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到底有沒有辦法管理。
所以是不是有兩種尺寸,一個是全列車,一個是比照高鐵就上部分列車,因為你剛說不可能有兩個尺寸,因為不能管理,所以到底能不能管理。
所以沒有寵物車。
我綜整一下短期內,第一個就是比照自行車,你可以放自行車的地方就可以比照高鐵尺寸,你們會去公告、宣導,如果是車次搞錯,被列車長發現,台鐵希望的作法就是請你在最近停靠站下車。
你不是說一旦尺寸開放之後,月台有八百型跟普悠瑪,你沒辦法管制他不上普悠瑪。
車次還是有限制是不是?剛剛副組長說,到底是一開放就所有開放,還是可以限制他?
擋到走道好像很難。還有什麼?
對嘛,只要可以比照高鐵放寬尺寸,這個案子就觀感上,社會觀感沒什麼好再講。我倒覺得可以認真思考,在比照高鐵尺寸的原則下,提案人訴求不一定照單全收,台鐵會不會有什麼困難,我們就這個來討論。副組長講的邏輯,為了轉乘,有務實需求,形象也好,我們比照高鐵這樣就夠了,如果把頭封起來是不是就比較可行,那就針對台鐵高鐵不一樣的地方來做盤點。
如果我坐在旁邊,有的人很怕狗,有一隻大狼狗汪汪兩聲可能嚇到,我倒覺得我們現在可以來想,我認為核心就是尺寸,他要怎麼去包裝那個……高鐵可以露出頭嗎?
他要的核心是尺寸,台鐵要的是管理,可以各退一步。
也可能是怕汪汪嚇到人。
但現在已經有寵物上車了,比較大的狗不見得比較髒。
你覺得這實務上有困難?
我先隨便講,在列車上不是也都會有列車長會查票,我沒辦法在月台或進站口管制,如果在列車上呢?我本來就會驗票,看到這個太大了,開一百塊罰單,這個可行嗎?就像查到逃票就補票。
台鐵困擾是沒辦法分兩種管理,實務上做不到,變成放寬全面,我們沒辦法說超過這個size只能做八百型?
因為我們無法區分大小,只能一致放寬,有些車可以、有些車不行就會有執行上困擾,這有辦法排除嗎?
我如果帶很大行李箱上車也是一樣。
為什麼之前設定箱子比較小是為了放在位置下面,放寬的話要放哪裡?
我聽起來意思應該是這樣,你們放寬會變成有兩種規格,一個是既有43、32、31每個車廂可以去,但只要超過這個,在55、45、38這區間可以搭自行車可以上的。
提案人訪談之後……
八百型列車也可以坐人?
台鐵已經做過這個盤點,或許這一案,會不會其實只是處理這些已經被過濾出來的車次要如何讓這些人上去,因為很快已經排除掉車廂太小跟人多的問題,如果可以放腳踏車的地方也放寵物車?
我們這一案討論標的,你們為了讓自行車可以上台鐵,已經做過一次盤點,大小、人數、使用量做過濾,得到有一些車次是可以把腳踏車放上去,代表那車廂有空間。
收費是沒有問題,開放通勤電車,提案原文應該是通勤電車等車廂寬敞的班次。不知道台鐵有什麼車輛,但這樣講好像會,其實是有個標準的,如果跟提案人有達成一個什麼叫做寬敞,標的就會很明確,通勤電車只是舉例,真正的核心是車廂寬敞這件事。他也明白窄的車廂做不到。
如果總統盃黑客松的核心目的,像剛剛所講的是鼓勵公務人員的創新,而且最好是跨部會的,假設是這樣的話,我覺得這樣也很好,但是會建議的是,不要只是題目,而是落實到方方面面,評審在打評選的時候,比如有跨部會、跨院,這個就要加分,這個就要列入評選的項目,才會讓整個活動看起來有一致性。
因為不是做這個題目。
反正接下來要開執委會,這個可以是一個題目,選擇各有好壞,也是一個取捨,我覺得可以重新思考一下,是不是可以明確一點,但是明確一點,到時就會限制到一些人參與的可能性。
但是以計畫的規模、需要的經費及牽涉跨部會的程度來講,坦白講,我不認為是總統盃在處理的議題。
很具體來講,比如最後優選團隊的第一名,當然是很好的。
這個有一個好處,就是所有的人來提案我或許都可以找到切入的角度,但在我來看,缺點就是你很難宣傳,當一件事跟每個人都有關係的時候,就是跟每個人都沒有關係。而且在我看來不見得可以呼應到當下社會的脈動跟格局。
我想呼應一下嘉凱,我覺得總統盃黑客松主題挑選的重要性,其中當然是取捨,但對我一個外行人來講,「智慧國家」對我來講這四個字是……
我在想因為我們10/31正式回應,是不是會前幾天要有一個出席名單、技術細節。
剛講的時間是從上午到下午,這場會議會由秘書長跟唐鳳共同主持,秘書長給的時間是下午,保留的時間是兩點到五點,先讓大家知道一下。
經費、是否要拉網路線,等場地確定後再確認,行政庶務要兩個人當機動人員。
請趕快和學務司聯絡,聯絡之後就確認時間,如果他們沒什麼意見我們就維持。
先把大的問題處理完,國教署發錢一千多個,假設最後查出來三千個就叫他們處理。
不一定。
如果學特司加進來可能會不一樣,搞不好他們有聘只是你們不知道。場地可以先處理啦。
全國有一千多個專業人員?
不用管長照,但教育部內要有一致性,你們之前副組長有講說時薪跟時數預計要放寬,但不要一個好消息到時候被罵說,明明同一套也不會連動,一個部裡面兩種制度。
理論上物理治療師就是物理治療師,只是來找的學校不一樣。
可能要先等……如果學特司進來,利害關係人變多,訪談變多,桌數也不一樣。
你們考慮地方政府,他們不用,所以立場上會有點差異。
今天沒這個提案你們一樣會討論,同樣法制處會發現這問題。我如果不處理,覺得不太負責任,我們行政院有責任要跟你們學務特教司說國教署要處理這件事,要不要一起來,第二件事如果都撐著不講,萬一與會者說我是語言治療師,這邊調那邊不調,也不成。
同一件事的話要一起處理。
那我一定去時薪高的地方。
我可能有時候去高中有時候去大專,金額不同就馬上抗議。我可以兩個都去上課嗎?
大專院校還是1200嗎?
所以就針對這七個。這七種人都是86年那個,都符合嗎?
沒有醫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