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也有講鐵路法、公路法都有同樣的概念,鐵路上空是禁止妨礙類似高鐵撞擊或者是鐵軌有義務妨礙鐵軌的安全,概念上都可以用這一個方式去罰。
那在美國,臺灣比較難,因為人口密集,你擊落,但是下一個倒楣(笑)。
軍中《要塞堡壘法》規定不能拍攝、攝影,無人機進去攝影一定可以依照軍法;鐵路法也一樣不行。
很多人說無人機現在沒有人可管理,其實現在是可以管理,像民航法的概念是在機場四周,如果施放風箏、天燈,甚至養鴿子進到這個空域都可以罰錢,無人機進來也是用現在的概念就罰錢。
無人機管理現況,我很快(說明一下)。
包括馬公研究非本島,因為是視距外的,也會申請。
全國各地。
(簡報第5頁)現況剛才有講了,其實現在就申請了,現在法律沒有通過,我們有公報一個就是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型態要使用,就是可以來跟民航局申請,中華民國平均一年有一百件。
NCC的部分就是剛剛所講的頻譜分配工作。
另外,教育部是培養人才,因為無人機未來要作什麼用,真的是太廣泛了,因此將來要如何利用教育行政的力量培育相關人才,可能也需要規劃。
國防部是剛才參議有講的,如果是在危險物品的恐怖攻擊概念,那個是另外一個領域,那是國安領域。
我想未來這一塊勢必必須要面對,我講的是未來式。
就國內而言,自行製造的少、進口的多,現在進口主要以航空模型方式在進口。
對,但是因為現在全世界約有百分之七十的無人機係大陸製造,而相關定位資訊、頻譜、飛行圍欄等技術規格尚未形成全球統一的標準,我們自己面臨的情況也一樣。
那是最理想的。
接著,經濟部、教育部跟國防部分別提過,經濟部是未來無人機製造要不要標準?也就是源頭管理。有時大家看法規會講從源頭開始進口製造就管好。
但是如果是公務機關使用,在國際上就不叫「民用」,民航法就不會管到國家用的概念,所以公務機關如果自己要使用、自己擁有、自己養人有駕駛操作,必須自己要有一個律訂;你要用民航法也可以,但是機關要自己管理。
最上面的各使用機關,現在有很多公務機關已經在使用,像消防、海巡等等已經在使用。
虛線以內我簡單介紹一下,從業務管理、場地管理、空域管理及作業申請,駕駛資格及未來要考證,無人機未來要大型化也要檢驗,註冊也是一個過程,這一塊都是由民航局負責。
(簡報第4頁)各位看到虛線框起來的,這是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會負責管的,也就是剛剛政委有提到的,未來所有無人機的業務領域標準規範,全部都由民航局訂定,民航法裡面,中央統一律訂;其他縣市政府或者其他部會就是在這個虛線以外。
一般我們是1萬呎以上,因為是屬於一般航空機在飛行的空域。
就是這個概念。
對,就一個無人機,現在看起來小小的,現在上面是攝影機,未來放大,上面是坐人。
第三,高高度、視距外,是軍事用途為主,但是未來的商業用途也不排除更巨大化,現在是無人機載人、無人計程車、空中計程車的概念,那會變成大型化,這個是無人機未來管理的領域。
這個在國內現在就可以做了,其實民國100年到現在都已經六年多了,每一年公務機關跟學校機關平均有一百件來申請,屬於這一類的。
接著是中高度、視距外,也就是眼睛看不到,是用GPS,甚至是延伸的無線設施導航,這個部分在國內已經有的,公務用及空拍用,甚至於國外現在有人送貨都是屬於這一類的。
現在處理跟面對的無人機到底是哪一種型態,主要是在這一邊,所以小型無人機,就是視距內這個圓柱體裡面,眼睛看得到高度400呎的白天,這個範圍內的跟現在的遙控模型飛機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