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部長這樣?
你一直說我的編制⋯⋯
還是可以 tag 我吧?
我們也沒有消保官。
或者是公平會。我們就沒有監理能力,數位部北區監理處不存在。
全部都在 NCC。
確實。而且如果你只看之前公開新聞稿的,那個時候數位部跟 NCC 還沒有切這麼清楚的時候,確實有一陣子大家會覺得監理性質會往這邊移動。
我覺得有機會討論對我有一個好處,大家會比較知道數位部其實沒有監理或者是特許。
但是你至少有一些初步的想法,因為我想不到,對我來講是空集合。
請說啊。
對,就是這個關係,就是有什麼到底是作為部長有,而作為政委沒有的,對這個治理的威脅?一句話講就是這樣子。
是,但現在大家都知道了。
總之,有人覺得這個很方便,是個捷徑,就很像我是 g0v 的 admin,所以沒有辦法不管 g0v 上面 tag 我的事。
特別是疫情的時候,因為大家拿 Ethan 沒有辦法。(笑)
反過來說,社群對如何做 contact tracing 有意見,如果要讓杜弈瑾開源,就「去 g0v 找唐鳳」。
這個是為何我們六年活得下來,而且有人覺得這樣子很方便,特別是疫情的時候,覺得是欽定智庫的感覺。
可以想成是民間協會的理事,這樣很容易理解。
就這樣子。
對。
院長、副院長指定。
主持院級開放資料會議的是資訊長,這個是明文規定的。
副院長是資安長,社群很多人都搞錯了。
但是如果真的有必要協調的話,我還是可以協調的。
這個是我不但不說是資訊長,而且也一直沒有加入指揮中心資訊組,而且我下午 2 點去也從來沒有穿過背心,後面有這個想法。
對。但我的說法是,這個是 g0v 發明的,我只是推波助瀾開個共筆、偶爾跳個舞之類的,就是用比較輕鬆的方法,來說明我只是推廣民間發明的東西,這樣子視障者要能蓋章進去的人權,這個才不會被破壞掉。
所以我們如果說這個是「資訊長推出的簡訊實聯制」,結果就會是各地方政府的資訊主管,雖然可能看到我們有但書,說可以手寫名字、可以繼續用別的做法等等,但是實務上不會這樣想。
指引有的,地方就有,指引沒有的地方也加,加在同一個方向。
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就是在疫情期間,有所謂的指引,也就是地方政府理論上可以自行變化,但是實際上沒有人不採用…
但地方的資訊機關會擴大解釋,會變成「行政院資訊長已經有一套了,就不要再用新的了。」
我如果還是資訊長的話,跟這個訊息太衝突了。因為既然是資訊長設計的,地方為何不強制使用?
也就是說,我這兩年很多的工作,因為光是簡訊實聯制變成不是必載,不是大家非掃不可,只是選項之一,隨時還是可以簽名或者是蓋章或者是用其他方式,我就要花很多政治能量。
這其實是我跟 Lucas Kello 談話中,有一段我解釋為何我在最近兩年是資訊長,但是我不用這個稱號對外,就是因為這兩年指揮中心已經太中心化了,不應該再用什麼長的名義。
我跟 Jun Murai 的對話時有提到這件事,而且有連到那個 PDF 檔,事實上有些日本人知道我是資訊長。
這是公開資訊。
我們很低調。
好比像幾乎沒有人知道的是,從小英第二任 520 之後,我就擔任行政院資訊長,在疫情開始比較嚴重的時候。
數位部長是國科會成員,我們在院裡也有資通安全會報、智慧國家小組。
這個是籌辦的範圍,應該可以講…
是啊。
組織上也是。
零監理。所以我主張這個是純輔助協調性質的部。
但是我覺得這個討論,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大家理解數位部並不是新的 NCC,我只能道德勸說如果碳排放太多,不要用。但如果你繼續去用比特幣,我拿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實際上是這樣子。
可以討論,我沒有說不討論,所以我說要 protocol,因為要是我辭了你們就不用討論了。
我們也不是任何監理的機關,我們也不是特許。
比較需要去立法院。(笑)
部長比較⋯⋯繼續說?
所以呢?你要說有個什麼情況之下要退出…我們 2016 年沒有這個 protocol。
我為什麼要辭?
但是我如果自己下去幫 g0v 布署的話,這不是兩個角色錯亂,而是三個以上的角色錯亂。
就要像 Mozilla 那樣子,就是要 top-down,凡是 Mozilla 的員工,你就是要用 Matrix,沒有別的可以用,別的那個貢獻者,有些還卡在 IRC 或者是 slack 上的,至少有個橋梁可以好好 bridge,但是後來發現 Mozilla 也沒有要換別的了,後來也推不動了,就慢慢加入 Matrix 的行列,我有調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