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真的要退,如果只要有一點可能不確定,還是很建議各位主管或者是副主管要跟督導次長或者是主秘確認這一件事的定性,尤其是一些 top down 的案件,到底是不是前案都已經處理完了,主秘跟督導次長會比較清楚,如果他們點頭是前案已經處理完了,後案真的沒有關係,這個時候退大家都有心裡準備,也比較有道理,但是如果承辦以那一次看起來很像沒事了,但是主管或者是督導的次長或者是主秘知道其實後面還沒完,這樣的情況之下,逕退的話,就會造成主秘這邊相當大的負擔,所以這個是第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