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是共同的期待,這個跟開放是有關聯的,只是想喝酒而不是想喝哪一瓶酒在便商店就有了,所以會認為是從文化的角度來看。另外會講說成癮的事,是家庭與社會問題的事,與網路開放比較保留,以上是網友的看法。
我在運行這個系統的時候都有說有達到一定門檻的意見都會在這個直播上,這一次的門檻設定在90%,連持保留態度的人都同意,才能是共識。所以我們從感受上來看的話,大部分的人都覺得在網路上迅速買到自己喜歡的啤酒是滿方便的事,滿啤酒的事跟酒後駕車的關聯是比較薄弱的,不管是贊成或者是開放大家基本同意。
過了大概二個星期左右,很自然跟之前在Uber的狀況一樣分成二個群組,我記得那次是一半一半,這一次的情況是稍微傾斜一點,支持站了八成,持保留態度的人的主要論點是管制方法寫得相當好,但滿懷疑地方政府的執行能力,大概是這樣子;即使是如此,也不是全部的人都同意,只有64%;群組二的人就會想各種方式來落實。
我們徵詢的界面大概是長這個樣子,當要登入到vTaiwan網站的時候,別人所提供一個意見,比如超商販售酒品已相當便利,不需要在網路開放,所以可以選贊成或者是反對,若選擇之後你的位置可以移動,如果贊成的話,會往左邊移動,右上角是比較不贊成的人,這個是網站的基本設計。
如果這個狀態要合法化,確認年齡及確定不應該買到酒的兒童及少年之責任應該在何處落實及管制?這個是徵詢的題目。
所以這是不是實質上在網路上賣酒的行為?我跟國庫署有討論過,事實上是的。他是透過遊走在邊緣的方式,以及打電話的行為說有做年齡的確認。然後宅配說今天會送到我這裡,我有問他能不能代收,但他說管理員需要我的訂購的單號,不需要我的身分證。我說包裹會不會一定會標註酒,他說會,現在宅急便有一個專門的「酒品」外包裝貼紙。這個是我目前實際上發生的樣態,基本上是不合法的。
可是上面有一個很有趣放購物車的地方,他說是詢價單,如果按按鈕的話要我填入電話跟地址,但不會說拿了我的電話跟地址做什麼事,所以我就填了,過了半個小時很神秘的打電話給我問我是不是有關心某瓶酒的價格,然後說聽我的聲音像有滿18歲,我說如果沒有滿的話要怎麼辦?他們說會用視訊等方式檢查身份證明。最後他們終於說出目的,如果我願意用宅急便的方式,貨到付款的話,他們會把我關心的啤酒送給我。
但是在我們看感受之前,我們先看一下目前國內網路訂酒的流程及事實,各位有收看這個節目的朋友記得,我們之前有用過這個平台的經驗,一個是Uber及一次是Airbnb,這一次也一樣我訂了一瓶酒,我到了這個網站很有意思,他說他是一個型錄的網站,他只提供酒類的照片跟型錄跟一般的市價,但他不是拿來賣的,他說他是廣告網站,該標示的警語就是在菸酒管理法裡面說喝酒不開車或喝酒不健康之類的,他都有標示上去。
之前合作在vTaiwan的平台上作徵集,財政部提供的文字是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的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便是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是以,目前尚不得以網路等電子購物方式購售酒品。近年來網路及電子購物日益發達,交易方式不斷推陳出新,態樣多元,有網路購物業者及酒類相關業者不斷建議比照國外開放網路販酒。財政部是參考國際做法,規劃在配套管控機制…。一共收到了64則的意見,接近7000票,有整合出比較多的共識是感受上的共識,我稍微報告一下。
我就不多耽擱時間,我來講一下待會進行的流程,一開始我會把之前大概快一個月左右在網路上徵集大家的意見,包含財政部前導的說明,我會幫忙先作報告,在報告之後,我們會按照四個層次,就是目前事實的狀況以及網路上面大家所提供的一些感想、一些感受來呈現,接下來應該是財政部他們目前的版本作一個回應,接下來是開放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來分享,在線上直播也可以在聊天室鍵入你們的意見,我們會按照這個機會來present。
請青年顧問這一桌。
跟之前一樣,從我右邊開始,謝謝。
很高興來到這已經是第十次,在這個地方開了虛擬世界法規調適的會議,我們就按照往例,請大家稍微自我介紹來自哪一個單位,希望怎麼被稱呼、被紀錄,大概是這樣子,一樣就是請我左邊開始,謝謝。
在會議正式開始之前,因為現在7點了,先跟線上914位的朋友說晚安,很高興大家一起來看我們的線上諮詢會議。我們在等蔡玉玲政委過來的時候,我先介紹會議室的使用方式,我們等一下會輪流自我介紹,在說話之前稍微按一下綠色的鍵,講完之後記得要關掉,不然會有迴音,大概的流程先個別自我介紹以後,我會做一個綜整性的整理,然後請財政部回應,然後再開放大家自由發言,我們再等一下下,謝謝。
今天謝謝大家,也非常謝謝線上的1,200位朋友,謝謝!
最後請蔡政委作結論。
在這中間有任何新的資訊,很歡迎書面寫到我們的討論區上面來。
非常感謝。這真的是第一例,之後會不斷持續有新的資訊進來,vTaiwan這個討論區會一直開放到5月19日,之後就看情況了。
那我想請財資中心回答剛才大家的問題:為什麼一開始使用K匿名法?具體的定期驗證成本有多高?有沒有更加量化或自動化的方式?如何讓這個模式繼續走下去?大概是這些問題。
還有沒有其他的發言?(無人舉手)
剛剛提到連結攻擊,我們之前的建議書裡也有討論到,是不是也可以請專業的機構來處理。但今天的主題是去識別化的驗證,所以這確實不在今天的討論範圍內。
技術上,確實從0到1是最貴的,從1到2比較容易。但當然也有人力定期驗證的成本。
同樣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想邀請剛才沒有發言過的社群及其他機關的參與者,如果有問題就請直接舉手。
所以是增強,並不是絕對。
因為剛剛有說網路上500位朋友可以留言,我想法務部既然在,線上的問題我們先問一下。他說如果機關將來通過驗證並拿到標章的時候,如果像健保案時,這個意義是不是可以拿來當免責事由,或者是由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而非機關承擔舉證責任?
因為法務部今天也有在這邊,我之前看函釋並沒有定義「去識別化處理」本身這一件事的性質,只是說做完之後就不是個資,所以這應該是未定義的狀況。我不知道法務部有沒有想要補充的?
非常感謝,不曉得翁老師有沒有要補充的?
老師有提到相當多的層面,但有一項可以先明確回答,也就是對誰的財務衝擊?
其實我們有做逐字紀錄,所以老師剛剛做的白話解釋,已經記錄到網路上了。
我想問一下其他三位老師有沒有對其他的討論或point,也就是剛才試做的程序,接下來會有兩個部會,不是用K匿名法,但也是用相同的措施做相同的事情,在他們定案之前,有沒有什麼要提醒他們的?
是先決定了K至少要是20,剛剛得出 1.2是部會按照他們資料的特性去決定,這樣有回答我的問題,謝謝。驗證是三年為期,接下來會有定期重驗的機制。
謝謝大家忍受我的手寫白板。(笑)
在風險值定義為1.2下求取倒數,得到1/22的重新識別的可能性。我其實滿好奇1.2一開始是在哪一個標準裡面,但我想因為時間的關係,等一下的流程是,我想先請實際參與這個過程也是制定這個標準的蔡老師先講評一下,這樣做的特點是什麼,有什麼可以改進及加強的地方,接下來巨資中心的王老師,我們人比較多,請時間抓一下,這樣我們可以有好幾次的詢問。
我非常快速的摘要一下,我們一開始去客觀理解到,這一個資料本身如果外溢個人隱私,產生的衝擊有多少,從客觀的欄位等,來看我們能夠承受多少的衝擊。因為這個資料的筆數非常大,所以重現性、可用性都接近於0的狀況,主要扣問的是區別性。
非常感謝,感覺非常崎嶇的過程。
線上有500位朋友,歡迎隨時打字留言,在下一階段幫大家詢問。我們歡迎財資中心。
我整理一下,這一次是去年11月我們vTaiwan有討論過也有給過建議,凡是作為開放資料使用的,基本上我們是以不能重新識別為基礎,所以雖然剛剛有討論到CNS29191的規範,等一下財資中心會用的是不能重行識別的CNS29100。
非常感謝報告。
我想如果法務部今天沒有簡報的話,我們直接請標檢局開始,從「怎麼做」來說明。
如同剛剛很多位都有提到,我們上次在這邊開同樣會議的時候,處理的是為什麼要去識別化的問題,我們今天已經到怎麼做去識別化的階段。
在開始簡報之前,我們也開始先大家簡短自我介紹一下,主要是讓我們的速錄師可以知道你願意怎麼樣被紀錄,你的名字及來自於哪裡,如果大家ok的話,我們就從總召集人開始。
今天我想對於個人資料去識別化驗證規範,第一次由標檢局說明,去年已經有說明過,法務部有很多具體實作的標準由標檢局來引導,這一次續篇可以讓我們理解到從開始討論到現在大概幾個月的過程當中,標檢局跟第一次施作的案例與方式。
大家晚安,很高興我們在這邊再一次開始了vTaiwan,一開始我們都要提醒一下這個按鈕的用法,按一下開始講,講完之後再按一下關掉。
好,第三段錄影先到這邊。
對啊!你沒有辦法來,很可惜。
對,這是 COSCUP 2014 的。
對啊!這個是我們開放源碼年會每年的衣服。
沒錯。然後你只是要打一個光照?
盡量不要打擾我們的工作,其他當然沒有問題。你們先玩一下,才知道我在講什麼。
他超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