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原則,我們的講話紀錄,不管是文字的應該或者是影音形式一定要公開,而且公開之後不能去限制別人再拿去做成什麼饒舌音樂之類的,所以就是說開放式的創新,這也變成是我沒有那種很像私下的拜會,除非是公務員,那當然是公務人員,但是如果民間的話,是一定會留下紀錄,但是即使是公務員,如果我當主席,那也一定會留下紀錄,只有公務員,像行政院會之後,一個首長跑來我這邊問我一、兩句話那才不需要留下紀錄,因為那個是他做決定,也不是我下決定,我像顧問而已,所以我黨主席或者是民間的邀約留下紀錄,這個第一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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