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召開多元諮詢會議,讓大家從差異中漸趨達到共識的過程,最後大家草擬出一份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版本、草案,所以這基本上是「vTaiwan」整個操作的流程。
第二,在線上要蒐集一些資料。
說明完之後讓他們自己去分組討論、操作,以Data integration議題來操作。因為我們是去講課,很重要的精髓是在「vTaiwan」裡面首先提出要討論的議題,
第一天的會議如同我所說的,是以「vTaiwan」為開頭,我們很感謝PDIS小組的書漾、郁溏來介紹臺灣的「vTaiwan」,因為我們「vTaiwan」在上面討論的議題已經有二十多個了,無辦法一一為參與者來舉例說明,因此我們以最經典的案例即Uber及資料整合的部分來跟他們作實際的說明。
經過我們縝密的規劃跟安排,我們在那兩天的議題,其實我們排得非常緊湊,我們第一天是介紹「vTaiwan」,虛擬世界法規調適裡面,我們如何透過「vTaiwan」的機制來做法規的調適與研議。第二天介紹國家開放政府PO協作的工作坊。
另外,美國的公民社群也是非常活躍,這一次公民社群的邀請,有部分的原因是去年唐政委在「個人民主論壇」有很精彩的演講,他們同時也派人來臺灣實際瞭解我們在做workshop的過程,他們非常驚艷,所以這一次特別邀請我們原班人馬帶到美國去幫他們授課。
這次工作坊參與的對象非常多元,包含了美方的公務員,尤其是紐約市政府,很多同仁都到場,另外還有學術界,因為美國紐約在那邊包含像有很多的名校,比如哥倫比亞大學及紐約大學,有一些教授及學生們到場來聆聽。
我們是在6月11日至12日,由美國的個人民主論壇邀請,我們到美國的Manhattan,Manhattan是紐約的心臟地帶,這個地方非常地繁榮,我們在那裡辦了這一次的workshop。
唐鳳政委、各位主管大家午安,首先由我國發會莊明芬代表唐鳳政委率PDIS小組及PO兩位聯絡人遠征到美國紐約,幫他們辦理workshop的過程及心得,為大家作實際經驗的分享。
各位PO如果未來有機會的話,大家可以輪流去看看、講一下自己擔任PO的心得與感想,同時也看看對方是怎麼樣來運作的,我覺得這個都是非常寶貴的人生經驗,謝謝。
我跟書漾等同仁一起討論這一次去美國的一些檢討事項,我希望未來可以運作更好,可以把這樣的機制帶到臺灣去,讓他們知道臺灣在這樣民主化的過程中,其實是一步一腳印,不管是制度面、系統面或者是人員的培訓,我們都做得非常精實,非常謝謝大家。
我自己也期許在暖實力的情況之下,我更要加強英文實力,外國朋友講話特別快,我的英文成果又不如唐政委,有時會突然卡住,卡住就很可惜,當場的火花有一點被我澆熄了,但這仍然是很好的交流。
在這兩天當中,除了第一天講「vTaiwan」,第二天講工作坊之外,我的深刻體驗是,臺灣真的要好好做,也就是國際化的外交,因此政委經常在對外的公開場合有提到這個是「中華民國暖實力的展現」。
我當然也知道不要太自我感覺良好,美國人一向對外來的朋友非常友善,但是基本上我覺得catch到的資訊是這樣子。
其實他們很好奇我們到底有多少人在運作這樣的平台,我跟他們說其實運作這個平台的人數並不多,他們覺得更驚艷,覺得處理事情的效率及態度,他們覺得非常驚訝。
我覺得他們的看法是,臺灣雖然剛開始是類似參考美國的網路平台而起,但是他們覺得我們後續做得比他們更好,好的地方是在哪一個地方?覺得臺灣有一個回應的機制,而回應的機制也謝謝唐政委後來組了PO的制度,讓民眾所提跨(院)的議題能夠協同各部會的力量及專業,把這一件事處理得很好,老美覺得我們在這一個部分做得比他們還要出色。
我覺得這個活動非常有意義,因為我記得當時在104年時開經貿國是會議時,有民眾說希望臺灣能夠仿效美國「We the People」的提案中心,此行到美國去之後,反倒對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運作機制感到非常有興趣。
同時在這兩天當中,第一天是做「vTaiwan」的介紹,第二天才是做開放政府工作坊的介紹。
政委及各位PO大家好,我是國發會莊明芬,這次很高興有機會隨同唐政委的團隊,一起到美國紐約去介紹我們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在「提點子」的規範裡面,我們在一開始規範的時候有提到,如果遇到國家的選舉會暫停兩個月。之前就有這樣的機制存在,在總統大選的時候就有這樣的機制了。
我們整體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滿意度大概有八成,民眾增加對於公共政策滿意度的瞭解將近有八成,因此我覺得藉由這樣暖實力的發展,我覺得對於公共治理的效益其實是相當能夠彰顯,也謝謝唐政委這一次的帶領,讓我們把實際參與工作坊的實際過程中,花兩天的時間一起共同參與。讓他們實際體驗如何做工作坊,如何透過利害關係人建立起來,做好政府的回應機制,以上是我的心得,謝謝。
( https://civichall.org/civicist/what-vtaiwan-teaches-us-about-digital-democracy/ )
再者,我們又制定了PO的管理要點,如媒體朋友多所報導,其實公共政策有很多議題是跨機關、跨部會的溝通網絡,對於媒體提出來的議題回應會更完善、完整,美國的朋友認為我們在這一個部分其實做得比他們還要好。
我很驚喜的是,美國公民科技的團體裡面,臺灣的「Join」平台是青出於藍,我們不只是吸收了「We the People」精華又更完善。第一件事,並不是平台蓋了怎麼樣,這個制度就建立起來了,很驚喜的是,這個制度非常用視覺化的方式來展現。第二,我們為了要讓這個機制運作更長久,所以制定了兩個要點,一個是公共政策網路參與的實施要點,透過這個要點,各個機關就follow政策相關的規範來做好回應的機制。
我相信各位媒體朋友,都關心我們國家制定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簡稱「Join」平台,其實政委帶我們出去的原因是希望把公共治理的理念跟國外交流,在參與這個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時希望可以效仿美國「We the People」,因為這樣的關係,我們這一次到美國去,想要彼此看一下這兩個平台的發展。
如果各位想要有任何的意見來表達的話,我們這邊都有聯絡方式,請大家把您的意見給我們,我們稍微整理一下之後就可以簽約,簽約之後就可以發布實施,以上。
同仁主動參與跟熱情回應的部分,我們也希望將來可以優予敘獎機制,當然沒有辦法發獎金給同仁,但是有一個獎勵敘獎的機制,鼓勵同仁,可以慰勞他們辛勞,使他們大家對於這一個平台上更熱情參與,以上是我們這一次修正的重點。
所以我們在第19點,我們體察到機關同仁的辛苦,PO也包含在內,我們做了一個獎勵的機制,如果民眾的想法非常好的話,也許在明年可以編列一些補助款獎勵民眾,比如給他3,000元的獎金或怎麼樣,這個還沒有確定,但是我們覺得要有鼓勵的機制。
最後一點,我知道很多機關都知道對我們這一個平台既愛又恨,剛剛交通部的同仁說「沉默是金」,我覺得真的不這麼覺得,我還是比較傾向范仲淹講的:「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應該是有這樣的勇氣對於政策來作辯護,好的意見我們也能夠吸納進來,這樣才是一個比較好的方式。
有關於第六章「附則」的部分,在某一個地區、某一個地方的人有驗證的機制,我們會持續跟內政部戶政司保持合作,這個部分如果有機關需要的話,我們真的可以寫一個計畫來合作、試作看看,看這樣的機制能不能在網路的運作上把它運作起來。
我只是假設性的舉例,像高雄大林蒲這件事,可以圈出那一區的民眾來投票,就政策來作意向調查,我想這是試金石的改變。
有關於第三章政策諮詢部分,我們的團隊認為徵詢各方意見的時候,尤其對政策議題的時候,我們希望做網路調查,因為很多人會argue實名制問題等等,我們近期也跟內政部合作,未來是不是有可能針對某個政策的議題,是針對某一個區域、年齡以上的民眾來作投票,這部分也會希望跟內政部的戶政司合作,這部分未來只要使用這一個平台,不管是中央部會或地方政府來看,也許可以就某一個部分來投票。
你要告訴我到底六十天是什麼原因,剛剛問了同仁,同仁說希望讓機關回應的時間以兩個月為限,這部分改成六十天,等於是一致,我覺得這個沒有科學可言,我也覺得如果是網友的話,有些人搞不好會覺得是不是都不要暫停,是不是有這一個可能?而我們這邊是列六十天。
第二章第9點:我們過去遇到全國性選舉期間,我們會在投票日前七十五日暫停提議,我們考量改成是六十天,也就是可以暫停提議及附議。
針對這個提議者及附議者,我們也有一個機制,也許日後可以就回應的部分來作滿意度的調查。這個部分希望能夠瞭解民眾對於政府的處理方式,大概情況怎麼樣。
成案之後的兩個月是機關草擬的階段,而這一個階段仍然開放民眾針對網友來留言,我們知道的是,在成案的過程當中,雖然還沒有到兩個月,但是有一些權責機關都會進行一些程序性的公告,有一些網友也許會對這一些有意見,也還是會持續開放留言。
可以延長,但是必須在這一個過程當中,必須把一些程序上進行的方式在網路上公開,我們這一個地方是針對案件複雜的部分以兩個月為期限。
第二章第8點:在附議的過程中,我們也開放網友來留言,權責機關如果沒有在期限內回應,因為現在規定權責機關要在兩個月內回應,這個問題實在太復雜、龐雜的話,也許可以敘明理由,可以公告延長兩個月為限的情形。
第二章第7點:附議方式以點擊附議功能鍵累積附議數,參與平臺將提供一組驗證碼,以電子郵件供附議者回傳確認或以手機簡訊驗證後始納入有效附議。這個部分增加了手機簡訊的驗證,因過去可能有一些網友覺得電子郵件覺得很慢或者有一些問題,所以增加了可以用手機來做檢證的機制跟附議。
還有一些撤案的規定,如果已經進入附議的話,有一些進行撤案的話,還是要進行撤案的動作。
有看到施行這麼久以來,很多議題是跨部會,很難講出哪一個是主辦、協辦,所以未來如果有爭議的情況時,不管是兩個或者是三個,我們三個都同步列為主辦機關。
這一點事實上國發會近半年來都已經這樣做了,有一些真的太發散,或者隻字片語或者沒有聚焦,我們會請國發會再重新研議,要聚焦、不要太發散。
第二章第6點:因為現在是國發會在檢核,如果檢核的過程中發現現在有一些議題很發散或者是不夠聚焦,我們會回覆給提議者說明一下為何沒有辦法進來附議,也許修改一下內容或者讓議題更聚焦,以利於網友跟他達成共識,甚至於來連署。因此這一個部分是由權責機關具體敘明理由,讓網友知道為何沒有辦法進入附議,這些具體的原因大概說明一下理由。
另外,有關於附議六十日若未成案,可以再提案,這個是很大的改變。
另外,成案後半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再提案。我想這個是很大的改變,我舉一個事由,像國防部提到女性要當兵的這一個議題,已成案了,國防部也回應了,成案後我們規定半年內不得再就同一個事項提議。
第二章第5點:隱藏提議申請的部分,以前是寫「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法律規定」,現在簡要寫「其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形」,也就是沒有辦法進入,而只能隱藏起來。
(簡報第5頁)修訂第一章總則的部分,權責機關把行政院也納入,也就是過去也許行政院不在這裡面,我們現在把以前只有所屬中央二級機關,現在把行政院加進來,等於是「行政院及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把行政院納入,變成權責機關之一。
(簡報第4頁)現行要點重要的架構,其實總共有六個章節。第一個有關於這次修改的部分是關於國民提議的一些回應或是暫停提議及附議,另外還有一個多元管道跟全民協助的部分,大家可能看的不是很清楚,我們就一個個來看要點修正的要旨。
這一個要點看起來,時間上來看大概是一年修訂一次,因此各位一定要把握這樣的tempo,若有好的意見要給我們,法律維持穩定性,還是有其必要性,我們歡迎各位再給我們一些建言。
(簡報第3頁)這一次的修訂重點,事實上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自104年2月開台以來,在104年7月17日有要點,在105年8月18日時做一次要點的修正,主要是要把「眾開講」的精神納入,在106年4月時又作了這一版的修正,修正的精神主要是包括成案的處理方式,網友能否重新提議,如附議驗證方式及成案回應期程等等,這幾個重要一些精進,因此就修正了這一個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