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們現在有一些是以原則層級,也就是行政院自己訂原則,但是不只是行政院,但是其實滿配合的,舉例來說,像國家資通安全會報,這個目前是行政院的原則層級的東西,我們也會把它入法變成是法律明訂行政院可以開資通安全會報,哪一些人要來,哪一些人要做成決議跟有什麼效力,這個有辦法訂之,或者是像危害產品,危害產品之前也是個原則,這個原則因為法律保留的關係,現在很感謝大家配合,但是我們是現在的現狀會把它入法,大家就要配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