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的話,因為剛剛國教署把草案的細節都講了,我就不贅述,就可以看到這邊有國教署的定義,國教署的定義是在草案第2條,也就是學校聘任僱用以外的是晉用或者是運用人員為校外人士,他們用這個比較大的概念來涵括。
這個是在協作會議召開之前盤點到的相關意見,我先快速地問,在這個部分有沒有任何人要提出補充?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希望可以進到第11條草案裡面來做具體的討論?
另外一個,大家都認真應該要這麼做,建立一個明確的家長或者是學生在這一些規定事項被違反之前,就希望可以有一個預防的機制,這個同樣在國教署第11條有相關的回應。
另外,學校是不是可以對校外志工有求償的責任,督導志工的教師或者是學校是不是也要負擔一些法律的責任。
接下來如果違反規定的話,可以怎麼辦?大部分的學校都還沒有審核與把關的機制,違反規定當然提案人會希望依法處置,這個是於法國教署也會這樣辦理。
另外,教學的內容可以上網公告,讓大家都可以查詢,這個部分國教署在草案當中都有做了一個回應,他們認為教學的內容應該以書面網站或者是多元的管道來進行說明,這個多元的管道就可以進一步討論。
就有受訪者提到如果晨光時間,老師們不在,他是一個非常多學校都面臨到的問題,就從教材的把關著手,或者是調動會議時間,又或者是學校老師的人事分配來處理這一個部分,因此大家都知道不同的學校都有不同的協助教學與因應的方式,所以有一些學校是利用晨光時間把學生集合來作活動,就可以免除目前遇到的晨光時間沒有原教師在教室裡面,但是由校外進入的一些爭議。
提案人周老師也有提到正式的課程應該要由原授課教師全程負督導的責任,受訪者就有說大家都知道很多時候是因為導師們必須要去開會,所以這個是目前的漏洞,而這個漏洞可不可以有制度上的一個統合做法?
另外,他們也建議其實教師應該要非常主動,也是要非常積極來跟校外人士協助教學內容與活動來建立信任感。他們提到帶狀課、單場次的教學或者是演講,應該要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帶狀的課程應該要經過課發會審核,這個是受訪者的意見。
有了受訪者提到自身的做法,如果校外人士進來,可以用學校既有的資源,像學校的圖書館或者是繪本作為教案的話,因為這個學校的掌握度比較高,可能可以減少一些爭議,並不是外面帶進來的。
另外,校外人士協助的內容是非常在意的,當這個人在前期不管因為任何的身分或者是沒有相關的違法行為,所以可以進到校園之後,可以提供什麼樣的教學或者是活動內容呢?提案人有一些建議,包含不得進入擔任正式課程教師,不得進行學生的輔導工作,如果是幫忙營隊工作的話,也應該要事先提交課程內容來經過校方課程通過,這個才可以審核通過,因此就會有教師、學校及家長都會很清楚教案的內容或者是支援的內容。
如同剛剛所說到的,也有另外一位受訪者提到的,程序太複雜的話,會導致校外人士支援學校的意願會降低,因此會希望大家進一步針對實務面來作討論。
他也認為如果志工在擔任學校的服務人員期間,應該要先訂契約,然後明訂相關的工作及行為準則,甚至要有一些倫理守則,也會考量到志工的權益,也就是要幫他們投保險等等,提案人也有建議這一些基本的法律,識別的課程認證,可是這一些提案當然國教署就會想這一些建議都會立意良善,這一些國教署要如何兼顧學校端的執行面?
在管理執行面的部分我們收到了哪一些意見呢?包括剛剛提案人,像周老師講了非常多,如果是有志工的話,就是要以志願服務法來辦理,像志願服務法裡面的提案內容非常詳細,因為這個服務法規範相對明確,像資格管理、訓練保險人員。
受訪者還有其他的建議,他們認為目前看到的新聞上爭議,只是一些表面的癥結,其實還是回歸到管理跟執行面來看,另外一個也希望未來如果真的有任何的管理或者是審核機制,這一些表格不要太複雜,因為他們對於這一些志工跟外部資源很有需求,如果設計太複雜,會造成老師的行政成本太高,也就是會導致這一些外部的團體或者是家長要支援的時候非常困擾,可能就喪失了來支援的意願,這個對學校來說是莫大的損失。
接下來,針對校外人士的這一些管理、法規面的管理,曾經在104年、106年及108年國教署都有發給地方政府相關的函釋,當然有受訪者提到這一些函釋轉到地方政府的時候,地方政府再發給學校,再繼續存參,注意事項並不是這麼明確,效果也不是非常大,所以這一次國教署就訂了這個草案,就希望可以把校外人士的範圍可以包含更廣一點。
國教署有一些補充,如果用志工來作為一個範疇來定義的話,有一些學校沒有成立志工團,有一些有,所以或許志工的定義相對狹隘一點,他們打算怎麼做?他們就頒布了這一次的草案跟法規,針對提案人的建議,也有提到其實應該要納入兒少保護法的第26條之1,希望相關的法律規範可以納入這個,我想周老師的意思應該是如果就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違反有性侵害、性霸凌,或者是性騷擾的這一些事項人員不得進入,如果是第26條之1兒少法的規定,雖然這個是適用於居家的托育服務,但是這邊有講到如果違反了這個條例,或者是曾經有家庭暴力犯罪等等的這一些人,是不是要擴大人員管制的範圍?
首先在法規面,請幫我放大,在法規面的現況有一些問題,比如非正式聘用的志工非常多,因為有講到學校的資源不足,學校其實非常需要這一些外部的資源進入,所以多年來的教學現場都有這樣子運用或者是晉用校外人士的狀態,目前雖然有志願服務法,但是只規範了某一群人,也就是衛福部主管法規項下的人,但是中小學校園並沒有特別訂定,大家認為應該要全國性的中小學來訂定校外人士與志工的規則,這個是這個提案發起。
針對校外人士進入校園協助教學,不好意思,國教署跟周老師在確認的時候到底是什麼,其實大家對於志工或者是校外人士都覺得可以進一步釐清的地方,我們用法定的名詞來做筆記。
這個過程中,如果盤點完之後,對於哪一張卡片的想法有建議,或者是覺得哪裡要補充,這個可以隨時提出來,但是我必須要先說明,剛剛有提到每一個人的意見都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從來沒有不做哪一張的想法,我們都是併陳,可以呈現意見的多元性。
這邊有兩個部分,第一個是提案人的建議,也就是現行有哪一些問題,還有我們蒐集到的受訪者、建議,目前還有哪一些窒礙難行的地方,這個是草案的結構圖,也就是草案第11條,用這幾大類來分類,也就是做成這樣的草案,快速幫大家盤點一下。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快速幫大家做資料的盤點,其實國教署的同仁針對草案有細緻的說明,為何會通常用這樣的心智圖?其實不一定長這樣子,而是希望大家比較方便我知道現在提的這個問題或者是建議,可能是在管理面的或者是在內容面的,如果有一個樹狀圖的話,會比較容易聚焦,長出的話,這個是大家非常在意跟重視的熱度,哪一些是相對完善、哪一些還沒有被討論的,我們會用這樣的結構來幫大家盤點。
謝謝國教署的同仁,因為他們的單位在台中,像國教署的老師,在整個協作會議的籌備過程中就反反覆覆,副院長在遠道而來的會議有提供相關的資料及做交流。
接著請國教署的魏代理科長幫我們簡報國教署的部分。
不多說,就請提案人來幫我們簡報。
感謝大家的參與,希望可以把握今天下午一、兩個小時,大家對於這個會議其實有更多的期待,我們希望在這邊儘量地收攏,這不會只是其中的一場會議,因為協作會議的定義是溝通的工具,我們從來不把協作會議當作是拍板定案的最後一場會議,而且實際上公共政策或者是公共議題,總是有可以再修繕、調整的空間,因為政策是有機的、社會狀態也是有機的,所以因應社會狀態的不同,你總還是會有需要提供法規制度或者是執行,所以我們希望協作會議作為一場公部門的會議,是一個溝通的平台,我們覺得可以運用在政策階段拿出來使用,促進社會的溝通與理解。
在讓大家開始發言之前,是不是可以請大家簡單自我介紹?然後說一下你來自哪裡,還有跟這個議題的關聯,大概是用30秒的時間,我們進行分組討論的時候,大概可以知道彼此的狀態在哪裡,會比較有利於討論。
討論之後我們會有非常多的具體建議跟展出,我們會請大家一起來寫報告跟分享,或許別人想到我們想不到的方法,說不定,這個可以停一下,這個建議會收回去給國教署的同仁來作為修改的建議,協作會議的原則是要強調誰來,而是我們希望在這個的每個人發言,都是平等,大家希望可以非常積極對話,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一步步促進公部門或者是私部門之間的互信。
我們也會針對每一場的協作會議性質不同而設計出不同的工具單,等一下會由小桌長來引導你們現狀,包含像今天主題的現狀是什麼需要被釐清、盤點。如果這一次國教署的草案,有沒有執行細節的具體建議,哪一些可行、哪一些不可行,如何讓他可行,我們會有一張工具單來讓大家討論跟條理的分析。
這個是去年11月我們開了一場神豬案,在某些會議上我們會用直播的方式,也就是有sli.do,民眾看到的話,都會在這邊做留言跟分享,也會有即時畫面的輸出,大家可以看到每一場都有非常多的多元組成在小組內進行討論及交流,因為我們希望可以用多元的立場取代過去人數代表性的這個傳統觀念,過去針對共通的議題會覺得有5,000個人動員40個遊覽車來,政府是不是會特別重視,如果認為要讓公共政策更為完善,也就是利害關係人有比較正面的效益,我們要針對議題的意見多元性,這個就是等一下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分組討論的狀況。
這個是剛剛所說的,我們希望儘量找出不同的角色,讓大家面對面討論,所以不再是過去找一群專家學者來做焦點訪談,並不是諮詢會議或者是開公聽會,而是很多人說有首長信箱或者是客服電話,這個算不算民眾意見?這個當然都算,我們希望大家一起面對面分組交流,因為見面三分情,你看到這個人、瞭解他的難處、經驗之後,其實就比較容易有同理心來想為何他的立場是這樣子,在兼顧他的立場跟需求之下,可以如何共創出什麼樣比較好方案,雖然不是百分之百的滿意,但是或許是百分之七十或者是百分之八十,共同推進一小步。
因為今天國教署有一個草案,所以我們希望為了讓國教署之後具體可行的方案可以更具體,所以我們會針對草案來做進一步的討論,這個是大家看到的議題手冊,這個也會全部公開上網,所以今天在物理空間上沒有辦法來到現場的人,都可以看到這一份手冊的內容,所以可以看到相關的意見。以及玉琪提到的逐字稿,每一場會議結束之後,我們都會有逐字稿的釋出,我們洗衣推出知情開放討論的透明,這個是我們等一下看到的心智圖,這個並不複雜,就想成是一張張的便利貼,只是用線上版,所以可以即時被刪除、補充上去,當大家看到的影片非常多的時候,就會填滿對於這個議題非常豐富的完整面向,等一下會用心智圖來幫大家還原盤點。
在協作會議中如何前期參與跟擴大參與?其實今天的協作會議是在這個階段,國教署的同仁其實已經做了非常多的事情,包含他們提供一些資料、背景的閱讀,還有跟行政院開了幾次的工作會議、會前會,決定要不要先訪談跟瞭解更多的資訊,訪談哪一些人在有限的時間內,那一些不能來與會的人如何把意見作為蒐集,因此手上都有議題手冊,但是議題手冊並沒有官方的立場,而是一些資料的蒐集,你可以看到國教署訪談了專家學者、第一線的老師,甚至也訪談了協會的理事長,儘量找出不同的角色,議題手冊統整之後,幫大家整理脈絡,然後進到協作會議來討論這個核心問題。
某個部分也是希望可以提升公民的素養,也就是民眾不能只是被動希望政府是一個父母官,投票完權利交給你,就是要給我100分的服務,每一個人生在國家,對於公共政策的完善都有責任,所以有想法就不能只出一張嘴,相信要起而行,比如NGO在現場,像有很多老師都是在教育現場實作,我們每個人都是協作者,都可以貢獻經驗跟努力,所以要把這個流程拉成新的流程,所有的人在前期就逐漸參與。
可是公部門的同仁非常辛苦,他們前面做了這麼多的苦工,被罵得要死,你會說他們沒有聽取民意嗎?就他們既有的行政流程來蒐集不同的意見,為何會這個樣子?因為長期以來就會造成民間跟公部門間的互相不信任或者是對立,如同影片看到的一樣,就像故宮的院長覺得需要改善,然後沒有發包之前,就先蒐集民眾的意見來做各種使用者經驗的訪談,我們瞭解所有的使用者需求之後,更知道政策的研議方向走往那一邊,哪一些民眾不能接受,哪一些是政策必須要做的,所以只好先加強說明、溝通等等,我們希望把使用者的需求跟經驗可以提供在最前面。
開放政府是一個好像很大、聽起來很空泛的東西,如何用協作會議來作為實踐?為了要提升前期參與跟擴大參與,這邊是傳統的公務流程,一個政務官的政策指示,公部門的同仁們非常努力研究、發包、找專家學者諮詢,法規修正完之後提供給民眾使用,然後就會有非常大一部分的反對,會覺得很像在象牙塔裡面都沒有聽取民眾的需求。
2020年5月,行政院預計會推出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在未來四年內會向國際宣示臺灣的國際定位如何,我們希望可以落實開放政府的進度、貢獻我們的經驗。
甚至不只是國內,其實從2011年開始,國際上就有非常多官方或者是非官方的組織會定期召開聚會,他們會形成開放政府夥伴關係,每一年定期討論,我們在民主國家治理上遇到什麼問題,大家貢獻經驗、想法,看有什麼樣的更好的治理模式,可以讓社會促進和諧或者是民主制度更有效率。
但是現在很公開會議資料的流程,或許在許多年前公部門不覺得可以釋出更多的資訊,像資料透明、擴大公民參與、廣收公民意見的這一些文化改變,實際也落實在公務體制上的改變,這個都是一點點的累積,也是我們目前努力的方向。
協作會議要如何體驗開放政府精神呢?首先開放政府是什麼?大家可以想一下,現在大部分的公部門已經很習慣,如果你有重要的會議時,可能一個禮拜前要把會議通知掛上網,你的會議紀錄也要公開讓民眾知道,甚至有什麼參考的資料,在官網上,甚至現在大家很忠心於粉絲專業也會釋出政府的資訊,讓民眾知道資料的透明、開放並且擴大民眾的參與、給予意見,可以涵融更多的意見回來。
我要強調的重點是你們可以看到參與的人非常多元,大家看到故宮的票務流程改善,會不會只有故宮跟一些專業的技術人員,有辦法給予一些建議,從院長自己就認為所有的使用者全臺灣的民眾,甚至是全國的旅客,這一些潛在的使用者都是我們要去聆聽的對象。
這個案子在去年4月合作結束之後,故宮內部還有預算跟進一步的細節討論,他們現在正在發包的過程中,這個是我們跟故宮合作的案子,這個是比較屬於使用者導向跟技術面改善的會議。
這個是協作會議會後的一些訪談,同樣的大家也會看到一些相關部會同仁作為引導師,協助大家來作討論,可以用文字的方式來寫出建議,又或者是可以用圖像的方式覺得這個畫面怎麼樣比較清楚,這個是故宮的承辦同仁,所以包括自動售票機及線上的流程都會蒐集到,然後作為之後他們發包及參採,這個是當天蒐集到的意見與需求。
吳院長的想法就會在開放政府聯絡人的月會上被提出來的討論,這個是我們在前期資料蒐集跟訪談完之後,蒐集了一些工具單,找了各種人員進來,不管是專業人員、旅遊平台業者,或者是民眾、故宮的同仁,找大家一起來就這一些購票流程做討論,還有故宮的青諮委員也有邀請來給予意見。
要如何盤點使用者需求呢?有沒有看到協作會議的實際畫面?在前期唐鳳政委辦公室跟故宮合作,我們去幫他們做了田調,也就是當使用者來深入參觀動線怎麼樣,我們盤點了非常多夠票流程上會卡關的地方,也反彈了非常多旅客、團客等等,去訪談他們的需求跟建議的使用方向是什麼。
這個提案是因為故宮院長認為票務流程非常不順暢,所以首先有認為應該要導入使用需求來改善票務流程的想法。
我這邊舉一個去年4月、5月跟故宮合作的案例,先給大家看一下影片,有一個畫面。
協作會議到底是什麼呢?跟座談會、公聽會有什麼不一樣?有一樣、也有不一樣,但是最重要的核心精神是希望針對同一個議題有關心、想法及受影響的人,我們都可以面對面一起討論,甚至可以聚在一起討論相關的解法。
謝謝提案人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的這個案子,這個案子之所以會辦理協作會議,因為開放政府運作的制度已經有三、四年了,我們其實有一個制度,也就是「提點子」進來的題目會在月會上由行政院轄下各個部會的開放政府聯絡人一起討論,什麼議題是否適合進到協作會議裡面來。
接下來就會有分組的討論,由三位桌長會引導大家,我們會設計題目或者是有更想知道的題目可以加進來,這一些討論的成果分享,希望可以作為之後政策研議或者是草案修正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