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序號 122 案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草案預告,這一案已經在 5 月 5 日召開協作會議,會中有針對「Join」平台討論的 10 項問題進行回應說明,也有開放現場的提問與討論。
有關協作會議所提意見可以納入草案的部分,已經在昨天 5 月 30 日召開的法規研訂會議中納入討論,並已經完成修訂草案第 4 條、第 5 條、第 6 條、第 9 條、第 13 條,後續將持續辦理相關法制作業。
另外,本案的預告時間是 5 月 17 日截止,截止日前已經在「Join」平台做過綜整回應,以上說明。
教育部說明有關於 68 案的部分,本辦法全條文已經在本年度 11 月 11 日訂定發布,民眾建議增列的六年過度條款也已經納入本辦法第 5 條第 5 項。此外,本部亦再次至平台作綜整回應,讓關心本議題的民眾能瞭解最後的辦理情形,因此本案建議同意解除列管,以上。
教育部補充說明,行政院其實在 107 年 3 月 19 日記者會的時候,就有明確宣示我國公私立科研機構跟大專校院的現職專任教師跟相關人員,未經許可是不可以參加中國大陸各項國家基金跟國家重點研究計畫,如千人計畫、萬人計畫等等,所以教育部分別在 107 年、108 年就兩次通函提醒各大專校院要配合辦理。
此外,教育部在審查國內各大學跟中國大陸的校際合作書約時,如果書約內容有涉及科研補助計畫成果的運用、智慧財產權等等的內容,都會函請相關部會來協助審查,也會在函覆學校時,再次提醒學校應有防範的機制跟措施,並提醒在跟大陸方面進行科研合作的時候,勿涉及我國機敏科技、政府資助科研計畫成果的內容,以避免這些資料的外流,所以有關這個議題,其實教育部已經在持續因應處理了,以上補充說明。
誠如剛剛衛福部所說的,在疫情期間,教育部對於學生的諮商輔導是沒有中斷的,所以沒有其他以外的說明,謝謝。
有關於序號68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草案預告,協作會議所提六年過渡條款的文字建議,已經納到修正草案當中,但因為這個草案需要配合1月9日課綱審議大會的決議,再修正有關課程節數與師資需求連動之其他條文,預計會在7月前完成,所以建議4月起可以暫時免報告,等到有新進度時再報告。
有關於第68案,10月份的辦理進度是要邀請客委會、原民會共同研商三種本土語言是不是均要訂定六年的過度條款,但是因為師資的需求會跟課程的學習節數有連動關係,目前課綱本土語言的學習節數修訂還沒有完全定案,要等到課綱的修正案確定之後,才有辦法邀集原民會、客委會共同研商,目前預計課審會最快是12月底前召開,順利的話大概是1月份可以進行這三種本土語言的通盤檢討,以上說明。
有關於調增教育系統相關專業人員鐘點費至1,250元的議題,這個議題已經在9月12日第55次的協作會議來作討論,共識是本部這邊會來先跟地方政府研商有關於補助地方政府身心障礙教育,也就是特教專業人員的鐘點費調整事宜,訂案以後會一併調整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的兼任鐘點費。
在後續規劃的部分,本部的國教署已經在上週六,也就是10月5日的時候,已經邀集各地方政府開會研商有關調整特教專業人員鐘點費的會議,初步已經決議,會提高偏遠地區的特教專業人員的鐘點費,會由現行的800元調高到1,100元,服務到一般地區的特教專業人員的800元調高為1,000元,也會放寬每日支領時數的小時限制,無論是一般或者是偏遠地區都會調高到每日最高是8小時,以上說明。
對,這個決議會放在行政院,然後同意之後再處理。
教育部沒有補充,就是要看衛福部給我們的分工之後,我們再一起處理,以上。
教育部也對這一個案子來作補充說明,有關提案人在建議說明第2項「4」當中有提到幼教法規範的教保機構服務人員,像幼兒有兒少權益保障法第49條的規定,還有體罰跟性騷擾的行為處以罰鍰,希望可以公布行為人的姓名。依照目前幼教法第46條,已經有規範了,除了罰鍰,還必須公布行為人的姓名及機構名稱,所以訴求其實在現行的法令已經有做規範了,以上補充。
教育部報告,教育部跟衛福部一起在6月29日協作會議進行討論,提案人有兩個訴求,有關教育部的部分,一個是降低幼兒園師生比、一個是立法強制設立線上監視系統。說明如下:
有關提案人的訴求,師生比太高的部分,認為目前師生比規定二至三歲是1比8,希望能夠降到1比6。三歲至國民小學前1比15,希望調到1比12,這是因為覺得現在師生比太高,造成老師的壓力太大,所以希望調降。
至於設監視器的部分,如同衛福部剛剛講的,虐童案越來越頻繁,因此希望立法強制幼兒園均能設立監視系統,讓不適任的教保人員沒有辦法隱藏,父母也可以比較安心。
現行師生比的規定,是規範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也就是規範在簡稱的「幼照法」中,如果幼兒園超收學生違反師生比時,是可以給予罰鍰、減少招收人數,或者是予以停止招生,甚至是停辦,又或是予以廢止設立許可等不同程度的處罰。
關於監視器的部分,依照目前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之規定,並沒有要求幼兒園的基本設備一定要包含監視系統,不過幼兒園可以視需要來裝設。
6月29日協作會議討論時,發現調降師生比,其實有兩個滿大的影響層面,就是會影響幼兒園收托人數及增加幼兒園的人事成本,就公立幼兒園而言,如果僅調整三歲到入國民小學前的師生比,由1比15降到1比12來估算,公立幼兒園之收托數
將會少4萬餘人。倘欲維持現行公私幼兒園的比例在3比7,就必須增班,因而也必須增加教保人員的數量,須增加三千多人,預估要增加的經費會高達19億多,因此是非常困難的。
另外,如果私立幼兒園要降低師生比,增加的人事成本就會轉嫁到家長付的費用上,所以將會增加家長的育兒負擔,也令大家產生疑慮,因此調降師生比恐衍生這兩個滿大的影響層面。
在強制幼兒園設立線上監視器系統的部分,大家討論時也發現,這可能會侵犯到人權、隱私權、肖像權,也會影響到親師、師生間的互信關係,而且實際上也無法完全遏阻或預防兒虐事件。
因此協作會議聚焦於討論如何提高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如何增加彼此間的互信、建立良好的互動等,希望這些都完成後再談降低師生比的部分。
有關於降低師生比的議題,經過這樣的討論之後,教育部將先持續現行幼兒的三項施政策略,就是持續擴展平價的教保服務、持續減輕家長的負擔,以及持續營造友善教保職場。
在減輕家長的負擔部分,如同剛剛衛福部所說的,有新的策略,就是108年學年度起,會擴大發放二至四歲的育兒津貼,只要符合條件的,每人一年可以補助3萬,第三胎以上會加發1萬2,000元。
老師對孩子會沒有耐心,可能是源自於職場的不友善,因此友善教保的部分,教育部會持續地落實,包含薪資權益納到幼兒園評鑑的指標中,人事薪資制度很完善的幼兒園,會給予經費的獎勵。也會建立準公共幼兒園的機制,來提升教保服務
人員的薪資待遇。另外,也會補助地方政府規劃辦理勞動權益的相關演習。還有教育部已經制定公布了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明訂出教保服務人員的勞動權益。
關於裝設線上監視系統的部分,教育部會持續強化幼兒園的管理機制,目前已經有一套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的通報系統,會加強督導幼兒園落實於此系統進行教保人員的通報、查詢及管理。也會落實不當管教的處罰,只要查證屬實,將處以
6至30萬的罰鍰,也會公布老師的姓名及機構的名稱。另外,會給予教保人員一些專業研習,每一年會給十八小時的專業研習,來提升他們的專業知能,進而強化親師間的互信關係。設置監視器的部分,也會持續研議。
經過協作會議的討論,發現要降低師生比還涉及收托人數、營運成本等,尚需審慎評估,因此教育部將會在公共化教保服務的供應量到達一定程度之後,再來研議降低幼兒園師生比的可行性。
教育部同時也將落實相關法令,來確保教保服務人員的勞動條件、教學環境,以保障幼兒的受教權益及教保人員的勞動權益。
至於裝設監視器的部分,因為大家討論後覺得強制對於幼托機構與家長間的互信關係是沒有幫助的,所以教育部將依據幼照法修正時立法院的附帶決議,繼續研議幼兒園裝設錄影系統的相關事項及規範,因此我們會持續研議,以上報告。
將回去跟業務單位釐清。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開放政府聯絡窗口綜規司呂虹霖。
教育部說明有關中小學教師兼行政之行政減量議題,這個議題本部國教署已經在9月4日、12日、25日共三次召開行政減量的相關會議,研擬因應措施,也在第十九次的協作會議當中跟提案人、附議人及利害關係人一同盤點相關問題及解決方式,並正式在10月6日發布新聞稿回應及公告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關於提案人及協作會議的建議參採狀況簡要說明如下,第一個在公文減量的部分,未來屬於告知性質的公文,將直接公告在網站上,不再發文,也會請地方政府減少跟教學無關的調查及轉文,並會減少額外的調查作業,也將整合現有各種資料調查平台,以透過介接的方式來彙整資料,這個是第一個公文減量的部分。
第二個部分是行政資源挹注跟支持的部分,未來會持續協助兼任行政之教師增能,並進行經驗分享與傳承。國小的部分,也會由現行一班教師員額固定1.65人,改為合理的教師員額編制,來減輕行政負擔。
在小校的部分,將來會避免調訓6班以下的小校人員,也會請地方政府研議讓小校有一些免辦的業務。
另外,未來會依據提高教育人力的實施要點來補助學校的人力,以減輕學校的行政負擔,這是行政資源的挹注跟支持的部分。
第三個部分是訪視評鑑減量,對地方政府之統合視導部分已經改為座談的模式,所以目前不需要地方政府對學校有過多的資料蒐集。
至有關於法定須辦理之評鑑項目部分,也會朝降低訪視的頻率及拉長訪視的期程等方式來處理。
其餘的訪視項目,未來亦將持續檢討簡化或研議採取消之式來辦理,將來也會定期邀集相關單位人員來檢視行政減量的項目及成果。
以上說明顯示對於提案人及協作會議的相關建議都已經具體回應跟處理,所以這一項建議解除列管,以上說明。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開放政府聯絡窗口綜合規劃司呂虹霖,謝謝。
教育部說明有關公共化幼兒園應在四年內達到1000班協作議題辦理情形。
這一個議題相較於前面幾個協作議題,是比較單純,因為提案人的訴求就是本部的政策目標,這一個目標值是訂在行政院106年4月24日核定本部之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這個計畫的目的是要滿足家長多元、平價、優質的教保需求,主要是以增設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公立幼兒園為輔的方式來推動。分年的目標值分別是106年希望可以增設143班的公共化幼兒園班級數,107年可以累計增設到500班,108年累計增設至700班,109年累計達1000班。
這一個協作議題成立之後,我們的辦理情形是在7月28日第15次的協作會議中,盤點相關的問題及解決的方式。另外也在8月21日時邀請提案人(提案人當時沒有出席,而是提供書面意見) ,以及本部會相關單位共同討論,研議這一個議題繼續處理的方式及強化措施,而且這一個議題在9月8日已經做了正式的回應,同時也有發布新聞稿來說明。
有關於在協作會議當中所提問題及建議的部分,本部的參採情形說明如下:
第一,有關於四年內增設公共化幼兒園達1000班的部分,經統計106年至109年間全國各地方政府要增設之公共化幼兒園有1247班,遠超過原訂1000班的目標值。而且今年度的目標值只有143班,但迄今各地方政府增設的公共化幼兒園已經超過190班,也已經高過目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