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報第5頁)修訂第一章總則的部分,權責機關把行政院也納入,也就是過去也許行政院不在這裡面,我們現在把以前只有所屬中央二級機關,現在把行政院加進來,等於是「行政院及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把行政院納入,變成權責機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