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主責單位分工是如果一個案子,可能涉及到什麼樣的部會去回應,這個部分營運小組會再作分案,今天分案會再作討論,有的除非很棘手分不出去,有的是行政院以外,如果有涉及到公務人員權益跟考試院的部分,營運小組會 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