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專業團隊其實有談到像美國的平台,有提到平台其實是會檢視是不是一個合格的醫事人員,我們為何要檢視是不是合格的醫事人員?其實平台業者是有責任的,但這個責任到底是要對應哪一個機構負責,又或者是對病人負責,我講的是三方權利義務關係,也就是到底該如何界定,如果這一個部分的話,有很好比較清楚的idea,我覺得網路平台經濟,我們在講平台經濟的時候,是有非常多種的模式是可以提出討論的,如果今天有這一個機會可以提出討論,我覺得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