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需要區分「言論」(speech)與「觸及」(reach)。當然,言論需要被保護,但另一方面,在當前的社群媒體上,我們看到一種情況:即使我沒有訂閱某人,但如果演算法認為某則惡劣的言論能讓我保持「互動」(也就是被激怒),並更多地點擊廣告,它就會擴大觸及,將這些未經我同意的資訊推送到我的眼前。這就像開採我們的社會共同經驗,將我們的注意力賣給出價最高的競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