做。
這個是要從人事法規來改的。
這還是要由銓敘部、人事總處來發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