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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
by
楊仁壽
標題已採民間版的「律師制度之改革」,律師是否評鑑,俟議題整理組整理後共同探討。
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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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律師評鑑,范委員曾提及律師無評鑑,而是由市場機制來淘汰,...
律師如何評鑑?以何人當樣本?評鑑後的作用及有效性的問題,均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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