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錄影的話應該可以。
你那個有區間測速的話一定會提醒用路人注意,注意的話一定會減速,但有沒有那個壅塞,要看同時間車輛多少,你說區間是九百公尺好了,另一邊九百公尺如果有九百輛一定壅塞,但如果當時只是因為大家減速,但只有一百輛車輛,我不認為要壅塞,但我不知道有沒有同距離車輛的數據。提案人說的壅塞未必,要看那區間多少車。速度減慢一定會,我看到區間一定減速,所有人看到一定會減速。
各位夥伴大家好,我是教育部的PO王明源,今天來擔任第三桌的小桌長,也來跟大家作服務,以上,謝謝。
我們修正的草案,在3月30日邀集提案人跟相關人員進行研商,整個法案確定以後,我們可以直接發布,循程序發布就可以了,不需要提我們的法規跟部務會報來審議,謝謝。
這個案子在1月17日開過協作會議,本部也綜整協作會議的事項,在2月20日邀集提案人及相關的團體來召開會議討論相關的規定,規定在校外人士進入高級中等以下的學校協助教學或活動的注意事項,也參採相關人員的修正,會中達成的建議要修正,包括對於校外人士的一些定義及學校必須提供相關的訓練,還有校外人士協助教學,一定要原授課的老師在場,課程教材必須經過學校的審查,校外人士也應該遵守相關的課綱跟法規的規定,學校也必須要遵從相關的規定。
目前已經有相關確認的條文,也廣納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意見,這個條文不需要報到行政院,所以我們目前草案出來、文字有出來,我們近期會再邀法制相關的專家來檢視相關的意見,預計在4月移送到本部的法規會來審議,法規會審議過後,提部務會報通過就可以了。
這個案子在今年2月24日開過協作會議以後,從去年3月27日至今年24日,包括這次的協作會議有開過八次的研商會議。
是。
第55案,這個案子我們調增特殊教育人員鐘點費非偏遠地區,每小時1000元,偏遠地區是1100元,這個公文在去年12月13日有放到行政院,行政院人事總處有彙整相關單位的意見,在2月7日函覆本部,請本部就相關的意見釐清,並補充說明,主要的意見是包括支給的對象、數據及適用的地區,因為涉及到相關的適用法規,目前本部在研處當中,預計在4月中重新報行政院,這是目前的進度,謝謝。
謝謝主席指示。我們簽核程序已經會過,長官還在簽核。
以上針對後續的處理跟協作成果參採來做簡要報告。
第七,學校也應指定專責的單位負責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者是活動的相關事項。
第六,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有違反相關的法規或者是本注意事項的部分,學校應終止契約關係或者是運用關係,依法處理。
第五,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者是活動,學校應該遵循以下的規定,包含瞭解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者是活動的目的與宗旨,也要符合各階段教育的學生成長跟學習的需求,另外也不得為特定的政治團體或者是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者是活動,也不得有商業或者是其他利益衝突的行為,也不得違反私校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校外協助教學應遵守十二年課綱跟相關的法規跟國際人權公約的規定。
第三個是校外人士協助教學,原授課的老師跟導師都要在場,課程跟教材要經過學校的審核,並以書面、網站或者是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跟家長說明。
第二長期性協助或教學人員,由學校提供必要的職能訓練,來進行政策的宣導。
第一,考量學校的實際狀況,協助教學跟活動的校外人士,並非都屬於學校志工團的成員,所以針對這個案子,我們部內研訂校外人士來協助學校進行教學或者是活動的草案,所稱的校外人士是指學校聘任或者是僱用的教職員以外的晉用或運用的其他人員。
針對這個案子,主要有以下幾點的考量:
另外,也針對這一次的協作會議成果,我們參採的情形說明一下,我們在2月20日召開這個會議,有針對校外人士進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協助教學或者活動注意事項的會議來表達相關的意見。
後續會依照2月20日的開會決議,再邀請提案人跟法制相關人員來進行研商,再將整個草案進行行政程序的發布,供地方政府跟學校來遵循辦理。
這個案子是在去年11月5日成案,我們也在今年1月17日邀集相關的提案人、相關團體來召開協作會議,協作會議召開以後,我們在今年2月20日邀請提案人跟相關團體來開會、研商相關注意事項的草案。
另外也會在中小學課程跟學校持續納入性侵害、性騷擾跟性霸凌防治的議題,鼓勵學校人員可以更加重視跟信任兒童的表達權,這個是我們的持續跟參採情形。
第四項,也會在相關場合公開宣導,如同官方Me too,可以讓潛在的被害者出來發聲。
第三,也會在教師正式跟師資培育方面列入性別平等兒童保護、兒童權利的知能養成並予以考核。
另外,協作會議的成果參採情形,我們這邊也簡單說明一下,會將整個事件的調查結果進行質化跟量化的研究,進行政策的建議,也會研訂吹哨者成案跟參與調查相關人員的保護機制,避免遭受學校的權利壓迫跟秋後算帳。
教育補充說明,這議題是我們跟衛福部共同協作,包含在本部的性平教育討論推動的相關措施,以及請本部相關學者單位來研議具體的做法,已經辦理協作會議並在平台上回覆。我們會在校園友善環境做加強管理,例如本部相關措施跟相關權責單位研議具體作法。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PO王明源。
這部分已經成案,不過我們國教署還是建議不納入協作,主要是今年十一月二十號已經邀請二十二個教育局召集相關會議彙整意見,後續會請法制人員和提案人和相關團體制訂相關事項,基於已經進入相關程序,建議可以不用列入協作。
教育部報告,教育系統鐘點費在9月12日有開過協作會,10月4日也有找相關單位開過研商調整鐘點費的會議,原則上已經有共識,非偏遠地區由800調增到1000,偏遠調整到1100,每日每人鐘點費從四小時調到最高八小時,有大幅調增。因為上開鐘點費是九十三年報行政院,目前請內部作業當中,要簽報行政院同意,預計這個月簽報同意,明年1月1日施行。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的PO,今天會帶大家第一分組協作會議的小桌長,謝謝。
行政院同意以後,我們就進入正式的修法程序,我們預估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會完成,明年1月1日會正式施行,以上。
這個部分有共識了,這個部分也涉及到經費,後續還要報行政院同意調整,預計在11月20日以前,現在是在處理行政作業當中,在11月20日之前會完成報行政院的同意。
非偏遠地區由現行的800元調增到1,000元,偏遠地區的由800元調增到1,100元,原來每人每日服務最高的時數是4小時,這一次的會議也放寬到8小時,實質上對於服務人員有相當的助意。這個部分有共識,是很大幅度的開放。
我們在9月12日有召開第50次協作會議之後有參採相關的協作會議,在10月4日我們找地方政府召開相關修法的會議,也就是有相關的共識,包含了特教生專業人員的穩定性、服務偏遠地區的交通成本,與會者也同意調增相關專業人員的鐘點費。
主席、各位大家好,教育部PO說明一下有關於網友在6月份提案,建議調增教育系統相關兼任的鐘點費,由現行的800元調增到1,250元,這個部分涉及地方政府相關的專業人員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治療師、聽力師、語言治療師還有社會工作師。
往前往後一天。
我們先照我們方向做。
(會議地點確認、麥克風:還需要請國教署同仁再詢問)
不會請醫師到學校來,確實比較少,部裡學特司要另外做,進來會更複雜。
中小學調了,他們要不要評估,應該要知道。
如果要調,治療師立場應該會跟中小學一致,一定覺得調最好。所以未必需要找大學物理治療師,協作會議我們找學特司過來就好。
大專校院比較單純,不涉及地方政府,要協商就是我們部要不要出錢恆平而已。但這部分我是覺得我們內部處理就可以,如果確定國教署這邊要調,就給部長做裁示,學務司跟部長報告國教署這部分,因為這案子一定要經過部長同意,這是重大政策,中小學調大專怎麼處理,這是一塊,我想應該是比較單純,要不要進協作會議,未必是需要,大專校院到底有沒有治療師不確定,但部內要調,早期也是學務司在做,之前是一致標準,後來才切高中以下。
我先反映這問題,請他們評估如何處理,若有需要一起協作,我就通知你們,他一起過來,但如果沒有的話,也要讓他先因應,他們調了以後你們這邊可能要有全國一致性,這邊你們處理。
我來處理,我們跟學特司反映這個情境,請他們評估有沒有必要,因為這邊鐘點沒在大學,要一起處理,要一起協作還是另外評估,這我們來處理。
這會提到部裡面法規會嗎?如果部裡面法制處在弄,所有法制會給部內所有單位,那時候就會有問題,兩邊標準不一致。前面沒處理,後面處理也是可以,在教育部法務處請學務司處理是可以,但這可能會delay,會到部長去做裁決。
你調了以後如果大專沒有調,變成大專只有800,中小學是1200。
這規定適用學特司也適用你們?你一調1200到800連大學治療師都會調。
現在是高中以下切出來變成原特組,學務特教組就只管大專,原來他是全國一致大專小都是這些。
這八種人都是1200降到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