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面臨同樣的問題,全部不許可,有人在玩,還是面臨取締。
對。
剩下的就是取締,地方政府就負責這一塊。
「地方政府」負責什麼?也就是比較淺色的部分,也就是負責公告區域,這一個區域可以公告有什麼限制措施,因為無人機有很多種,有單軸、多軸及固定的,他可以說:「我這個地方只公告多軸可以用,固定的不能用。」,這個是公告,且有拿到限制措施,或者是幾點到幾點可以用、幾點到幾點不能用。
「民航局」部分,可以看到右側比較深色處,從註冊、人員操作、器材檢驗及高度400呎以上,責任規範、保險、罰責、禁線航區四周取締及管理規則,全部都由民航局來統一律訂負責。
民航法對於無人機分成「民航局」及「地方政府」:
(簡報第14頁)這個是單色的,如果各位看稍微深色的部分,這個是示意圖。
第二,如果視距外的,剛才政委講的要另外一個機制,大概是這兩個部分,這個是分工的部分。
第一塊我們用玩家的智慧型手機,就自己可以知道這個地方可不可以玩,這個是第一步。
對。但是變成出口到臺灣以後,因為我們沒有適當的工具去試到底對不對。
像大陸民航局要求「大疆」把電子的那個放進去,也只是北京四環以內的都是block起來。
那個還有困難,這已是主動式的「飛行圍欄」的觀念,也就是源頭管理,每一架無人機的GPS系統都不一樣,所以有沒有內建,你不知道。
這一點確實還不是那麼具體,我們的方式是,全國的圖資,不管各縣市,只要公告出來哪裡可以玩、哪裡不可以玩,圖資我們民航局會作整合,至少智慧型手機裡面,這個時間要玩,任何一個玩家下載App,一點(就知道)在這邊玩,是綠色地帶或者是黃色地帶。
取締的部分是用分工,像機場禁限航區還是屬於民航局自己要負責的,但是如果是屬於直轄市公告的地點,包括台北市,甚至到屏東縣,哪一邊可以玩、哪一邊不能玩,民航局不能幫它律訂,所以希望由縣市政府自己公告哪一邊可以玩、哪一邊不能玩。
(簡報第13頁)這一次的操作,其實是三級管理,我這邊寫的是二級:二級的第一級是對玩家建立,也就是一般個別玩家建立安全操作的觀念跟教育;第二級是對法人,商務型研究、公務用的,我們希望建立自主的安全管理能力;第三級是政府去稽查。
主要是安全第一,因為民航法出發點就是大眾的飛航安全,接下來才是發展。
接下來的是修法原則,這一塊是修法的規劃,大家參考。
像人群上空要申請集會遊行,有時會牽涉到地方縣市政府要不要同意,也就是這一塊的許可。
限制排除其實對象也滿多的,最主要是媒體或者是空拍業,這一塊就是會長期性申請。
謝謝。
基本上就靠協會管制。
以下的部分,當然現在沒有律訂,但是原則上是可以長時間的。
是核准以兩個概念進行。
但是如果要在400呎以上,因為牽涉到大型航空器飛,如直升機,那一種就要逐次申請,就如政委所講的,每一次要講飛1,000呎、從哪裡飛到哪裡及什麼時間,這個時候要提出申請,因為民航局要協調隔絕空域,不然的話,只要有直升機一進去就危險。
是。
沒有,這裡有兩種情況,一個是高度不超過400呎,你只要在人群上空或者是拍建築物,基本上一次核准以後,就是一個時間了。
但是這個會加在縣市政府的條件,好比去拍台北市政府,但是民航局不能單獨同意他去拍台北市政府,可能就要加上台北市政府同意。
對,也可以晚上、也可以人群上空。
接著是有關於限制排除,如果今天想要在晚上玩,或者是要拍人群上空,或者飛一千呎要拍交通部或者是行政院的空拍,這一些限制上的排除我們有律訂,第一個是法人,而這個法人是公司行號,要學校團體及基金會,法人必須申請自己訂一套SOP,也就是列出所有的無人機,可能兩台或者是五十台,都有列出來並註冊,考證每一個人都來考,自己訂SOP,要很小心要注意什麼,在這個前提下可以申請限制排除。
第三個是400呎、500呎的高度,不得飛躍人群上空,這個是圓柱體,在合法的地方玩,基本上就不用申請,只要來註冊,就可以在任何合法的地方,像跟現在玩遙控模型飛機一樣,甚至父親帶著小朋友在合法、這一些條件底下玩,這個是一般的操作限制。
接著是操作限制,這個就會跟一般玩家比較有關係,不管哪一個國家律訂的操作限制都相同。第一個是目視範圍內,也就是視距內;第二個是白天。
目前都是訂25公斤以上,可以看各個國家,像美國、歐洲及韓國都是25公斤以上就要作檢定。
(簡報第10頁)接著是適航檢定,這個是講無人機必須要作檢定,這個有些是從簡單的電池包裝或者是外殼的傷害性著眼,但是在150公斤的適航檢定就會有國際標準,所以未來民航局也會律訂一套標準。
確實要取締,沒有警察的協助,真的有實質的困難。
這個部分是目前我們跟警政署持續溝通,因為警政署在會議中曾表達執行上的困難。
各位看到分工,各國上都有分別表示出來,雖然主管機關都是民航機構,但是實際上無人機在這一種取締作為都需要警力的協助,這個在網路上都可以查詢得到。
如果是商業用途,等於全部都要考試,操作每一個都要考,不管操作多或少,因為操作的頻率很高,所以相對風險比較大,因此操作的人就要求考證。
歐盟比較完整,把玩具類的除外,14歲以上就可以考證,日本跟韓國目前還沒有律訂出來,但是個案申請,裡面都會考慮到操作經驗有這一個項目,因此我國的部分會採用美國的,也就是休閒娛樂用的25公斤以上,我們會要求學術科都要考。
(簡報第9頁)人員操作證的部分,如果人員操作證可以看,美國訂25公斤以上要考操作證,每兩年要重新再考一次,年齡是16歲以上。
第二個目的,像美國跟我國的計畫用途是,希望在註冊的過程跟註冊者互動,建議一個安全操作的教育,甚至有什麼必須要在哪裡申請,經由這一個過程,註冊會有網路的互動過程,希望看完影片知道哪一些是危險、哪一些是要申請的,希望(經過)這個過程教育……主要註冊的重量訂這麼低,除了有科學依據之外,希望這一個過程有給玩家一些教育,因此這個註冊也是採用美國跟歐洲的250公克。
接下來是註冊重量,美國是250公克,歐盟也計畫訂定250公克,250公克也是有科學依據,250公克是以400呎的高度自由落體,下來的速度是201公里/小時,等同於298焦耳,這個能量表示你撞擊你的頭部或者人類脆弱的部分是重傷,因此律訂這一個重量當作基礎。
最左邊是一至六,分別從最低註冊的重量、人員操作要不要給證、適航檢定,及一般操作限制,比如有一些是玩具類的,基本上政府就不去管理,就維持原來的空間。第五個是排除限制,要申請排除是什麼條件。第六個是取締,因為法律要有效,如果沒有取締,等於是條文而已。這個部分我會逐一介紹,我們一一來看。
接下來我們就進到草案民意考量的幾個要素。這上面是國旗,歐盟整個統計區域的標準,有日本、韓國跟我國的。
就是用公報SOP來辦理空域協調。
不是。
(簡報第7頁)接下來是有各國國旗的這一頁,最左邊一至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