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施理事有提到為何臺灣現階段就先調了?為什麼我們考慮的社會成本,事實上不應該是只有稽徵成本?因為還要考慮業者的成本問題。我還要再補充說明一下。事實上社會成本應該還要考慮到「revenue loss」,我想施理事也可以同意,為何財政部先把3,000元調整為2,000元,我想「revenue loss」是涉及租稅公平的問題,這個是我一再強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