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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們會有文字紀錄,我們寄到大家的email,有十天的時間可以修改,換成比較沒有爭議的字,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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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會有關我們的工作或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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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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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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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過我們在做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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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粗略地印象,我們的同事們比較知道,不過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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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們有跟您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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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簡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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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簡報。您有看我們的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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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過的人,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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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急著希望跟您認識,因為我們覺得其實這一個時代已經在改變了,可是沒有反應在我們現在生活的工作場域,簡單來說,看電視的人已經越來越少了,其實新媒體,不管是手機等等越來越多,大陸早就做了很多,不管是網路或者是線上買東西等等,但在臺灣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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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想請教您好幾個問題:第一,您怎麼看新媒體?就是content的部分,我們可以說長期做這一個工作,而且我們並不是只是注重個人創作的人,我們其實一直對於臺灣很多事情、族群等等很多故事都有興趣,所以content方面是非常有信心的。在未來的時代,大家改成新媒體的時候,像我們這樣content的基地,究竟怎麼樣在新媒材去找到這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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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我們覺得長期中國人傳統觀念是不注重大眾文化的,我們常常開玩笑,一幅畫看不懂,首長也會去看,大家會點頭表示讚賞,但是進入大家家裡的電視,爛了也不會有人管:我想請問的是,政府可以為我們做什麼?我感覺我們非常有競爭力,我覺得華人的市場這麼大,吃這麼多苦的臺灣,居然沒有辦法在文化市場上,起碼說出或跟別人分享臺灣的經歷,我覺得這個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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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我們舊的媒體在萎靡,跟所有的投資人、政府都有關係,最重要的是,傳統的功能是不注重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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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新的媒體開始,我們還是這麼緩慢,如果我們其實已經這麼積極在做這一些事了,請問我們該怎麼做?我們政府有什麼事覺得我們可以看到未來有可能讓我們成為很有活力的說故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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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有想私下請教您,我剛剛來以前有看到他們在寫的是,Amazon跟哪一個公司有公有雲、私有雲的部分,私下我也想請教的是,我自己甚至有關係到臺灣……這個講得會臉紅,互聯網為臺灣帶來很多有利的地方,也就是關於傳統產業的一些環境問題,所有好的產品需要大的行銷平台等等,很多原創、好的品質,不管是農產品或者是作品等等,我好像沒有看到政府在這上面利用互聯網,然後真的去推動很多系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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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我們來做一些網軍,我們先幫「臺灣好基金會」,他們自己走一遍,嚴長壽自己走一遍,然後找到臺灣的小農,找到好的產品,所以幫他們賣,我們如果看一個產業,而我們培養一些人才,我們覺得廣告要重新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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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是推臺灣好的產品、我們的演員來寫一個小故事並賣他們的產品,但這個畢竟還是有執行支出的,類似這樣的事,跟我們相關或者是不相關,私下向您請教,您如何看政府運用新互聯網的事,來推動像臺灣這樣小的、原來看起來加入大市場,沒有未來的這一些?這個是私下的問題,我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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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棣永遠想得比我大(笑),小棣老師負責創作,我是負責經營,其實是一樣的方向,也許用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我們公司兩個核心能力,一個是我們要成為真的很棒、很會說故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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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比中國大陸、新加坡兩個華人市場有優勢的地方是,我們愛創作什麼就能做什麼,我們想要做好故事、想要用網路、電視及電影的方式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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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好像可以做一點事,我們的小腦筋想不出來該怎麼辦?我們充滿很多爆發力,有很多事可以做,把影劇的文化提升到什麼階段,我們也覺得網際網路有一些東西,我們在臉書有一些人氣也覺得很厲害,我們也做了網路電影,電視上有播,但然後呢?也不只於此吧!我們在聊這個的時候,覺得應該有人幫我們的忙,我們想說是不是可以找唐鳳跟我們聊一聊,幫我們想一下,因為網際網路我們只是平常使用的人,我們對這方面不瞭解,一定有看不到的地方,這個是我們來的最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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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個個來。不好意思,今天時間的關係,我們只有半個小時,之後還可以再約,我覺得這一些都是非常值得比較深入討論的題目,這些題目其實麗君會比我懂,她之前對於影視產業要如何轉型,或者是叫做「一源多用」,也就是不管是遊戲、影音,或者是表藝這一些東西,在文化部裡面本來是分不同局處,她現在都想要把它匯流,這個她有非常清楚的想法,在全國文化會議同時做傳教跟聆聽。所以很多她會比我懂,我只懂技術上的部分,所以我還是從技術上的部分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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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新媒體的特性是,它不是單向的,這個從技術上最大的差別,因為當電視用一個頻譜或者是廣告用一個頻譜的時候,其實沒有辦法從裡面獲得任何的資訊,所以你要有資訊,還要用投影或者是這一些方法,但是這個其實是非常不對稱的,也就是像國家給人民很多資訊,但是人民四年投一次票,這個是非常不對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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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網際網路,不管是行動通訊或者是互網,其實兩邊的頻寬一樣的,我們看Netflix是一邊的,另外一邊是空的。我們從技術的角度來看,其實有非常多的媒體形式,其實是跟聽眾、觀眾一起製作的,或者是這個概念已經沒有了,也就是co creater的角色,這樣的角色尤其是在所謂的社交媒體上,不管現在是大家有事、沒事自己直播或者是自己自拍,其實不覺得在創作一個作品,只是覺得在貢獻進他的社交網路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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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跟我們之前有「數位通訊傳播法」裡面content producer或content consumer已經沒有了,我們在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裡面,接取的人都是平等的,所以這個是技術上,我覺得新媒體跟本來的媒體的最大差別,作品未完成的部分,以前很可惜,但現在其實反而大家可以一起來參加,我覺得這個不管是眾包、眾籌——缺錢、力、演員,大家就一起出——我覺得這個才可以長期跟使用者建立一個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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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看到很多成功的一些嘗試,不管是每個月付費的服務,但是換到的可能……像我常常看一些網路上的漫畫或者是Acapela創作,每個月付一些訂閱的錢,就可以比別人早一點看到草稿;如果再多付一些錢,你的概念就可以進入他的創作;再多付一些錢,他可以跟你對話。也就是你花錢是買上傳的頻寬,而不是買exclusive access,這個是第二個部分,也就是這一件事在國際的影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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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以前我們的發行商常常要求可以發行,所以別人不行,但是在網際網路上,我們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東西是不exclusive,也就是先發一陣子的權利,之後或者是要改變什麼形式的時候,不再壟斷那一個權利,所以我們即使作為創作者,我們在一個比以前非常好的角色,不用比以前組公會就可以跟管道來argee,這一件事造成最主要的影響方式,也就是自己採取一個non exclusive access,也就是有些人是用「創用CC」,有點像維基百科,每個人都可以貢獻,只要不反對下一個人用同樣的方式貢獻,這個東西就會一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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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一開始只要做出珍珠核,其他的社群就會在二創、三創上長出來,你還是take all the credit,何樂而不為?這個時候你已經去做別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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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政府的角色在這裡有兩個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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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要確保在臺灣任何地方,不管系偏鄉或者是其他地方,有足夠多的頻寬或者是在教育過程當中是融入這一個概念,也就是資訊及媒體素養是放在一起的,這個是放在新的十二年國民課綱裡面,也就是學生在學的是創作者的角色,並不是像老師單向的傳授,所以學生只要自己去做這一些東西,你們這一些文化,學生就會找到,然後跟你們發生聯繫,我覺得重點是國教的階段裡面,政府的角色不是像偏鄉還是用舊的教法,只有都會才用新的共通學習,這個是不合理的,所以軟體的部分,政府有處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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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前瞻基礎建設裡面,我們認為共用的content還是基礎建設,共通的服務也是基礎建設,雖然會計科目裡面常常編到經常門,我們認為這個是會計科目的錯,並不是我們的錯,還是基礎建設,所以想辦法納進了前瞻基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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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公有content的意思,包含像4K的劇,裡面牽涉到know how,裡面牽涉到的軟體、調光這一些,以及這一個東西實際做出來的一整部片,裡面每一個frame都會變成圖庫,所有這一些東西如果是在commons,你們在找素材的時候,就不用花那麼多license的錢,這個是為什麼我們很多做遊戲軟體,其實剛裝起來,裡面有一些大城市的三維的建模,所以就常常看到一些非常低成本的製作,都在那幾個城市發生,那是因為他們把他們的素材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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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多放這一些東西出來,就變成全世界的創作者都在用臺灣的素材,因為這個東西是決定的commons是在政府的公有地,尤其是政府花納稅人特別預算的錢做出來的這一個東西,並不是臺灣人能用,而是地球人都能用,慢慢臺灣的文化影響就會出現,這個是政府可以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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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有關於廣告的channels,在網際網路上,也就是跟聽眾發生關係的方式非常多元,但是有效達到廣告的方式,現在還是被一些跨境電商——我不管說壟斷——而是大部分持有,也就是FB跟Google,除了這兩個要精準的廣告投放真的不容易,因為二包商、三包商的方法都是為了這兩個廣告平台跟協力平台在寫,所以我們自己要推廣這一些政策或者是要做一些事,我們現在也很難繞過這兩個最大的廣告商,這個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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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即使是在這一個事實上,但也是分眾行銷的可能性,這個是技術面,要看對這一個東西訊息感興趣的人,也對什麼也感興趣,能夠讓他們口耳相傳,影響到本來對你在做的事情沒有感興趣,但中間觸類旁通,有某件事是大家的共同興趣去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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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網際網路的發展速度來看,以這個來看,只是調整字體或者是關鍵字的排列,這個是人工智慧在做了,只要訂一個大方向,其實現在包含排版、上稿的非常技術細節的事情,其實是機器在做,所以會完全給這一個人為最有感的狀況,也就是從去年開始,大家才覺得AI真的可以投入這方面的生產,我覺得這會把大幅度的廣告人或者是行銷人的level往上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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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想的是策略,這不是戰術,而戰術就交給機器,這個是滿不一樣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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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臺灣絕對的言論自由,這個我會盡一切力氣,不管是在政府裡面或者是外面來保護的,這個非常非常重要。不管任何朝野的立委提案讓政府可能會箝制到言論自由或者是中央更集權,我會盡一切力氣在行政院這邊擋下來,所以像查禁謠言,我們是絕對不做的,我們做的是多利益關係方,也就是達到共識的方法來做,而不是政府說裡算的方法來做,這樣對民主也沒有好處,所以這一個部分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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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Talent empowerment部分,如果是二維影音的話,確實愛奇藝或者Netflix其實已經快要收斂到體驗很難比這個好的程度,但是其實網際網路因為頻寬遠比二維影音要多,我們現在隨便從中華電信拉一條100m或者是300m的專線,即使傳到4K都還有剩,所以二維的影音串流並沒有用到網際網路全部的poten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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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這邊是所有VR的品牌都有,我大部分做的事其實是戴上去,然後進入一個虛擬的世界,這個世界裡面跟現實世界相疊合的,這個會議室裡面有空的椅子,戴上去之後上面有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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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兩間教室可以互相結合,也就是把虛實進行整合,而整合的過程中有一個好處,也就是把你兩個不同異質空間透過影像的錄跟放來接合的時候,其實就是在發射及典藏,也就是每一個演員身上是有某一種肢體或者是角度的device,觀眾未來就可以身歷其境到演員的角度去看這一個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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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我有參與過一個軟體專案,他們有這一幕拍完了,可以帶入任何角色之外,你也可以改變那個角色的軌跡,你重新演了之後,又可以再附身別的角色。這個是在我們有好的co creation的概念,是在我們有好的重放間,沒有辦法想像的,但現在其實已經很便宜了,這個需要頻寬就需要高過4K串流所需要的頻寬,所以把臺灣都升級到Gbps,一個人出現在很多地方,你報名演唱會,你戴個眼鏡之後,旁邊就會出現四個人,也不多,就小包廂五個人,歌手就在這邊演唱,有有五個人虛擬坐著聊天,即使有五萬人來,就是分成一萬個小房間的體驗方式,那個才是接下來新的channel;如果是二維的串流的話,已經很難做到比它的體驗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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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十四萬的粉絲數很好了。重點還是大家對你們有興趣,我們經營到這個數量的時候,我參與最多的也才五十萬,所以我也沒有比那個多的經驗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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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到這個數量的時候,就是避免po一些大家不感興趣的東西,因為臉書的演算法是如果足夠多人點對這個不感興趣,這樣即使粉絲的人再多,未來再po的東西,別人也看不到,當人越多的時候,反而要精緻,甚至寧可把一個禮拜發生的事情,核定在一個比較容易懂的或者是一望即知就知道,並不是隨時都在看,如果兩、三個人沒有興趣,可能就比較傳播不開,那個付錢都沒有用,因為FB現在很不喜歡收這一種錢,不想收內容商的錢來給他的使用者,如果使用者沒有興趣就去用Twitter了,這個是演算法上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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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問錯了,我重新講,我相信未來是社群的網站,也就是媒體是網站的天下,今天我們做的戲劇中心,包括培養明星或者是說故事的這一個content,我們覺得可能有能力可以成為很好的社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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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看這個信或者是involve好的產品、生活等等,換句話說,如果今天丟掉政府的,也就是我們想要請問唐鳳,我們該如何做?如果以你來看,我們假設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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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我不用講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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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丟掉這個,你發現這裡面有很多從編劇到影音人才,看到他們以文字記載等等幽默,我們只要做下去,我們自己可以成為一個不是你講使用端的雙向,而是真的有一定程度的……就像最近有一個歌手,你講的是對的,我們覺得對我們未來是有利的,以前一張碟85%是行銷品牌拿去,現在這一個都沒有了,好像在街上演唱,人家打賞你5元,加起來就一個月,然後會為了讓你注意到他的留言,多打賞一點,排名可以排名到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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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這一個社群網站,我們有可能成為一個好的社群網站,你會建議我們下一步怎麼做?比如剛才講的人越多、電影要越精緻,這個是很好的部分。我們現在也是繞不過臉書、繞不過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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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做,可是現在似乎好像又不存在的網路市場,你說自立就對了,怎麼看這一個事情?如果我們是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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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朋友的話,我們就會說想說跟觀眾建立這一種長期夥伴關係的話,有很多現成的平台,國外最大的是「patreon」,國內是「zetzec」,「flyingV」我不確定有沒有按月贊助,總之要按月贊助的方案,就是開始每個月付東西,還是「貝殼放大」有一個按月的金流,好像是有「貝殼放大」跟「zeczec」,但是「patreon」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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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多朋友是上臺灣跟國外的網站,不管是吸引臺灣的華人或者是以英語來瞭解朋友,這個也是有好處的,也就是一開始設定是雙語的,接下來就不需要把東西翻成英文,先養成這樣的習慣,這樣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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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無論如何,是要養成這樣的關係,其實到「patreon」,每月最多捐錢的例子,就可以看到他們是怎麼樣經營跟大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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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網路公司是不是很瘋狂的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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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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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還沒有變成dinosaur之前,先放到網路上,然後讓大家在網路上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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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要做平台,至少要有一、兩個說服人的pilot,你要比別人搭夥之前,要知道的是輔導跟金流的這一些東西,必須要用他所需要的方法去接觸,並不是他們要的形狀,也就是比你們所限制,不管發展形狀怎麼樣都可以支援,我覺得這個長期來看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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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必須要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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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很多國際上的東西。我說國內也有類似的這一種東西,這邊基本上有些是每一個月在付,有些是每一部作品付他錢,也就是大家付到這麼多錢的話,網站上就不付廣告或者是做別的東西,這個是他答應要做的。右邊是你給他1元的話就感謝你,你給他3元,就提早看到明天的漫畫,5元就可以看到創作的過程,給他100元就可以跟他討論,其實他就只是畫漫畫,還沒有談到跟使用者即時互動,等到你有這一群很忠實的人就可以去問他們要不要提供點子來投票,這個是一般社群經營的方法,如果你們要找程式設計師寫這一套也是寫得出來,只是一開始沒有網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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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知道社群網站、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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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保留創作自由的話,這個是一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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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拉回臺灣?是不是文化部或者是哪一個部,有這樣的平台,而不受實體平台的影響,也就是有一個網路平台,你把一部分的錢放在這一個網路平台,然後鼓勵大家,那個時候臺灣的創作率就可以無上限發展了,不會不買單就上不了,或者是一定要買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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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也有一些,像LIVEhouse.in也有,只是不是政府培植,而是政府參與一些活動,雖然我不會把國是會議叫content,但國是會議也在上面播啊!我的意思是在上面開台的意思,我覺得就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合作,但並不會自己做公用的平台,這個就跟國發基金是一樣的道理,我們要有一群專業的經理人,是為了整個市場著想,而不是為了KPI著想,我們用KPI的思維是不太可能來管這個的,所以我們還是一臂之遙,也就是麗君很喜歡講的讓民間自己來弄,弄到一個火候了,政府來參與,但是不會過半,我們不會有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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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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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就是這一類的。不好意思,我得去開另外一個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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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想問很多事情,請把我們放在心上,剛剛想問政府的意思,並不是你代表政府,而是你如何看關於新媒體來了,然後如果有這樣的一批人,他們該做什麼事、有什麼可以幫他們,不要讓之前的事情一直重複,也就是我們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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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關鍵是中間簽核的公務員,對這一件事要有第一手的經驗,如果沒有的話,就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