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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蒼
我再補充一下,他們有非常多像海浪進來被略掉的論述,「因為那一些人已經先侵害別人的人權,所以我們不用尊重他們的人權」。
2017-11-24 「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 增加 鞭刑制度」會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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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論述是違反人權,裡面有道德論,也就是人權立國,或者是效益論...
對於這一個論述,如果要在前面是否要鞭刑,我覺得這個要處理,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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