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回到您的問題,我認為這是一個兩步驟的過程。首先,公民行動者必須去「展示」,而不僅僅是「抗議」。我們必須證明,即使人們的立場極度對立,仍然有可能在非常具體的想法和提案上將他們連結起來,就像臺灣在 Uber、同婚以及許多其他議題上所展示的那樣。其次,我們需要與常任文官體系、與政策相關機構建立聯盟,因為他們其實也知道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他們只是需要來自政治領導者的支援和事前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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