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用共同供應契約的方式,等於我們可以先幫採購單位……將來會用徵求的方式,也就是把社會企業的產品拿出來,我們進入程序後會讓它上架,這樣對一般的政府機關來講,不需要去辦理前面很冗長的採購程序,只要突破我們的list直接勾選就可以採購,因此程序上非常簡便。幾乎幫他cover90%以上的採購工作,會是很有效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