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午安,課發委員目前有十八位到場,有兩位委員在本院開會尚未結束,一定會到,徵詢各位是否可以開會?
因為上星期有兩則新聞都和我直接有關,一則是聘任領綱委員,一個是課發委員結論,也有希望我辭職負責的聲音。
請唐委員可以不用打這一段的逐字稿,我自己打,你可以休息一下,會後再寄給你,如果覺得需要的話。
(以下書面報告)

上星期兩則新聞和聘任領綱研修委員以及課發會會議紀錄和結論,都和我直接有關,報上也指出我需要負責,包括辭掉院長職位。今天在各位課發委員面前,我有不合適主持課發會的感覺(缺了可信度)。現在還站在這裡,以下這一番話不是為爭取各位同意,或是認可,只是希望和研究院同仁把教育部賦予我們研發12年課綱這件事做對、做好。
國教院同事加上近700位各領域委員,還不包括在座課發委員、各領綱諮詢委員,我不誇張地說,上1000的人力資源投入,不算時間和經費,為的是為台灣學生端出好的課程規劃,就是所謂的領綱。這件事不可能一次到位,因此國教院課程中心設計各種機制,有的在工作圈,有的在外圍,包括公聽會、網路論壇以及課發會,都是為了保障領綱的前瞻性與可行性。請各位參考研修工作手冊以及課發會相關規則。我要說,研修工作重要,審查工作更重要,我非常感謝在座有些課發委員鉅細靡遺地檢視領綱,或是不辭辛勞地參與群組會議,提出建議。我們的目的都一樣,為了台灣學生有適當的教育,能面對大時代的挑戰。
課發委員有大專院校、中小學代表、教育團體(民間、業界)代表,如教師組織、家長組織、校長組織,以及行政機關代表和本院代表(曾副、詠善主任和我三人)。代表不同團體的課發委員,需要常常徵詢團體意見,帶到課發會來,課發會歡迎提案,和其他課發委員討論。
至於開會時我做結論,目的是讓每一段討論有個暫時的結語,我也盡可能在會議最後再把所有結論統整,不論是會議中的或是會議最後的結論,若各位委員認為不合適,務必當場提出,我們好修改。

課發會會議紀錄全部公開,接受全民提供意見。作為主席,我知道不能、也不可能擅自做結論,因為有你們的監督。
在這個基礎上,此次會議可以開始嗎?
(委員均表示同意。)

全國教師會記者會提出的黑箱問題:如果這是為了全體國民中小學的重要工作,是否可以告訴我們領綱小組成員,以及如是何挑選進去的?到底院裡挑選小組成員的理由是什麼?
我們為此問題,和國教院多次公文往返,但一直得不到答案,謝謝。
我們的新聞稿有寫,領綱組成是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委員組成及遴聘程序」辦理。
為什麼全教總的名單,我們都沒有聘用?其實,我們有聘四位全教總的老師,以及張理事長(國小老師)擔任課發會委員。
在整個中小學教師代表上,我們考量的是領域與科目的課程與教學專業,或能代表學科中心、各領域輔導員等,這些都是重要的考量。
領綱委員的名單早就已經公佈在本院的網站上。
我們對於全教總在記者會上的控訴,我還是想要沉痛的抗議,並且澄清說明。

我們在意的是領綱小組的「社會團體」名單,也就是 21-29 位裡的。
我們是一個社會團體,我們納悶的是,您們聘請的社會團體,他們的代表性,或是專業程度,會比我們要高?

我想詢問,我們今天是課發會,是否可以回到議案的議程來?
如果張理事長有疑問,是否用書面的方式討論?

當然可以。這個話題不是我們主動提的。


確認104年8月3、4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以下簡稱課發會)第4、5、6、7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104年8月3日課發會第4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案由一: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國語文(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留意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以下簡稱領綱草案)在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之間的橫向聯繫,注意統一共同的用詞用語,並請各小組互相對照,舉例不要有差異。
二、請第一群組成立爭議小組,針對語文領域共同問題(如下),持續討論並提供因應建議,並請技術型高中和綜合型高中代表與會討論。
(一)請釐清「文本」和「文體」、「篇章」等專有名詞的定義或用法。
(二)請統一語文領域的聽、說、讀、寫相關用詞。(例如:「聆聽、說話」vs「聽、說」)
(三)請考量學生學習負擔,衡量使用拼音系統、標音符號教學的彈性,開放老師選擇不同的標音方法教學。(例如:同意學生使用注音符號來學習新語文,而非各自獨立的拼音系統)
(四)請確定本土語文領綱的名稱,是否皆需統一冠上「本土語文-○○○語文」,或者直接獨立顯示該語文領域名稱即可。
(五)請再確定標註符號代表之意義,後續將請所有領綱統一符號。(例如:星號
三、請注意領綱草案大方向應簡潔、清楚,並注意「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要相互呼應搭配。
四、建議語文領域在學習內容上大量減少文法上的學習,多增加學生生活經驗。不要抽離學生真實閱讀、書寫、表達經驗。
五、有關「陸、實施要點」,同意各領綱小組規劃師資授課等適任原則,但建議敍寫大方向、重要有關聯的配套措施,至於執行細節或技術性問題,則交由執行單位規範,以保留實施的彈性。

這是國語文在 8/3 開會的意見,國語文群組早上才剛開過會,是否有意見?
請繼續案由二。

案由二: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英語文(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至五與前案相同。
六、同意英語文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案由三: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注意領綱草案大方向應簡潔、清楚,並注意「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要相互呼應搭配。
二、同意閩南語文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三、有關閩南語文領綱草案,請領綱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本土語文第一首重培養溝通能力,第二則是要培養熱愛鄉土的精神,惟目前在學習表現裡沒有敘明。
(二)有關p.6納入「寫作」是否需要,建議考量學生程度去調整。
四、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一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四: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二、四與前案相同。
三、有關客家語文領綱草案,請領綱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有關語文領域的用詞(「聆聽、說話」vs「聽、說」)請統一,請參與爭議小組共同討論。
(二)如果學習拼音系統對特定學生有衝突或困難,建議在實施要點裡稍加說明因應方法。
案由五: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二、四與前案相同。
三、有關原住民語文領綱草案,請領綱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為避免造成學生學習負擔,有關國語文與本土語文的學習工具,請考量開放教師選用適合的標音符號來教學,而不侷限各自獨立的拼音系統,以減輕學生學習負擔。
(二)宜刪除「陸、實施要點」中有關對教育部師資配套的建議,建議應由協作中心統一處理。
案由六: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二、四與前案相同。
三、有關新住民語文領綱草案,請領綱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有關標音系統的使用,建議提供教師教學彈性。
(二)建議「陸、實施要點」可以有表達的彈性,但不要撰寫過細。
臨時動議: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會議紀錄公開原則,提請討論。
說明:
(一)為落實程序透明,課程研究發展會之大會與分組會議(下稱「課程研究發展會」),以及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下稱「公聽會」)之紀錄,應以發言記名、完整記錄、主動公開為原則,不記名、不記錄、不公開為例外,以昭公信,並保障各界討論者之充份知情權。
(二)請參閱現場說明文件(詳如8/3會議紀錄附件)
決議:國教院評估經費和人力後,提供委員方案考量,擇期再議。
辦理情形:經國教院評估考量後,擬調整課發會議事程序,並提至本次會議案由二討論之。

請各位回到 p4,我們對於第二外語的建議,英語文第八點...
(八)建議高中可在多元選修裡開設新住民語文,而國小則建議依地區特性開設彈性課程或社團活動,建議與新住民語文領綱小組開跨組會議討論。

上星期新住民群組大會時有派兩位代表,談了五十分鐘不歡而散。
新住民有必、選修,有彈性選修的部份。必修不動(五種東南亞語言),但彈性可以調整成「之外」。當天是大會希望必選修的範圍,仍以五種東南亞語言為主,相互尊重、各有讓步。
我希望課發會會議紀錄確認這個結論,避免來來回回。

所以是「要求」高中在多元選修裡開設新住民語文?

關於本次會議議程中 p4 英語文第八點,因為目前第二外語和新住民的召集人未列席,他們上次有提到新住民語文課程在國小已經實施,如果國高中也有機會實施,是有延續性的。
但我記得當時的會議中,第二外語的召集人有提到有些困難。可以說明一下這些困難是什麼嗎?

第一波通過的草案,除了自然會在今天下午三點上網之外,都上網了。
第二外語課綱已經納入課發會委員建議,在其公開草案中說明:第五學習階段,學校可依校本特色或時代需要,依照學生興趣、性向、能力與需求,於『多元選修』課程中開設第二外語(含新住民語文)供學生選修。國民中學得視校內外資源,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設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或英語文以外之第二外國語文課程,供學生選修。第一至第四學習階段,學校可依地區特性,在彈性學習課程中開設其他的新住民語文(含日、韓、歐語等外語)社團活動。
所以課發會委員的意見已確認,也已經進入上網的版本了。

104年8月3日課發會第5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案由一: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數學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留意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以下簡稱領綱草案)在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之間的橫向聯繫,注意統一共同的用詞用語,並請各小組互相對照,舉例不要有差異。
二、請檢視領域內各階段的連貫統整,注意相關用語的定義一致,且用詞遣字應須易於理解。
三、請注意領綱草案大方向應簡潔、清楚,並注意「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要相互呼應搭配。
案由二: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自然科學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同意自然科學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二、有關自然科學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有關「學習內容」,提供相關建議如下,並請整體檢視符號一致性、語詞使用的合適性、語句的完整性、內容的重複性。
(二)國教署在國小師資任教學科認證的部分,目前是階段性(加註英文、輔導專長),有關自然師資能力的把關,未來應可規劃於國小教師證,再加註任教學科專長(例如:數學、自然科學)。
(三)p.69實施要點第五小點「自然科學探究,於前一學期擬定計劃」與總綱對學校課程計畫規範是半年前不符,建議依照總綱的文句修改。p.72第四大點教學資源,各級學校科學標準設置「自然科學領域」實驗室,高中目前為分科實驗室,請考量修正。
(四)技術型和綜合型高中除與普通型高中橫向連貫,亦請注意垂直連貫統整。
三、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二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三: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留意領綱草案在普通型、技術型高中之間的橫向聯繫,注意統一共同的用詞用語,並請各小組互相對照,舉例不要有差異。
二、同意科技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三、有關科技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為符應總綱動手做、應用的精神,建議在基本理念增加動手做的部分。
(二)建議考慮art結合STEM專題運用,增加科技的美感。
(三)p.2總綱生活科技在國小階段沒有分配到時數,建議刪除,避免誤導讀者。
(四)p.6是放在彈性學習課程裡,建議增加一段文字說明。
(五)有關科技的「設計、製作、應用」,請注意落實動手做的內涵,目前內容若未說明看不出來動手做的部分。
(六)編碼格式和其他領域不同,建議調整。
(七)p.23教學資源括號四到六,建議刪除有關教育主管機關和行政主管機關的建議,送到協作中心彙整處理,並由主管行政機關統籌規劃。
四、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二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四: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注意領綱草案大方向應簡潔、清楚,並注意「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要相互呼應搭配。
二、同意全民國防教育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三、有關全民國防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建議增加災害防救的時數(例如:災害防救有22小時,但只占課綱五分之一,仍有落差),建議要對應到各地區的課程比重。
(二)有關學習表現的敘寫,建議要重視高層次的認知,並回應素養以及檢視與學習內容的搭配。(例如:p.4學習表現的認知層次不是高階的寫法,對應到p.15的I-V-8與I-V-9時,會有缺漏)。
(三)國防科技雖然比較生硬,但仍和民生息息相關(例如:陶瓷科技、GPS、碳纖維等都是從國防與民間合作的產物),同意保留此部分。亦同意有些詞彙牽涉到軍訓抵免,予以保留,和國防部一致。
(四)歷次戰史,例如「鄭成功復台、清朝攻台戰爭、日軍攻台戰爭」等用詞,目前爭議較大,建議與社會領綱使用之詞彙用語要一致。惟因國防領綱將比社會領綱先行公告,建議先刪除舉例文字。
四、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二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三(一)災害防救已有 22 個小時,在 36 小時裡比例很高了。所謂「但只占課綱五分之一」實屬誤解,我建議刪除(例如:...)這個括號。
「建議要對應到各地區的課程比重」應改為「建議要對應到各地區的災防特性」。有些地方是土石流,有些是颱風,有些是地震較多。
整句話修改為:「建議增加災害防救的時數,建議教材編纂要對應到各地區的災防特性。」

104年8月3日課發會第6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案由一: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課程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有關「陸、實施要點」,同意各領綱小組規劃師資授課等適任原則,但建議敍寫大方向、重要有關聯的配套措施,至於執行細節或技術性問題,則交由執行單位規範,以保留實施的彈性。
二、建議通案檢討領綱的前瞻性與未來性,請考量10年後學生跟隨國際變遷趨勢的競爭力,研修之領綱應能與時俱進。
三、同意生活課程領綱草案,俟研修完畢後擇期再議。
四、有關生活課程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大方向規劃為統整課程正確,領域內除應統整各科,亦須往上銜接各領域,目前從基本理念看不到未來,建議要與相關領域溝通協調。
(二)同意「學習表現」形式上保留彈性,但實質上應要蘊含其學習內容,若領綱過於彈性,擔心未來使用者會因為彈性而疏漏應該教導的內容。
(三)有關師資培訓配套,同意可於「陸、實施要點」列出規劃,但整體仍由教育行政機關統籌執行。
(四)現場教學規模因應少子化而持續萎縮,在減量的前提下,建議研修仍應保留品質,將研修之課綱品質提升,引導教育部投注資源於教師增能上。
(五)課程目標無法看出是統整性的目標,另學習內容有些太細節,建議重新檢視研修統整,相關意見如下:
(六)關鍵生活能力非常理想,但請務實考量並嚴謹檢視、對應延伸出來的學習表現和學習指標,是否符合一二年級孩童身心發展及此階段年齡、階段能力的生活表現。(例如:「對訊息做適切的處理」、「提升經營生活的能力」語句的適切性)。
(七)建議維持原架構,再敘寫清楚學習內容的「內容選擇原則」,讓出版社和教師自編教材時,有原則性的配套措施可以參照。
(八)建議至少有幾位委員參與生活領綱研修大會,協助調整用字遣詞不周延之處,並繼續與跨群組討論。
五、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三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二: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同意藝術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二、有關藝術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依總綱時數劃分分工研發領綱,藝術領域第一學習階段應送交生活課程統合,請刪除藝術領域草案(第二版)「附錄二:第一學習階段」。
(二)附錄二第一學習階段的學習重點,是否已融入生活課程,建議與生活領綱研修小組協調並取得共識。
(三)星號
(四)建議於課程目標的實踐一項中納入:「培養、體驗藝術學習的喜悅,並促進美善生活」此段文字,因為學生要喜歡才會主動參與。
(五)建議技職草案第298、299頁,在實踐裡加上「體驗音樂學習的喜悅」,以及M-V-3也可以加上「喜悅、快樂」字詞。
(六)學習重點p.9.10.12.13中,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均採一對一的對應,於平面媒材的撰寫看似正確,但於實際學習與教學面來看,一對一的對應概念太過狹隘,說服力較為薄弱,建議可拿掉分隔線,並考量採取一對多的概念(例如媒材可能涉及技術、情意)。
(七)建議使用「主要對應」的概念,而不使用「唯一(一對一)」的對應方式。
(八)視A-Ⅳ-2傳統藝術,只需理解多元文化,不見「藝術、技術」的撰寫,請思量是否太過狹隘。
(九)研修說明第11頁「表7」,藝術領域從第二階段開始,應刪除「第一學習階段」。
(十)建議「第二至第五學習階段」作適度的區隔。「第二至第五學習階段」關鍵內涵均相同,建議將具備的基礎能力做循序的安排,適度區隔,較符合學習實況。(例如:第二學習階段以欣賞、探究為主,之後再強調創作、展現)。
(十一)研修說明p.11「表7」不宜出現,建議直接以文字敘寫。p.12表格空白格太多,建議以橫線或其他格式取代。
(十二)建議考量族群多元,目前僅納入「原住民族」,建議「客家、新住民」等均需納入課綱。(例如:p.13視A-Ⅳ-3有「原住民族藝術」、美E-V-4有「社群藝術」,卻無「客家」說明)。
(十三)p.12音A-Ⅳ-1從臺灣傳統歌謠到世界音樂,似乎只寫到臺灣與世界,如耳熟能詳的大阪城姑娘歌曲歸類,建議整體考量並加廣涵蓋層面。
三、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三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三: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綜合活動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檢視領域內各階段的連貫統整,注意相關用語的定義一致,且用詞遣字應須易於理解。
二、同意綜合活動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三、有關綜合活動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與不同類型高中在重疊內容的規劃,該如何取得平衡點,請建立機制,後續請邀請技高、綜高團隊參與討論。
(二)建議完整審視領域內的統整,以及縱向的銜接,目前內容太多,無法區辨階段間的差別,過度重疊處之內容是否合宜,請縱向銜接統一處理並適度減量。
(三)綜合活動領域有很多創意,但綜合活動不是拼盤,在國小、國中,即使是高中的學科導向,建議也要保有「綜合」和「活動」的精神,委員提出相關意見如下:
(四)有關待討論議題一,技高七科選兩科的開課彈性,學校如何選擇,若以師資決定,變成學生無法配合志趣及生涯發展選課,但課程全部開設又涉及教育主管機關有無足夠的經費支援。
(五)教育行政機關預算的編列,有沒有提供學校開選修課的經費,建議在配套措施要敘明,並納入協作中心議題持續追蹤。
四、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三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四: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社會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之進度案,提請討論。
一、有關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同意社會領綱所提延長研修時程之原因,建議持續草案研修工作,待草案完成後依循研修機制,由課發會擇期研議後再上網公告,舉行公聽會。
(二)整個時程問題,以品質最優先考量,但後續研修進度仍要注意時間的底線。
二、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三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五: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健康與體育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各領域仔細審閱領綱,進行校正工作,請各研修小組整體檢視領域裡的用詞是否重複或不當,並請國教院協助排版、覆校。
二、同意健康與體育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三、有關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請注意與技術型高中領綱之間的橫向整合(例如:職業傷害在普高和技高都有),參酌其他領域的研修方式,建議可以在開會時邀請技高團隊與會,加強學制間的連貫。
(二)與其他領域重疊的內容,請做好跨領域之間的溝通與協調(例如:食安問題是台灣目前很重要的議題,牽涉複雜,和自然、社會都有關係,但應避免花費相同時數教學重複之相同內容)。
(三)請以領域整體規劃,健康和體育共有十六個類別,但如果只是將學習內容拼合起來,將失去統整的作用,另委員提出相關意見如下:
四、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三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104年8月4日課發會第7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案由:有關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機械群等15群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留意與普通型高中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以下簡稱領綱草案)之間的橫向聯繫。
二、請檢視群科內各階段的連貫統整,注意相關用語的定義一致,且用詞遣字應須易於理解。
三、請各專業群科加強融入核心素養,並請參考議題工作圈的資料,融入議題的相關說明。
四、建議通案檢討領綱的前瞻性與未來性,請考量10年後學生跟隨國際變遷趨勢的競爭力,研修之領綱應能與時俱進。(例如:納入3D列印、機器人、油電車等新科技內容)。
五、建議彙整各群科的「先進課程」、「發展課程」,整理後之資料可成為對外說明簡報。
六、請各群科參酌普通型高中的領綱研修,盡量避免課綱以教科書章節,或如開課摘要Syllabus的形式撰寫。
七、請各群科仔細審閱課綱,進行校正工作,並請計畫團隊整體檢視領域裡的用詞是否重複或不當,並請國教院協助排版、覆校。
八、建議國教院之後開會可以調整議程順序,先討論技術型15群科,再討論各領綱,另下次會議請邀集15群科之召集人或代表出席與會。
九、同意15群科之課綱草案暫緩參與第一波上網,俟研修完畢後擇期再議。
十、下次繳交課綱草案時,請各群科補上研修說明。
十一、有關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化工群、土木與建築群課程綱要,請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建議要強調培育人的素養,加入情意內涵、態度和美感素養概念(例如:非僅教導學生操作性技術,而培養學生對美感素養有感受,當產業升級時價值也會有所提昇)。
(二)建議加入就業職場的概念(例如:合宜的工作態度、團隊合作、跨領域合作),以及專業倫理和職業安全的重要性(例如:食品安全、不以化工調製食品、避免工安受傷、死亡等)。
(三)建議可強調第三部門、自發部門的比重,培養學生因應環境、終身學習的能力(例如:各類群專業如何助人、如何落實社會關懷,讓學生自發參與公益活動,才會有終身學習的動力)。
(四)請注意群科的未來性(例如:動力機械群沒有提到電動車、油電車,教汽車的歷史,而不是汽車的未來,建議應避免讓學生畢業入行後還需從頭學習)。
(五)建議實習時數不一定要依照舊制的框架(學分的分配不太平均),過去的模式、節數和內容,應該隨著時代的改變更迭,讓現場教師判斷。
(六)請檢視內容是否與實務脫節(例如:汽車修護教冷氣組件維修,但80%的原因是電路壞掉,卻未列入冷氣線路查修)。
(七)請考慮該專業科目的周到性(例如:教底盤維修時,未提及懸吊系統校正)。
(八)建議基本理念加入群科的基本理念,而非只有技術型高中的基本理念。
(九)群的課綱是跨科的,學校裡可能有多個群,群裡的科也可能不會每科都開設,建議要鼓勵並引導學校做群內的跨科整合,以及跨群整合。
(十)建議整體檢視,並注意符號、用詞的周延性,相關意見如下:
(十一)建議整個技職體系,從技術型高中到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都要多些互動,互相關照,並鼓勵學校落實學生到業界實習。
十二、有關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設計群、農業群、食品群課程綱要,請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請注意與跨學制或跨階段間重疊的內容(例如:外語群p.14和p.18所列單元主題大綱,國中已設科,高中一般科目已有科技領域,內容重疊)。
(二)建議「導論」和「概論」型課程最多安排一學期,不須長達一年。
(三)建議每個科目單獨編列成表(例如:商業管理群p18有I-IV,但是I、II共用一張表,並不明確)。
(四)建議避免「規劃分冊之用」的字樣,課綱規劃的是科目,教科書只是配套,不要變成教科書「冊數」。
(五)資訊節數不一定要刪除或減少,但建議針對該群科的資訊工具介紹,例如翻譯、語言線上網站等。
(六)建議整體檢視,並注意符號表達的周延性:
1.外語群p.7左邊那一欄,粗體字部份,(節數)都有括號,如果沒有括號是指學分數,但下三欄都沒有括號,建議表格內的資訊要一致。
2.外語群p.22簡報實務學分數「0/3」會讓人誤解,應該要敘明,三學分就寫3。
(七)請重新檢核中小學課程,考量與國中小的銜接,刪除過於基礎的課程,替換成較高階課程(例如:機器翻譯)。
(八)請調整教學大綱,注意科目裡的單元篇幅比重應與該群密切相關(例如:專業科目裡的「數位科技概論」和外語關係不大,建議要有50%以上的單元篇幅,是跟外語相關的數位科技。應避免成為國中小、一般科目的複習)。
(九)建議課程設計內容多與時事結合,不要過於理論(例如:商業群第二學年幾乎是大一的課程,非常理論化,若是大學領域的內容,建議刪減修改)。
(十)建議設計群與藝術群的課程規劃,增加具有台灣特殊性的內容。(例如:台灣本有的原住民文化)。
(十一)建議商業管理群,考量學生學習之發展與需求,盡量降低「經濟」和「會計」難度,並請規劃重要工具Excel的課程與教學。
十三、有關家政群、餐旅群、水產群、海事群、藝術群課程綱要,請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家政群專業科目專門列有「職業倫理」兩學分,建議各個群科亦參考專列為科目,或設法融入在其他科目裡面,並注意如何落實。
(二)請整體檢視閱讀課綱,避免前後資訊不一致,若涉及專業名詞建議可加入說明,相關意見如下:
(三)有關餐旅群調酒問題,請團隊參酌規劃調酒與品酒課程,目前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未滿十八歲不能飲酒。
(四)建議音樂科的視野要擴大,不要只分東方、西方音樂,可以涵括東南亞音樂(越南、泰國、峇里島、原住民…等)。
十四、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四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重要工具Excel」建議改為「重要工具:電子試算表(如Excel)」,以免有贊助特定廠商的問題。

同意。
很謝謝本院同仁和唐委員,對兩整天的會議辛苦的紀錄。
最後再問一次,是否都可接受?
(委員均表示同意。)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經104年8月3、4日課發會第4至7次會議詳細討論後,涉及各領綱草案整體之意見,羅列如下,請各領綱研修小組於參酌各次會議之課發會委員意見外,亦須併同針對各領綱草案所提共通意見納入,以利修改各領綱草案:
(一)請留意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在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之間的橫向聯繫,注意統一共同的用詞用語,並請各小組互相對照,舉例不要有差異。
(二)請檢視領域內各階段的連貫統整,注意相關用語的定義一致,且用詞遣字應須易於理解。
(三)請注意領綱草案大方向應簡潔、清楚,並注意「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要相互呼應搭配。
(四)有關「陸、實施要點」,同意各領綱小組規劃師資授課等適任原則,但建議敍寫大方向、重要有關聯的配套措施,至於執行細節或技術性問題,則交由執行單位規範,以保留實施的彈性。
(五)建議各領綱參考議題工作圈的資料,融入議題的相關說明。
(六)請各領域仔細審閱領綱,進行校正工作,請各研修小組整體檢視領域裡的用詞是否重複或不當,並請國教院協助排版、覆校。
(七)建議通案檢討領綱的前瞻性與未來性,請考量10年後學生跟隨國際變遷趨勢的競爭力,研修之領綱應能與時俱進。

這是上次開完會後,每個領綱都要注意的。
文字上用詞的重覆,可以請唐委員協助考量,如何用程式校對。
前瞻性與未來性,生活領綱就是一個好例子,需要一個框架或定義。
如何確保落實?

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內容待會就要報告了,當時我們生活課程接到會議紀錄時,對修改課綱更具未來性和前瞻性的建議有討論,當然這個建議是針對每個領綱,我們認為此次課綱的研修是立足在現在當下課程實施的問題,同時也是走向未來的。
各領綱是依循著總綱的精神、理念而發展的,對於未來性和前瞻性的課題,關鍵在於總綱是否能找出大方向?而不是在各領綱裡大作文章、寫作比賽,而是一個系統的思考。
總綱符應未來的趨勢,定調為「自發互動共好」,這些核心素養不就是一個大方向了嗎?各領域如果能夠呼應到總綱的精神,也就呼應了這個方向。
領綱的實踐一定會落到課程綱要內學習表現和學習內容的範疇內,生活課程對於未來性和前瞻性的銜接不只是寫在文字裡,而是要落實在課程實施的整體中,例如教學方法的改變、學習方法的調整和教師專業培養等。
所有領域的大方向應該都是一體的,絕對不是各唱各的調。

今天已確認的紀錄,p9. 自然科學研修小組的意見,和其他領域的意見的方向、切入點,語句不太一樣,看起來,並沒有針對自然科學領綱提出實質意見。
領綱內容上,在化學領域,有「科學發展的歷史」,在生物,也有,但,物理、地球科學並沒有「科學發展的歷史」之章節。
科學沒有國界,領綱之中,大抵上,涵蓋古典到現在,卻少有我們熟悉的社會裡的東西,例如李遠哲前院長得諾貝爾獎的研究,固然深奧,但希望能以合適的方式,介紹其在化學領域的貢獻,並放在課程之中。
如果當代最新的知識都未納入,欲符合課綱的前瞻性,可能有所不足。

這個可以當作通案,帶回去和其他領綱討論,對於我們社會自己有的、好的成就,也讓孩子們知道。

在排版、覆校的過程裡,我們討論如何回應「未來的不可確定性」?
這是柔性的課綱,有一個彈性,讓偶發、新興的概念可以進來。
在學習內容的訂定,是否過於細瑣、侷限未來的可能?這是我很有感觸的。
我希望課綱可以更柔性,學習內容可以減量,畢竟領綱是要用至少十年的。

未來性是滿需要的,因為「課綱、教材、教師一產出就是落伍的」,教室裡坐的人都是未來的。
我欣賞洪委員的講法,因為我參與各領綱都聽到「這個九貫沒有」,好像九貫有的就要擺,沒有的就不要擺。這好像是「依循舊制」,漢朝、唐朝有的要不要擺?
不是說不能複制,而是要留空間,告訴編教材的人,有新的、未來的內容可以進來。
以前是教材是課綱,我們這次是教法、方法的課綱。但是總綱有這個精神,領綱裡就不再提教學策略、方法,或是只是搬書上的說法,真是讓我們傷感。
除了柔性的學習內容之外,也請提醒思考、做事、學習的方法,是不會落伍的,可以在領綱裡多所著墨。至少要在實施要點裡強調。

學習內容可以更柔性、更減量,留空間給未來不確定的情況。
請國教院的研究院們帶回去談。節數已經都降下來了,如果內容更多,學生會更辛苦。
我們在送審查時,可以把這些考量列表,讓審查委員參考,如陳委員所說「立足困境,朝向未來」,是否有足夠的彈性。

除了外審之外,各領域都有時代尖端的專家,平常離教育很遠,讓他們來看看。
例如 PCHome 團隊,或唐鳳委員,多一點這樣的人,看到他們專業的那一塊?
外審委員之前我們找的都是已經認識的人,但是如果國教院可以透過其他方式,連絡到各業界的專家,可能會更好。
p22 第四點,報紙上說社會科會暫緩。
像歷史課綱的問題,是否可以不要偏於單一的觀點?不要像數學以前「不建構就不行」...
理論典範的多元並呈,讓現場教師參考,請在領綱裡呈現出來。
應該讓教師和學生的聲音,進入內容、研修裡。之前我們還是「大人本位」比較多,如何讓教師、學生的聲音進來,是一個可以考慮的原則。

我建議放在給審查委員的意見表裡。
對於允許學生參與課發會,請洪主任說明。

領綱撰寫時,都是以「學生」為主詞,展現出能力或素養。
公聽會已邀請學生進來。公聽會時間也安排在星期六,這樣學生比較有機會參與。
林委員所談的領綱前瞻、未來性,其實就是希望透過領綱委員組成,如在社會團體代表會聘請領域相關的協會或學會,或立案的團體或基金會等代表參與,從較高角度或外部觀點研究,也正好回應前面張委員所關心的社會團體代表如何產生的問題。
所以外界團體的多元聲音,在這波領綱研修過程,是很難能可貴的。

上次會議我沒有出席,但主要對「同意各領綱小組規劃師資授課等適任原則」字樣提出意見,並希望列入紀錄。
所謂「適任原則」,有其他的法令、規範,這是教師法授予各校教評會的權責。
我們應該要知道,領綱小組、課發會的授權在哪裡。
因此本會認為課發會無權加入這個文字。

理解,也請張委員特別注意紀錄中其他的適法性問題。
多元、彈性、前瞻等七點大家共同看到的問題,我們會列成表格,在審查過程落實。

二、經104年8月3、4日課發會第4至7次會議討論初步通過的領綱草案,共計19份:
(一)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與綜合型高中:英語文(含第二外國語文)、自然科學。
(二)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新住民語文、全民國防教育。
(三)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科技、藝術、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
三、上述草案已對外行文,並於8月18日公告於本院網站進行網路論壇及開放分區公聽會報名,以利進行第一波分區公聽會相關籌備事宜。
四、另,國語文、數學、生活課程、社會及技術型高中十五群科課綱草案,則依據課發會意見與決議持續研修。有關第二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科目/群科課綱草案,將由課發會另訂日期研議確認後,陸續公告周知。
五、前述未通過的領綱草案中,生活課程課程綱要草案已由研修小組分別於8月6、10日召開會議討論,並提出草案修正版,於104年8月15日送至課發會第三群組會議討論,茲送本次課發會討論研議。
六、其他未能於前次課發會討論通過之領綱草案(如:國語文、數學、社會及技術型高中十五群科)其進度說明如下:
(一)國語文:由於8/3-4課發會決定國語文領綱議題需成立爭議小組處理,並延後上網公告日期,國語文領綱小組已於8/14召開核心會議討論爭議議題,並做成提議送交8/19爭議小組討論。後續國語文領綱研修進程將視爭議小組處理情況而定,如協商順利,預計於9/10前召開領綱大會討論爭議小組處理的結果。
(二)數學:數學領綱研修小組正緊鑼密鼓地召開相關會議,以期能趕上其他領域領綱研修的進度並同時確保研修的品質,目前數學領綱研修小組主要需處理:1.國中階段課程連貫性問題;2.高中階段B類課程設計與綜合高中數學轉銜問題。自從8月4日課發會結束之後,本小組已開過二次國中組會議、一次高中組會議、一次核心會議以及高中、高職、綜合三方聯席會議。目前國中課程連貫性問題與綜合高中數學轉銜問題已大致獲得解決,也確立高中數學B類課程內容與適用對象。後續進度為國中組與高中組將開會確認修改內容,同時,張召集人在國、高中組開確認會議之前,將先整理出一個版本,請課發會第二群組召集人林福來教授檢視與給出建議,本小組預定於九月召開核心會議定稿。
(三)社會:持續進行內部研修,並規劃諮詢等工作。
(四)技術型高中十五群科:有關技術型、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一般科目業於104年8月14日召開會議,並依課發會委員意見進行修正;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專業科目亦於104年8月17日召開完竣,惟專業群科對部分意見表示應尊重專業,建請於後續召開課發會邀請各專業群科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出席與會,共同參與討論對話。
七、依上述各領綱草案之進度,除了第一波進行網路論壇及分區公聽會之19份草案外,另外規劃第二波網路論壇及分區公聽會之進度,詳如附件2(第90-91頁)。

我們原本是要 2 月完成公告,教科書必須有 26 個月的編審期,所以最晚是明年 6 月前要公告,才能在 107 學年各教育階段一年級逐年實施。
在 p90 第二波進度規劃,從 8/4 大會召開後,群科課綱都在研修,預計 9/22 各領綱小組完成第二版送到課發會,在 10/4-9 加開課發會大會。
之後 10/10-10/22 針對意見研修出第三版,作為網路公開和公聽會的上網版本。
從 10/23 到 11/15 是國教院審查, 10/23-11/30 是網路論壇。
11/26 - 12/9 各領綱小組回應。
12/10-20 的群組課發會、12/21-22的課發會大會,是原本就排定的時程。
第二波則是 1/-7 群組,1/8-9 大會送課審會,最後 1/29-30 大會討論課審會回來的意見。

這是「分秒必爭」的規劃。對社會領域,很可能 9/22 無法處理,所以我希望 9/10 左右,再開一個工作小組的進度檢視會。
如果 9/10 沒有檢視,就要求 9/22 就有可供審查的版本,有點太危險。

同意,9/10 請課程中心確認第二波(含社會領域)的時程。

案由一: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課程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國教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
一、旨揭生活課程課程綱要草案,經104年8月4日課發會第6次會議討論後,請研修小組再行討論。茲由研修小組分別於8月6、10日召開會議討論,提出草案修正版(如附件3-修改註記版,另附紙本),並提至8月15日課發會第三群組會議討論。檢附研修小組針對8月4日課發會第6次會議意見之回應說明資料(如附件4,第92-97頁)及課發會第三群組第3次會議之綜整意見(附件5,第98-101頁),請併同前述草案資料進行討論。
二、請生活課程課程綱要研修小組進行5分鐘研修說明。

生活課程在 8/13 提出的草案,就是現在的附件 3。
8/15 第三群組會議時,己請教主席黃教授,是否再需要做文字的修訂?
目前看到的附件,看到的是 8/15 的版本。
當天委員的意見已經和吳召集人用 Email 溝通,加上今天各位委員的意見,在 8/26 再召開一次大會,做一次綜整的修訂,希望可以趕得上後兩科的公聽會。
請參考對 8/4 課發會的回應,也就是附件 4 的 p92-97。
我們就不一項項說明,而是就草案內容做報告。有網底的地方,就是有修訂的部份。
第一,在基本理念的內容部份,這一大段就是根據總綱的兒童特性,作為生活課綱敘寫,從自發、互動到共好,因此這個順序不適合調動。
第二,屬性上用「以生活為核心,銜接幼兒園,也為第二階段的學習作好準備」,這是回應委員們原先覺得寫得不太清楚的部份。
在「課程目標」上用字已統一。
七大核心素養的順序如何安排?最後我們是使用總綱的核心素養,做一對一的對應,在 p4-p5 對於 B-2 溝通(科技與資訊素養),比較沒有對應的部份,我們就拿掉了。其他三類九項裡是可以對得比較好的,只有「多元文化和國際理解」,在 B-6 我們並沒有自己為了這個概念做出一個核心素養,所以我們把「感知事物美」重述一遍。
所以九項裡有七項是對應到核心素養,至少把 B-3 放在第九項,也請大家給我們意見。
學習重點,各位委員都非常關注,我們是原本以學習表現為主,而不是列出內容。但我們是把可以參考的素材,放在附錄裡。8/4 的會議上,委員仍然認為需要有一些學習內容,因此我們增加了學習內容,在現在的 p12-p14 裡,是新加的。
所謂新加的項目,其實就是附錄裡給老師參考的兩大項,主要的主題和內容,也希望大家可以給我們意見。這部份是最大的改變,也是呼應各委員對我們生活內容放空的不放心。
但是如洪主任所說,希望學習內容不要是剛性的規範,所以這仍然是以概念說明為主。
文字表現上,感謝 8/15 委員們的意見,目前雖然還沒有定案,但我們一定都會納入考量。
在 p14 自主學習能力的養成,委員們認為字眼比較像是學習表現,而不是內容。我們希望自主學習的情意陶冶歷程,放在這裡是想提醒老師要引導學生,因此建議予以保留。
教材編選裡第五項,在總綱裡有說會刪去。
每一項都可以揭示其要點,指向生活課程是超越特定學科的課程。
附錄改成「參考素材」,因為「參考內容」已經進入正文,這樣就可以給教科書編者和教師比較大的彈性,不一定附錄裡的內容都要放到課程當中。
謝謝。

今天對生活領域,已經看到不少修改,但在正式推出前,希望附錄可以將「參考素材」標題可以改為「示例」,引導性,不要變得太過剛性,不要一綱多本、卻各本都差不多。
對於書商來說,這是最有用的部份,所以可以融進學習內容,改名為「示例」即可。
我覺得第一頁基本理念要重寫,文字不太通順,意思也不太清楚。前瞻性、理想到什麼程度?到虛幻、不現實、不
具體的程度了,我願意協助做大方向的修正。舉例來說,「樣貌」出現兩次,瞭解世界的樣貌,「學習樣貌」意義不明。
「生活課程教師以學童為學習的主體」也重複,可寫可不寫。
生活課程從兒童的特性出發,「特性」建議精簡一點,或可改為「需求」。
「二、課程屬性」建議改「課程特質」,(四)改成「一套跨學科、跨領域的統整課程」(原為:一套跨越學科領
域框架的統整課程)「三、教師圖像」建議改「教師特質」,細項(二)~(八)的描述都還有修改空間。
奠定學童過「真善美」生活的基礎課程,這個字樣(用柯p的講法)「有點怪怪的」。
以「學童學習」為主,建議改成「以學童為本」。
(三)關注學童學習與發展的歷程,「能等待與陪伴學童的成長」。建議改成「作為學童成長的夥伴」。
(四)「並維持其好奇與探索的喜悅」建議改為「滿足其好奇與探索的需求」。
(五)「協助學童克服學習的困境,嘗試以建設性的方法解決問題」建議改為「協助學童克服學習的困難,習得解
決問題的方法」。「讓學童感受成功的經驗,進而提升想法與自信。」建議改為「提供學童成功的經驗,提升其成就感」。
(七)「勇於創新教學,感受學生學習的喜悅」。 建議改為 「勇於創新教學,誘導學生樂於學習」。
(八)快樂且「充滿能量」,能與他人合作且「共同成長」。意思不明,建議改為 「樂於教學,且能與他人合作與
分享」。課程目標是否可以更加具體?太過於抽象了。建議第一段「生活課程設置的目的......課程目標如下:」删除並精簡地
改寫為「生活課程的目的在引領兒童健康、快樂的長成,具體目標如下:」核心素養看起來是從共同理念裡收進來,對編教科書的人來說,有等於沒有,可以更精簡一點。
生活課程最忠實於核心素養,有一點太忠實了,還是可以有一些自己的特色,並顯示「生活」的親切性和可行性。
學習重點也是如此,共同部分占絕大的篇幅,但是我覺得學習內容的示例才是重點,是非常好的。
C-I-2 「事物變化」意思不清楚。
E-I-1 「自然環境之美」加上「感受或欣賞」自然環境之美。
E-I-3 「環境問題 與 愛護行動」可改為「保護環境」。
M-I-1 「事物特性與物理現象」 意思不清楚。
I-I-2 「情緒智能 」是一家之說,宜改為較為通用的「情緒發展」或「情緒管理」。
I-I-3 「共同工作與相互協助」 可改為「合作與互助」。
I-I-4 「積極聆聽」、I-I-5 「合作與表達」可以合併為「傾聽、表達與交流」,不然與 I-I-3 重複。
N-I-1 「遵守規範與理解意義」改為「理解與遵守規範」。
N-I-2 「習慣建立與實踐」改為「養成並維持良好習慣」。

先請謝金城委員代表第三群組報告。

理念和要點上,句子確實不是很順。
我們這組的綜整意見在 p101:
1.實施要點與核心素養之文字與標號請再修訂。
2.學習內容句法請調整一致,且與學習表現之對應是否適當,請再檢視與對焦。
3.全文的文句和標點請再順潤,包含:基本理念、核心素養、學習重點、實施要點,請參考委員的具體修正意見。
4.生活核心素養請依學生實際學習需要,釐清調整並對焦明確。
5.生活課程雖強調和諧的重要,但請注意「衝突」的處理方式及其正面價值。
6.有關實施要點中教材編寫的第五點,建議刪除。
7.本次會議委員所提供的修改意見,請研修團隊參酌。
8.本次群組會議提案一的決定,併同生活課程課綱草案,提送下週課發會討論,並請生活課程小組口頭說明對本次會議提案決定之回應。
p3 刪掉兩行之後,變得不太順,希望可以再通順一些。
C M I N A 的內容寫法不一致。吳教授已經做了滿好的修飾了。
「圖像」等字宜避免,這個可以再研議。
核心素養有七個,但「表達想法與創新實踐」「感知與欣賞事物的美」「表現合宜的行為與態度」都是合併概念,字數較多,表格看起來就沒有對齊。
衝突可以用正面價值表列,小一、小二學生已有能力處理衝突。
有關「陸、實施要點」(二)教材編選「5.生活課程教科書應依相關辦法進行審定;學校應依相關辦法進行選用。」此字樣和領域無關,建議刪除。
意見在 p98-p100 有一些參考用語,小一小二不是大一大二,語句宜更明瞭。

吳老師在講的時候,我想說的是,可以對照 p98-p100 的建議,再衡量生活領域的報告,剛才聽起來都 OK,只有一點有空間。
在 p14 學習內容 A 項自主學習能力的養成,有五項內容,看起來比較像是表現,而在 p98-p99 也有給出參考意見:

四、學習內容A-I-4「享受學習的過程,感受創造的喜悅」或A-I-5「獲得學習的成就,願意持續學習」像學習表現的呈現。建議修改方向如下:
(一)原句「A-I-1展現好奇心,喜歡提出問題和看法」,建議調整為「A-I-1提出問題與表達看法」。
(二)原句「A-I-2積極投入學習活動,樂於思考與採取行動」,建議調整為「A-I-2思考性的學習活動」。
(三)原句「A-I-3勇於面對學習的挑戰,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建議調整為「A-I-3解決問題的方法」。
(四)原句「A-I-4享受學習的過程,感受創造的喜悅」,建議調整為「A-I-4創作性的學習」。
(五)原句「A-I-5獲得學習的成就,願意持續學習」,建議調整為「A-I-5展現成就的學習」。
(六)原句「N-I-1遵守規範與理解意義」,建議調整為「N-I-1遵守的規範與規範的意義」。
(七)原句「N-I-2習慣建立與實踐」,建議調整為「N-I-2實踐性的習慣」或「N-I-2建立的習慣」。
(八)「N生活禮儀的實踐與品行的養成」,考量「品行」二字較沉重,可改為「習慣」

這些如果領綱小組不全部接受,是否我們聚焦在這裡?
文句不宜全數翻盤,只是讓語意「順」,對閱讀者友善即可,我不主張全部改寫。
領綱是給出版商、教師用的,倒不一定需要使用小一、小二的用詞。
各年齡人生目標是一樣的,只是「達到程度」的差異而已。

p3 (五)感知與欣賞 p6 倒數第二行,「感知與欣賞」後的「欣賞」可刪除。
A-I 這五個幾乎是一樣的,是否可以用不同的講法?
訊息的收集、科技的應用、同儕互動,都是自主獨立的過程,是可以用這些方式來展現,才不會和表現的用詞不一致。這部份希望還是可以改變。
在示例裡,如吳委員所說,會影響教學和教師:
「了解自己的正向想法、行為表現會讓生活和學習有正向結果;」
「負向想法、行為表現會讓生活和學習有負向結果。」
這個頓號連接有一些奇怪,但我要說的是「負向想法」是值得學習考慮的,可以做為借鏡,而不是不好的。
如果想避免負向的用詞,可以改成正向的表述,如:
「E-I-3 ‧覺察到人類的行為(如:亂丟垃圾、浪費水資源、過度使用塑膠袋…)會造成環境問題,影響我們的生活與健康。」
「I-I-4 ‧對方說話時,眼睛能看著說話的人,並且不打斷對方的談話。」
舉例的時候,「(如:)」裡的範例重複較多(如「植物的種植」、「泡泡水」等),是否參考有些可以舉例不同的東西。
括號裡的示例,有些超過一、二年級孩子所想像,如「資源回收、確實做好垃圾分類與減量」,建議改成更貼近的,如食物、空氣、水等等相關的,跟其生活經驗的。
p.19 M-I-2 有些音樂老師會覺得「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四分休止符、二分音符」不宜太早引入。
p.22 N-I-2 準時上學與 N-I-I 相同,建議另外思考例子。請注意舉例之概念重複且能合併處,例如p.22 「N-I-2習慣建立與實踐」中「準時上學」可以移到「N-I-I遵守規範與理解意義」。
「預防生活中危險的發生」似乎超過學生的能力。
「保健室」「在班級」等詞彙可以調整。建議將「保健室」調整為「健康中心」,另冠上「在班級」是否會限縮感恩與服務的範疇,建議可以刪除。

從參與生活課程從開始到現在,對於文字敘述、用詞,在敘寫時反覆和召集人、老師們討論,每個人對於用詞如何是精準的、能夠表達心裡想說的話,基於不同的用語習慣可以有無數種的表述方式。因此建議若文中的用詞如果沒有語法的不正確或誤用,請尊重課綱研修委員們的文字表述方式。
感謝第三群組委員、鄭校長、吳老師說到「情緒智能」是專有名詞,如果在語句結構上,容易造成他人的誤解,或這樣的用詞反而限縮了我們原本要表達的意思,這必然是會改正的。
另向大家說明在表現指標中研修工作小組,常會「多說一句話」的原因:這是來自基層老師對生活課程的期待。如 p99,作為幼稚園到國小的銜接,「勇於面對學習的挑戰,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享受學習的過程,感受創造的喜悅」看起來也許是較為冗長不夠精簡,但請想想,對於國小一、二年級學生如果沒有好奇心,你就要他提出問題,如果教師忽略了歷程中的學習,而只是要求學生表現出最終的行為,如問出問題,這樣的結果是生活課綱不樂見的。
對我們來說,歷程性的發展和過程中的表現是重要的,比如說在表現指標中,我們會用「嘗試」一詞,這是符應一二年級學童的能力發展,是不能被忽略的。
學習表現或學習內容中有關歷程性的敘述,像「專心聆聽時,眼睛要看著別人」,這是基於現場老師的經驗,希望藉此可以引導老師、學生,不要忽略學習方法的重點,而只注意結果性的表現。
根據林委員所提出的意見,在 p14 不是不改,而是想多聽委員的意見。幼兒園的「留白時間」是希望學童可以主動探索,作為幼兒教育和第一學習階段銜接的生活課程,希望在學習內容中能留有空間,讓學童主動提出問題、投入學習、採取行動。委員們提到有關內容敘寫和學習表現相似性很高的問題,因為生活課程原本就不是著重知識概念的課程,我們想讓老師知道,除了其他學習內容的敘寫之外,是要在課程內容的整個時間裡面,就有留白,能學童有主動學習的機會和可能。
誠如吳老師說,我們的理想性可能很高,但要養好孩子的學習胃口,來準備好未來漫長的學習,是我們生活課程的重要精神。
如果委員們認為關於這一大項應該拿掉,也許可以放到實施要點裡,強調學童自主學習的重要性。
鄭校長提出後面附錄的內容要再次核對,例如音符教學是否必要、重疊舉例等部分,這些會根據今天的決議修改。

我參與生活課程比較多次,很肯定他們的努力。以下不記錄...
(玩笑,不紀錄)
有兩點我很認同:首先,以兒童為中心的思考,我認為是相當棒的。
此外,過程性的描述乍看之下不必要,但對教師是有引導的作用,就此二點來看,雖然有點繁瑣,但也會比較清楚。
從以前「幼稚園」到現在「幼兒園」的用詞,可以看出學術界已經不是認為小孩什麼都不行了。有些看來很難,像「經營生活」,但是小孩每天也要過日子,教會他如何不要「整天都很無聊」也很重要,用在低年級時有其意義,我們不要低估了他們的能力。
p1 「也為第二學習階段的領域學習做好準備」字樣也許可以調整。我認為生活課程不是其他課程的踏腳石。這是我的看法,不是一定要堅持。
日本的生活課程,對身體和五感啟發,一向是強調、重視的部份,是否可以更加強調?

感謝生活領域團隊的辛苦。
p6 「欣賞美的多元形式與表現」是否改回「欣賞藝術的多元形式與表現」?前半的字句和美感素養已有呼應,所以如果這樣修改後半段,較能配合藝術涵養。

剛剛聽了生活課程的報告,很像是兒童版的通識教育,但其課程概念結構完整。
實施時,倘能依生活、活動取向,會是較好的方向。
在 p13.,融入了科學課程,例如「事物特性與物理現象」、「探究方法與技能」都有科學,但是,不必然須強調太多科學知識的部份。
其次,每個孩子的家庭環境不同。我在國外研討會時,美籍一位黑膚色的教授說:大家都在乎孩子的學習成效,但,是否關心學童是餓著肚子來上課的?
教育目標之一是「(一)奠定學童過「真善美」生活的基礎課程。」,然而,每個小孩的「真善美」生活內涵是不同的。不同的家庭,差異很大,所以,課程屬性與內涵也應該更有彈性。
重點是,這不只是一個教學課程,更是小朋友身心成長的歷程與學習。

生活課程裡,有很多比較、差異,但生活也應強調的是統整和相互依存。
工具的運用上,日本使用很多工具活動,來做安全教學。
我先離席,但很贊成案由二,所有的發言和敘述都可以公開。

我也要先離開... 以下不記錄。
(不紀錄)
以生活領域來說,每個領域有其語彙,如同我在拉拉山的原住民朋友說「你們不清楚我們的明白」「你們不明白我們的清楚」,但 A-I 如果一定要「把目標當內容」,那如 p23 吳武典老師說要改成「示例」,我就很贊成。別的項目都有二至三行,這裡的字數實在太少,建議還是修改措詞,依第三群組上次說的更改方向。
核心素養第九項 「生活-E-C3」和「生活-E-B3」 原本是重複的,但其實意涵不同,現在的小小孩已經可以出國了,幼兒園也有很多不同母親來自不同國家的小孩來就讀。舉例:生活-E-C3改為「感知與欣賞事物多元之美,感受生活中人事物多元之美,欣賞多元的形式與表現,並能夠體會生活的美好」。
這樣就跟「生活-E-B3」 算是不同的層次,不一定要完全複製,同樣的條文給兩個編碼是會造成困惑的,因為強調的重點不同,所以建議略作修改。

p1 基本理念,看到的是三個大標題,比較不容易開門見山。
理念、目標、素養的關係,宜作釐清。
「兒童」「學童」用詞不統一。
七大核心素養的關係圖,沒有指出關係。如果時間緊迫,建議改成「架構圖」。

案由二我也先表示同意。

我也先表示同意。

想提出「愛國」教育的問題。世界各國沒有學校課程不從小教學生愛國的,像美國,國民愛國得不得了。
愛國題材與p2「 社會責任感與公民意識」有關,如果沒有空間納入,那 E-I-2 「社會環境之美」部分,是否可以納入「對於家庭、鄉里、國家、人類」的愛之內容,讓編教科書的人可以有依據編寫合適的「愛國教材」?

如果小孩會愛自己、愛家、愛土地,自然就愛國了。如果以孩子為主體,能學到團體的規範,就能與人和諧的相處,對我們而言,這就是一個愛國家的表現了。
生活課程將愛國的精神,依據學童的經驗和能力內隱在學習表現和學習內容中,沒有扣一個很大的愛國帽子。
我們可以再回小組討論,但我個人覺得,如果能學到尊重團體就可以了。
「學童」和「兒童」的用詞,有一一檢視。主體是兒童,但在學習歷程中是學童。
「兒童」泛指所有的孩子,而「學童」則是在教育歷程中的兒童。
王委員提到「關係圖」只是圖示而沒有談關係,同意修改。

陳委員和小組代表也都表示文字願意修改。
最關鍵的:p14 自主學習,是否放到「樂於學習」的學習表現裡?
你們可以在實施要點裡提醒教師,這樣在學習內容裡就可以直接留白。


生活領綱 8/31 如果能提供草案,我們就準備上網了。
公聽會 9/5、9/12 可能趕不上,建議在 9/19 中區開始,之後再補辦分區公聽會。

另外示例部份,是否附錄先不上網,課程手冊時再一起上線?別的領域也是這樣處理的。
其他事項,尊重小組討論結果。

有事先離開,個人同意案由二。

我大力支持,拜託大家。

案由二。p102 是要修正 104 年 4 月 20 日的議事程序,加上「紀錄」部份。
現行條文不再贅念,新的條文容我向大家說明。
如果在會議進行時希望發言不記名或不公開,請委員事先聲明。
日後在報到簽名時,會多一個「不記名」的欄位,我們會作相應的行政處理。

我贊成這個方向。
如果委員主張「我的發言不公開、不記名」,他發言所述的事項,我們是否還能討論?
我們討論的事務,都是屬於課綱的內容,也不牽涉機密或國家安全吧?
因此,我同意這個方向,但希望去掉「不記名或不公開」的選項。

開玩笑的時候,彼此調侃不予紀錄。
發言固然重要,但如果沒有聲明贊成、反對性質,最後議案支持與否也不確定。
所以如果必要時,我額外建議表決應該記名。
但我仍然認為應允許個別發言「不紀錄」。

我不反對。
立法院也有朝野協商,他們都沒有做到完全透明,我們變成最透明的。
目前的情勢特別,所以我們做個示範,是有好處的。
這裡不會罵人啦,但公開也有代價...
形勢比人強,我們沒有辦法,但是要考慮:一是要徵求委員的意見,可能有委員因此會要退出?
課審會規則未來可能也要修改,要不要這樣做?當初沒有這樣約定,也許有些委員會覺得個資受到衝擊?
有些技術問題。除了工作人員的負擔增加之外,會議過程裡我們也不斷自我修正,如果被斷章取義,也會需要澄清。
這個規則訂定之後,可能發生的情況,建議未雨綢繆、考慮到未來的情況。
如果這樣通過的話,希望能推動,全國全部都來這樣做。

會有怎樣的難關,我們要一關、一關過。
老師是否已經有想到可能發生的情況?

國教署的會議,我們代表協會參加,那次討論的內容比較敏感,和教師有切身關係,請調時間兩年改成三年,與會者覺得影響很大。
大部份的代表都希望三年,也有人希望維持兩年。
可是開完會之後,我收到有些老師 email 罵我是「教育界的毒瘤」,是一個「沒有愛心的人」。
我本來開會是代表協會表示意見,但會後可能會被人身攻擊...
提議修正草案第一點第一小點。「機構或團體代理列席」是否可以發言?建議講清楚。

謝校長的情形,我們組織每星期都遇到。
我覺得我的每個意見出去,我講得對就好了。
如果被人身攻擊,只是表明對方水準低而已。
尤其是在課發會,大家都有一定的經驗。
現在大家都在關注這個過程,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應該是最起碼的制度。

像「教育大家談」的討論會議被人身攻擊是一回事,但課發會的性質不一樣。
各領域專家無論怎麼寫課綱,課發會如果不通過,是不生效力的。
我們出去的文件,如果課審會一過,就是要讓全國實施的。
所以即使被人身攻擊,我們本來也就要為此負責。
外界所謂的「既得利益」當然是有,像我就很希望新住民語文進課綱...
吳老師說得對,我們既然要幫國家做這麼重大的決定,如果不能承受人身攻擊的人,應該請辭。

在會議中,我們都是基於自身的教育見解、價值、學術訓練發言,但是,課綱的建立,仍有社會、文化、經濟、政治等因素在裡面。
如果教育見解、學術訓練可以經得起政治、文化的檢視,當然最好,如果通不過檢視,那也得再細加討論。
有些議題討論,有其脈絡,如果光看發言中的某一句話,可能缺乏整體性,而且,會場的情境,往往不是由個別發言可以看出來的。
譬如說,今天曾有委員提到「教師的適任」問題,這是很敏感的話題。以國小自然科教學而言,因為國小教師在教育大學是由不同學系培養,然而,在國小校園中,教自然科的教師,不一定來自數理教育系,所以,如果修正成排課須配合教師的「專長」,這樣的敘述會比較合適些。
為了下一代的未來,我們還是要達成共識。

我非常贊成。但我也比較希望,因為聘請時沒有這樣的告知,所以用信賴保護原則,希望可以再次確認,然後以全部都記名為原則。
請聽打員可能需要申請,這我不反對。
但討論是一個過程,如果中間有更敏感的用詞,我們可以互相補充。
萬一哪個委員被針對攻擊,也可以參考前後文的脈絡。
敏感的用詞,也可以互相提醒。

p22 業務報告裡,「...等適任原則」引起了討論。
是否拿掉,成為「...等原則」?
(各委員無異議)

各委員互相提醒,這就是我們的「共好」。
前面我們在邀請委員時,雖然當時的紀錄原則是不記名,但也是逐條列示的。
依我們修改的這個紀錄辦法,逐字稿的順序會和原本會議摘要的順序一樣。
我想在過渡階段,我們自己也都在學習。
我現在可能沒有時間讓委員再辭職了,不同領綱也各有委員參與很久了。如果我再次追認委員的意願的話,會造成作業、時程上的困難。
如果各位同意的話,我想保留「不記名」的選項,意思是說「不要寫我的名字」(和之前一樣)。
各位之前可能看過逐字紀錄。吳委員上次沒來,這次可以看到實際網頁,包括事後的字句修改,這都是委員們的自由。
我現在真的不能損失任何一位委員了。
是否可以循序漸進,在合作的過程中,慢慢再到「一體適用」的階段?

假設通過的話,是否溯及既往?

是從這次開始。

國教院的紀錄會公開在自己的網頁上,只是從這次開始,改由以記名為原則。
自行紀錄的委員,可以公開在自行維護的其他網頁上。
逐字紀錄必須在 10 日內通知所有委員確認、修改文字,確認後,再讓我們知道公開的網頁的位置。

如果有人對特定委員發言表達不同看法,國教院是否有責任?

國教院可以在網頁上,連結到委員自行紀錄的逐字稿。

我覺得有些記名、有些不記名,這樣不徹底,是有點困難的。
我認為網路霸凌是很嚴重的問題,有可能會影響家庭安寧。
連柯主席做得這麼好,都被霸凌了,這是要考慮的。
我想要做,就乾脆一點。如果徹底記名,應該沒有哪個機關像我們這麼公開了。

司法院就是公開的...

目的一樣,就是希望不要讓外界的批評阻礙我們。
我們確實需要共體時艱。

為什麼「有人不公開姓名」是有爭議的?

到社會領域時,會不會有人因此不敢講話?
這樣我可能會很困擾...

之前課審會時,雖然沒有這樣的紀錄原則,但後來也「被」公開了。
現在有心要取得任何資訊,都有人可以取得啊,你搜尋一下,都找出來了。
這個時代,每個人有反對者也有支持者,像柯院長的支持者可能也很多。
柯院長提到,有些委員要站在協會立場說話,既是個人又代表團體,這確實是困難的。
這個精神的宣示,如果在條文寫清楚,讓委員們都瞭解自己的權利和責任,我想會有不太一樣的作用。
對於「公開」,我們四、五年級世代可能覺得痛苦、不安全,但這也是要適應、要學習的。
因為課綱有公眾性,必須要在社會、文化、政治的架構下做出來。
有清楚的規範和原則,對我來說,是比之前更有正當性的。

聽起來,包括先離開的委員(曾、李、鄭、林、張、歐等六位),在場的委員都是同意的。
吳老師有疑慮...

疑慮中,勉強贊成。

這個案子,是否就通過?
如果有任何不合適,請馬上提出,我們修改。
(所有委員皆表示同意。)

希望字句在發表前,能先自我檢核,並得做必要的修飾。

一定會先和國教院的同仁確認。

專業的發言,當然可受公評。
大家比較疑慮的是,或許在發表的過程中,如果有被斷章取義的情況,因為網路非常的方便,可以透過轉發,造成影響...
因為國教院是團體的大家長,在流程澄清時,是否可以附帶決議,讓國教院作一個支持的力量?
當有人真的不理性或誤解時,希望國教院可以協助發文澄清。

我覺得有逐字紀錄,比較我們原先的重點紀錄,其實更容易有上下文的脈絡。
如果個別委員被攻擊,國教院一定要有很穩固、明確的立場,來支持委員。

要保障言論自由。

團體代表人列席時,是否能發言?

可發言,但不參與表決。

列席可以發表所代表單位或團體意見,如果有書面授權,代理的人才可以表決。

團體、行政代表,如果書面授權代理,可以算作出席人數嗎?

議事程序 p104 第一點可以修改成「書面授權,可代表出席」,在下次大會提案。

我們下次會確認。個人代表一定要到,團體、機關的「書面委託出席」列為下次的議案。
有沒有臨時動議?
(委員無人提出動議)

下次大會在 10/4-9 之間,調查委員的時間。
在九月底則是第二波的群組會議。

謝謝大家,我們十月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