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當初提出一個概念叫做「隱私強化技術」。數位發展部現在有一個很明確的指引,這個技術的重點是能夠把個人資料或機敏資料(包含營業秘密等等,反正就是洩漏出去有罰則或要坐牢的資料),透過隱私強化技術,清理成所謂非個資的數據。那就像統計數據,但是是更加 AI ready 的統計數據。就像剛才講的,如果你只是出口罩的日報表,對 AI 沒有意義。但如果你出的是 30 秒鐘的,那當時高虹安委員就跟 OpenStreetMap 做了分析,說我們那時候號稱口罩離每一個人的距離都一樣遠,是平均分配。她分析後發現,在偏鄉距離一樣遠,但你要花可能三四倍的時間才能到那邊,因為公共運輸沒有那麼暢通。事實上這是讓城市的人比較容易拿到口罩,而偏鄉的人拿不到。她說過一條河就差很多。我還記得當時陳時中指揮官受高委員質詢時,他就說:「那高委員妳是專家,妳告訴我們怎麼樣比較好?」因為數據是即時的、30 秒公開,所以高委員也不能說你們黑箱或壟斷演算法。陳時中這樣回應,高委員就必須真的提出更好的做法。她也提出更好的做法,後來我們隔週就實行了,就是口罩 2.0。我的 point 是,當這樣子的即時數據公開時,大家就不會突然說你是不是洩漏個資、是不是跟健保資料庫聯動、是不是有個資法疑慮、是不是要暫緩公開?因為我們後面的 pipeline 已經非常順暢,大家就知道即時的口罩存量絕對不會侵犯隱私權。在這種情況下,後面再做應用或調整政策就變得非常容易。所以這裡面最關鍵就是隱私強化技術。如果有隱私強化技術,那你釋出的非個資數據,AI 就很容易使用。如果沒有,就只能回到季報表、月報表,那個 AI 是不能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