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看到訴求有提到要有一個專責機關,而且是要中央級的,這個部分本院可能無法給你們承諾,這並不是我先拒絕你們,因為要求行政機關成立任務編組的規範太多了,我們受「行政院組織法」的規範,不可能再有其他的專責機關;要在本院下設辦公室的話,立法院又會罵說我們的違章建築太多,不能一件事就設一個機關或單位,這樣確實有困難,必須在現有的機關架構下處理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