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同學主張,反對延後上學。
第二個詹同學提到有一個主張,就是取消早自習,因為一天考五張的試卷,取消至少少考一張考卷;第二,第8節上進度;第三個主張,建議一天上6節課就好。
謝謝。第一位蔚慈副理事長所提的三個建議:第一個,將來本部訂定相關有關學生事務的注意事項或者規範,能不能全國一致性?第二個,朝會安排在早上,是不是可以廢除?第三個,有提到課綱調整的議題。
我們進入第三輪,請司儀引導。
謝謝。剛剛三位同學有提到一個點,周同學有提到時間可提早到8點30分延後上課,這個意見會蒐整。第二個,陳同學有提到不贊成上課直接延到9點30分,原因是相關的交通、通勤等等的動線問題,這個部分也會把相關同學的意見納入。
再來針對剛剛有提到國衛院的研究簡報,請研究員稍作回應。
請高中組這邊針對剛剛所提到第8節授課的情況來說明。
有關於針對剛剛所提到國教署所訂定注意事項的部分,請學務科這邊來回應。第二個有提到第8節授課的部分,請高中組準備。第三個,剛剛有提到美國跟臺灣的國衛院研究狀況,請國衛院的夥伴稍作回應。先請學務科,就三位同學的提問內容來予以回應。
謝謝線上剛剛三位同學的發言。
接著來到第二輪,請司儀引導。
剛剛三位同學的意見,國教署這邊已經有專人來做紀錄,我相信意見上我們會多傾聽,也多瞭解,我想這個是第一輪,我們針對剛剛三位同學意見的回應。
我這邊再回應第三位成功高中同學的主張,第一個主張是希望在這個會議中能夠考量有些學生是家長接送,第二個主張有提到可否在這個案子裡面,先朝廢除早自習的方向來思考。
有關於剛剛第一位何同學的意見,對第8、9節的課後輔導的取消是第一個主張,第二個主張有提到CRC的健康權、休息權的關照、關注,以及整體外國的研究顯示延後到校的整體成績有一些改變,這個部分是不是先請業務科說明一下這三個主張有沒有要回應的地方?
我是不是把時間就給司儀這邊,再次感謝線上的夥伴出席今天的公聽會,感謝大家、謝謝大家。
我想我們對於整個學生事務,以及各級學校的辦學都非常關切與關心,期盼在相關學生事務的宣導之餘,對於相關活動都能循民主參與的程序來訂定學校的規定,讓整個校內意見能夠暢通,對於環境能夠更為友善,我想這個是我們辦理學生事務最終的目的。
其次,今天也特別邀請我們衛生研究院研究員針對青少年的睡眠、成因與影響的部分來簡報,在簡報前,教育部國教署這邊也會先就105年所訂定的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跟線上的夥伴再作一次的報告。
其次,剛剛司儀有提到,今天最終的目的是因應教育部國教署這邊在105年有針對主管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時間作息規劃注意事項提出,這期間也經過了幾年,為回應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的提案,也瞭解這個注意事項在教學現場上的執行狀況,所以特別召開這樣的公聽會,並在今天公聽會各方意見的蒐整之後,能夠形成之後政策推動的一個方向。
非常感謝各位撥冗出席今天的線上公聽會,原來在這個會議,於今年5、6月間就要各辦一場於北部、南部的實體會議,因為疫情的因素,就改成線上的方式辦理,造成不便,敬請大家見諒。
線上的各位同學、老師及家長,國家衛生研究院研究員及國家教育研究院專家學者們,線上的民間團體代表、對今天這個議題有興趣的直播上觀看民眾們,大家午安。
會,我們會把這個訊息揭露,讓他們知道這個提案在教育部國教署這邊,除了公聽會的開辦之外,現在還在找相關的利害關係人再來討論。
再來,我們評估來完成修訂的規定,除了會依法制的程序來作公告之外,也會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公告最近的修訂狀況,以上報告,謝謝。
第二個,公聽會跟後續研商的會議,在蒐整意見並綜合評估之後,會來修訂目前頒布的執行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的注意事項。
教育部報告,本部國教署預定9月17日就會在8月19日、8月24日兩次的線上召開公聽會的內容作簡報跟公告,將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當中來公布。
對。
也就是每週有兩天自主規劃。
對於學生休息前的維護,這個案子我們建議不納入協作會議,謝謝。
也跟公共政策網路參與的實施要點第5點,地方政府權限也不是目前協作領域的範圍,所以當事人也瞭解目前在高中端國教署這邊已經在105年就有做這樣的決定,也是在執行中了,國中端是要跟地方政府來作論述,因為事涉到家庭接送孩子的時間運作,也接受到各行各業的上班課題。
第二個部分,國中的部分是屬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19條第4款的規定,地方政府的自治事項,這個部分要跟地方政府再做溝通。
有關於國高中上課時間改為9點30分到下午5點的案子,我們也有跟提案人瞭解,也跟他表達目前在高級中等學校在校作息的規定,每週有兩天,在第一節課前的實施非結束的活動,也就是兩天的時間讓學生自主規劃運用。
個案的學校,會後我們會找地方政府來談功能強化的那一塊,還有輔導教師資源整合。
最近署裡面也結合各地的中心,也去落實教育輔導劇場及經驗,這個部分也是先開班的,我們期待輔資中心的專業輔導人員可以對於這樣的戲劇、教育的輔導劇場經驗可以累積,進而形塑資源的一部分,以上,謝謝。
在原來的專輔老師跟專輔人員的設置裡面,都能夠服務到有需要的學生。像委員建議的導入戲劇教育搭配心輔資源的部分,目前國教署也積極在推動這樣的方案,從一般的學制到慈輝班到矯正單位,國教署都有提供資源來幫忙。
第二個部分,像臺灣慈輝班的設置,嘉義縣民和國中分屬跟本校兩處,然有些學校慈輝班在校園內,像新北幾個慈輝班就是在學校裡面,也就是學生的需求,就開設一些另類的課程或者是中介課程的導入,
教育部回應,有關於相關文字如書面報告之外,剛剛委員針對慈輝班有所謂的專輔教師,我來說明一下,類似像慈輝班這一類中介教育的學生是要二級或者三級的輔導,有時地方可用專業輔導人員,像社工師、心理師要看個案的需求,要看專業的評估。
回到教學現場,任用教自然的老師是否為理科的背景,大學端的養成裡面,像師範學院、教育學院的經驗問題,我想這個部分也針對委員剛剛關切的,如果在相關的數據上整理,我們會想辦法來看看,在強化國小自然科專業部分的人數,我們試著來看,是不是可以瞭解各校分布的狀況,以上說明。
在國小端自然師資的比例,就回到地方政府在招募師資的人才時他們選定的情況,比如這個縣市裡面的自然領域老師比較欠缺,可能會規範在自然領域,但是自然領域又沒有明確的專業,所以我們在現職的國小老師裡面,我們希望能夠有自然領域的加註,這個是由現職人員的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由線上施測並取得精熟級證明,就可以加註,所以現在的國小有加註英文專長、輔導專長、自然專長的部分。
教育部來回應,目前國小師資的部分是包班,是每個類科的老師都要會,國中端是有所謂的領域,有一些分科專業,這部分剛剛委員提到台師大化學系,應該會教中等以上學校的物理或是化學。
另外,署內也會有相關的會議,把釋字第784號的精神傳達,讓各級學校重視學生權利並落實。
第二個,在修法之前,署內在5月6日也正式函文給各主管機關、各地方教育局處、地方政府要因應釋字784號學生的行政救濟有一個參考措施,這個部分已經轉頒出去。
教育部回應,盤整高級中等教育法跟國民教育法等相關法規,剛剛李委員已經有提到,署內已經著手研訂相關的規範。
剛署務會報通過,接著是發布。
署裡面也建置一個平台,平時就可以蒐整各校意見供署內作為相關的行政決定參考,以上補充,謝謝。
今年也做了一個改變,原來署長有約的人數是有限定,今年我們期盼能夠讓署長跟青年朋友多對話,我們北、中、南、東都有場次、人數擴增,用這樣的方式來瞭解到孩子學生的意見。
學生代表本來在服儀委員裡面就有發聲的機會,會把該校的狀況可以拿出來談,這樣子相信在原來高中端於105年,也就是當時訂定的原則,在今年修正之後會更為完善,也把原來的愛校服務,也就是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處罰的那一塊也拿掉。我想委員在建議的事項,幾乎都把這次的修正中,將相關意見納入,也回應學生代表的需求。
教育部國教署報告,有關於委員垂詢妝容的部分,在最後一次的研修會議當中,就有把這一個部分談出來,所以原來服裝儀容委員會相關的法令研析的過程中,沒有把任務載明,這次又把任務載得很清楚,是放在第6款裡面,其他服裝儀容相關事項之審議,因為學校裡面的服儀,像有規範的內容不一而足,像有規範襪子可以穿黑色,不能穿白色,像鞋子可以穿布鞋,不能穿什麼鞋、淡妝等等,而這個委員會設計有學生代表,而且學生代表的人數在高中端要佔全體委員的總數,不得少於1/3,國中端1/4。
提到教師增能的靈性教育的認知,目前已經有在規劃執行,未來如果在學生端對於靈性教育的瞭解,還是一樣回頭由老師、在職教師的專業養成再回到課室裡面來作為教學的內容,以上報告。
有關於目前規劃國中小跟高中職靈性教育的內涵,是生命教育融入到綜合領域當中來辦理。第二個部分因為委員建議要把靈性教育的議題納入課綱的內容,所以部裡面會在課綱研修的會議中來進行研議。
委員是不是希望把餘裕教室的場域來作分類嗎?像專科教室或是儲藏室閒置,或者是會議室閒置,這樣來做分類?
教育部國教署辦理的情形如書面報告,依決議來督請各地方政府將所轄學校餘裕教室的資訊公告,讓民眾跟需求單位可以瞭解,以上報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