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部長好,我這邊有兩個問題就教唐部長,第一個問題是數位發展部現在已有組織法,是不是需要再訂定一個作用法,以有效行使職權?因為現在數位發展部是以”部”的型態成立,但每個部會都一樣大。數位發展部成立之後,大家期待數發部是不是可以多做一些讓民眾有感的事。讓民眾有感的事其實多數是需要跨部會協調的,沒有一部作用法支持,當跨部會協調喬不定的時候,數發部必要時需要有裁量的職權,不然民眾期待政府的有感事情就無法達成。