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我們的作法是以簡訊的方式,從「111」這個官方號碼發送給 20 萬名隨機公民,詢問他們對網路酸民、深偽影片、假訊息等等的看法。接著有 450 位願意深度參與的人被邀請,以 45 個房間、每房 10 人的形式,進行線上討論。他們最終提出一些具體建議,例如:若有人投放廣告,假冒名人說了一些名人沒說過的話(深偽 AI 影片),在臺灣應該禁止這種不實的名義冒用。要怎麼做?不是硬性審查,而是要求廣告裡出現的名人必須提供「數位簽章」,證明該影片是經過本人同意。若 Meta 或其他平台沒有確保簽章卻仍幫忙投放廣告,導致有人因此受騙上當,平台就要負擔相應責任。這就是我們今年上路的打詐專法,既不需要言論審查,也能有效打擊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