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的話,看策略司有沒有要補充?
很好的建議。還有沒有其他要詢問或者是建議的部分?
至於提案人自己後來改變想法,就放在「說明後結案」的態樣裡,只是你的說明可以比較簡略。
我們第四個是不是可以併到第三個?也就是「投票」、「說明後逕採」、「說明後結案」。
也就是「說明後結案」,試試看?
那就叫「說明後結案」,包含你講的提案人自己不知道被商調去別的地方或者怎麼樣,這個都有可能,這個還是權責單位可以說明,所以「說明後結案」是大的,也就是各種樣態到最後都可以落到「說明後結案」。
那個也算「說明後結案」,你的說明內容就是這樣,這也是一個可能性。
就是「說明後結案」。
聽起來就是分三種。
如果要分三個我也支持,就是「投票」、「說明後逕採」、「說明後結案」,或者是要把後面兩個併成一個,我也沒有意見,看您覺得「逕採」會不會聽起來比「結案」更好一點?
如果叫「結案」我們不反對,因為只是改名字而已,實質上一樣。但是結案還是要有結案說明,舉例來講,像即時獎勵金這案,可能有些附議的同仁本來在市府服務,以為部長特別費額度比市長高,但其實是一半都不到。這要讓大家知道,才能基於事實來提案。
我們也可以在直播上講一下。
說明的實質內容是我們逕採,但是具體逕採了什麼,這個可能還是要說明一下比較好。
就是公開說明後直接辦理。
我的意思是,如果直接採納了,那不管是不是叫撤案,具體採納了什麼,難道不需要對大家說明嗎?也就是說之所以這個沒有投票,是因為哪些事項做完了,你懂我的意思嗎?
第二,剛才聽起來意思是,如果提案人同意撤案,但是他撤案的理由比較沒有代表性,那是不是可以免於說明?聽起來意思是這樣,可以這樣理解嗎?
現在筆名也好,都可以揭露到提案人想要揭露的程度,所以可以在提案的時候就說我是「韌性司同仁」,但是不說是誰,本來也就可以這樣講。這部分就麻煩策略司研議。
這也是找代理人的意思,就是往上找。
這部分是不是如同人事處的建議,我們稍微調一下文字?完全匿名提案沒有問題,但是參與的部分就要討論一下大家可以接受的線在哪裡,以配套方式參與。
所以剛剛提到三個部分,第一個是他就出面了;第二個是他指定代理人,然後用我們可以接受的方法來溝通;第三個是透過某種混淆器的方式來溝通。
但是他可以指定人。
全匿名的人自然按照這一條線,可以選擇顯名,或者是用某種合成影音的方式,或者是找同事代表。
機關也就是我們這邊的權責單位,可能要先有一條線,好比像一路是到打電話,或者是一路是到當面或者是視訊等等,這一條線可能要先畫起來。
這樣配套就是要找一個折衷的位置,好比像視訊,而不是當面;第二,要視訊又要匿名,就需要引進某種影音的混淆技術。
這邊要求的是至少即時的語音溝通,不是寫 mail,剛剛說打字不行,意思是這樣嗎?
策略司本來有想什麼配套嗎?
我們一個個來討論。剛剛提到匿名提案,在提案的過程沒有問題,剛剛人事處的意思是,到實質要開始跟提案人討論的階段,如果純粹是用線上傳訊息打字的全匿名方法,可能溝通上比較不容易,意思是這樣子,所以至少語音或者怎麼樣?
看大家有沒有要詢問或者是補充的?
第三,在這個過程中,提案人撤案本來是說就不見了,但我們發現常常是因為提案人瞭解到,有更好的方式瞭解到相同的目的。所以這個時候,把中間經過什麼轉折,讓大家同步知道,才能鼓勵同樣目的、別的路徑提案,下次連署成功的機率就更高了,請往這個方向規劃。
第二,目前平案註冊率已經還滿不錯了,如果大家想到什麼誘因、激勵機制,可以讓所屬同仁來註冊的話,都歡迎直接實施。我想有些同仁確實像策略司分析的,就覺得一註冊就要想這種很高大上的流程改造等等,我想在這當中,也是要多討論共通話題,大家可以分享生活經驗或者是貼圖,我覺得都可以,成為類似大家輕鬆可以聊天的地方,這個是第二點。
這個跟我們剛剛所講的,發掘各部會、地方政府的共同需求,提出數位公共建設,是完全同一件事。我們在日常工作中,自己去實踐這樣的理念,有助於基層同仁在規劃真正意義上的社發、公建或者是科技計畫時,都可以從自身的協作經驗出發,這個是第一點。
因為一般來講,基層同仁都會覺得上面表單怎麼寫,我就怎麼執行;但我們透過這樣的討論,讓大家知道包括簽到單、派車單,並沒有什麼是不可以改進的。只要改的方向是節省所有的人的力氣,我們一定往這個方向改。
我特別想促進大家都可以創新的文化。舉例來說,就連我們的司機同仁,自從派車單可以運用 Ragic 以後,他也建議可以引進機器視覺、自動辨識里程數字,然後目前來回要填兩個單子,但是事實可以在同一個單子裡,把兩個里程表併在一張,機器只要處理一次等等。
謝謝。我想雖然目前通過的四案,大家初看並不是剛剛講「數位施政框架」那種,馬上就可以變成公建或者是科技計畫的點子,但莫以善小而不為,這個是很重要的。
沒有的話,我們就往下。
還有沒有其他的建議或者是詢問?
這部分當然也不只策略司,我想大家都可以幫忙想一下,看怎麼樣參考強化偏鄉數位服務的編排方法,讓上 moda 網站看到的第一個連結就是完整的藍圖,也就是數位部在想什麼,而不只是裡面每一個子計畫在想什麼。
我想,接下來重點政策、施政說明那一頁,也應該一定程度上參考「數位施政框架」來編寫。因為目前的施政說明,是完全按照司署的分工,而且不互相重疊,等於是分別寫了之後收在一起。但這次建立了共同願景,確實如同主秘所說的,可以多一些視覺化的工作。
順著主秘所說的,官網當中重點政策有兩個部分,一個是施政說明,主要是以文字呈現,第二個是 強化偏鄉數位服務,那就圖文併茂,連趨勢圖都有,而且在手機上也很容易看的排版。
請主秘。
應該是可以一起進來。剛剛有提到法人,我想至少我們所屬的四個法人進來,是沒有問題的。
可以考慮主動服務,也就是用 email 訂閱的方式,大家不要退訂就可以一直收到,一般都是這樣子的。
我覺得真的很棒,看大家有沒有要補充?
真的是很謝謝大家花這麼多的力氣,一起來對齊、一起來集思廣益。我們也看到策略司本身很多的提案,好比像之前的點子松,明年就可以結合國際松「數位公共建設」的相關發想等。這都是在當場討論的時候,透過領域專家提出,兩邊立刻就同意了,所以我覺得我們這樣跨單位討論的機會,真的非常好,也真的可以扣合、解決大家的共同需求,包括各地方政府的共同需求。
謝謝,本案辦理經費為 200 多萬,但是以各司署處同仁投入的心力,用不休假加班費來計算的話,早就超過這個數目了。
其他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往下。
有關「本部 112 年下半年亮點行程」之 10 月與 11 月主題部分,以及「涉外重要數位合作業務事項(英國)」案,同意解除列管。
太好了。還有沒有其他要補充的?
就請盡快處理。目前是傾向建議行政院支持?
還有沒有要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