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認為目前最大的誤解,就是把「參與」與「承認」混為一談。有時我們會聽到這種說法,認為國際組織裡正在進行一場零和的主權之爭。但這其實是一個公共利益的問題,因為大多數國際組織都是以「功能性參與」為運作基礎——分享數據、遵循標準、在緊急情況下協調合作。臺灣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的表現已經證明,以貢獻為基礎的參與模式是可行的,完全不必觸及外交承認或零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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