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這個報告案我覺得提供給民間使用部分可以說明,主要是這個部分。
剛剛司長的意思是,那個是第二代,但是中央社問的是,如果第一代是日本或者泰國建好以後,跟臺灣爭不爭取的覆蓋率不一樣。
對,增強韌性跟增強臺灣資料的傳輸。
我還是要補充一下,非同步衛星實務上在烏克蘭的運用也不是完全取代國家一般消費型的網路,只是用在軍政指揮,所以如果您的問題是「如果發生重大災害,其他電商備援,非同步衛星的網路能不能提供政府使用」,但是並不是提供一般民眾上網看 Netflix,並不是這樣的意思。
題目裡面有提到打瞌睡,我還是要澄清一下,不管是前一次或者是當天,我都沒有打瞌睡,眼睛小不能跟打瞌睡畫上等號。
第二,大家可以看到這個圖的流程,其實政府機關是把要發放的對象跟內容傳到簡訊平台,這個簡訊平台經過加密之後,再傳給電信業者,到電信業者之後,才會提供「111」簡碼出去。因此,按照這個邏輯,不管境內或者境外,任何一個人仿冒的時候,訊息也是要過電信業者,此時電信業者確定不是來自數位部的「111」平台,就不會讓他使用「111」,即使他們很厲害從來源端就設定「111」,國內簡訊一定要經過三大電信業者,他們也會擋下來,所以這是我說為何不會被仿冒的原因。
後面有一個問題也有問到,如果「111」會被仿冒,那「110」跟「119」也會被仿冒,但大家應該沒有看過「110」或者「119」會被仿冒的簡訊,這就是短碼簡訊不會被仿冒的情況。
已經講了很多(笑)。
已經在工作層級處理了。
已經定案了,只是要找數產署去。
請保持聯繫。
剛剛滿多部分部長都有回應,我稍微補充一點,有關於 5G 的部分,我上個禮拜有遇到經濟部林全能次長,因為硬體在經濟部這邊,軟體在我們這邊,我們之前跟國外都有做 5G 多元的布局,所以有跟林全能次長討論過,接下來雙方會更緊密在這一塊合作,把軟硬整合的解決方案往外送,到時再請大家幫忙。
謝謝部長。這裡有很多都是同業,大家都知道 20 億的調整應該不是只有單純業界,還是有一些政治成本在裡面,我們就不用在這邊講太白。我的立場跟部長是一致的,只要我們這邊管理做得好,金管會就比較容易理解這一件事,兩個行業的本質不同,這個是第一點。
第二,確實也如藍新所提到的,我們也很納悶,也正在跟金管會討論這一件事,為何網路上的代收轉付要掛管理,非網路實質上的代收轉付就不用管,這個還是會有風險,如果你認為代收轉付會有風險,並不會因為網路或者是實質上的差別。
還是要再次感謝第三方支付的業者跟我們一起把能量登錄制度做好,自從我們開始運作能量登錄制度,也跟檢警調說明,大家可以看到外面在質疑第三方支付的聲量,特別是立法院這邊幾乎都沒有了,這個是很好的一步。我們是不是先花一點時間把登錄制度做完整,誠如藍新的總經理所說的,先把這個行業變成很正向的行業,我們要出海跟打國際盃,這時數位部全力支持,以上補充。
要在電商上面販賣的物品,大家可以長期爭取,剛剛提了兩個概念,一個是醫療器材、一個是酒。
第一,醫材確實已經部分開放,我覺得這個項目可以再跟衛福部討論,這個可以一起去爭取,因為確實如提案所說的,有些東西看起來實務上沒有需要真正專業人士再協調,或者已經可以有一些所講的四大重點,只要符合四大重點,就可以跟衛福部溝通這部分是不是可以有更多的開發。
第二,有關於酒的部分,技術都不是問題,其實剛剛也有先進提到實務上法院的認定,我想副秘書長講得很清楚,有好幾家賣酒的夥伴們實務上就是這樣運作,不管是用 mail、LINE 先詢價,然後再當面認定。數位部絕對相信技術可行,要做實名制絕對不是太大的議題,第一個是政治議題、已經不是單純的技術議題,像這個議題往前推的時候,面對的並不是法律或者是技術的討論,而是面對道德的爭論,如果是道德的爭論就會是推動的時間點,什麼時候推動是比較不會造成誤解的時間,我必須在這邊跟大家說實話。
我必須說侵權這一件事確實比較難處理,我可以跟大家分享一個數字,就是在 RPZ 上面,從去年開始到現在一年,TWNIC 處理了2萬多個網址,這些網址在網路上每天都會公開。其中大概有1,000、2,000個,那是法院直接裁定,那個是影視音,那個侵權法院裁定,TWNIC 就會立刻處理;但是情況跟您的不太一樣。
但是我想冒充電商這件事,我們一定可以幫忙,因為是公會的會員,但是就看怎麼認定,如果認定成詐騙就可以幫上忙,但是如果你要一直強調侵權,就會比較難處理。
我們就來排。
好。
對,原則上就我了,每季一次就是我來開會。如果說當月,可能議題比較簡單,也許是署長或是署裡面?
可能有時我們也會有其他的事情,請大家多擔待,但每一季一次,這沒有問題。我們也會請署裡、部裡同仁稍微整理一下,就是在接下來一季裡,像我們要推電子簽章法這些新的政策,其實跟大家也不是沒有關係,也是有關係的,身分認證那個部分,內政部現在把 TW FidO 完全開放出來,所以其實所有人都可以用。
原則上我想這個合作不要用指導,而是用合作的方式,合作應該沒有問題,我都可以跟大家討論,但還是要跟各位說明,我們每次都會有一些不同的政策需求需要因應,比如剛剛部長講的,我們現在在推廣 5G 專網跟 Wi-Fi 6E 的部分,這個東西當然遊戲就很好接,因為可能有一些遊戲會往這個方向發展,有時會有某些社會配合政策的需求,一樣麻煩你們幫我們宣傳一下政策,我想合作的大方向是一定沒有問題的,我們期待接下來的這個部分。
對,下一個月,我們就放在每季管考裡面。
跟部長報告,剛剛有和貝蒂討論,是不是我們也是一樣把它列在議題裡面,然後我這邊會來約公平會,請公平會這邊參考歐盟,我們產業面就是會由我們帶著大家一起跟公平會陳情也好、提案也好,看他們的機制是什麼,請公平會這邊看看能不能參考這個制度,因為歐盟已經有這個制度了,我們就仿效歐盟的制度。
包含就是要讓第三方支付。
如果接國內,應該就會更優惠。
他不能擋特定的遊戲。
這個邏輯應該不會只有在遊戲,在 Apple 上面的APP,金流都應該如此。
我覺得台灣應該不只遊戲業。
他一定是對台灣一致動作,他可能很難切產業?
高消保風險。
我們回去研議看看。譬如:有一些境外遊戲如果出狀況,我們就請他一樣透過消保機制跟他溝通,如果不溝通,我們就把他登錄成高消保風險之類的。
還是要跟各位說明一下,大家都知道,他們的規避方式還是很多,譬如我們之前跟金管會一起防阻所謂的名人投資,現在就變成名人送電子書、投資電子書的廣告,你連進去後一樣是詐騙,但是他的廣告網頁就不再是投資這件事,是名人的手上拿著一本書,然後按這邊「取得免費電子書」, Facebook 第一時間他們沒辦法判斷這到底是真的在送電子書還是詐騙,看不出的原因是,因為看起來跟投資關係很低。
謝謝振興會幫忙說話。另外一個是我不知道各位清不清楚,就是文策院已經換了一些董事。因為數位部有一席董事,以後是署長,目前是我。
我跟董事長已經有溝通過,我不知道他有沒有跟你溝通過這件事,文策院現在投資的標的可以是 project,不用是公司,只要讓他維持在一定投資比例以下,project 7 年強制出場,所以各位如果有 project 覺得適合的話,可以多多支持。
謝謝部長。來這邊之前,我跟胡副才剛從國發會過來,國發會應該是知道我們今天要來這邊,所以副院長主持了人才跟移民的會議(笑)。
今天有一個重點滿熱的,跟各位分享一下,行政院這邊應該已經往這個方向走,也就是針對東南亞部分來台就學的學生,會用全額補助學費的方式爭取他們來,主要是 STEM 這四個領域的學生,他在原來的國家讀2年、在臺灣讀 2 年,這2年的學費由政府出,但是希望企業可以出每個月 1 萬元的生活津貼,畢業以後當然有義務在這個企業服務 2 年,2 年以後就看企業跟他之間的互動,這個應該是政府很快就會推的政策。2 年以後有一些人選擇進修,然後 5 年左右就可以拿到永居權,正好呼應剛剛先進講的人才部分。
另外一個同時也包含 UT,德州大學等等這幾個學校已經談好,要把臺灣的學生送出去,也是針對這幾個學位,還有包含半導體這些,基本上也是送去,一樣是雙年學位,在臺灣唸 2 年到 3 年,到那邊唸 1 年到 2 年,我們的學生過去就是用臺灣的學費,這個已經講好了,拿到兩邊的學位,同時還會再加 1 年的實習,我們的學生去那邊一樣 STEM 實習,他們學生來我們這邊實習,各位企業如果有興趣,接下來就可以跟國發會、教育部一起來溝通這一件事。
我想大家都知道聘僱所謂的外籍專業技術人才的部分,勞動部去年底已經把資本金額跟營業額拿掉了,這個部分就是用個案會商,大家如果需要會商,基本上是數位部在審,數位金卡看起來我們的審查就很符合大家的想像。
第三,剛剛有提到軟體產業輸出的這一塊,上個禮拜也剛跟署長一起從英國回來,回來以後也有跟理事長報告,這一次去歐銀有簽了 MOU,這個 MOU 很重要的概念,也就是希望臺灣的軟體產業跟資安產業可以接下來過去歐洲復興銀行,歐洲復興銀行基本上會協助中東歐,包含烏克蘭來做戰後的復興,跟一般這些東歐國家可能在日常生活或者是建設上是比較需要幫忙的。
我們這次過去簽的是跟歐洲銀行簽數位中心,就是專門負責數位建設,接下來希望有這樣的計畫來跟大家合作,以上簡單跟大家說明。
謝謝法制處做這個概念圖,我覺得滿好的。
今天工商都在討論,都有點出來政府是不是應該要介入。
我補充一下,我們要先把 VRS 講出來,讓大家知道我們在這一塊是有著墨、處理的,至於監察委員講超出 VRS 的部分,某種程度我們說其他單位有什麼計畫,我們再來協助。
不是之前已經確定了?
國發會在會上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