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臺灣出現一批AI詐騙受害者。據媒體報導,許多粉專被詐騙集團標注在貼文裡,其中三千多個臉書粉專擁有者,往往剛試著移除標註,就被臉書演算法自動判定為詐騙共犯,帳號永久停權。

這些帳號背後,是一個個真實的人,花了多年心血,才點點滴滴,逐漸擁有數十萬追蹤者。面對AI時代的詐騙型態,社群平台無差別打詐,竟讓使用者的累積一夕消失。

這暴露出,在數位時代,我們在各個社群平台上建立的人脈、社交足跡,其實,並不真的屬於我們。只要平台演算法一改,你的正常使用很可能會被誤判成詐騙或惡意帳號;它更可以任意限制你與其他人的觸及率、降流量,而我們無能為力。

要如何改變這種困境?關鍵在於保障「數位遷徙自由」。目前大多數社群平台,使用者都沒有資料自主權,只能由平台決定你的資料可以怎麼用。即使對平台不滿意、想跳槽,卻因為原有的人際網絡無法帶離,過往的使用足跡只保留在該平台,而被長久困住。

在網路效應與轉換成本鎖定下,平台缺乏改善誘因,也不用回應使用者的訴求,只靠著先行者優勢,就能持續坐大。

因此,最近美國猶他州通過《數位選擇法案》,要求社交平台在明年七月前,做到AI時代的「攜碼互通」。

就像更換電信商時能保留原有號碼,如果想把主力社群平台從臉書改往領英(LinkedIn)時,就能打包臉書過往累積的資料,串接到領英上。即使轉往新平台,也不會因此丟失足跡。

同時,使用者也能自主設定,將在領英上發表的所有貼文、與之衍生的互動,即時地更新到臉書上,讓過去在臉書累積的朋友們也能持續追蹤新動態。

這讓使用者有機會選擇對自己介面最友善、服務最好的平台。一旦不滿意,就能隨時攜碼離開,不必擔心得放棄人脈。

此外,新進平台也有出頭機會,提供更好的服務與體驗,才能獲得忠誠使用者。尤其是本土小型平台,由於轉換成本變低,即使人口基數較小,也可以與跨國平台競爭。

臺灣最近剛通過初審的《人工智慧基本法》,就要求政府建立資料開放、共享及再利用機制。這不只是要保障使用者權益,更是為了促進資料創新再利用,而定期檢視與調整相關法令及規範。

這些平台在臺灣營運,國人提供那麼多資料,更付費使用廣告,讓它賺取實際利益。從數位產業主管機關的角度,不妨透過修法,合理期待跟要求平台保障「數位遷徙自由」。長期來看,也讓更多更精準貼合本土民眾需求的平台,能有機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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